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求调整眉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
公 告
征集时间:2025年01月14日-2025年01月20日 征集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浏览: 次 【查看结果】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求调整眉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
公 告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文件,根据近年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工资收入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员最低生活费用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影响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因素,拟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一是拟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每日101元);二是拟调整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2元;三是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因该事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比较紧急,所以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请于2025年1月14日至1月20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交建议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您的建议意见。
二、电话反馈,拨打(028-38165056)反馈建议意见。
三、邮件反馈,邮箱地址:492512717@qq.com。
四、信件反馈,通信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26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劳动监察科)。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民意在线征集与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