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何建琼在全省“枫桥式商会”建设推进会上以《传承创新三苏法治文化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眉山实践”》为题作经验交流,全省仅两个市(州)工商联交流发言。
眉山市工商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眉山大调解工作格局,以“枫桥式商会”建设推动商会调解工作,不断提升我会非公经济法律服务水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区)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法律服务机构全覆盖,共核定事业编制24人,负责受理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兴办、经营过程中,对团体组织、个人和行政职能部门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投诉,调解民营企业经济纠纷等。二是市、县(区)工商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全覆盖。全市工商联(商会)系统机关均成立商事调解委员会或商会调解室。丹棱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东坡区中小微企业商会被评为“四川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青神县商会被命名为第一批“枫桥式商会”,青神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评为省级商会调解组织示范点并获全联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工作突出奖。三是积极引导基层商会建立纠纷调解室。助推行业商会、乡镇商会等基层商会建立调解室或设立兼职调解员。目前,全市各类基层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室26个,专兼职调解人员125名,推荐8名商会组织负责人为眉山市法治营商环境观察员。
三年来,全市工商联系统开展普法宣传60余场3200多人次,为民营企业、商(协)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400余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近100余个,调解商事纠纷120余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