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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门决算 | |||||||||||||||||||||||||||||||||||||||||||||||||||||||||||||||||||||||||||||||||||||||||||||||||||||||||||||||||||||||||||||||||||||||||||||||||||||||||||||||||||||||||||||||||||||||||||||||||||||||||||||||||||||||||||||||||||||||||||||||||||||||||||||||||||||||||||||||||||||||||||||||||||||||||||||||||||||||||||||||||||||||||||||||||||||||||||||||||||||||||||||||||||||||||||||||||||||||||||||||||||||||||||||||||||||||||||||||||||||||||||||||||||||||||||||||||||||||||||||||||||||||||||||||||||||||||||||||||||||||||||||||||||||||||||||||||||||||||||||||||||||||||||||||||||||||||||||||||||||||||||||||||||||||||||||||||||||||||||||||||||||||||||||||||||||||||||||||||||||||||||||||||||||||||||||||||||||||||||||||||||||||||||||||||||||||||||||||||||||||||||||||||||||||||||||||||||||||||||||||||||||||||||||||||||||||||||||||||||||||||||||||||||||||||||||||||||||||||||||||||||||||||||||||||||||||||||||||||||||||||||||||||||||||||||||||||||||||||||||||||||||||||||||||||||||||||||||||||||||||
2023-09-2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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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5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二、收入决算表50 三、支出决算表5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0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0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0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0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0 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201.06万元。与2021年6451.98万万元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50.92万元,下降50.4%;2022年度支出总计3,201.06万元。与2021年6451.98万元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250.92万元,下降50.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安排支出减少(其中主要是2021年有土地财政拨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3,20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6.22万元,占9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4万元,占3.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20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37万元,占87%;项目支出417.69万元,占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01.06万元。与2021年6451.9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250.92万元,下降50.4%;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01.06万元。与2021年6451.9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50.92万元,下降50.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安排支出减少(其中主要是2021年有土地财政拨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7%。与2021年6256.6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60.45万元,下降-50.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安排支出减少(其中主要是2021年有土地财政拨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6.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2,594.39万元,占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42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85.95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199.46万元,占6.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96.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8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14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99.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3.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1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56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52.75万元,下降56.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7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93.41万元减少52.63万元,下降56.3%。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3辆执法执勤车辆,2022年无车辆购置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处警、值勤巡逻、办案、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工作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0.13万元减少0.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费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4.8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66万元,比2021年增加184.08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统计口径中包含部分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X办案业务费、治安管理、特巡警、国内安保、网络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2022.2.11开设网络赌场案网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铝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市级公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89.57分;市级公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37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为行政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 依法履行县级公安机关职能。维护园区社会治安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处置突发事件,打击处置恐怖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处置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求助服务。依法侦查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案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管理。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入境管理工作。开展消防监督和火灾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人员概况 2022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合计136人,其中行政人员74人,辅警62名。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铝城派出所指挥中心改造:在公安推进科技兴警背景下建设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实战支撑计划将铝城派出所指挥中心打造成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最强大脑,增强指挥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业务实战化水平。 2.铝城派出所绿化、运动场改造:为了给民辅警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为铝城派出所民辅警提供了休闲运动场所,让派出所民辅警真正“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3.分局社区警务室建设:通过警务室的建立,基层矛盾纠纷能够被警务室民警排查化解在当地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降低基层矛盾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 4.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系统: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依照“规范办案、方便基层、提高效率、保证安全”为基本原则,以执法过程流程化管理为主线,以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过程为建设目的。 5.物管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内部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机关服务运行类支出。包括机关及派出所的保洁费用、聘用厨师、维修维护、物业管理服务等费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开展治安管理、禁毒管理各项工作,加强国内安全保卫、反恐防暴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首先通过警务室的建立,基层矛盾纠纷能够被警务室民警排查化解在当地基层,降低基层矛盾纠纷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其次我单位严格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依照“规范办案、方便基层、提高效率、保证安全”为基本原则,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过程。在公安推进科技兴警背景下建设以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为实战支撑计划将铝城派出所指挥中心打造成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最强大脑,增强指挥的实战化水平,能够更快速高效的破案。最后后勤物管工作的开展旨在保障机关机关单位正常运行,绿化、运动场改造是为了铝城派出所民辅警更好地为社会人民群众服务,也让民辅警能真正“快乐工作、快乐生活”。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236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4.73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22年决算收入合计3201.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4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2022年初预算支出合计236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73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22年决算支出合计320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37万元、项目支出417.69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无结转结余。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合计236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4.73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22年决算收入合计3201.0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9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84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2022年初预算支出合计236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73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 根据决算报表,2022年决算支出合计320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3.37万元、项目支出417.69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 根据市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表格及相关资料,2022年主要目标: 人员类项目: (1)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2)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 运转类项目: (1)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电梯、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系统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炊事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开支等; (2)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定目标类项目: (1)保障了各办案部门经费,确保刑事案件破案率、公众安全感指数增长率上升,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维护了国家安全,提高增效、服务执法,完成案件侦查,为维护辖区稳定保驾护航。 (2)保障基层正常运转,保障公安局各部门经费正常使用,保障搜集国家安全检查情报信息的经费,维护了国家安全,提高办案质量,为辖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3)维护分局工作网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做好各项工作上传下达,保证警令畅通,提高队伍建设能力。、 (4)提供全局物业管理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确保机关日常正常运转,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目标制定”指标满分15分,得分15分。 2.部门绩效目标实现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进行评分。项目绩效目标中有数量指标的项目9个,均得到预期数量指标。 “目标实现”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3.部门绩效支出控制 2022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费年初预算214万元,决算数136.38万元;偏差率63.73%。 支出控制指标满分5分,得分0分。 4.部门绩效及时处置 2022年人员类、运转类、特定项目类在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 及时处置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5.部门绩效执行进度 2022年6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实际支出分别为1661.36万元、2233.38万元、2730.5万元;实际预算支出数分别占部门预算总额的49.85%、67.01%、81.93%。2022年6月30日、9月 30日、11月30日目标进度分别40%、67.5%、82.5%。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分别为100%、99.27%、99.31%%,得分分别为1分、1.99分、1.99分,合计4.98分。 6.部门绩效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根据2022年项目年初预算数及2022年决算数,年初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执行数低于1%项目结余数量为5个项目,总项目数9个,得分5/9*5=2.78 资金结余率指标满分5分,得分2.78分。 7.部门绩效违规记录 2022年全年无违规记录。 违规记录指标满分5分,得分5分。 8.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度,部门对公安转移支付资金1个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进行自评并打分,得分89.37分,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得分=89.37*30%=26.81分 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指标满分30分,得分26.81分。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分局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题,坚定实施“1244”工作思路,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给定、战疫情、促发展。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局”,被市公安局党委评为2022年度公安工作成效三等奖、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奖。在重大安保任务期间,实现了重点人到省进京、八类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敏感案事件零发生。扎实开展“磐石”系列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综合治理。全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2起,发案数同比下降26.1%,破获案件34起,破案率同比上升16%。抓获犯罪嫌疑人9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2人,移送起诉102人。分局坚持“四个铁一般”标准和“三个绝对”要求,围绕警力配置、长效机制建设和人员活力三个核心问题,做好公安改革“三篇文章”,把住“四个重点”,紧盯关键少数、中层干部、部门融合、警心凝聚,在机制运行、提质增效、发展动力上下功夫。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 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单位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执行情况密切相关。 “内部应用”指标满分4分,得分4分。 2.自评公开 单位于2022年2月公开了2022年部门预算;将于2023年9月公开2022年决算,并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信息公开”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 3.问题整改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在自评中发现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问题整改”指标满分2分,得分2 分。 4.应用反馈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每季度按时,报告绩效监控相关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应用反馈”指标满分2分,得分2分。 (四)自评质量。 我单位根据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按照计分标准逐一计算,分合理,自评质量良好。 “自评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分1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附件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89.57分。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确,年初预算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一定缺口。2.绩效管理创新不足。 (三)改进建议。 1、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准确性。2、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3.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争取创新突破,更好的履行公安职能。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3年市级公安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是负有治安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主要工作有:打击和防范各类刑事犯罪,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社会、人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依法侦破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入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保障分局各项执法办案业务支出。确保各项公安工作及公安建设发展不断推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公安转移支付资金文件下达,市财政预算资金下达指标。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支出范围列支,本项目支持本单位各项办案业务支出,支持公安装备采购。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分配原则按照重点倾斜一线单位、各办案实战部门,保障重特大案件办理的各项支出,装备采购本着轻重缓急,按照实际需求,梳理各项装备使用周期,征求基层一线办案部门意见,合理制定采购计划,按计划实施装备采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办案(业务)经费主要保障刑侦、治安、毒品、经侦等部门案件经费支出。 业务装备经费主要是采购执法勤务装备、执法执勤车辆、刑事侦查技术装备、其他专用设备购置、应急处突装备、应急物资储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绩效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预算执行率在第二年10月底达到100%。办案(业务)经费支持派出所数量2个,支持一线办案单位3个,巡逻盘查3万人余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0余次,暴力犯罪破案率达到92%,一标三实采集率达到50%,公众安全指数100%。执法规范化水平达到93%,公安执法满意度98%,办案人员满意度99%。装备验收合格率100%,逐年加强公安机关武器装备建设、为执法办案、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保障。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确定自评目的:明确自评的目的,例如评估项目进度、评估项目质量、评估项目风险等。 2.收集信息:收集项目相关信息,包括项且计划、项目进度、项目成果、项目问题等。 3.评估项目进度:根据项目计划和实际进度进行比较,评估项目是否按时完成。 4.评估项目质量:根据项目成果和项目要求进行比较,评估项目成果是否符合要求。 5.评估项目风险:根据项目进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评估,评估项目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6.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自评结果制定改进计划,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成。 7.跟踪实施:跟踪改进计划的实施,确保改进措施能够有效提高项目质量。 总结评估:总结自评过程和结果,为今后的项目管理做出参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市财政根据上级资金下达文件,追加预算据实拨付资金指标到本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属于中央专业支付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不存在其他渠道资金来源。 2.资金到位。汇总统计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下达指标,共计78万元,到位率100%,其中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4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31万元,共计78万元。 3.资金使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为高新区分局公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截止2022年12月31日,转移支付共计78万元,共执行63.78万,整体资金执行率81.76%。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准确、全面,会计核算规范,财物管理水平较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本项目资金属于运转类,保障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所需要的各项支出,不断加强公安机关装备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办案(业务)经费按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支出范围严格把关,对于业务装备经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应要求,据实申报政府采购,严格按市财政批复要求落实采购计划。 (三)项目监管情况。涉及采购项目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申报,分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严格列支,接受同级财政或上级公安机关审计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建立新型完善的公安经费保障体制,以确保公安依法履行职责。保障高新公安分局完成2022年各项公安工作及案件办理。2022年度上级下达高新公安分局转移支付资金共计78万,其中办案业务费47万,业务装备经费31万。按照川公警保【2022】201号文件要求,当年度支出数不低于80%,剩余部分到2023年10月底前执行完毕。故我局将剩余20%(14.22万元)结转到2023年度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和资金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想过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公安业务发展的需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和装备经费的开支增长,实际缺口较大。 (三)相关建议。 提高预算,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眉山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1).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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