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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民政局单位决算 | |||||||||||||||||||||||||||||||||||||||||||||||||||||||||||||||||||||||||||||||||||||||||||||||||||||||||||||||||||||||||||||||||||||||||||||||||||||||||||||||||||||||||||||||||||||||||||||||||||||||||||||||||||||||||||||||||||||||||||||||||||||||||||||||||||||||||||||||||||||||||||||||||||||||||||||||||||||||||||||||||||||||||||||||||||||||||||||||||||||||||||||||||||||||||||||||||||||||||||||||||||||||||||||||||||||||||||||||||||||||||||||||||||||||
2023-09-27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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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2022年度1 眉山市民政局单位决算1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20 第五部分附表26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民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能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乡镇(街道)、县(区)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制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办理涉港澳台及华侨收养儿童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1.社会救助获评全国先进。民政部首次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全国先进,眉山市民政局获此殊荣,是全省仅有的2个市(州)民政局之一。 2.未保工作经验全国推广。全省率先探索“儿童主任考核”办法、开展“未保工作先进”表扬、拓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保障。民政部简报刊发《四川省眉山市坚持“五个导向”抓实示范创建》经验做法,获市委书记、市长肯定性批示。 3.养老案例入选全国优秀。眉山市《综合体+酿造家门口养老幸福味道》入选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优秀案例。新华社以《助老餐厅托起老年人舌尖上的幸福晚年》报道眉山主要做法,浏览量破129万元。 4.基层治理亮点纷呈。全市1个村入选全国先进基层群众自治组织,3个村(社区)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村入选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5个街道(社区)荣获全省街道(社区)治理示范称号。 5.殡葬改革再获殊荣。全省殡葬工作会议连续两年在眉山召开。全省殡葬职业技能大赛眉山蝉联“大满贯”,民政厅工作简报连续两年专刊推广眉山经验。莲花公墓被评为全国“紫钻墓园”称号,该荣誉为四川省唯一。 6.对上争取成效显著。对上争取到千万元级基建项目5个,资金总量1.52亿元,养老项目对上争取个数、竞争性资金总额均占全省16%,居全省第一,进入全市第二、第三季度对上争取红榜,完成率市级排名第二。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全省第一。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民政局(本级)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正县级),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人员情况:年末人数29人(含2名机关工勤)。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预算收入106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128.75万元降低,主要是修建工程结束。2022年预算支出1062.62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1128.75万元降低,主要是上年结转资金使用。 (本报告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因保留两位小数,在四舍五入时可能产生误差,以下涉及小数的情况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总收入1062.62万元,比2021年单位总收入1128.75万元,减少66.13万元,减少5.8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在2021年使用,而本年无结转资金使用。收入结构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39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84.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2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15.46%;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单位支出1062.62万元,比上年支出1128.75万元减少,主要是上年支付结转资金,而本年无。其中基本支出757.61万元,比上年713.84万元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5万元,比上年414.91万元减少,主要是业务变化。 2022年支出数据较大的功能分类科目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4万元;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64.2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898.39万元,比上年881.95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金额为164.23万元,比上年141.11万元增加。财政拨款支出1062.62万元,按照功能支出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6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3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40.11%;卫生健康支出26.4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49%;住房保障支出55.0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5.18%;其他支出164.2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15.4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62万元,比上年1128.75万元,减少0.59%。其中基本支出757.61万元,比上年713.84万元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05万元,比上年414.91万元减少,主要是业务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2.62万元,按照功能支出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6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36.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2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40.11%;卫生健康支出26.4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49%;住房保障支出55.0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5.18%;其他支出164.2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15.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6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7.0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3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6.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55.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164.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9.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9万元,比上年的8.45万元,降低19.64%,主要是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83万元,占8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14.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万元,完成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5.99万元,减少2.67%。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变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救助、基层政权、养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的2.46万元减少1.51万元,减少61.38%,主要是疫情间,公务接待减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余批次,96余人次。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养老、社会事务、殡葬、救助等民政事务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4.2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上年281.06万元减少41.57%。主要是老年大学修建项目的工程结束,无大项资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75万元,比上年的162.82万元减少27.68%。主要是人员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6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民政系统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新增项目无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重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基本达到既定成效。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整体开展绩效自评见附件(第四部分)。 (五)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接待来访、法制、政策宣传等支出以及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等专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退役士兵的安置,以及军队交给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以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社会事务中对老年福利方面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反映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别除以上项目外的保障和就业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医疗支出(项):反映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资源信息勘探方面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眉山市民政局(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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