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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 |||||||||||||||||||||||||||||||||||||||||||||||||||||||||||||||||||||||||||||||||||||||||||||||||||||
2022-09-2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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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一是金融业对地方经济贡献明显提升。2021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78.1亿元,增速5.33%,占GDP比重为5.05%,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3.18%,拉动GDP增长0.27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税收10.9亿元,同比增长10.51%,占全市税收的比重6.3%。贷款增速全省第二:截至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831.45亿元,同比增长19.07%,全省排名第2位。存贷比为64.64%,近三年累计增长19个百分点。债券融资突破百亿大关:全年成功发行债券13笔,融集资金106.21亿元,同比增长11.45%,全面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全年债券发行加权平均票面利率为6.23%,同比下降36BP,每年减少支出约3800万元。保费收入总量全省第七:2021年全市保费收入79.01亿元,全省排名第7位。保险资金持续流入:全年成功吸引保险公司为我市交通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投放资金21亿元。 二是金融业结构和服务质效明显优化。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市拥有上市企业3家,上市企业总市值约260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101家。幺麻子IPO上市(深交所主板)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博雅新材料、中明环境、中科兴业、柯美特等企业启动上市进程;全市具备一定上市基础的优质企业30余家,其中有17家企业计划近两年内启动上市工作。优选4家企业进入省后备资源库,13家企业在天府股交中心挂牌,共兑现12家企业鼓励资金180余万元。推进“金融助农”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政银担”产品,已为1744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贷款约4.4亿元。联合印发《眉山市关于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为农业生产提供34.43亿元风险保障,赔款支出19.10亿元,同比增长216.52%,受益农户124244户。推进“金融服务省市重点项目”“金融强工”专项行动,开展产融对接活动,与市县经合局建立了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金融服务机制,有效介入招商引资项目26个,促成银企意向合作89.6亿元,实际到位投资45.9亿元;促成杉杉项目战略投资20亿元。截至12月末,工业贷款余额167.94亿元,较年初增加15.96亿元,增长10.50%。 三是地方金融监管得到明显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圆满收官,高风险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摘帽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根本性整治、交易场所风险持续收敛、金融领域输入性风险妥善处置。制发《关于建立眉山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眉山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非法集资存案化解责任清单》。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集中宣传月、“国家安全日金融安全”等系列活动。全年推动9件非法集资存案达到销案标准,销案率47.4%。深入推动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增效,推进宏泰小贷公司、环天小贷公司和眉州担保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全年成功劝导2家准金融机构退出。充分发挥金融调解委员会“稳定器”作用。 二、机构设置市金融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市金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621.8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3.2万元,增长24.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任务增多,支出增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2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2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78万元,占68.63%;项目支出195.04万元,占31.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1.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3.2万元,增长24.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项目增多,支出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3.2万元,增长24.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作项目增多,支出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9.61万元,占86.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72万元,占6.71%;卫生健康支出19.18万元,占3.08%;住房保障支出21.31万元,占3.4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1.8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1.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3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因素影响,考察调研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6万元,增长690.91%。主要原因是市州来眉学习考察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主要用接待市州来眉考察调研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会议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南充市来眉考察接待费0.21万元,省证监局考察会议费及接待费0.394万元,巴中市金融工作局调研接待费0.06万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督察组接待费0.06万元,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督察组接待费0.1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6万元,比2020年增加19.64万元,增长4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增加。 2021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保障机关正常运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宣传工作项目;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地方金融稳定科、地方准金融机构监管科(地方金融要素市场监管科)。下属金融服务中心设普惠金融服务科、地方资本市场服务科、银行业服务科、保险业服务科、准金融机构服务科。 (二)机构职能。 (1)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行政人员1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收入总计621.8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21.82万元,2021年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52.66万元,增加比率32.54%。主要变动原因为人员及公用经费收入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支出合计为62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78万元,占总支出的68.63%;项目支出195.04万元,占总支出的31.37%。支出同比增加141.54万元,增加比率29.47%。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十四五”金融规划编制咨询费项目;二是因任务增加,人员及项目支出增加。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 部门人员类围绕保障单位全体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等设置绩效目标;部门运转类围绕保障机关租房及物业后勤设置绩效目标;特定目标类围绕部门三定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构建指标体系,并按工作层次分设数量、质量、效益和满意度指标,分配指标权重,要素完整,并将定性及定量指标进行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 人员类预算项目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保障了人员类各项支出,助推部门业务工作的开展。 运转类预算项目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维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除引进异地金融机构及双创工作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明显滞后外,均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3.支出控制 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在10%以内,各项工作均按照年初设置开展,按照工作内容及进度稳妥推进进行支付。 4.执行进度 每季度形成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对标年度工作任务进度,适时调整工作进度或预算执行进度。 5.预算完成情况及资金结余率 (1)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宣传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16万元,执行数为15.44万元,结余数为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 (2)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会、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处非工作会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7.99万元,结余数为2.01万元,完成预算的79.9%。 (4)引进异地金融机构项目:全年预算数8.8万元,执行数为4.32万元,结余数为4.48万元,完成预算的49.09%。 (5)双创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7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结余数为4.6万元,完成预算的34.29%。 (6)企业负责人奖励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便利融资行动项目: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为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7%。 (8)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十四五”金融规划编制咨询费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按进度支付),结余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80%。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2021年市财政局对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加强结果运用,对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绩效运行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进行整改优化,推动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绩效。 (三)自评质量 自评得分87.73分,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客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通过混合式预算编制,涵盖内容较为全面,经费投向投量科学合理,预算执行运行高效,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项目设置需匹配年度重点任务更新;绩效指标设置尚需概括优化;指标权重设置还需权衡考量;预算执行监督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绩效监控结果运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建议。 统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前瞻性考量科学编制年初预算,优化绩效指标及权重;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及监控,提高预算使用绩效;完善预算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加强内控监督和结果运用,推进单位财务管理优化升级。
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金融工作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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