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川安委〔2021〕13号)和眉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眉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眉安委〔2021〕21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全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结合园区实际,草拟了《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4日期间,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交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182085)反映您的意见;
三、电子邮箱,邮箱地址271904253@qq.com;
四、信件送达,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寄出日期为准)。
附件:《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