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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内容的公示》的意见
征集时间:2025年05月06日-2025年05月12日 征集部门: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查看结果】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168号)精神支持护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安排我局规范了我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通过省医保局审核和专家论证现将相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556—2025512日。公示期内全市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交建议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

二、电话反映,拨打(02838188758)反映建议意见。

三、邮件联系,邮箱地址:54561193@QQ.com

四、信件传达,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556号(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1.眉山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2.眉山市停用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眉山市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4.眉山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清单

      

眉山市医疗保障

202556    


附件1

 

眉山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使用说明:
1.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同时,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护理过程中有关创新改良,服务产出与现有项目一致,可采取现有项目兼容的方式简化处理,直接按照对应的项目执行即可。
2.“价格构成指项目价格应涵盖的各类资源消耗,用于确定计价单元的边界,是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制定调整项目价格考虑的测算因子,不应作为临床技术标准理解,不是实际操作方式、路径、步骤、程序的强制性要求,价格构成中包含,但个别临床实践中非必要、未发生的,无需强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减计费用。所列设备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设备、器具及固定资产投入。
3.“加收项指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确有必要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而细分的一类子项,包括在原项目价格基础上增加或减少收费的情况,具体的加/减收标准(加/减收率或加/减收金额)由各地依权限制定;实际应用中,同时涉及多个加收项的,以项目单价为基础计算相应的加/减收水平后,据实收费。
4.“扩展项指同一项目下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只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一类子项,子项的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5.“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指原则上限于不应或不必要与医疗服务项目分割的易耗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消毒用品、储存用品、清洁用品、个人防护用品、标签、垃圾处理用品、冲洗液、润滑剂、压舌板、滑石粉、治疗巾(单)、棉球、棉签、纱布(垫)、普通绷带、固定带、治疗护理盘(包)、注射器、护(尿)垫、中单、冲洗工具、备皮工具、牙垫等。基本物质资源消耗成本计入项目价格,不另行收费。
6.“分级护理含一般传染病护理,纳入价格构成中,不再单独计费。
7.“分级护理中的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压疮风险评估、跌倒/坠床风险评估、静脉血栓风险评估、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疼痛综合评定、营养风险筛查、呛咳风险评估等相关护理评估,已纳入价格构成,不作为临床量表单独立项,不额外计入收费。
8.互联网+护理服务不单设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上门服务费+护理项目价格的方式计费。
9.涉及包括……”“……的,属于开放型表述,所指对象不仅局限于表述中列明的事项,也包括未列明的同类事项。
10.“·指每日每管,即按照每日实际护理管路数量计费。如一名患者既行尿管护理又行胃肠减压管路护理,可按照引流管护理×2的方式计费,并在医嘱中体现的,医疗机构可自行在收费单据中备注,方便患方理解。
11.除有特殊规定不能同时收取外,专科护理可以与分级护理、专项护理同时收取。
12.按日收取的各项护理费用按计入不计出原则计收,即入院当天计收一次,出院当天不收。
13.“儿童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服务产出

价格构成

加收项

扩展项

计价单位

计价说明

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元)

三甲

三乙

二甲

二乙

二乙以下

分级护理

1

011301000010000

特级护理

指为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制定护理措施、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记出入量、书写护理记录、辅助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清洁、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叩背护理、眼部护理、心理护理、给予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实施床旁交接班、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01儿童加收

 

 

80

74

67

64

60

011301000010001

特级护理-儿童(加收)

指为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制定护理措施、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记出入量、书写护理记录、辅助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清洁、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叩背护理、眼部护理、心理护理、给予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实施床旁交接班、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20%

20%

20%

20%

20%

2

011301000020000

级护理

指为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制定护理措施、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记出入量、书写护理记录、辅助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清洁、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叩背护理、眼部护理、心理护理、给予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实施床旁交接班、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01儿童加收

 

 

39

36

33

31

30

011301000020001

级护理-儿童(加收)

指为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制定护理措施、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记出入量、书写护理记录、辅助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清洁、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叩背护理、眼部护理、心理护理、给予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实施床旁交接班、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20%

20%

20%

20%

20%

3

011301000030000

级护理

指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辅助实施生活护理、书写护理记录,皮肤清洁、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专项护理。

  

 

13

13

11

11

11

4

011301000040000

级护理

指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依赖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书写护理记录、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专项护理。

  

 

9

9

8

8

8

专科护理

5

011302000010000

急诊留观护理

指为需留在急诊进行观察的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制定护理措施、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评定、书写护理记录、辅助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清洁、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叩背护理、眼部护理、心理护理、预防并发症、实施床旁交接班、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当天转住院的,急诊留观与分级护理费用不得同时收取。

34

31

28

27

25

6

011302000020000

重症监护护理

指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护理人员为重症监护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密切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患者状态、评定相关指标、记出入量、随时配合抢救、及时书写护理记录、喂食、翻身、洗漱、并发症预防等全方位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01儿童加收

 

小时

1.指在重症监护病房内实施的护理操作,不可与分级护理同时收费,可以与严密隔离护理/保护性隔离护理同时收费,不包含监测项目费用。
2.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后按小时收取重症监护护理费用,转入普通病房后,当日可按收取分级护理费用。

7

7

6

6

5

011302000020001

重症监护护理-儿童(加收)

指在重症监护病房内,护理人员为重症监护患者提供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密切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评估患者状态、评定相关指标、记出入量、随时配合抢救、及时书写护理记录、喂食、翻身、洗漱、并发症预防等全方位实施生活护理、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会阴护理、肛周护理、心理护理、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小时

1.指在重症监护病房内实施的护理操作,不可与分级护理同时收费,可以与严密隔离护理/保护性隔离护理同时收费,不包含监测项目费用。
2.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后按小时收取重症监护护理费用,转入普通病房后,当日可按收取分级护理费用。

20%

20%

20%

20%

20%

7

011302000030000

精神病人护理

指对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密切巡视患者、观察患者情绪变化、并对患者提供适宜的照顾、采取预防意外事件发生的措施、做好健康教育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34

31

28

27

25

8

011302000040000

严密隔离护理

指对甲类、乙类传染病患者在严密隔离条件下提供的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标识、患者排出物消毒处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处理、消毒及细菌采样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加收

 

严密隔离护理条件参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

35

32

29

28

26

011302000040001

严密隔离护理-儿童(加收)

指对甲类、乙类传染病患者在严密隔离条件下提供的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标识、患者排出物消毒处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处理、消毒及细菌采样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严密隔离护理条件参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

20%

20%

20%

20%

20%

9

011302000050000

保护性隔离护理

指对抵抗力低、极易感染患者在保护性隔离条件下的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评估、评定、防护用品、消毒清洁及细菌采样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01儿童加收

 

保护性隔离条件参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2023年版》。

35

32

29

28

26

011302000050001

保护性隔离护理-儿童(加收)

    

 

20%

20%

20%

20%

20%

10

011302000060000

新生儿护理

指对从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后至28天的婴儿进行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喂养、更换尿布、臀部护理、脐部残端护理、称体重、观察皮肤、洗浴、抚触、更换衣物被服、肛管排气、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会阴护理、肛周护理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不与分级护理同时收取。

73

67

61

58

55

11

011302000070000

早产儿护理

指对出生时胎龄小于37周,纠正胎龄至44周的早产儿进行的相关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评估病情、核对医嘱、胎龄,监护呼吸、体温、心率变化及各器官功能的成熟情况、体位管理、喂养、更换尿布、臀部护理、脐部残端护理、肛管排气、口腔护理、皮肤护理、会阴护理、肛周护理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其他专项护理。

  

不与分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同时收取。

89

81

74

70

67

专项护理

12

011303000010000

口腔护理

指为高热、鼻饲、不能经口进食、人工气道等患者进行的口腔清洁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评估病情、核对信息、检查口腔、按口腔护理操作流程清洁口腔、观察生命体征、给予健康宣教及心理护理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已包含在特级护理、级护理及重症监护护理价格构成中,不得重复收取此项收费;在为患者提供级护理级护理,且同时提供上述三项专项护理的,可按据实收费。

7

7

7

7

7

13

011303000020000

会阴护理

指为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大小便失禁、会阴部皮肤破损、留置导尿、产后及各种会阴部术后的患者进行的会阴清洁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评估病情、核对信息、排空膀胱、擦洗或冲洗会阴、尿管,处理用物,给予做好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已包含在特级护理、级护理及重症监护护理价格构成中,不得重复收取此项收费;在为患者提供级护理、级护理,且同时提供上述三项专项护理的,可按据实收费。

7

7

7

7

7

14

011303000030000

肛周护理

指为肛周脓肿、大便失禁等患者进行的肛周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核对信息、准备、观察肛周皮肤黏膜、清洁,涂药或湿敷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已包含在特级护理、级护理及重症监护护理价格构成中,不得重复收取此项收费;在为患者提供级护理、级护理,且同时提供上述三项专项护理的,可按据实收费。

7

7

7

7

7

15

011303000040000

置管护理
(深静脉/动脉)

对深静脉置管/动脉置管管路实施维护,使管路维持正常功能。

所定价格涵盖导管状态评估、管路疏通、封管,必要时更换输液接头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创口换药。

  

·

1.深静脉置管包括中心静脉导管CVC、经外周静脉置入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输液港PORT)等。
2.外周静脉置管护理含在注射费价格构成中,不单独计费。

6

5

5

5

5

16

011303000050000

气管插管护理

对气管插管实施维护,维持正常通气功能。

所定价格涵盖监测并记录导管深度与气囊压力、气道给药及气囊管理、清理导管污物、更换牙垫及固定物,必要时行撤机拔管前评估(含人工气囊压力测定及连续测定、自主呼吸试验、气囊漏气试验、咳嗽风流速试验)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吸痰。

  

 

33

31

28

25

22

17

011303000060000

气管切开护理

对气管切开套管(含经皮气切插管)实施维护,维持正常通气功能。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气切周围皮肤、套管取出清洁并消毒或更换套管、更换敷料及固定物,必要时行气道给药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吸痰。

  

更换套管是置管的延伸服务,按照医生医嘱更换套管,单独收取耗材费用。

33

31

28

25

22

18

011303000070000

引流管护理

对各种引流管路(含尿管、胃肠减压管路等)实施维护,保持引流通畅。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引流液性状及记量、检查引流管位置并固定、冲洗、更换引流袋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创口换药。

01闭式引流护理

 

·

 

13

12

11

10

9

011303000070001

引流管护理-闭式引流护理(加收)

对各种引流管路(含尿管、胃肠减压管路等)实施维护,保持引流通畅。

所定价格涵盖观察引流液性状及记量、检查引流管位置并固定、冲洗、更换引流袋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创口换药。

  

·

 

33%

33%

33%

33%

33%

19

011303000080000

肠内营养输注护理

指经鼻胃/肠管、造瘘等途径灌注药物或要素饮食的患者的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患者肠内营养期间,评估病情、固定/冲洗管路、观察管路和患者腹部体征及排泄情况、心理护理、健康教育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创口换药。

  

 

14

13

12

11

11

20

011303000090000

造口/造瘘护理

指对造口/造瘘实施维护,维持患者排泄通畅的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造口评估、观察排泄物/分泌物性状、清洁造口及周围皮肤、定期更换造口装置、心理护理、造口/造瘘护理健康指导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创口换药。

  

每造口/每造瘘·

 

16

16

16

16

16

21

011303000100000

压力性损伤护理

指对有压力性损伤风险或已出现压力性损伤患者,实施预防或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评估患者病情及配合程度、评估压疮分级和危险因素、协助患者取适当体位、采用敷料等支撑面减压保护、定时翻身、协助患者恢复舒适体位、处理用物、记录、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必要时进行创面抗感染、渗液管理和周围皮肤保护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不含换药。

  

 

46

42

38

36

34

22

011303000110000

免陪照护服务

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指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

所定价格涵盖生活照顾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1.指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
2.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1名患者:228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多名患者:95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1名患者:209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多名患者:87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1名患者:190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多名患者:79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1名患者:181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多名患者:75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1名患者:171元;
1名护士或护理员照护多名患者:71元。

               

 


附件2

眉山市停用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1

120100002

特级护理

2

120100014

一般专项护理

3

120100014-1

一般专项护理(口腔护理)

4

120100014-2

一般专项护理(会阴冲洗)

5

120100014-3

一般专项护理(床上洗发)

6

120100014-4

一般专项护理(擦浴)

7

120100003

级护理

8

120100004

级护理

9

120100005

级护理

10

120100001

重症监护

11

120100009

精神病护理

12

120100009-1

精神病I级护理

13

120100009-2

精神病级护理

14

120100009-3

精神病级护理

15

120100006

特殊疾病护理

16

120100006-1

特殊疾病I级护理

17

120100006-2

特殊疾病级护理

18

120100006-3

特殊疾病级护理

19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2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21

120100008-1

新生儿特殊护理(新生儿干预)

22

120100008-2

新生儿特殊护理(抚触)

23

120100008-3

新生儿特殊护理(肛管排气)

24

120100008-4

新生儿特殊护理(呼吸道清理)

25

120100008-5

新生儿特殊护理(药浴)

26

120100008-6

新生儿特殊护理(油浴)

27

120100013

动静脉置管护理

28

120100010-1

气管切开护理(气管插管护理)

29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30

120100012

造瘘护理

31

121400001

引流管冲洗

32

121400001-1

引流管冲洗更换引流装置加收


附件3

 

眉山市公立医疗机构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表

 

序号

国家项目代码

国家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元)

三甲

三乙

二甲

二乙

二乙以下

1

001102000040000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110200004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含诊查、护理等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

12

12

12

12

12

2

001102000040000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110200004-1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加收6元)

含诊查、护理等

 

 

6

6

6

6

6

 


附件4

 

眉山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计费用的医用耗材清单

 

使用说明:
1.列入本清单的物耗,可向患者另外收费,价格标准按照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其他物耗已包含在医疗服务项目中,一律不得另外收费。
2.本清单虽已列入,但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中基本物耗的医用耗材,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不得再向患者另外收取该医用耗材费用。
3.医疗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药物,不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构成中被明确注明包含,可另外收费。
4.本清单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各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内容。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物耗名称

说明

1

011301011302011303

护理类

药物、特殊消耗材料及特殊仪器

 

2

011303000070000

引流管护理

特殊药物

 

3

011303000090000

造口/造瘘护理

一次性造瘘口袋及底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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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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