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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
2022-09-2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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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表....................................2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和县(区)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资产产权界定、处置、清查登记、划转和调配等审批工作。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3.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及年度改造计划的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拟订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4.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维修、处置和租赁审核审批及监督管理。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编制、采购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指导并监督县(区)和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重大活动的车辆调配。 6.制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干部周转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社会事务工作。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节能新技术应用,人均综合能耗下降2.36%、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82%,人均水耗下降2.81%。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全市参与人数达30多万人次,张贴宣传组图3000张、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主题标语230幅。推进能耗监测点建设,完成8个单位能耗监测点建设。实施了新能源项目,落实节能灯具改造1万余支、节水卫具更换1000余套。推进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票据溯源,实现应统尽统和100%能耗票据录入。 2.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印发了《眉山市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关于报送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利用LED电子显示屏、餐桌提示牌等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理念。积极开展“拒绝舌尖上的浪费光盘打卡行动”,引导全市各界人士践行光盘行为,截止6月21日,我市累计参与打卡人数共计22万多人次。 3.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配合市委保密机要局、市财政局,对2020、2021年度各市级部门信创工程资产处置情况进行检查落实。批复了交警一大队和交警三大队1120辆涉案车辆等资产的报废处理、市委保密机要局电子政务内网终端用户设备资产无偿划转等,涉及资产净值213.866万元。 4.强化办公用房管理。印发了《眉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管理工作方案》,推动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管理工作的开展。完成了6家单位办公用房调配任务,批复了8家单位维修办公用房申请,总计安排资金562.63万元。 5.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全年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更新购置公务用车65辆,无超编、超标等违规审批购置车辆情况。严格公务用车处置,组织开展了市级处置车辆的拍卖工作,成交38辆,成交总价118.13万元。强化公车标识化、平台化管理,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率达100%。全年从平台申请使用车辆13.9万余车次。 二、机构设置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为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和独立核算机构数均为1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656.2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03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追加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56.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13万元,占94.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1万元,占5.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5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04万元,占74.52%;项目支出167.23万元,占25.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6.2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5.03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追加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增加了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5.02万元,占85.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28万元,占7.12%;卫生健康支出19.33万元,占3.11%;住房保障支出21.48万元,占3.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2.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535.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28.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92.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预算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4万元,完成预算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公务接待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单位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21年1月14日接待洪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765元;2021年4月23日接待达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785元;2021年6月1日接待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81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6万元,比2020年增加2.02万元,增长2.2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72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建设项目、节约型机关建设项目、眉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公务用车平台车载定位系统运行费、能耗监测点建设和能源审计等项目(本单位2021年无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并编制了绩效目标。 1.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按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编制部门绩效目标表,结合单位全年工作安排,细化各个项目名称,科学、合理、规范设置绩效指标。 2.按照“先预算、后支出”原则,严格控制资金用途和执行进度,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3.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按初期、中期、末期等时间节点,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发现未按进度执行,及时督促调整。 4.年终对各项目支出进行自评打分。经测评,各项目指标均完成良好,不存在违规违纪项目,保证了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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