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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市级妇幼医疗保健机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全面、连续、高质量的保健和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并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接收转诊等工作。二、机构设置
市委编办核定事业编制273名,截止12月底实有事业在编人员78名,本年新增在编人员8名。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873.9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21.36万元,下降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比,因本年在编人数增加、在编人员工资调增导致的人员经费、绩效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550.25万元,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3371.6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条款拨款。

2022年支出总计7873.9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21.36万元,下降26.4%,主要变动原因是: 2022年在编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68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4.16万元 , 公用经费支出23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3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565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441.88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条款付款;行政事业项目支出299.3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 加 40.9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共卫生项目增加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854.1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9.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4.75万元,占27.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9.35万元,占7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87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5.52万元,占24.3%;项目支出5,958.47万元,占7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73.9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21.36万元,下降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相比,因本年在编人数增加、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的人员经费、绩效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550.25万元;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3371.61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条款拨款。
2022年支出总计7873.99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821.36万元,下降2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在编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68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4.1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3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3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565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41.88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条款付款;行政事业项目支出299.3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40.93万元,主要原因

为 公共卫生项目增加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2 5 万元,增长34.5%。主要变动原因是: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 相比,因本年在编人数增加、在编人员工资调整导致的人员经费、绩效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550. 25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2,100.95万元,占9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43.69万元,占2%;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44.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65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6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6万元,完成预算93%;较上年增加11.75万元,增长10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8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8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5万元,占8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2万元,占1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15万元,完成预算9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0.15万元,增长112.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在于我院公务用车数量增加、车辆老旧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其他车型1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15万元。主要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保障孕产妇、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2万元,完成预算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61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2022年开展公务接待次数、接待人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市州兄弟单位来院参观交流学习以及迎接各类检查等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98人次,共计支出4.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凉山州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来院学习,接待金额800元。
2.泸州市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学习,接待金额1600元。
3.妇幼保健机构医院院感及疫情防控省级质控公务接待,接待金额400元。
4.眉山市卫健委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公务接待,接待金额800元。
5.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参观学习公务接待,接待金额6000元。
6.自贡市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学习公务接待,接待金额8171元。
7.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前往我院现场调研公务接待,接待金额4800元。
8.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前往我院现场调研公务接待,接待金额5300元
9.四川省小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调研公务接待,接待金额249元。
10.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处现场审查公务接待,接待金额1000元。
11.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前往我院现场调研公务接待,接待金额4600元。
12.眉山市卫生健康委评审公务接待,接待金额800元。
13.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前往我院现场调研公务接待,接待金额5400元。
14.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质量评价公务接待,接待金额900元。
15.四川省小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调研公务接待,接待金额251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729.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5.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6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正常运营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业务指导、技术督导保障,孕产妇、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医院业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妇幼健康能力建设、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经费、眉山市2022年艾滋病防治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补助资金、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省级补助等1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7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院医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助费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2T000000298792-妇幼健康能力建设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开展全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和并发症鉴定;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开展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开展全市助产技术督导、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培训、开展病残儿和手术并发症鉴定,提高产儿科服务技术水平,找出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原因,分析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保障全市母婴安全;开展全市产科急救演练、妇幼健康服务检验质量检查指导中心,提升实验室妇幼相关检验质量,强化专业人才能力培训,提升人员素质。 |
根据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完成了2022年孕产妇评审病历5例,危重症孕产妇评审病历5例,5岁以下儿童评审病历12例;完成了市级孕产期保健工作督导,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督导和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出生缺陷防治相关项目及两癌筛查项目培训,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及《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督导。申报2022年四川省、国家临检中心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项目,全面保障实验室检验质量;委派科室相关人员赴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进修、参加检验相关会议,提升员工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开展市级孕产期保健工作督导,农村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督导和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培训,出生缺陷防治相关项目及两癌筛查项目培训,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及《出生医学证明》工作督导等,申报2022年四川省、国家临检中心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项目,全面保障实验室检验质量;委派科室相关人员赴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进修、参加检验相关会议,提升员工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准备妇幼检验相关试剂耗材等完成项目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33.00 |
62.67 |
62.67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3.00 |
62.67 |
62.67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督导区县数量 |
= |
6 |
个 |
6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孕产妇死亡率 |
< |
1.7 |
万人次 |
23.57/10万 |
10 |
8 |
2022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23.57/10万 |
时效指标 |
按文件规定完成工作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5 |
5 |
|
成本指标 |
按计划完成年初预算支出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5 |
4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率55.5% |
数量指标 |
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 |
定性 |
区县实验室人员50余人 |
人 |
50人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四川省和国家室间质量评价 |
定性 |
共参加264小项 |
项 |
0.98106 |
5 |
5 |
|
时效指标 |
信息化水平 |
定性 |
实验室检验全过程信息化 |
/ |
/ |
5 |
3 |
信息化实验室建设仍有提升空间 |
成本指标 |
试剂耗材仪器等 |
定量 |
均为网采价格 |
/ |
/ |
5 |
5 |
均为网采价格,属于固定支出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培养 |
定性 |
员工进修 |
人次 |
3 |
10 |
10 |
|
提高产儿科服务技术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临床、患者满意度 |
定性 |
无重大投诉 |
/ |
年度特等奖 |
5 |
5 |
|
督导、技术指导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5 |
5 |
|
合计 |
100 |
95 |
|
评价结论 |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规范合理使用项目资金。完成了全市培训和督导、孕产妇和新生儿病历评审工作,开展了母婴安全相关技术培训和督导,确保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到位。 |
存在问题 |
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部分督导和培训工作开展不能按计划开展,部分计划现场培训改为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进行,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
改进措施 |
依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2T000006654776-2022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经费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进一步规范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完善“三线一网底”工作机制,提高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早期检测率和用药率,降低母婴传播。 |
根据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2022年完成了全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和技术线上培训,培训人数160余人;开展了专项督导4轮,全年完成对6个区县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办公室、76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管理和技术指导,根据相关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规定,按时收集2021年7月-2022年6月艾滋病哨点监测数据800例。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了全市预防母婴传播管理和技术培训、预防母婴传播工作专项督导,提高了管理工作质量和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根据相关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规定,按时收集2021年7月-2022年6月艾滋病哨点监测数据800例。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27.70 |
27.7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7.70 |
27.7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用药比例 |
≥ |
90 |
% |
100 |
10 |
10 |
|
数量指标 |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 |
≥ |
99 |
%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预防母婴传播培训 |
≤ |
20 |
万元 |
2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2022年完成培训和督导 |
= |
5 |
次 |
5 |
5 |
5 |
|
质量指标 |
全部用于购买哨点监测试剂 |
≥ |
100 |
% |
100 |
5 |
5 |
|
数量指标 |
哨点监测人数800 |
= |
100 |
% |
100 |
5 |
5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监测 |
是否 |
是 |
|
按时完成 |
5 |
5 |
|
成本指标 |
哨点监测经费4万 |
= |
|
万元 |
100 |
5 |
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母婴传播率 |
< |
4 |
% |
0 |
15 |
1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扩大艾滋病监测范围 |
≧ |
800 |
人/次 |
8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知识知晓率 |
≥ |
90 |
% |
100 |
5 |
5 |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监测人群满意 |
|
是否满意 |
|
满意 |
5 |
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项目各项指标总体情况完成较好,其中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逐步提高,孕早期用药率保持较高水平,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均达到100%,孕产妇检测和治疗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购买艾滋病筛查试剂,扩大艾滋病哨点监测范围。通过艾滋病哨点监测范围,有效阻止了艾滋病传播。 |
存在问题 |
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培训和督导采用了线上形式开展,未按照工作计划开展现场培训和督导,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
改进措施 |
依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
项目负责人: |
分管院长: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2T000006685228-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省级补助经费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改善并加强妇幼保健管理,通过系统可持续的建设发展和支援,使其医院管理、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及可持续发展。 |
帮助受援医院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改善并加强妇幼保健管理,通过系统可持续的建设发展和支援,使其医院管理、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及可持续发展。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查房、门诊、业务学习、新技术新项目等系统的帮助,使受援单位在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7.20 |
7.20 |
100.00% |
10 |
10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际完成支付资金60000元,资金支付率83.33%,因疫情原因督查工作于2023年1月4日完成,笔记本电脑于2022年12月底购置入库未及时完成支付。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20 |
7.2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口支援数量 |
= |
3 |
人/年 |
3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照文件规定完成对口支援工作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受援单位管理水平、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按计划完成年初预算支出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良 |
10 |
8 |
因疫情原因督查工作于2023年1月4日完成,笔记本电脑于2022年12月底购置入库未及时完成支付。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患者满意度 |
≥ |
90 |
% |
≥90% |
25 |
25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援人员满意度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
|
评价结论 |
总分100分,自评得分96.3分,除因疫情原因督查工作未在2022年及时开展外,其余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
存在问题 |
因疫情原因督查工作于2023年1月4日完成,笔记本电脑于2022年12月底购置入库未及时完成支付。 |
改进措施 |
为了更好地完成项目资金落地使用,2023年我院计划于12月中旬前完成督查相关工作;2023年我院对口支援人员均为全年全程驻点,医院将及时全额发放至个人。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2T000007347082-眉山市2022年艾滋病防治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控制在4%以下。 |
根据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例会、制作健康宣传资料。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市级培训和工作督导、健康教育等。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22.00 |
22.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2.00 |
22.0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 |
> |
99 |
% |
100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感染孕产妇孕早期用药率 |
> |
90 |
% |
92.96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抗病毒用药率 |
> |
98 |
%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满6月龄人工喂养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母婴传播率 |
< |
4 |
% |
0 |
25 |
2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项目各项指标总体情况完成较好,其中孕产妇孕早期检测率得到大大提高,孕情早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孕情监测、检测工作及时性进一步提升,孕早期用药率有所提高。 |
存在问题 |
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及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年度内完成计划工作难度较大,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
改进措施 |
根据预防母婴传播工作需要,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2T000007441303-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市级补助资金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让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提高医院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
根据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计划,完成了2022年取消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资金补助资金65.03万元的使用,全部用于药剂科人员薪酬发放。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2年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5.03万元,于2022年11月拨付到位。我院全部用于药剂科人员薪酬支出,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项目资金管理由财务科整体管理,制定使用流程,审核报账凭证资料,院领导对资金支付进行审核。市卫健委对本项目实行全面监管,包括资金管理及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65.03 |
65.03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5.03 |
65.03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年服务门诊人次 |
> |
300000 |
人次 |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医务人员收入合理分配 |
定性 |
合理 |
|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取消药品加成时间 |
定性 |
每年 |
年 |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医院管理服务水平 |
定性 |
1 |
年 |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提升看病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取消药品加成额 |
> |
500000 |
元/年 |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资金全部用于弥补医院药剂科人力成本投入。 主要表现在1、建立了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鼓励机制更加积极有效。充分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务价格和技术水平;2、切实提高医院管理服务水平,以医院治理机制为核心初步建立医院管理制度,使医疗服务流程更加规范,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明显;3、提升群众满意度 ,医疗服务公平可及,就医环境安全有限,医疗费用保持合理水平,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明显改善。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3T000007528553-2022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中央补助资金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一、加强县级儿童保健队伍建设。针对县级儿童保健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儿童生长发育风险因素以及重点疾病筛查、诊断和干预能力,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二、建立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机制。通过开展实地进修、线上学习、考核管理等方式,探索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机制和模式。三、对标大纲落实要求、确保质量与效果。落实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项目要求和培训大纲,提升培训对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确保项目培训质量和效果。 |
进一步加强了基层儿童保健队伍建设,提高了县级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对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7.20 |
7.20 |
100.0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7.20 |
7.20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5名学员的培训任务 |
= |
4 |
次 |
4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落实县级儿童保健人员培训项目要求和培训大纲,提升培训对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确保项目培训质量和效果 |
定性 |
100 |
% |
100 |
20 |
2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2年12月完成培训任务,5名学员顺利结业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
= |
5 |
名 |
5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儿童生长发育风险因素以及重点疾病筛查 |
定性 |
100 |
%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学员对培训基地带教满意度达95%及以上 |
≥ |
95 |
% |
95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社会成本指标 |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儿童生长发育风险因素以及重点疾病筛查、诊断和干预能力,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
定性 |
100 |
% |
10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我院5名学员完成了规定数量的筛查、诊断和干预人数,完成规定数量的基本技能操作。经过为期四个月的线上线下培训,5名学员按期顺利完成学业并考核结业,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使用率100%。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项目名称 |
51140023T000008706193-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省级补助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2022年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支援成都市核酸采样队和检测队撤回隔离酒店费用 |
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2022年9月支援成都核酸采样人员返回眉山酒店隔离费和在成都开展核酸采样工作医用物资费。该笔专项资金已经在2022年全部使用完毕,资金执行率100.00%。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1.根据2022年9月1日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调度核酸采样及检测力量前往成都市开展支援工作的通知》,2022年9月派遣76名工作人员到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都江堰和邛崃开展核酸采样工作,落实当地疫情防控领导组的统一调度,高标准完成援蓉核酸采样任务。根据2022年9月1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关于支援成都市核酸检测队返回本市的通知》,支援队于2022年9月17日返回眉山酒店隔离,9月23日解除隔离。 2.根据眉山市财政局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社〔2022〕112号)文件精神,2022年市财政划拨我院“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9.89万元,用于2022年9月支援成都核酸采样人员返回眉山酒店隔离费和在成都开展核酸采样工作医用物资费,于2022年12月到账。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总额 |
0.00 |
19.89 |
19.89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9.89 |
19.89 |
100.00%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援人数 |
= |
76 |
人数 |
76 |
15 |
15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服务人次 |
≥ |
10 |
万人次 |
1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支援天数 |
= |
16 |
天 |
16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面清零 |
= |
0 |
人数 |
0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当地政府及群众 |
定性 |
满意 |
其他 |
满意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隔离成本 |
≤ |
19.89 |
万 |
19.89 |
15 |
15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圆满完成政府下达的新冠疫情防控任务指令,专款专用,资金执行率100.00%. |
存在问题 |
无 |
改进措施 |
无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