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因临近公告划定的禁燃禁放时间,为保障新区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顺利开展,需要及时将通告下发,故征集时间为7天。)
征集部门: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确保2025年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引发重度以上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上级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网站留言,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出您的意见建议。
二、电话反映,拨打电话(028-36061251)反映意见建议。
三、邮件联系,邮箱地址1569331040@qq.com
四、信件传达,通信地址:眉山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收(仁寿县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14室)
附件:关于2025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天府新区分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