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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3-09-25 16:16  市公务服务中心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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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基本职能

部门基本职责是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级领导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的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省内、外省级领导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的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其它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现职主要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由市公务服务中心承担的眉山招商引资中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公务服务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以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主线,始终锚定“以服务促发展”工作目标,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工作基本遵循,深入践行厉行节约理念,大力推动各项公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全年圆满完成各级各地来宾接待91批次,共计1753人次,其中二级任务及以上任务接待5次,部省级69次,市(厅)16级次。牵头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莅眉视察服务工作,得到中央、省委领导高度评价。为全省项目投资工作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全市制造业发展大会、全省工业稳增长现场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研讨会等重大活动1001食品代购任务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

二、构设置

市公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单位1,其中行政单位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1个。2022年末在职职工18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非参公4人,控制人员数6人,离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520.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7.77万元,下降11.51%。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本年整体支出事项减少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39万元,占59.41%;项目支出211.41万元,占40.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0.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76万元,下降11.51%。主要变动原因是部门总体支出减少,收入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1万元,增长6.5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47万元,占8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占5.18%;卫生健康支出12.34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25.99万元,占4.9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1.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1.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7.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5.05万元,下降31.3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1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5.05万元,下降3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17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政协赵振铣支出1800元;接待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院士蹇锡高、金川县党政代表团支出3800元;接待省关工委张中伟等人支出1800元;接待省委常委李云泽、省政协主席田向利支出4200元;接待省政协副主席曲木史哈、省政府副省长叶寒冰接待费支出3450元;接待接待海南省副省长刘平治、省政府副省长李云泽、省政协副主席钟勉、省政协副主席林书成、省政协副主席赵振铣等人支出11610元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7万元,比2021年减少12.72万元,下降25.1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市公务服务中心付购置空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2022年眉山社会发展会务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2年眉山社会发展会务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2022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市公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公务服务一科、公务服务二科;下属二级机构1个,属于事业单位,即眉山市公务服务保障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机构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正、副部级领导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的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省内、外省级领导以及曾经担任过上述职务的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其它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现职主要领导来眉的公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由市公务服务中心承担的眉山招商引资中重要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交办的其它公务服务工作。

2.人员概况。

2022年在职职工18人,其中参公人员8人,非参公人员4人,控制人员数6人,离退休3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高质量完成公务服务任务。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以牢固树立服务中心大局的工作主线,始终锚定“以服务促发展”工作目标,坚持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工作基本遵循,深入践行厉行节约理念,大力推动各项公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全年圆满完成各级各地来宾接待91批次,共计1753人次,其中二级任务及以上任务接待5次,部省级69次,市(厅)16级次。牵头完成习近平总书记莅眉视察服务工作,得到中央、省委领导高度评价。为全省项目投资工作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全市制造业发展大会、全省工业稳增长现场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研讨会等重大活动1001食品代购任务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受到省市领导高度认可。

2.建强公务服务队伍。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标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在“选优”“育强”“用好”上下功夫。今年进一步优化了接待人才队伍结构,有力推动接待干部从“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

3.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子成员带队开展走访慰问5次,支援联系村36袋化肥助力春耕生产,赠送1000个口罩、50瓶免洗手消毒凝胶用于保障村防疫物资储备;动员干部职工100余人次参加包保、双报到社区卫生治理及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协助完成文明城市迎检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深化辅政职能,深刻践行“三讲”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公务服务工作高效开展。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公务服务中心2022收入合计520.8万元,其中其他收入14.14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公务服务中心2022支出合计520.8万元。

3.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末无结转结余数。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公务服务中心2022财政拨款收入5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20.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务服务中心2022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39万元,占59.41%;项目支出211.41万元,占40.59%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年末无结转结余数。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支出271.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职工工资、津贴、绩效等正常发放。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支出37.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办公、邮电通信、水电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全中心工作正常运转。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211.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介绍推进会、2022年眉山社会发展会务等,用于保障大型会议、公务接待等公务服务工作。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市公务服务中心完成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公务服务水平,眉山的城市印象,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较高

(三)结果应用情况。

市公务服务中心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能较为客观、全面了解公务服务中心的预决算编制情况、行政运转保障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从评价情况来看效果明显。

(四)自评质量。

部门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程序较为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结果达到预期目标,专项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所有已实施项目无违规记录,自评得分96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2022年整体预算绩效目标按期完成,产生了良好的效益 ,整体评价得分96分。预算执行中项目,管理规范,完成较好,质量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明显。

(二)存在问题。

受新冠疫情影响,年初经费测算不够准确。

)改进建议。

今后将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加强绩效管理,借鉴其它市直部门绩效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整体自评得分表

绩效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计分标准

评价方式

评价属性

备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整体评价

样本评价

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65分)

目标管理(40分)

目标制定

9

评价部门年初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部门根据自己判断,客观公正给分。市财政局根据开展的绩效目标质量会审结果,换算成此项指标得分。  



8

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完整、细化量化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

1.绩效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完整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3.绩效指标编制细化量化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4.绩效指标编制与预算安排相匹配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5.评价部门绩效目标纳入部门党组(委)会(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目标实现

10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核心,评价部门整体支出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10。




10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以部门预算项目绩效为核心,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单个数量指标实际完成未达到预期指标或超过预期指标30%以上的,均不计分。该项指标得分=达到预期值的数量指标个数/全部数量指标个数(即评价选取的项目绩效目标包含的所有数量指标)*10。



部门自评范围为部门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动态调整(15分)

支出控制

5

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

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  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的,得5分。偏差度在10%-20%之间的,得2分,偏差度超过20%的,不得分。




及时处置

5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或对发现问题提出预算收回、调整处置意见并加以落实的得5分。如存在未及时处置落实的,按未进行问题整改的项目数量/监控发现问题的项目总数×5分扣分,直至扣完。  




执行进度

5

评价部门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分别得1分、2分、2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完成结果(10分)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5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资金结余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数/部门预算项目总数*5。




违规记录

5

根据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存在相关问题。

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部门自查结果,出现未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绩效结果应用(25分)

内部应用(10分)

预算挂钩

9

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

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5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信息公开(5分)

自评公开

5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整改反馈(10分)

问题整改

5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应用反馈

5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质量

自评质量

10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4分,在10%-20%的,扣8分,在20%以上的,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抽查计分)。



扣分项(10分)

0

被评价单位配合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评价组发现被评价对象拖延推诿、提交资料不及时等拒不配合评价工作的,经报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0.5分/次予以扣分,最高扣10分(此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分标准,部门参照该标准对部门及下属单位计分)。



 

 

 

 

 


 


202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眉山社会发展会务项目)

一、基本情况

2022年眉山社会发展会务项目,主要用于完成眉山大型节会活动的后勤保障、莅眉领导的来访接待工作费用。绩效目标是实现服务对象满意,提升公务服务水平费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按照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数据,对照年度绩效三级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完成情况,收集莅眉单位反馈意见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二、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有效保障了2022各级莅眉领导的接待、会议等费用“2022眉山社会发展会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0分(满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针对该项目认真进行了部门预算立项、预算申报表,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情况

按照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管理下严格根据莅眉领导到访实际情况,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既让领导满意又保证服务质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的绩效考核重点在服务质量的评价让服务对象满意使我们的目标

六、相关措施建设

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同时合理估计费用支出,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0277473-2022年眉山社会发展会务

主管部门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眉山大型节会活动的后勤保障、莅眉领导的来访接待工作,实现服务对象满意,提升公务服务水平。

顺利完成眉山大型节会活动的后勤保障、莅眉领导的来访接待工作,实现服务对象满意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用于保障眉山大型节会活动的后勤保障、莅眉领导的来访接待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81.50

361.72

168.31

46.53%

10

8

收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其中:财政资金

381.50

361.72

168.31

46.5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务服务来宾接待100批次

100

批次

91

20

18

收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活动减少

质量指标

获得服务对象高质量评价

定性

高中低

10

9


时效指标

12月31日前完成

定性

高中低

/年

10

10


成本指标

不高于规定成本

3815000

/年

168.31

1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眉山可持续发展

90

批次

96

30

2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和上级领导满意

90

批次

95

10

10


合计

100

90


评价结论

预算绩效目标按期完成,产生良好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202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主要用于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的后勤保障费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按照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体系,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相关数据,对照年度绩效三级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完成情况,收集莅眉单位反馈意见等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有效保障了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的办公、交通、会议等费用“2022眉山社会发展会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5分(满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我部门针对该项目认真进行了部门预算立项、预算申报表,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情况

按照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管理下严格根据莅眉领导到访实际情况,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既让领导满意又保证服务质量。

五、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的绩效考核重点在服务质量的评价让服务对象满意使我们的目标

六、相关措施建设

下一步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022T000007056729-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

主管部门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的后勤保障工作,实现服务对象满意,提升公务服务水平。

顺利完成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的后勤保障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公务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全省项目投资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进会的后勤保障工作,实现服务对象满意,提升公务服务水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3.10

43.09

99.99%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3.10

43.09

99.9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和上级领导满意

90

批次

98


85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预算绩效目标按期完成,产生良好效益。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眉山市公务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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