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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 ||||||||||||||||||||||||||||||||||||||||||||||||||||||||||||||||||||||||||||||||||||||||||||||||||||||||||||||||||||||||||||||||||||||||||||||||||||||||||||||||||||||||||||||||||||||||||||||||||||||||||||||||||||||||||||||||||||||||||||||||||||||||||||||||||||||||||||||||||||||||||||||||||||||||||||||||||||||||||||||||||||||||||||||||||||||||||||||||||||||
2022-09-2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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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做好相关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级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3.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全市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6.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8.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9.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质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10.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低碳城市、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低碳城市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3.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西部大开发有关协调工作,市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 14.负责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预警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依法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指导市内粮食购销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负责原粮购销、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做好政策性用粮的质量监管,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市农村科学储粮工作;制定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全市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粮食流通市场建设等。 15.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聚焦制造强市,统筹经济发展。一是统筹总规与专规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经市人代会审查并全票通过,编制经验全省交流。以规划《纲要》为总揽,加强规划衔接,组织编制锂电产业发展规划,每月定期开展督查,先进制造业发展、东彭仁新一体化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等24个专项规划已编制完成,《眉山市“十四五”网络安全规划》等3个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眉山市“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等7个专项规划正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眉山市“十四五”粮食安全规划》等9个专项规划已按程序送审,《眉山市“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待进一步与省上专项规划衔接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统筹经济发展与安全。坚持稳中求进,牢固树牢底线思维,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济重点领域防风险,着力稳经济增长。筹备召开市委财经委员会3次、经济运行分析及调度专题会20余次,GDP、全社会投资、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始终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全年GDP增长8.4%,增速居全省第7位。扎实推进经济领域风险化解,制定全市经济领域风险化解工作总方案,建立市县(区)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单位责任,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扎实开展风险全面排查,按照“一案(企)一策一个工作专班”的要求,逐一制定化解方案。眉山高新区、甘眉工业园区、彭山经开区3个开发区省级化工园区认定进入公示阶段。三是统筹长期与短期发展。抢抓双城、同城等重大战略机遇,围绕市委确定的“1+19”重大课题,牵头扎实开展眉山市瞄准“双碳”目标倒逼高质量发展研究等4个课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47条。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三次产业专题调研3次,强支撑,找短板,提出对策建议8条。提前谋划2022年经济工作,根据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草拟市委2022年经济工作要点、全市2022年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2022年一季度“开门红”指标建议,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并印发。围绕制造强市、开放兴市、品质立市,聚焦“1+3”产业发展,创新增设先进制造业营收、工业投资、外贸进出口等5项指标。 2.聚焦开放兴市,深化“双城”“同城”。一是主动融入“双城”。协同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牵头制定成渝“双城”规划纲要分工方案,制定分解落实重点争取事项138项,采取“责任制+清单制”印发执行;与重庆开展互动交流活动30余次,全力推动全球泡(榨)菜出口基地、重庆大学(眉山)技术转移中心等10项渝眉合作事项。推动成渝地区210个事项“川渝通办”,132个事项西南五省(市、区)“跨省通办”。二是纵深推进“同城”。联合成德资发布产业链配套清单413条,成眉共建项目76个,总投资412亿元。成功承办省同城办主任办公会第2次会议。牵头制定同城化发展眉山2021年度重点任务,《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11月正式获批,眉东新城全域纳入成德眉资同城化综合试验区,成眉市域铁路S5线、成都外环铁路等纳入国省规划,成乐高速扩容、环天府新区快速通道竣工投用,成眉跨市公交达到4条、日间动车加密至86列。华西医院眉山医院、华西第二医院眉山市妇女儿童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眉山医院相继挂牌开诊,成眉校校新结对17对。实现都市圈社保无障碍转移、公积金贷款异地使用、100个政务服务事项“同城化无差别”受理。三是加速启动“一体”。设立东彭仁新同城发展办公室,新增公务员编制2名,抽调1名同志专职参与眉山市新中心建设指挥部工作。建立东彭仁新一体发展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开展《加速东彭融合发展形成东彭仁新极核研究》,编制《眉山市东彭仁新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委托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开展城市新中心产业发展定位课题研究;加强县域经济政策研究,草拟《支持仁寿县创建全国百强县培育政策》。统筹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特色小镇规范清理整治经验全省推广,青神县竹编特色小镇纳入全省首批17个特色小镇名单。 3.聚焦品质立市,狠抓项目投资。一是首次承办主会场。高水平承办全省一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主会场活动,全省主会场第一次走出省会,我市建区设市以来首次承办主会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次同时莅临我市参加系列活动。全年举行集中开工2次,累计集中开工项目118个,总投资750亿元。二是项目投资“双红榜”。借鉴宜宾等地经验,完善项目工作推进机制和市领导联系省项目制度,强化“红黑榜”通报,深化“三比三看”,开展项目竞技拉练,精准开展月调度,完善市级项目投资统计联席制度,抓好项目入库入统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问题80余个。投资和重点项目二、三季度连续进入全省“双红榜”,37个省重点项目、123个市重点项目分别完成投资337.3亿元、379.8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分别为158.8 %、144.9%。34个项目挤进2022年省重点项目名单,新开项目个数、年度投资创历年新高。三是项目储备“过万亿”。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协作,建立重大项目滚动储备机制和“三库一表”制度,扎实开展项目储备工作,全市储备项目3090个,总投资2.6万亿元,其中产业项目45个,总投资351.3亿元。积极对接国省“十四五”规划,积极挤进国家102项和省105项重大事项盘子,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81个、申报中央资金50.7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40个、年度债券资金需求302亿元。 4.聚焦科技创新,推动改革见效。一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眉山市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落实具体任务20项。指导德恩精工、顺应新材料申报创新平台,天府江东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获国家发改委公示,四川省高性能聚芳硫醚类功能膜制备技术工程实验室、四川省竹材生物质精炼技术等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获批。二是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制定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和落实台账“三张清单”,牵头完成28项年度改革任务。建立“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制度,动态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十四五”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任务清单、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有序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任务。主动参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和城乡融合发展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粮企改革改制工作,草拟《关于深化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经市委深改委、市政府常务会审核通过,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三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关于深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改革的调研报告》,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眉山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关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招投标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施工总承包管理,推行评定分离机制。投资项目审批窗口办结率、满意率100%。四是聚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2021年眉山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试行办法》,牵头组织市级部门参与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开展培训1次,2021年营商环境工作获省政府表彰。建成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市平台数据1348.9万条;开展国开行与眉山市战略合作,搭建银企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完成企业转贷业务29笔、5.7亿元,为企业发放贷款21笔、9780万元。 5.聚焦绿色发展,坚持“双碳”引领。一是“双碳”工作开新局。节能工作获得省上表彰,能耗“双控”考核超额完成。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碳达峰碳中和”意见和方案。两次邀请国家节能中心领导莅眉指导授课,编制全省首个等量或减量替代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能耗行业要求,强化能耗效能评估,积极推进全市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接入省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全市38户重点用能企业已完成申请,其中30户通过审核、8户全面完成接入平台。二是坚决整改生态环境问题。督促指导彭山、洪雅完成国家推长办暗访通报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受到国家推长办高度肯定,洪雅县获得整改资金1716万元。推动大熊猫栖息地整体保护和生态系统修复,争取洪雅县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1600万元,梳理排查大熊猫保护范围内小水电站16座,制定“一站一策”退出方案,2021年完成4座退出工作,2022年底前退出12座小水电站。三是强化电力能源保障。加快两条特高压建设协调。解决德恩精工等2个项目享受电能替代相关政策的遗留问题。扎实开展挖矿整治行动,制定油气长输管线保护和管道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年油气长输管线、重大电力项目安全生产零事故。 6.聚焦人民福祉,着力改善民生。一是以工代赈全省现场交流经验。成功举办全省以工代赈群众务工组织联合调研交流活动,并作经验交流发言,受到省发展改革委充分肯定。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巩固提升两大关键难题,实施“1+N”模式,开展技能培训16207人次,解决群众就业1036人,实现劳务报酬700万元,眉山在全省以工代赈项目管理暨档案管理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在全省考核综合评价中全部为“好”。二是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圆满完成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工作任务,“三区联动”就业创业典型经验材料被国务院通报表扬。牵头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下重要商品保供稳价,CPI保持合理区间;严格核定普惠幼儿园保教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制定主城区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三是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制定《眉山市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制度》《眉山市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眉山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眉山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落实市县级地方储备粮8.04万吨、油0.8万吨,建成规范化标准仓容46.2万吨、智能化仓容42万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60余次、240余人次、企业120余个。争取救灾物资储备专项资金1398万元,储备救灾物资29万件、价值1941万元,分批次调拨救灾物资529万元。扎实开展粮食安全考核工作,建立粮食收购贷款信用担保基金600万元。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纳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2.眉山市粮油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588.6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6.64万元,增长24.0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53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4.76万元,占9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3.01万元,占9%;其他收入16.43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58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2万元,占59.13%;项目支出1466.62万元,占40.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65.2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97.56万元,增长2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42.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90.36万元,占7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07万元,占5.65%;卫生健康支出77.76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86.4万元,占2.6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1.07万元,占3.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3.54万元,占6.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42.2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3.2万元,完成预算90.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计划有调整,部门项目支出事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机关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支出决算为18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4.23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7.5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5.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9.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 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6.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4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27万元,完成预算92.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57万元,占8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1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万元,完成预算93.1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1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项目督导、粮食执法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实际支出减少0.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级、市级相关部门公务活动。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资阳市发展改革委来眉调研0.1万元、接待中咨公司0.04万元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19万元,比2020年减少1.91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强化经费预算管理,机关运行支出有所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4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项目争取、包装、储备和推进管理、眉山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救灾物资储备、《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重点研究专题编制、政策性粮油监测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上级拨付的专项补助经费、同级部门转来的教育培训经费和援藏干部补助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指经济运行分析专项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战略规划与实施、物价管理、日常经济运行调节、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用于各种专项规划、评估报告编制经费的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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