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眉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公告
反馈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反馈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工作,规范县(区)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我局代起草了《眉山市集体土地征收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9月1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征集意见。在意见征集期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0日),未收到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箱、电话和书函邮寄等途径反馈的意见,现予以公告。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