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决算 >> 正文

2022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2023-09-26 17:45  市公安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公开时间202392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眉山市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502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090.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37.26万元),支出总计24919.2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931.29万元,增长8.4%;支出总计增加3348.8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绩效奖进入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较多,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5027.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9.76万元,占74.9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0.95万元,占21.74%;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937.26万元,占3.7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491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8.7万元,占58.5%;项目支出10340.52万元,占4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027.9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919.2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931.29万元,增长8.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348.8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22年基础绩效奖进入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较多,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9.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17.59万元,增长24.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基础绩效奖进入工资发放和发放了2021年度目标考核奖,人员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9.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8591.04万元,占99.2%;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万元,占0.1%;卫生健康支出4.89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41.83万元,占0.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74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22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8.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5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特勤业务(项):支出决算为29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68.9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12.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59.51万元、津贴补贴2370.98万元、奖金2647.59万元、绩效工资85.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1.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88.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0.1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9.2万元、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78.04万元、生活补助0.86万元、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1053.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万元等

公用经费296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9.37万元、印刷费36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320万元、邮电费110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47.97万元、租赁费18万元、会议费5.81万元、培训费14.95万元、公务接待费3.37万元、专用材料费15万元、被装购置费38万元、劳务费91.6万元、委托业务费110万元、工会经费232.12万元、福利费126.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3.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3.57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0.46万元,完成预算81.1%;减少224.76万元,下降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派车程序更加科学,不必要运行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减少,同时减少了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09万元,占9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7万元,占1.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7.09万元,完成预算8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27.12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80.84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业务开展。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8辆,其中:轿车38辆、越野车10辆、小型载客汽车2辆、大中型载客汽车6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执法执勤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7万元,完成预算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2.36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公安业务工作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工作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486人次,共计支出3.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州)公安局来学习考察、相关业务警种的业务交流活动,接待省厅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169.4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6.01万元,比2021年增加1388.75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机关人数增多,二是将市公安局特巡警基地运行经费、机关物业管理费、青神训练基地运维费等纳入统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6.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4.38万元。主要用于辅助公安业务工作的开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8.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眉山市公安局共有车辆5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公安应急处突和应急通信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5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眉山市公安局在2022年预算编制阶段,对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注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全部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着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市公安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白玉中心配套设施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市公安局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白玉中心配套设施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员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通用项目,用于专项经费的支出。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特勤业务(项):指反映公安特勤部门开展特勤工作、执行安全保卫任务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开展日常执法、办案等方面的支出。

8.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经费支出。

9.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事业人员及警务辅助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公安局2023年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公安局机关下属部门20个。具体包括:情报指挥中心、政治部、机关党委、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大数据警察支队、刑事侦查支队、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特巡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查支队、禁毒缉毒支队、警务督察审计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独立核算)、监所管理支队(独立核算)。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决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研究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起草本市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3.及时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措施;收集分析研判、依法打击反邪教工作。

4.协同区、县党委管理区、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组织、指导、实施全市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以及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公安宣传和对外公共关系工作。

5.参与并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和侦察跨区、县的重特大案件。

6.参与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等活动。

7.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8.依法管理、指导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9.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处理市区交通事故,指导处理全市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0.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建设及业务培训。

11.开展全市互联网络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全市网络安全的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12.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13.组织、指导全市禁毒、缉毒、戒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办理直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15.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配合纪委监委开展留置看护工作。

16.组织实施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市期间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17.规划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

18.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9.按规定的权限,协调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

20.分析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21.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2.负责涉林刑事案件的侦办查处工作。

2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眉山公安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部厅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眉山“三市一城”建设和省公安厅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眉山公安工作整体提升年”为主题,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提质效,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眉山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不断推动新时代眉山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市公安局部门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市公安局开展业务工作,帮助提高公安机关的办案水平和业务展开;保障公安机关的科技、信息化及装备经费投入;保障局机关依法办案、重大案件侦破、大型活动安保等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工作有实效,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安局2022年收入预算为24090.71万元,相比2021年收入增加3936.68万元,增长19.53%

2.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24919.22万元,比2021年支出增加3355.34万元,增长15.56%其中:基本支出14578.70万元,占58.50%;项目支出10340.52万元,占41.5%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总体结转结余108.75万元,主要为部分项目建设款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安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4090.71万元,相比2021年收入增加3936.68万元,增长19.53%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919.22万元,比2021年支出增加3355.34万元,增长15.56%其中:基本支出14578.70万元,占58.50%,;项目支出10340.52万元,占41.5%

3.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8.75万元,主要为部分项目建设款项。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根据要求另行单独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市公安局人员类项目经费保障了市公安局民辅警、职工的工资、单位缴费等支出,保障了单位民辅警、职工的各项收入及保险缴费。本年度市公安局人员类项目预算编制相对准确,支出控制基本合理,预算完成率良好,未出现明显违规记录。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市公安局运转类项目经费保障了市公安局日常运转。本年度市公安局人员类项目预算编制相对准确,支出控制基本合理,预算完成率良好,未出现明显违规记录。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市公安局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保障了市公安局各类项目工作的开展,各特定目标类项目的项目完成情况辅助市公安局整体履职,使得公安业务工作达到既定目标。市公安局运转类项目预算编制相对准确,支出控制基本合理,预算完成率良好,未出现明显违规记录。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眉山市公安局基本完成了中央、省、市(地区)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基本保证了本地区的安全稳定。本年度预算编制相对准确,支出控制基本合理,预算完成率良好,未出现明显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自评将按时按需公开,对于绩效自评中所反映的问题做好总结反思,及时做好改正。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自评质量。

按照市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公安局对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价。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有部分特定目标类项目进度较慢,没有按预计时间进行项目的验收竣工。二是个别项目出现经费预算不合理的状况,经费执行率未达到100%。三是个别部分项目没有合理的规划,对于问题没有前瞻性,出现问题解决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督促工作,使项目工程及时按进度完成。二是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力争在项目经费的执行中严格执行。三是在编制预算时,要充分论证,做到更加科学合理和完善。对于资金执行率低的预算资金,在年中时要及时进行调整,更好的完成各项既定绩效目标。
















附件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


一、项目概况

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公安局,20203月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立项(眉市发改审批〔202019号),该项目立项总投资3667.66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射击场面积约为422.22m2、办案中心面积约为380.93m2、枪弹库面积约为32.27m2的功能装修和公安专业设备配置,及办公区、住宿区、餐厅配套设施设备配置等工程。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2019126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通知》(眉市发改投〔2019272号),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可研编制前期工作经费估算8万元。

(二)202122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市本级第一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通知》(眉市发改投〔2020121号),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前期工作经费估算40万元。

(三)202122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眉市发改投〔202121号),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投资计划2100万元。

(四)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申报项目年度资金1623万元。

(五)资金使用情况。1.2020618日,支付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咨询费7.98万元;2.20211223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0万元;3.20211224日,支付设计服务费23.4万元;4.20211224日,支付工程造价服务费7.44万元;5.20211227日,支付工程预付款285.858375万元。6.202274日,支付工程进度款666.998万元。7.202274日,支付监理服务费的40%6.792万元。8.2023327日,支付工程款571.71675万元。9.2023327日,支付监理服务费的60%10.188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202035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眉市发改审批〔202019号)。

(二)20201112日,与四川润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三)20201214日,与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四)2021413日,与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五)202174日通过财政评审,财评审定控制价为2147.91万元。

(六)2021123日,与四川联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9057225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该项目地下射击场、办案中心、枪弹库的功能装修和公安专业设备配置,及办公区、住宿区、餐厅配套设施设备配置等工程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能满足特巡警支队训练及值班备勤功能需求,能更好地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促进平安眉山建设。目前,该项目正准备报审计阶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在市级有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按程序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市公安局按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项目投资金额。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

一、基本情况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于2018年7月经眉山市发改委(眉市发改投2017〕245号)批准立项,建筑面积约13066平方米,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用房、涉案车辆存放库房、门卫室等土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政府投资。2018 年11月完成EPC招标,2019年4月完成勘察设计,2019年再就该项目水电气接入工程进行单独立项,2020年1月水电接通,具备了施工条件。受疫情影响,2020年6月取得施工许可,2020年12月土建部分基本完工,只剩余场坪部分(一期负责场坪,二期工程包含地下水电管网等)。因二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未开工,2021年一期工程处于停工状态,主要是做二期工程的设计、清单编制、财评、招标等前期各项准备工作。2021年12月底,拨付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等共计118.6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正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眉山市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于2020313日经市发改委(眉市发改审批202021号)批准立项,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的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安装、排水管网、设备采购及安装等,估算总投资1188.77万元。工程建设部分于202111月完成招标,中瓦建工有限公司以749万元合同价中标。20223月办理施工许可证,20221222日竣工验收,现正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202112月至今,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拨付监理、设计、施工、工程量清单编制、项目建议书等工程建设费用640.83万元。拨付专业设备、办公家具、厨房用品等采购费用216.52万元。上述两项共计857.35万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该项目进行评价,认为本项目基本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建设制度完备、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项目立项前经过评估论证,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基本符合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规划是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项目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比较完善。项目资金分配结果与规划计划基本一致;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实施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总体评价为良好,总评得分为90分。(附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的集中管理和统筹规划,确保对于涉案财物的管理合法合规。本项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经眉山市发改委(眉市发改投〔2018〕245号)批准立项同意建设。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依规按程办事,确保各项建设程序合规合法。前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施工监理单位,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等管理人员严格实行压证施工。二是以建筑法规为准绳,强化项目施工管理。主要是对项目管理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五个方面进行管理控制。三是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加强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规范资料归档,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五是协调参建各方,强化各项目标管理。六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签订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质量保证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

修筑建筑约13232平方米,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用房、涉案车辆存放库房、门卫室等土建工程。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为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等提供了存放地点,进一步加强了对涉案财物、涉案车辆的存放与管理。

五、存在主要问题

因市局将该项目交由法制支队牵头,而法制支队没有人具有工程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故而统筹协调推进能力不够。往往是遇到问题才去想办法解决问题,没有前瞻性。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完善收尾工作,尽快投入使用。该项目按照EPC方式建设,因建设费用不足,故而分为两期进行并分别立项。一期为土建工程,二期为安装、装修及设备采购。土建进行时无法与预埋的水电消防等安装工程配合进行,导致工程进度无法尽快展开。该项目建设克服了疫情影响,现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正在进行项目扫尾工作,拟尽快投入使用。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拨付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拨付,并根据施工合同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进行无息全额清算。










附表:                            眉山市公安局整体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公安局

11511700015425167J

实施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3046.44

执行数:

13046.44

其中:

财政拨款

13046.44

其中:

财政拨款

13046.44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眉山公安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部厅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厅“一三五七”发展战略和市委“1+3”总体目标,以坚决做好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提质效,全力确保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推动新时代眉山公安工作持续发展。

全面完成任务,确保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推动新时代眉山公安工作持续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应立尽立、应办尽办率


100%

完成

质量指标

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

100%

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更好地开展街面巡逻防控、反恐防暴、维稳处突等工作,促进平安眉山建设。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提升见警率、管事率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

完成


2022年白玉中心配套设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公安局

11511700015425167J

实施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73.79

执行数:

673.79

其中:

财政拨款

673.79

其中:

财政拨款

673.79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

该项目地下射击场、办案中心、枪弹库的功能装修和公安专业设备配置,及办公区、住宿区、餐厅配套设施设备配置等工程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完成

数量指标

完成建设任务

1套

完成

时效指标

按计划完工率

100%

完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训人员满意度

参训人员总体满意,警务技能水平获得提升

完成



2022年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中心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公安局

11511700015425167J

实施单位

眉山市公安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58.22

执行数:

158.22

其中:

财政拨款

158.22

其中:

财政拨款

158.22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建筑面积13066平方米,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用房,涉案车辆存放库存,生活配套用房和门卫室等土建工程。

修筑建筑约13232平方米,包括涉案财物管理用房、涉案车辆存放库房、门卫室等土建工程。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土建工程

13066平方米

完成

质量指标

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年

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涉案财物管理处置能力

提升公安机关的涉案财物处置能力,保障公安机关正常履职

完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涉案财物集中规范管理水平

提升公安机关的涉案财物管理能力,保障公安机关正常履职

完成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眉山市公安局.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