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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2023-09-27 09:45  仁寿县检察院 [字号: ] 打印

2022年度眉山市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 9 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17

附件1…………………………………………………………………………………………17

……………………………………………………………………………………………23

2…………………………………………………………………………………………25

3…………………………………………………………………………………………29

第五部分 附表……………………………………………………………………………………3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二、收入决算表…………………………………………………………………33

三、支出决算表…………………………………………………………………3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3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3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办发2019135号)文件精神,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有: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为政法机关,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无下属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679.49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3.64万元,增长26.64%。主要变动原因奖金机制改革,基本支出增多;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67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5.92万元,占7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63.57万元,占2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67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78万元,占56.6%;项目支出1,163.71万元,占4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5.9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9.93万元,下降9.45%。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统管后,县财政保障部分计入其他收入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9.93万元,下降9.45%。主要变动原因是市统管后,县财政保障部分计入其他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204支出1,915.92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5.9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1264.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支出决算为500.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05)行政运行(01: 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 支出决算为134.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6.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21万元,完成预算92.3%;较上年增加13.05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今年将转移支付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计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69万元,占9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2万元,占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69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4.9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今年将转移支付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计入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6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办公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完成预算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86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52人次,共计支出1.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案件研讨、相关单位交流学习、调研、上级来人来访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3万元,比2021年减少246.55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受财物统管过渡期影响,县级财政垫付资金中列支的运行经费计入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9.5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5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食堂服务及车辆加油、保险、维护保养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均符合财经纪律,无违规违纪情况,整体良好;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检察办案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办案效率。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保障办案业务及装备支出的各项费用,提高办案质量。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204)检察(04)一般行政事务管理(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204)法院05)行政运行(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99其他公共安全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生态环境资源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办发〔2019135号)文件精神,仁寿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有: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

七是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县检察院总编制67名,其中:单位政法专项编制65名,事业编制2名。实有人员68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3人,工人5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更加坚定扛起政治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中心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找准履职切入点,以法治之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围绕服务保障“天府粮仓”,加强对耕地、粮食安全司法保护,加大农村重点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围绕群众所急所盼,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

三是更加均衡推动检察发展。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充分协调发展。探索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着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以绩效考评为抓手,以促进司法专业化、规范化为目标,激发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是更加从严锻造过硬队伍。坚持自信自立自强,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走深走实。狠抓队伍建设,切实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续正风肃纪,确保检察人员正确规范履职。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检察院正常运行,推动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我院2022年部门总体收入26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5.92万元,其他收入763.58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我院2022年部门总体支出2679.5万元,均为公共安全支出。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我院2022年部门总体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我院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15.92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我院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915.92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我院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情况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经费共计1104.7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包含在编人员支出、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支出、地方绩效奖等。人员经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与预期绩效目标相符合,支出控制与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均达到序时进度,年终无资金结余情况,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未出现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包含公用经费176.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运转类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与预期绩效目标相符合,支出控制与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均达到序时进度,年终无资金结余情况,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未出现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包含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其中,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500.31万元,经费由市财政保障,主要用于保障检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134.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检察机关开支业务所必须的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与预期绩效目标相符合,支出控制与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均达到序时进度,年终无资金结余情况,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未出现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我院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并按照部门预算合理有效的分配和支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规定设置并按时完成。

(三)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仁寿县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较好。县检察院绩效目标按财政局要求公开,按要求随同预算公开。中心按县财政局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按要求随同决算公开,按规定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各环节流程初步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部门整体全闭环绩效管理机制,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部门履职用财能力明显提高。

(四)自评质量。

通过对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计算,我院绩效目标任务完成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评价情况,本单位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均符合财经纪律,无违规违纪情况,整体良好。

(二)存在问题。

在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中,由于部分科室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有的预算科室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亮化、缺乏可衡量性。

(二)改进建议。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严格编制年初预算和计划,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5309931-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

主管部门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顺利完成过渡期工作,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顺利完成过渡期工作,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所发生支出经会计审核,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后交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0.31

500.31

1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0.31

500.31

1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预算资金

500.31

万元

500.31

20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12

12

20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完成质量

98

%

98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5

%

95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检察办案工作正常运转,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均符合财经纪律,无违规违纪情况,整体良好。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6753855-上级转移支付

主管部门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仁寿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升检察业务经费和装备保障水平。

提升了检察业务经费和装备保障水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严格遵守和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34.67

134.67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34.67

134.6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

100

%

100

25

25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下达金额

134.67

万元

134.67

25

2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85

%

85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及群众满意度

95

%

95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了办案业务支出的各项费用,提高了办案效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附件2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我院在过渡期经费支出项目管理中,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流程,实际使用情况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该项目依据县(区)法院检察院财物市级统一管理改革要求,以不低于2018年至2020年三年部门决算支出平均数确定经费划转基数,结合我院全年开展业务工作运转和办案实际情况来申报。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附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

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市财政预算划拨,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检察办案工作。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该项目按勤俭节约原则资金分配科学客观、资金安排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该项目用于保障检察工作中所需开支的经费,包括检察业务及辅助经费、网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业务装备购置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度,保障检察工作中所需开支的经费。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加强领导,成立以单位领导为组长,财务管理及内部监察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工作组。

2.组织实施,通过查阅资料、审核票据,看有无虚例支出、票据不规范的情况。

3.考评结果,通过自评,得出考评分值,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政策。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该项目预算安排资金500.3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

该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资金500.31万元,到位比率为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目资金全年支出500.31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所发生支出经会计审核,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后交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和“勤俭节约、人员合理、支出合法” 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支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报销。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保障资金安全,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案件办理量800件。

2.质量指标:完成全年检察业务合格率90%,购置业务装备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按时完成检察任务及时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效益指标,运转保障率100%,法制宣传校园覆盖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良好,对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2.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5%,办案人员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检察办案工作正常运转,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均符合财经纪律,无违规违纪情况,整体良好,自评得分94分。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相关建议。

无相关建议。


附件3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上级转移支付”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的通知》(眉财行〔202248号)文件规定,由眉山市财政局下达至我单位。

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分配主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基本工作因素;二是重点业务因素。该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安排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上级转移支付项目主要内容为:加强经费保障,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加科学化的保障相关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需求。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为: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合理设置申报目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针对该项目,我院采用绩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支付、财务管理等内容,扎实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预算134.67万元,预算批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134.67万元,已纳入眉山市财政局预算安排。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已全面到位。

3.资金使用。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已按阶段实际支付完毕,全部用于办案部门购置各类业务用装备;办案业务经费全部用于办案部门办理各类案件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等经费开支。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遵守和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所发生支出经会计审核,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后交出纳办理支付手续。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遵守和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使用资金,其中业务装备经费全部用于办案部门购置各类业务用装备,优先保障基本装备需要,并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没有用于购置应由日常运行公用经费解决的办公用品和非业务用高档装备和设施改造等。办案业务经费全部用于办案部门办理各类业务所需的经费开支,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没有弥补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573人,审查批准延长羁押人数5人;受理审查起诉人数600人,立案监督案件办理10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6人。起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37人、侵财型犯罪170人、黄赌毒犯罪34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8人。

2.质量指标。案件办结率85%,购置装备合格率100%。

全年办理案件,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审查认定事实清楚、达到标准、精准指控。

3.时效指标。业务装备采购及时,资金下拨及时,购置装备按时到位。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

2.可持续效益。通过有社会影响效果的案件办理,加强案件的宣传,提高案件的社会影响。

3.服务对象满意度。办案业务办案质量达标,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转移支付资金保障办案业务支出的各项费用,提高办案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相关建议。

无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仁寿县人民检察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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