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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 | |||||||||||||||||||||||||||||||||||||||||||||||||||||||||||||||||||||||||||||||||||||||||||||||||||||||||||||||||||||||||||||||||||||||||||||||||||||||||||||||||||||||||||||||
2023-09-26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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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 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监管、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现有综合宣传大队、政治处、法制秩序大队、技术保障大队、事故大队、车管与驾管所、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9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659.8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3.52万元,增长3.69%。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55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50.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65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5.90万元,占80.91%;项目支出1843.91万元,占19.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59.8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3.52万元,增长3.69%。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9.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2.27万元,增长10.30%。主要变动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59.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8549.33万元,占88.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58万元,占4.24%;卫生健康支出153.84万元,占1.59%;住房保障支出547.05万元,占5.6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659.8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6705.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63.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数为3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支出决算数为995.7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项):支出决算数为3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41.4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9.6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53.8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54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5.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2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8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9.77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34.27万元,增长99.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110.0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4.1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9.7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34.27万元,增长99.10%。主要原因是购置5台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7.4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3辆、金额55.14万元(含购置税),越野车1辆、金额53.96万元(含购置税),载客汽车1辆、金额18.38万元(含购置税),主要用于更新老旧执法执勤车辆,保障公安交警执法勤务需要。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7辆(含4辆封存处置的车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29万元。主要用于47辆公务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保障交警支队机关、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巡逻、秩序管理、事故处理、特勤勤务、工作暗访督导、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综合整治等工作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9.22万元,比2021年增加456.56万元,增长40.3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房屋租赁费用等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0.26万元。主要用于车管业务号牌与证照等专用材料购置、计算机软件与服务器购置、办公设备与家具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辆保险、燃油、维修保养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有车辆47辆,其中: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注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全部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着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从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来看,运转类项目执行情况基本与各项业务运转需求及时间进度匹配,总体上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较好,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具体评价报告见第四部分附件1。 分项目进行支出绩效评价,主要对预算项目和资产管理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具体评价情况见第四部分附件2和附件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已分类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2年,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政治处、综合宣传大队、法制秩序大队、事故大队、车管与驾管所、技术保障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直属三大队等9个内设机构。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监管、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22年末支队在职人员373人(其中:行政人员191人、事业人员12人,警务辅助人员170人),退休人员52人,共计42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9659.81万元,较2021年9316.29万元,增加343.52万元,增幅3.6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人员支出6226.68万元,较2021年6371.72万元,减少145.04万元,降幅2.2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89.22万元,较2021年1132.66万元,增加456.56万元,增幅40.31%;项目支出1843.91万元,较2021年1811.91万元,增加 32.00万元,增幅1.77%。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年度目标主要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人员标准编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工资发放要求实施,因人员职级调整,社保与公积金等扣缴变动等原因,余额存在少量结余。全年预算执行规范,无违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主要包括日常公用经费项目和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 公用经费项目年度目标主要是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在执行中严格按照各类费用要求实施,全年预算执行规范,无违规情况。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支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等服务运行类费用。编制时按照人员标准进行编制,执行中严格审批,强化支出管理,取得了预期绩效目标。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主要有车管业务成本、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经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费、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费、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与监控卡口设施等网络通信线路租用费、道路交通安全设维修维护费、移动警务平台运行与维护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费、眉山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扩容项目、集成指挥系统数据边界接入平台建设项目、眉山市交通综合辅助决策管理服务项目、眉山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缓堵保畅专项规划项目、眉山中心城区智能交通监控中心项目、公安交警驻外中队数字化警务指挥室建设项目、上级转移支付等项目。所有项目除车管业务成本和上级转移支付外,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资金支付规范,预算执行准确,各项目均取得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附件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初,交警支队编制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以“防事故、保畅通、护安全”为总目标,坚持城市交通和农村交管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推进科技强警,大力实施改革创新,确保实现“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不发生涉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党委和省厅交管局坚强领导下,交警支队以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工作为主线,以“磐石”系列专项行动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为抓手,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2022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同比下降16.33%,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7.78%,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未发生涉警违法违纪案事件,为眉山建设成都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创造了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结果应用情况 交警支队按要求将部门预、决算信息和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对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防止超预算、无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按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绩效评价管理整体水平,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四)自评质量 交警支队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3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交警支队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预算指引,加强财务管理,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3分。 (二)存在问题 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不够,预算执行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对年度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制定与实施不够重视,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制定上不能与业务实际紧密结合,个别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置存在不合理、不够细化,评价实施有难度等情况。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支出事项的调研、决策、审批、执行、验收、监督等全流程管理中绩效管理不突出,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职责不够明确。 (三)改进建议 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意识,收集、总结预算执行和项目执行中绩效管理的经验与不足,加强评价工作中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对业务目标与财政绩效目标有机结合,进一步提炼和细化各级绩效评价目标,提高绩效评价的针对性和准确度,解决评价指标不合理、不具体,评价实施难度大等难题。
附件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3: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行政机关节约高效履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交警支队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规范、注重实效原则积极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价工作。 (一)科学建立评价指标。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内容为部门资产管理效果、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资产日常基础工作管理等情况。资产管理效果主要评价人均资产占有、固定资产增长、资产调剂利用、资产配置费用节约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主要评价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产日常基础管理工作主要评价机构人员设置、工作落实以及日常资产的入账、折旧及时规范,卡片信息准确等内容。 (二)着力提高评价质量。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部门与绩效及资金预算部门协同联动,对评价报告反复研讨商榷,确保资产绩效评价真实有效。 (三)积极推动结果应用。建立资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问题整改机制,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剖析问题原因,增加资产管理针对性,推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推动支队切实增强绩效意识,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能,实现资产有效使用,避免浪费。 二、绩效自评结果及说明 (一)从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来看。支队各部门对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在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中,均能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资产采购、验收、入库、调拨、报废等工作,评价情况良好。 (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人员定期对支队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核实,检查和完善固定资产的登记和使用情况,进一步落实了实物资产使用状况,做到每项实物资产卡片信息完整(包括资产名称、数量、购置时间、类别、原值、使用状态、使用人、存放地点和固定资产折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清理改正有误信息和账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便于进行资产管理。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主要是由于资产数量庞大且持续增加的状态,资产管理人员结构紧缺,使用现状无法立马掌握,不能立马将报废资产进行处理,导致核算系统和资产系统资产入账与处置时间有差,事项有漏,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也存在着一定差异,资产管理需要更加细致到位。 (二)整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支队将更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国有资产规范化、高效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定期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三是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对资产进行合理调剂,做到物尽其用,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第五部分 附表(见附表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附表2: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表1: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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