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五公开”专栏>>决策公开>>正文
   
 索 引 号 971045726/zjj/2018-00220  发布机构 原市质监局  公开日期 2018-07-10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中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潘豪等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眉市质监党组〔201831

中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关于潘豪等同志结束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事业机构:

经市局党组201874日会议研究决定:

潘豪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正式任用为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任职时间从20176月起算。

潘振宇同志按期结束任职试用期,正式任用为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园区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76月起算。

中共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201879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