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情况
反馈时间:2024年07月15日 反馈部门:眉山天府新区 浏览: 次
为加强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维修资金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起草了《眉山天府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7月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期间(2024年7月9日—7月15日),未收到通过网站、电话、邮箱、信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建议。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