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22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 | |||||||||||||||||||||||||||||||||||||||||||||||||||||||||||||||||||||||||||||||||||||||||||||||||||||||||||||||||||||||||||
2023-09-15 17:14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1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主要承担医保基金、医疗保障政策、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械招采等12项职能。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均未实行单独预算。 纳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医疗保障招采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013.91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76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013.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5.91万元,占99.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万元,占0.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3.9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4.76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5.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76万元,下降2.6%。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5.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万元,占0.4%;卫生健康支出1,872.16万元,占93.3%;住房保障支出125.68万元,占6.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0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71.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66.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30.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9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1.29万元,增长2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36万元,占9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6.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5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影响有所缓和,因公务外出用车略有增长。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基金监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巡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和接待外省市来眉学习参观、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次,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资阳医保局考察组一行800元,广元医保局考察组一行900元,雅安医保局检查组一行890元,南充医保局考察组一行800元,省医保局检查组一行9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31万元,比2021年增加2.02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开展。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智能审核系统维护等2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市级城乡居民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眉山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7.48分(满分90份),绩效自评综述: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成情况良好,在完善待遇保障制度、纵深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深化成德眉资同城合作、推动标准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全面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加强“两病"规范管理和门诊用药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支出控制和预算挂钩等方面仍存在不足。2022年市级城乡居民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分,绩效自评综述: 通过绩效自评,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收支平衡,实现基金可持续运行,基金运行规范安全,基金使用效率逐步提升,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得到有效保障。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指反映医保基金核算、精算、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等医疗保障经办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2年市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行政单位1个(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是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三是织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是负责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六是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是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是负责规划实施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是职能转变。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是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人员概况:2022年部门年末职工数量(包括行政编制10人、实际12人;参公编制24人,实际22人;事业编制9人,实际8人;另有长期聘用人员10人。年内公务员变动2人(郭建国—王绪,何凯),参公人员增加2人(胡枭、邵清燕),参公人员减少1人(何莎)。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完善待遇保障制度,纵深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深化成德眉资同城合作,推动标准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全面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两病"规范管理和门诊用药保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医疗保障需求侧管理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并重,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收入20139070.43元。 1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20139070.43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目标制定: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人员类项目资金2022年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情况,年初预算总计524.79万元。绩效目标编制均按照要求设置项目的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项目完成指标,也设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项目效益指标。此项得分为满分。 目标实现:特定目标类项目均达到预期值, 支出控制:特定目标类项目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 及时处置: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 预算完成情况:6月完成58.63%,9月完成85.37%,11月完成95.4%。 资金结余率:0 违规记录:无。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目标制定:眉山市医疗保障局运转类项目资金2022年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情况,年初预算总计117万元。绩效目标编制均按照要求设置项目的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项目完成指标,也设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项目效益指标。此项得分为满分。 目标实现:特定目标类项目均达到预期值, 支出控制:特定目标类项目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 及时处置: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 预算完成情况:6月完成21.91%,9月完成42.62%,11月完成54.56%。 资金结余率:0 违规记录:无。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目标制定: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2022年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并集体决策情况。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12个,年初预算634万元。上述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均按照要求设置项目的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项目完成指标,也设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项目效益指标。此项得分为满分。 目标实现:特定目标类项目均达到预期值, 支出控制:特定目标类项目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 及时处置:绩效运行监控未发现问题。 预算完成情况:6月完成30.98%,9月完成42.73%,11月完成57.16%。 资金结余率:0 违规记录:无。 4.整体预算完成情况:6月完成40.37%,9月完成58.9%,11月完成71.35%。执行进度得分4.48分。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眉山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制造强市突破年”发展主题,扎实开展“医保质量提升”“医保便民”“药店净化”行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医保基金运行评价、医保基金监管排名全省前列,医保管理服务获全省通报表扬,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交流,《小病不出村 看病有医保—眉山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获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规范建设典型案例综合类二等奖,群众对医保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部门履职尽责,整体绩效目标均完成。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结果应用情况包括内部应用、自评公开、问题整改和应用反馈等情况。 1.内部公开: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得2分;建立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2022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已将本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绩效使用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中,此项得分为4分。 2.自评公开: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决算公开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按照财政部门同意部署,暂未公开,得2分。 3.问题整改: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将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改进管理、预算挂钩等的,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 在2022年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中,市财政局未向眉山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相关预算管理问题,因此眉山市医疗保障局不存在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该指标得2分。 4.应用反馈: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022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向财政部门及时反馈结果应用的情况,该指标得分为2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成情况良好,在完善待遇保障制度、纵深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改革 、深化成德眉资同城合作、推动标准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 、全面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加强“两病"规范管理和门诊用药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在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支出控制和预算挂钩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总分90分,市医保局自评得分为77.48.分。 (二)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推进缓慢导致项目完成进度低、资金支付率。2022年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因政府采购申报等原因造成支付进度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进度完成等指标的得分。 (三)改进建议。 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将责成相关科室就当前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项目,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任务分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