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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决算
2023-09-25 20:06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单位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市卫生健康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2.牵头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负责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 5 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市卫生应急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措施。

9.指导县(区)卫生健康工作。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10.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1.组织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加强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指导。

12.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技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13.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领导、外宾来眉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兵、招生、招聘(录用)等体检工作。

14.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科室16个,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综合监管与职业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服务业发展于老龄健康科、宣传与健康促进科、规划财务与信息统计科、人事科、爱国卫生科、党建办公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4个,包括眉山市卫生信息中心、眉山市干部保健服务中心、眉山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眉山市老龄健康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77.2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33万元,增长0.9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7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3.33万元,占98.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5万元,占1.0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7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06万元,占67.77%;项目支出766.21万元,占32.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77.2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33万元,增长0.95%。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73万元,增长1.98%。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7.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4万元,占5.58%;卫生健康支出2094.94万元,占88.12%;住房保障支出125.64万元,占5.29%;其他支出23.95万元,占1.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53.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94.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 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2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项支出决算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项支出决算0.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项支出决算30.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项支出决算5.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项支出决算58.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项支出决算14.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项支出决算41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项支出决算125.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1.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1.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59万元,完成预算88.93%,较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36.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54万元,占9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5万元,占8.6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7.04万元,增长48.55%。主要原因是:1、由于车辆老化,维护费用随之上升;2、2022年,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国省加大对地方的督导力度;3、2022年全市疫情防控任务繁重,爆发“7.15”、“9.29”疫情,用车频率剧增。以上原因导致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有所增长。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0。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和2022年重大疫情监控及疫情处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完成预算76.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71万元,下降25.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管理,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眉山市人大教科文卫民宗委关于赴东坡区、彭山区开展工作关于开展普惠托育调研0.31万元;2、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赴眉山考察学习现代医院管理工作0.36万元;3、陪同泸州市人大开展普惠托育考察0.29万元;4、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与疾控信息工作评估及全国传染病报告调查省级复核工作0.15万元;5、方舱隔离点建设专项督导0.06万元;6、60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0.08万元;7、元旦前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接待费0.12万元;8、市卫健委支付接待省卫健委赴眉开展养老机构非法运行行为执法检查接待费0.077万元;9、市卫健委付省卫健验收医疗卫生次中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10、市卫健委付开展2022年度职业健康工作调研接待费0.12万元;11、市卫健委支付《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活动工作人员餐费0.18万元;12、市卫健委付市决策咨询委员会社会事业组调研全市托育服务工作餐费0.1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87万元,比2021年增加9.84万元,增长4.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国疫情多点散发,国省加大对地方的督导力度,同时2022年全市疫情防控任务繁重,爆发“7.15”、“9.29”疫情,用车频率剧增。以上原因导致2022年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6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以及开展消杀等服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8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卫生健康工作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项目名称)等3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指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17.卫生健康(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指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为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0.卫生健康(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指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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