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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jxhgcyyq/2024-00014  发布机构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4-04-3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按照应急管理部202311月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第6.5化工园区应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要求,结合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要求,为提升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落实国家有关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高新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规范园区内车辆、人员和货物管理,保障园区各项生产秩序平稳和安全运行。结合园区实际,草拟了《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如有意见,请于202451日至202457日期间,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交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182085)反映您的意见;

三、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079097364@qq.com

四、信件送达,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1010号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附件:《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430

眉山高新化工园区实施封闭化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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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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