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21年度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决算 | ||||||||||||||||||||||||||||||||||||||||||||||||||||||||||||||||||||||||||||||||||||||||||||||||||||||||||||||||||||||||||||||||||||||||||||||||||||||||||||||||||||||||||||||||||||||||||||||||||||||||||||||||||||||||||||||||||||||||||||||||||||||||||||||||||||||||||||||||||||||||||||||||||||||||||||||||||
2022-09-29 16:00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目 录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职能简介(一)主要职能: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科研培训与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科、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科、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病地方病预防控制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环境与学校卫生科、职业与辐射卫生科、食品安全科、信息与网络管理科、健康教育科。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 一是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持值班值守,流调、采样、检测等各个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根据境内外疫情形势,提出对境外人员、重点地区入(返)眉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建议,指导各地开展重点人群排查与管控。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升防控能力。组织全市流调队员开展应急演练,及时讨论、分析疫情形势。三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收集境内外疫情动态和相关数据,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分析研判,形成专题风险评估报告。四是加强密接、次密管控。建立完善全市密切接触者管理台账,形成“隔离—管控—解除隔离”工作闭环。督促区县追踪管控,及时上报核酸检测结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五是夯实疫情多点监测并开展常态化监测督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开展常态化监测工作督导指导。六是做好各类会议、重大活动疫情防控指导及保障。为各类考试、重大活动、会议提供疫情防控指导和保障。七是指导并参与各类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的处置。 (二)疾病预防控制 一是艾滋病防治。认真履行全市艾滋病防治技术总牵头职责,定期组织召开市级艾滋病防治“三线”工作例会。认真实施2021年市财社会动员项目。部署安排全市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阶段性工作。强化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管理。开展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质量核查,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完成全市疫情估计和感染率调查。二是结核病防治。按照省级“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要求,完成现场调查、专题调查及总结评估工作。依托中财项目,开展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诊治和管理。完成对各区县学校结核病防控暗访工作。三是血吸虫病防治。认真实施血吸虫病防治项目,全面完成相关监测任务,全年无急血病例发生。四是其他传染病防控。及时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同比均有上升。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霍乱监测,全市未发现霍乱和疑似霍乱病例。开展流感监测工作,开展登革热蚊媒监测,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职业暴露人群血清学监测及外环境污染情况监测。开展麻风病现症病人治疗管理、密切接触者筛查随访管理工作。开展输入性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未报告疟疾病例。五是疫情和传染病管理。指导全市各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24小时不间断网络疫情实时监测,及时响应预警信息。六是慢性病与地方病防治。按要求开展死因、肿瘤、心脑血管、儿童伤害、慢阻肺等监测工作。按“健康眉山2030”要求开展“三减三健”等相关专项行动及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慢病综合干预项目。常规开展全市碘缺乏病监测和病区燃煤型氟中毒、克山病监测工作。 (三)免疫规划管理 一是落实《疫苗管理法》,继续深化规范化门诊建设,巩固示范区建设成果。二是保持高水平接种率,全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报告接种率为99%以上。三是强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积极处理上报病例。四是做好麻疹、AFP等常规监测工作。五是严格按照相关规范,继续加强疫苗冷链管理。六是开展全市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补种工作。七是启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工作。八是全市顺利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任务。 (四)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是充实健康科普专家库和知识库,明确了专家职责和任务。同时加大了各类疾病防控知识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确保各类健康知识的准确性、通俗性和实用性。二是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三是组织开展各类卫生日宣传活动。四是指导各区县继续开展健康促进示范场所建设。 (五)卫生监测与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现场消毒效果评价、医疗机构消毒质量监测、重点行业消毒质量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学校卫生监测及职业与辐射卫生监测工作。二是开展病媒生物滋生地调查、密度监测和德国小蠊抗药性监测。三是按相关要求全面完成食品风险监测任务,并指导区县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四是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指导完成4所健康食堂的建设与 卫生监测。 (六)检验检测 一是完成HIV筛查阳性标本、HIV感染者CD4T淋巴细胞、HIV/HCV及梅毒抗体筛查检测。完成结核病传统药敏培养、流感、禽流感环境监测、手足口病病毒核酸、麻疹风疹核酸等检测任务。二是完成水样、食品风险、公共场所、一次性卫生用纸及厂场、医院消毒效果等检测任务。三是做好新冠疫情检测保障工作,履行市级新冠实验室质量控制与生物安全管理中心职责。四是开展新项目检测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艾滋病毒载量盲样考核,省级尿碘、盐碘、水碘、尿氟盲样考核。 (七)能力建设 一是完成市疾控中心综合业务大楼及地下停车库工程建设项目。二是加快推进市疾控中心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三是完成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集中办理。四是完成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186.6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7.83万元,下降1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40.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2.35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2万元,占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18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21万元,占40%;项目支出1908.41万元,占6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86.6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7.83万元,下降1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4.38万元,增长47%。主要变动原因是卫生健康类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72万元,占3.5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996.67万元,占94.5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7.91万元,占1.8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68.3,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52.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51.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87.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9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2.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34.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61万元,占9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7万元,占5.5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6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5.97万元,增长56.11%。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导致费用支出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其他用车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6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计划免疫、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流感、新冠肺炎等疾病的督导、巡查、流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47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展省级项目增加,接待人员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7万元,主要用于计划免疫和结核病工作等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凉山州卫生健康委一行12人来眉开展2020年四川省免疫项目抽查工作,接待费1243元; 2.甘孜州疾控和人民医院,眉山市卫生健康委一行4人来眉开展“十三五”结防规划终期评估调查,接待费500元; 3.四川省疾控中心一行4人来眉开展丙肝试点、性病防治工作调研指导,接待费592元; 4.四川省疾控中心一行6人来眉开展放射性本底监测,接待费560元; 5.中国疾控一行5人来眉开展非医疗辐射监测现场技术培训,接待费500元; 6.四川省疾控中心一行4人来眉开展放射性本底监测,接待费550元; 7.四川省疾控中心一行7人来眉开展四川省医用X射线工作者随访调查,接待费448元; 8.四川省疾控中心一行12人来眉开展死因、肿瘤登记指导,接待费1426元; 9.四川省疾控中心一行7人来眉开展全省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及省级复核评估工作,接待费916元; 10.四川省疾控中心、省教育厅一行5人来眉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治,接待费640元; 11.省卫健委、省疾控中心一行8人来眉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技术指导,接待费800元; 12.省疾控中心一行6人来眉开展职业病防治,接待费700元; 13.省卫健委一行9人来眉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接待费827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2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用经费支出234.17万元,比2020年增加126.81万元,增长118.12%。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增加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业务工作增加。 2021年,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4.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1.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药品及试剂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4.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市计划免疫、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流感、地方病防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食品安全保障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021年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眉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科室15个:办公室、财务科、科研培训与质量管理科、急性传染病预防控制科、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科、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病地方病预防控制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环境与学校卫生科、职业与辐射卫生科、食品安全科、信息与网络管理科、健康教育科。 (二)机构职能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人员概况 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末在职职工84人,其中:事业人员66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8人。退休人员13人。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186.6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40.67万元,占54.62%;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445.95万元,占45.38%。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2.35万元,占98.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2万元,占1.05%。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18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21万元,占40.11%;项目支出1908.41万元,占59.89%。 三、单位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人员类经费。绩效目标: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发放和社会保障费用及时缴纳、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2021年人员类经费预算1044.03万元,实际支出1044.03万元,预算完成100%。 2.运转类经费。绩效目标: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2021年运转类经费预算234.17万元,实际支出234.17万元,预算完成100%。 3.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开展对重点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有效控制疾病流行,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保持重点地方疾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薄弱环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公共卫生体系,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重要保障。2021年特定目标类经费预算1908.41万元,实际支出1908.41万元,预算完成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缴财政。 (三)自评质量 单位从预算到项目实施,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中间环节管理到位,资金稳控性较高,项目符合年度预算目标,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单位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良好。 (一)评价结论 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单位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按规定使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二)存在问题 1.部分项目业务工作人员对项目自评工作认识不到位,未能有效参与到绩效自评工作中去。 2.具体实施项目工作人员与财务人员沟通不到位,导致业务人员不能有效地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进行跟踪管理。 (三)改进建议 1.适时开展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2.财务人员加强与业务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通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高项目资金的到位使用率。 2021年艾滋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卫健委为项目的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相关单位是项目实施单位,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实行目标管理。项目资金的申报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央、市级艾滋病防治资金随项目工作任务由上级部门下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 2.项目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全年开展艾滋病补充试验。常年开设美沙酮门诊,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负责辖区内工作人员培训,培训不少于5人,入组病人治疗年保持率达到75%以上,HIV/HCV/梅毒3项检测率不低于80%。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与质量管理,逐步建立健全性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性病实验室质控覆盖率达90%。开展基金项目督导工作,加强对所辖各县(区)(含扩权县)的指导与评估。开展艾防管理办公室工作例会、信息互通、分片包干、 培训指导及能力建设等工作。 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及财务管理制度,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本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申报内容,达到了申报目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中心成立中心主任为组长,办公室、财务科、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全程监督和指导。评价采取各相关科室自评,办公室和财务科复核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关键人物访谈、问卷调查、资料收集归纳的方法,以及利用数据信息系统统计分析,调取工作总结、调查分析报告,对中财、市财项目所涉及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经费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进行比较分析,形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项目资金到位161.73万元,项目的申报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有明确的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央、市级艾滋病防治资金随项目工作任务由上级部门下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资金计划161.73万元,实际到位161.7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52.94万元,未支出8.7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制定《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工作目标辅助账,经费支出与项目活动内容匹配,佐证材料充分,签字手续齐全,财务核算与预算相符,账务处理及时,未出现挪资现象。 1.市卫健委为项目的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相关单位是项目实施单位,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实行目标管理。 2.市卫健委负责制定全市艾滋病防治督导方案、经费使用方案,定期组织专家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督导。 3.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4.艾防科与财务科密切配合,做到了项目工作进度与资金使用同步,完善项目资金审核报批流程,从严把关,确保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和资金安全,发挥了项目资金对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的保障作用,实现了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通过电视、报刊、单位的网站、微博和微信发布艾滋病的核心信息、文章,传播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理念,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氛围。举办“世界艾滋病日”主题活动,动员社会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社区,与政府、部门一起,充分发挥其优势和作用,共同防控艾滋病。 2.加强扩大检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有序拓展检测咨询覆盖面。加强各级艾滋病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按要求开展实验室检测质量考评,完成全年度补充实验检测任务和实验室质量考评任务。 3.定期召开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同伴教育座谈会,开展在治病人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并通过发放安全套、同伴教育等方式促进其行为改变,促进病人保持治疗。 4.加大随访管理指导力度,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进行随访管理,每年完成随访至少4次。 5.按要求开展全市实验室检测质量考评1次,全面完成全年度实验室质量考评任务。 6.完成《眉山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1份。 7.成立专门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管理办公室,足额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分片包干、每月例会、季度督导等制度,予以区县技术支持,推进全市艾滋病防治各项指标、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艾滋病防治经费的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在能力建设、宣传教育、监测检测、美沙酮维持治疗、随访管理、专项打击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措施,防治效果逐渐显现。一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构建起了“纵向联系、横向联络、乡镇兜底”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知识知晓率进一步提高,各类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均达91.75%以上;三是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常住人口检测比例达44.75%以上;四是美沙酮门诊在治疗病人保持治疗率达95.00%。五是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93.78%。 (一)评价结论 项目决策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制度有待完善;项目实施资金分配合理、使用合规、执行有效;项目完成不及时,无违规记录;项目效果体现了资金分配的区域均衡性、对象公平性、社会满意、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二)存在的问题 1.扩大检测经费缺口大。按照省委、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要求,应检尽检,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着扩大检测工作纵深推进,检测相关费用有缺口,阻碍了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宣传教育工作有待加强。社会大众艾滋病知识知晓率逐年提高,但仍存在知行分离的现象,出现知晓率较高人群感染的情况。 (三)相关建议 加大检测工作经费投入,继续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在高危人群、重点人群中开展艾滋病筛查,尽最大可能发现、管理感染者和病人;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宣传环境打造,营造浓厚防治氛围,提高大众防病意识,遏制艾滋病上升势头。
附表
附表
●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决算.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