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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汇总)部门决算
2022-09-29 16:33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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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 附件....................................21

第五部分 附表....................................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

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节能新技术应用,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36%、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82%,人均水耗下降2.8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全市参与人数达30多万人次,张贴宣传组图3000张、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主题标语230幅。推进能耗监测点建设,完成8个单位能耗监测点建设。实施了新能源项目,落实节能灯具改造1万余支、节水卫具更换1000余套。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票据溯源,实现应统尽统和100%能耗票据录入。

2.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印发了《眉山市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关于报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利用LED电子显示屏、餐桌提示牌等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积极开展“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光盘打卡行动”,引导全市各界人士践行光盘行为,截止6月21日,我市累计参与打卡人数共计22万多人次。

3.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配合市委保密机要局、市财政局,对2020、2021年度各市级部门信创工程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批复了交警一大队和交警三大队1120辆涉案车辆等资产的报废处理、市委保密机要局电子政务内网终端用户设备资产无偿划转等,涉及资产净值213.866万元。

4.强化办公用房管理。印发了《眉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管理工作方案》,推动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管理工作的开展。完成了6家单位办公用房调配任务,批复了8家单位维修办公用房申请,总计安排资金562.63万元。

5.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全年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5辆,无超编、超标等违规审批购置车辆情况。严格公务用车处置,组织开展了市级处置车辆的拍卖工作,成交38辆,成交总价118.13万元。强化公车标识化、平台化管理,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率达100%。全年从平台申请使用车辆13.9万余车次。

6.精细提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做好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年共测体温25万人次,劝阻体温异常人员9人。协助相关单位处置信访群访事件22起450人次,接待上访群众1200人,登记进入车辆55万台车次。安全生产排查15次,排除92项安全隐患。严格做好机关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为49余万人次提供了健康卫生的就餐服务。牵头实施民生工程,将已对外错时开放的330个泊车位纳入系统管理。加强会务人员和司乘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市会议中心圆满保障了市“三会”等市级及县(区)会议390场次,市公车中心为市级部门提供了安全公务出行保障3455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

纳入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2.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3.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474.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19万元,下降0.75%。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中心维修工程、会议中心音视频系统等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32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1.67万元,占91.7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65万元,占8.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47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61万元,占20.8%;项目支出2752.21万元,占7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74.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19万元,下降0.75%。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会议中心维修工程、会议中心音视频系统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3.03万元,增长13.1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0.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6.92万元,占96.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2万元,占1.94%;卫生健康支出27.9万元,占0.87%;住房保障支出31万元,占0.9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0.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00.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939.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4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4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9.84万元,完成预算7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5万元,占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5万元,完成预算79.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8.34万元,增长443.97%。主要原因是公车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收入作为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9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大中型客车1辆、金额44.9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调研和后勤保障。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8辆、其他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和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用车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和其他特别事项用车服务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期间公务接待事项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1年1月14日接待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765元;2021年4月23日接待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785元;2021年6月1日接待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81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6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6万元,比2020年增加2.02万元,增长2.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75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建设项目、节约型机关建设项目、购置公务用车等项目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3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8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作调研和后勤保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务用车平台车载定位系统运行费、节能工作经费等1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2〕5号)文件要求,做好我局项目资金的绩效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将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有2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我单位在职职工共计35人,其中局机关20人,市机关服务中心11人,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474.82万元,其中局机关656.27万元,市机关服务中心2444.05万元;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374.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总支出3474.82万元,其中局机关656.27万元,市机关服务中心2444.05万元;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374.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在年初预算编制时,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按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编制部门绩效目标表,结合单位全年工作安排,细化各个项目名称,科学、合理、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按照“先预算、后支出”原则,严格控制资金用途和执行进度。基本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数额执行,项目支出确因工作需要按程序报批追加了部分预算,但严格按照用途和批复数执行,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按初期、中期、末期等时间节点,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发现未按进度执行,及时督促调整。

4.年终对各项目支出进行自评打分。经测评,各项目指标均完成良好,不存在违规违纪项目,保证了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对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合理安排项目所需资金,逐步建立和健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有效性,及时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对被评价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对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与充分保障,对评价结果良好和合格的,在项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再编制预算,安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按要求对所有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对100万元(含)以上的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包括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监控和绩效目标动态监控等具体工作做得还不够,绩效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缺乏绩效管理专业人员,绩效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工作,增强项目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能力。

2.认真编制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考核数据和报表,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明细指标,增强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按期监控每个项目执行进度,确保每个项目按期完成。

4.认真落实绩效考评成果运用,及时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真正发挥项目绩效管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预算为849.85万元,实际使用1253.85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市政中心投促大厦食堂食材采购经费、市政中心投促大厦会议中心保洁和保安服务经费、市政中心投促大厦会议中心后勤日常维修经费、市政中心绿化经费和其他杂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做到集中办公区全年环境优美舒适、安全运行,为入驻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后勤物管费,项目实施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资金拨付完全按照相关程序和手续开展,切实将项目经费用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会议中心的办公区安保、卫生、绿化、维修等物管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集中办公区入驻的部门(单位)提供了安全、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为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了市政中心投促大厦会议中心的后勤日常运行,全面无任何责任事故,经调研职工满意率达95%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按要求对所有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市政中心和投促大厦食堂的人员外包服务费和管理费。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326.78万元,执行数为32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证准时、保质、保量的提供膳食服务。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切实市政中心和投促食堂后厨外包服务项目经费用到实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由我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外包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按时支付资金。我单位派驻专人进行食堂管理,确保食物可口,定期发放职工意度调查表,确保服务质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为市政中心和投促大厦全体干部职工提供可口的饭菜,经调研服务对象满意率大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按要求对所有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4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驾驶员劳务派遣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车中心公驾驶员劳务派遣费经费预算为104万元,包括16名劳务派遣人员,主要用于为驾驶员提供劳务派遣业务,保障驾驶员工资发放,保险按时缴纳的费用。所有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实施,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104万元,执行数为86.54万元,完成预算的83.21%。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劳务派遣驾驶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使公车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和派遣管理费。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中心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从数量、质量、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2021年,公车中心实有劳务派遣人员16人,主要负责具体保障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市级各部门公务出行,全年为市级部门提供了公务出行保障3455次,做到了安全无事故。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并严格按合同实施,按月支付驾驶员劳务派遣费,保障了驾驶员每月工资发放和保险缴纳。

(二)项目效益情况。

提高了公车中心服务保障质量,提升驾驶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有效保障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市级各部门公务出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按要求对所有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5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补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车中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预算为206万元,包括28辆应急用车,其他用车2辆,主要用于为市级无保留车辆单位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保障无保留车辆单位公务出行的费用。所有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实施,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全年预算数206万元,执行数为143.52万元,完成预算的69.67%。有效保障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市级各部门公务出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中心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从数量、质量、满意度等指标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2021年,我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圆满保障了省委巡视组巡查用车,党政机关军事日活动协调会用车,全年为53家市级部门提供了公务出行保障3455次,全年安全无事故。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和定点加油服务。

全年为53家市级部门提供了公务出行保障3455次,全年安全无事故。

(二)项目效益情况。

强化了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质量,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和市级各部门公务出行。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按要求对所有项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评价结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集中办公区物管经费)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70101

实施单位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预算数:

849.85万元

执行数:

1253.8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49.8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3.8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年集中办公区环境优美舒适、安全运行,为入驻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集中办公区全年环境优美舒适、安全运行,为入驻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服务响应时间等于1年

服务响应时间等于1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安全保卫1年

安全保卫1年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管理区域面积9万平方米

管理区域面积9万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2%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市政中心、投促大厦和周转房食堂外包费)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70101

实施单位

眉山市机关服务中心

预算数:

326.78万元

执行数:

326.7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6.7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26.78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准时、保质、保量的提供膳食服务。

保证准时、保质、保量的提供膳食服务。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1年度内完成

2021年度内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实现分批、分时段就餐,分批炒菜

实现分批、分时段就餐,分批炒菜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工作餐数量2000人次/天

提供工作餐数量2000人次/天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食堂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食堂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2%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驾驶员劳务派遣费项目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70101

实施单位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预算数:

104万元

执行数:

86.5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4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6.54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劳务派遣驾驶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使公车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和派遣管理费。

保障劳务派遣驾驶员的各项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使公车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费用包括工资、保险、福利和派遣管理费。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1年度内完成

2021年度内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行驶安全性≥95%

行驶安全性≥98%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驾驶员工资福利保险≤104万元

驾驶员工资福利保险≤104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驾驶员年工资标准6.5万/人/年

驾驶员年工资标准6.5万/人/年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指标

不断提升驾驶安全性

通过培训和拉练提高驾驶安全性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满意度≥95%

项目满意度≥98%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费补助)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主管部门及代码

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70101

实施单位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预算数:

206万元

执行数:

143.5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3.5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4小时实施响应

24小时实施响应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行维护车辆数30辆

运行维护车辆数30辆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成本测算≤206万元

实际成本≤206万元

项目完成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驾驶安全365天

驾驶安全365天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车使用年限≤8年

公车使用年限≤8年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服务对象满意度》98%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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