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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单位决算
2022-09-28 14:37  市民政局 [字号: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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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1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单位决算1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4

第四部分附件18

第五部分附表22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慈善事业规划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维护。

(二)2021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全市有55.7万元未成年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我市积极争取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未成年人工作委员会组织体系,通过“六个纳入”推动未保工作制度化(纳入眉山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全市重大民生实事,纳入市委、市政府表扬目录,纳入政府政务目标绩效考核体系,纳入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安排,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单独设立市、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创新打造“快乐小东坡”未保品牌,统筹整合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因地制宜因人施策解决未保领域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在全省率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打造“快乐小东坡”未保品牌,并在全国未保工作会上,作为唯一地级市做经验交流发言。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组织体系,通过“六个纳入”推动未保工作制度化,单独设立市、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创新打造“快乐小东坡”未保品牌。眉山作为唯一地级市代表在国务院未保办组织召开的全国未保工作会上作经验交流。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属市民政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的科级事业单位。2021年末在职职工12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控制数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201.2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37.06万元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预算资金的调整。2021年预算支出201.2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132.63万元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预算资金的调整。(本报告以“万元”为金额单位,因保留两位小数,在四舍五入时可能产生误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总收入为20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7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87.8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9.94%;年初结转和结余4.43万元,占总收入的比重2.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总支出为2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54.04%;卫生健康支出6.6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3.32%;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3.69%,其他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9.94%。

2021年支出数据较大的功能分类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8.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96.76万元(不含结转资金),比上年预算收入137.06万元增加。2021年决算支出201.2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132.63万元增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资金调整,以及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3万元,比上年118.77万元减少;卫生健康支出6.68万元,比上年6.47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比上年7.39万元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万元,比上年132.63万元,增加36.63%。其中:人员经费100.48万元,公用经费80.71万元)。具体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100.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72万元。本年的特点是因机构改革,以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为主。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功能方面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2.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60.01%;卫生健康支出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69%;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9.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7.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0.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万元,比上年增加20万元。主要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用于关爱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71万元,比上年的增加。主要是职能调整,业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民政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新增项目无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重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基本达到既定成效。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基本达到既定成效。

成功举办第十七届“放飞梦想•托起眉山希望的明天”—2021眉山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全市共有298名贫困高中新生和大学新生获得资助,资助金额共计93.8万元。积极打造市慈善总会在线捐赠平台。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其他民政管理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

执行数:

1.1

其中-财政拨款:

1.1

其中-财政拨款:

1.1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维护慈善捐赠平台

成为全国首个同城化公益慈善联盟,打造市慈善总会在线捐赠平台。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管理慈善资金

募集管理慈善资金100万元。

募集发放慈善助学金93.8万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受赠对象满意90%。

受赠对象满意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守住社会底线

为所需群众提供帮助

惠及298名困难学子。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指导全市慈善事业规划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预算单位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

执行数:

3.5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指导全市慈善事业规划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

指导全市慈善事业规划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慈善宣传项目

至少开展一次慈善宣传。

完成慈善宣传活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

核实低收入人群,核实结果满意度达90%。

核实低收入人群,核实结果满意度达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把好困难群众保障关口

核实低收入和财产

完成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五)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反映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接待来访、法制、政策宣传等支出以及婚姻登记、社会事务、社会福利、救灾减灾、优抚安置等专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退役士兵的安置,以及军队交给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以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社会事务中对老年福利方面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反映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别除以上项目外的保障和就业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医疗支出(项):反映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用于资源信息勘探方面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眉山市财政局:

按照《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负责指导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慈善事业规划发展,组织开展慈善宣传、救助等活动。负责对申请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救助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统计分析、管理维护。

2.机构情况: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属市民政局下属核定收支、全额管理、定额补助的科级事业单位。

3.人员情况:2021年末在职职工12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实有事业在职人员8人;控制数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我单位年初预算收入2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4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单位收入201.2万元,支出20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6.7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预算管理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完成、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目标制定:我单位按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编制要素:按照要求设置项目的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项目完成指标,也设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项目效益指标。

2.目标完成:做到应救尽救助,充分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全力加强信息不全救助人员的查找力度,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关爱、救助留守儿童,保障儿童权利。

3.预算编制准确:年初预算编制科学准确。

4.支出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控制情况。计算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在10%以内的。

5.预算动态调整: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进行动态调整。全年无自主调整项目。

6.执行进度: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

7.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达到目标。

8.违规记录: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无违规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完成情况良好。但是,在绩效目标申报、预算编制和支出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依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申报工作有待提高:项目的数量、质量、时限、成本等项目完成指标不够细化量化,同时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等项目效益及成果指标也不够明确。

2.预算编制不准确:绩效、工资调整等因素导致预算调整较大,影响预算精准性。

(三)改进意见

1.结合部门职能,全面设置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等绩效信息,并依据绩效目标、支出标准合理确定预算需求。

2.依据有关文件对单位人员的年终绩效进行预测并纳入年度预算中,以减少中期预算调整金额。

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022年6月14日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公开表.xls
2021年度眉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单位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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