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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单位决算
2023-09-27 00:54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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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 附件 16

第五部分 附表 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二、收入决算表 17

三、支出决算表 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1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7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7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7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7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辖区宏观质量管理。统筹辖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辖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二)负责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眉委办(2019)45号文件“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第六条,设置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作为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依法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37.2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76万元,增长3.9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 1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437.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7.20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43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79万元,占 80.46 %;项目支出85.41万元,占 19.54 %。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37.2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6万元,增长3.9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6万元,增长3.9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7.20万元,占10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37.20万元,完成预算98.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50.13万元,完成预算9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疫情期间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完成预算69.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疫情期间压缩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4.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决算为3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7.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89万元,完成预算97.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部分项目开展进度缓慢。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4.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80.98%,较上年减少12.86万元,下降68.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万元,完成预算80.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2.86万元,下降68.9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7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原因,未开展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2万元,比2021年减少29.62万元,下降38.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购买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专项项目绩效自评。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绩效自评综述: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合格。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指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指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余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眉委办(2019)45号文件“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第六条,设置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作为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根据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依法负责管辖区域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负责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各类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6.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7.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8.负责管理辖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9.负责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

10.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认证认可工作。

11.负责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2.负责辖区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3.负责促进辖区民营经济发展。负责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

14.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分局目前有在职公务员11人,参公1人,机关工勤1人,内设1个办公室,2个市监所。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分局2022年1-8月收入总额为323.34万元。

(二)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分局1-8月支出总额为239.9万元。

(三)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无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2022年1-8月财政拨款收入323.34万元,支出239.9万元,完成预算74.19%,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包括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实施绩效、违规记录等情况。2022年1-8月财政拨款收入323.34万元,支出239.9万元,完成预算74.19%,项目支出59.9万元,完成预算58.16%,无违规记录。2022年专项目标1: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分局两个所日常办公工作正常开展;目标2: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确保市场主体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个体户、企业、农专社年报完成率分别达标。目标3:市场秩序执法经费保障市场监管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各类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目标4:信息化建设经费专项保障市场监管专项网络正常运行维护,消费投诉处理完成率100%。目标5:甘眉所办公场所装修租赁费保障甘眉所日常办公工作正常开展;目标6:高新所办公场所租赁费保障高新所日常办公工作正常开展。

(三)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部门自评质量、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自评质量为合格,绩效目标和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度1-8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为合格。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人员变动,经费无法在预算中精确反映。

(三)改进建议。

预算指标细化更能精确反映实际情况,减少预算执行偏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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