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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征集时间:2025年05月14日-2025年06月14日 征集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次
为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公平享有、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意见》(川办发〔2023〕38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1号)等文件规定,草拟了《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如您对《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5月14日起至6月14日期间,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交建议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197679)反映建议意见。
三、邮件联系,邮箱地址:272134076@qq.com。
四、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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