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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单位决算 | ||||||||||||||||||||||||||||||||||||||||||||||||||||||||||||||||||||||||||||||||||||||||||||||||||||||||||||||||||||||||||||||||||||||||||||||||||||||||||||||||||||||||||||||||||||||||||||||||||||||||||||||||||||||||||||||||||||||||||||||||||||||||||||||||||||||||||||||||||||||||||||||||||||||||||||||||||||||||||||||||||||||||||||||||||||||||||||||||||||||||||||||||||||||||||||||||||||||||||||||||||||||||||||||||||||||||||||||||||||||||||||||||||||||||||||||||||||||||||||||||||||||||||||||||||||||||||||||||||||||||||||||||||||||||||||||||||||||||||||||||||||||||||||||||||||||||||||||||||||||
2022-09-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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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妇幼保健院是经眉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保健机构,是一所集保健、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为一体的市级妇幼医疗保健机构。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全面、连续、高质量的保健和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工作,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培训、科研、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服务质量检测等业务管理工作,全面履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职能,并对下级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及接收转诊等工作。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1.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健全内部监审体系,开展廉政责任约谈;3.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形成良好医德医风。 (二)科学谋划医院发展规划,真抓实干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稳步增强医院综合实力。 (三)医院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落实绩效考核重点指标。1.医疗保健业务积极开展,技术水平稳步提升。全年总诊疗人次356835人次,较去年上升17.5%,其中,门诊262547人次,急诊94288人次;出院9426人次,较去年下降1.9%。2.认真梳理总结“两纲”有效做法和经验,实施临床与保健深度融合,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四大部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母婴安全保障有力,项目管理成效显著。 (四)常态化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建立了医院疫情防控体系和监督体系,院长亲自抓疫情防控,分管领导牵头抓,纪委书记带头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严格落实三级预检分诊、两码联查、首诊负责制,增设发热患儿留观室,执行门诊病人“一诊一患一陪”、住院病人“一患一陪”制度,分批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全院线上线下疫情防控及院感相关知识培训。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695.3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77.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相比因本年度在编人数增加所对应的人员经费、绩效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216.27万元;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减少693.49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条款拨款。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695.34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77.2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在编人数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116.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0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3万元;基本建设项目支出910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93.49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按达到合同条款付款,行政事业项目支出258.46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6.2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共卫生项目增加。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69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4.38万元,占14.9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00.96万元,占85.09%。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69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5.92万元,占12.49%;项目支出9359.42万元,占87.51%。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0695.34万元,相比2020年减少477.22万元,下降4.27%,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4.38相比去年增加216.27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一般公共预算中本年度在编人数增加所对应的人员经费、绩效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2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比与去年减少693.49万元,主要原因为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财政达到合同条款拨款。 2021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0695.35万元,相比2020年减少477.22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在编人数增加所对应的人员经费、绩效和公用经费支出随之增加;本年公用经费支出219.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4万元,本年基本建设项目支出910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693.49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华西二院眉山市妇儿医院建设项目按达到合同条款付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9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84.75万元,下降84.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付的华西项目新院区建设资金归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1年财政拨付的华西项目新院区建设资金归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77万元,占7.95%;卫生健康支出1403.65万元,占88.04%;住房保障支出63.96万元,占4.01%。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94.38,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支出决算为9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84.8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3.57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公共卫生健康支出(款)突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1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6.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82.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医院公务接待比预期减少。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7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1万元,占21.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0.79万元,下降81.92%。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两台,合计金额44.89万元,2021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相比于2021增加4.1万,主要原因在于我院公务用车数量增加、车辆老旧维护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指导,保障孕产妇、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1万元,完成预算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6万元,增长175.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公务接待次数、接待人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市州兄弟单位来院参观交流学习以及迎接各类检查等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68人次,共计支出2.5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达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2100元。 2. 内江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2100元。 3.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1496元。 4. 凉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1000元。 5.成都市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3272元。 6.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来院进行KPI绩效考核指导公务,接待金额1080元。 7. 泸州市江阳区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798元。 8. 宜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中心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700元。 9. 疫情防控检查,接待金额620元。 10.智慧医院现场评审,接待金额800元。 11. 产前诊断机构督导,接待金额900元。 12. 疫情防控实地验收,接待金额800元。 13. 宜宾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700元。 14. 德阳科贸职业学院来院签订规培进修合作协议,接待金额1700元。 15. 2021年智慧医院现场复核,接待金额1200元。 16. 德阳市妇幼保健院来院参观交流学习,接待金额3537元。 17. 疫情防控督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接待费700元。 18.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来院指导,接待金额530元。 19. 爱婴医院省级抽样复核,接待金额1100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00.96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91.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9.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72.38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正常运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65.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2.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43.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4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到区县进行市级公共卫生业务指导、技术督导保障,孕产妇、新生儿等院前急救,以及开展医院业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4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等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57万元,执行数为2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预防母婴传播培训和督导,进一步提高预防母婴传播知识水平,规范了各项基础登记,提高了孕产妇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提高母婴阻断干预的及时性,降低了发生母婴传播的风险。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绩效编制还需细化,资金使用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万元,执行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开展妇幼健康信息工作质量控制,促进妇幼健康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提高工作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时间较晚,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资金用途,进一步做好经费使用安排。
(3)计划生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3.3569万元,完成预算的95.45%。通过开展全市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助产技术督导及病历评审培训等,提高产儿科服务技术水平,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保障全市母婴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病残儿和并发症鉴定经费预算充足,但病残儿和并发症鉴定人数减少,资金使用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调整资金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艾滋病防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万元,执行数为6.56万元,完成预算的29.82%。通过开展技术督导,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预防母婴传播健康宣传,提高育龄妇女和孕产妇健康知识知晓率,提升健康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时间较晚,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资金用途,进一步做好经费使用安排。
(5)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91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通过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市级例会和督导,进一步规范各项基础登记,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降低母婴传播率。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拨付时间较晚,资金合理安排使用较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资金用途,进一步做好经费使用安排。
(6)2021年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能力建设市级专项经费--全市产科急救演练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提高全市产儿科急诊急救能力,熟悉产科危急重症急救处置及新生儿抢救流程,畅通产科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我院与眉山市人民医院各承担一年的全市产儿科急救演练,2021年由我院承担、执行。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未完成预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幼保健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产、妇幼保健院医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公共卫生健康支出(款)突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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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妇幼保健院.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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