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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救助管理站决算 | |||||||||||||||||||||||||||||||||||||||||||||||||||||||||||||||||||||||||||||||||||||||||||||||||||||||||||||||||||||||||||||||||||||||
2023-09-2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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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救助管理站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人,年末在岗8人;编外临控6人。 主要职能:及时有效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工作。负责适当救助不完全具备条件但存在临时生存危机的人员。 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等服务对象1514人次,其中流浪未成年人34人次,帮助寻亲成功29人,落户安置1人;接送返乡108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等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 (二)做好专项行动,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安全度夏、温暖过冬。全年共开展街面巡查1000余次,主动救助300余人次,无流浪乞讨人员非正常伤亡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开展源头治理行动,有效减少反复流浪现象 建立返乡人员、易走失人员和长期流浪人员台账,积极开展返乡受助人员和困难群众回访帮扶工作,今年共回访帮扶1000余人次。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有效减少了反复外出流浪现象,2022年救助长期流浪跑站人员同比减少60%。 (四)积极谋划争取项目,筑牢应急救助服务基础 积极争取“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2023年实施原址新建眉山市救助管理站项目,新建面积约5400㎡,规划建设床位200张,预计投资208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用地预审、立项批复、初设审查等前期工作,并完成国家、省发改委项目资料报送和重大项目库入库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地形图测绘、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编制等工作。 (五)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救助管理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举办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和救助管理政策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政策宣讲活动8场,大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效,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有效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率和群众知晓率,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弱势群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抓实档案工作,促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对救助管理工作档案进行标准化管理,加强档案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作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我站10月中旬顺利通过了市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验收。 (七)兜牢安全底线,保障困难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坚持全年无休24小时值班值守,做好日常巡查和记录。全年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42次,发现安全隐患26处,并全部及时完成整改,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组织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知识等教育培训3次,开展应急演练2次,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灾能力。同时,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工作人员自身和受助人员的人身安全。 2022年度收入总计380.6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7.67万元,减少43%;支出总计380.6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7.67万元,减少4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临时增加项目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区维修改造支出50万元,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支出80万元,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支出98万元。 (图1: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2年度收入合计38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72万元,占96.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4万元,占3.13%;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0.65万元,比上年支出668.32万元减少287.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32万元,占94.4%;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占2.5%。其他支出11.94万元,占3.14%。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0.6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7.67万元,减少43%;支出总计380.65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7.67万元,减少43%。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度临时增加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区维修改造、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等支出加大了上年的支出基数。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7%。与2021年534.6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5.92万元,减少31.03%。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度临时增加的项目支出加大了上年的支出基数。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9.32万元,占97.45%;住房保障(类)支出9.4万元,占2.5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8.7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3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4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单位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9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外出和接待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载客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接送救助人员返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完成预算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7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导致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9人次,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护送救助人员来我站的其他市州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没有外事接待安排。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2022年,眉山市救助管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救助车辆加油服务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救助管理站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救助管理业务开展,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单位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注:单位2022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为本部门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中涉及本单位的附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4.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解释本单位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单位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若本年没有100万以上项目,请单位自行选择较为重要的特定目标类或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眉山市救助管理站.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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