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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部门决算
2023-09-27 14:34  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字号: ] 打印


 


公开时间:2023年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四部分 附件       15              

第五部分 附表       2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3              

二、收入决算表       23              

三、支出决算表       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简称市史志编纂中心)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为正县级,归口市史志编纂中心管理。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科学管理史志资料。负责史志资料的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工作。

(3)负责研究中共眉山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整理、编纂眉山市党史大事记专题研究、重要传记等资料,为市委解决有关问题提供重要参考。

(4)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眉山市志》和《眉山年鉴》等史志资料。

(5)负责全市地情资料的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6)负责党史和地方志各类文献书籍的收藏,整理编纂市志资料长编、相关成果和课题研究,汇集整理出版有关研究成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

(7)负责利用党史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普及党史和地方历史文化工作。

(8)负责党史和方志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地方历史和地域文化展览展示。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下属无二级单位

无纳入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88.2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2.83万元,增长99.47%。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史志馆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8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34万元,占57.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7.55万元,占42.25%;其他收入0.4万元,占0.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8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87万元,占52.7%;项目支出467.42万元,占4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7.8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2.43万元,增长99.39%。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本年度新增政府性基金项目-史志馆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71%。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88万元,增长15.11%。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包含有卫生健康支出等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9.24万元,占91.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3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26.47万元,占4.6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9.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46%;较上年增加0.66万元,增长25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在2022年度实际接待事项及接待人次均少于预期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完成预算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66万元,增长253.85%。主要原因是部门在2022年度接待事项及接待人次均有所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8人次(不包含陪同人员21人次),共计支出0.9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月15日,接待巴中市地方志办公室来眉调研学习费用0.07万元。2月21日,接待中共乐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来眉学习考察费用0.08万元。4月26日,接待四川省党史研究室莅眉调研费用0.07万元。同日,接待四川省地方志办调研眉山史志馆和镇村史志阅览室费用0.09万元。6月28日,接待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莅眉调研费用0.48万元。10月18日,接待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地方志办出席眉山史志馆开馆仪式费用0.1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17.5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6万元,比2021年减少4.81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部门厉行节俭,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史志宣传工作及地情考察工作项目、地方志书及年鉴编纂出版工作项目、党史资料征编出版及党史教育基地申报工作项目、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史志馆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8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基本相符,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较好,保障了本单位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完善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 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 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简称市史志编纂中心)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为正县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年末内设科室5个。

(二)机构职能。

市史志编纂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制度。规范、科学管理史志资料。负责史志资料的安全保密和信息化工作。

3.负责研究中共眉山历史,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整理编纂眉山市党史大事记、专题研究、重要传记等资料,为市委解决有关问题提供重要参考。

4.负责征集、整理、编纂、出版《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眉山市志》和《眉山年鉴》等史志资料。

5.负责全市地情资料的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6.负责整理编纂市志资料长编、相关成果和课题研究,汇集整理出版有关研究成果,对外提供利用服务。

7.负责利用党史和地方志理论研究成果,宣传普及党史和地方历史文化工作。

8.负责党史和地方志各类文献书籍的收藏。负责地方历史和地域文化展览展示。负责开展党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负责党史和地方志馆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史志编纂中心至2022年末在职职工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人,临控人员和临聘人员8人。退休人员3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中心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编纂出版《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2021)》《眉山年鉴(2022)》,编纂《中国共产党眉山历史》(第三卷)。稳步推进乡镇(村社)志编纂和市部门编纂部门志。强化党史研究,开展历任党政领导口述史征编工作。持续推进“史志七进”工作,完成史志馆的“一期”建设工作。强化眉山市党史教育基地指导、申报、命名、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年收入98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0.34万元,占57.73%,政府性投资项目收入417.55万元,占42.27%。

(二)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987.89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02.91万元,占10.41%;人员支出377.86万元,占38.25%;项目支出89.57万元,占9.07%;政府性投资项目支出417.55万元,占42.27%。

(三)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无结余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在报送项目时注重基础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准确的信息和数据;通过认真清理、筛选和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的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列为编制重点,保障了支出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充分”。

(1)目标制定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共编制项目6个。在预算编制中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要求细化量化,逐一落实到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部门预算草案(含绩效目标)。

(2)目标完成情况

中心各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资资金结余

(3)预算编制准确情况

2022年预算编制准确。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眉山市史志编纂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1顺利完成《中共眉山市委执政实录(2021)》编纂和《中共四川省委执政实录(2021)》眉山部分编纂工作。完成2022年度全市大事记编纂,收集整理全市重要图片300余张,文字类资料150余万字。认真梳理黑龙滩建设、成功并网028等眉山重要历史事件线索12条,展现眉山市委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历史经验。编写完成10篇抗美援朝老战士口述资料,顺利完成抗美援朝史料征集、整理,共90余万字。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四川实践》眉山部分编纂工作,全面反映眉山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程、成就和经验。中心组织各县(区)党史工作部门,求真务实,采取实地考察、多部门联动等方式,开展大量认真细致的红色遗址普查登记工作,共上报红色遗址474处,普查工作为建立我市红色数据库提供了基础数据,为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打好了基础。2)巩固深化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中心重新调整《眉山年鉴(2022)》篇目,报省志办审核。3月印发《眉山年鉴(2022)》组稿通知,启动编纂。《眉山年鉴(2022)》共设28个类目、219个分目、1541个条目、82张图表、109幅随文照片、98幅前置彩页照片,确保年底公开出版。切实加强对全市乡镇(街道)、村志编纂指导工作,中心领导以点示范先后对《三苏镇志》《张场镇志》《保胜乡志》等多部乡镇志开展业务指导。制定《全市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培训方案》,2022年分5批次对全市67个乡镇和13个街道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志书编纂人员开展培训授课。2022年按进度已编纂出版《黄丰镇志》《保胜乡志》《龙安村志》《黑龙滩镇志》《汉阳社区志》5部志书。协助市应急管理局完成《眉山市地震志》审核出版工作,指导洪雅县完成《洪雅林场志》审核出版工作。(3)眉山史志馆顺利开馆,开馆至今,共接待参观团队20余批次,近1000余人次,受到参观者一致好评。接收整理各方珍贵赠书万余册,顺利完成书籍上架10万余册。统筹安排素质高、形象好、能力强的工作人员5名,组建史志馆管理队伍。编纂制作《眉山概览》《眉山史志馆建成记》。建成21个省市县三级共建史志阅览室并授牌。

(4)中心积极与市文化馆、市文广旅新局等相关单位对接,全方位搜集、宣传反映眉山本土文化相关史志文献资料。眉山天府新区开展“志书回家”活动,最大范围、最大限度收集实物、图片等资料。加大与四川新闻网、眉山日报社等新闻媒体的深度合作,广泛开展史志宣传,全年公开发布宣传文稿38篇。在微信公众号“史志眉山”设立工作动态、党史学习、地情荟萃等栏目,定期刊发史志动态信息,宣传党史知识和地情文化。中心制作的《红心向党(第一期)》音频在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日报社共同主办的“百年辉煌 百年荣光——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字和影像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三等奖,系全省唯一的获奖音频作品。与眉山电视台联合制作完成《重新安排山河 造福子孙后代——仁寿黑龙滩建设历史》微党课视频,6月被中共眉山市直机关工委评定为2022年度“十佳”微党课视频。

(三)结果应用情况。

(1)支出控制

坚持收支平衡,严格预算执行,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把控部门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2)执行进度

按照年初预算要求项目有序推进。

(四)自评质量。

我中心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3〕5号)文件精神,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的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质量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对照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中心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专项预算管理、绩效结果应用、自评质量等进行了逐项评分,共得分88.8分。主要扣分点为目标编制偏离度、绩效监控动态管理及资金结余率等方面。

(二)存在问题。财务人员、业务科室人员对预算项目绩效制定、绩效目标的动态调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在日常预算支出管理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规范科学编制专项经费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眉山市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xls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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