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违法行为评价细则》意见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6年06月15日-2026年07月16日 征集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浏览: 次
2026年3月1日,新修订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开始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违法行为评价细则〉的通知》(眉建规〔2023〕6号),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中的二级指标进行了细化,修订了《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违法行为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建议,如您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反馈意见建议。
一、电话联系,电话号码:028—38109670。
二、邮件联系,电子邮箱:87290141@qq.com。
三、信件联系,通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71-16号(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支队)。
附件:《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违法行为评价细则(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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