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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单位决算
2023-09-27 09:10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4 

一、主要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四部分 附件 15

第五部分 附表 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二、收入决算表 17 

三、支出决算表 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7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保证全市量值统一,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负责计量检定及商品量计量检验等任务,为实施计量监督检定、检验提供技术保证。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为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名。

无纳入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742.2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9万元,增长1.5%。主要变动原因是上年结转的资金在22年使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3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4.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74万元,占85%;项目支出111.17万元,占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4.0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54万元,增长18.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没有其他收入。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54万元,增长18.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没有其他收入。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4.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17万元,占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1万元,占5.4%;卫生健康支出18.51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49.42万元,占6.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34.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6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5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0.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55.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4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5.53万元,增长173.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与2021年持平,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4.85万元,增长171.7%。主要原因是新购置1辆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7.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17.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到企业实施检定。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万元。主要用于到企业开展计量检定、检测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68万元,增长242.9%。主要原因是增加与周边计量所学习交流。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标准考核专家、对接检定业务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9人次,共计支出0.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一、接待成德眉资党建工作交流餐费5971元;二、接待雅安质检院接待费1230元;三、接待乐山计量所工作交流餐费1600元;四、接待市计量所付计量标准考核餐费8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维修、燃油费、保险)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到企业开展检定检测工作服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质量与安全监督计量经费、计量检定检测工作经费补助、计量设备购置经费补助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后,组织对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期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应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单位可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综合报表查询-预算绩效报表模块中下载本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件予以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1).xls
(计量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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