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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决算 | |||||||||||||||||||||||||||||||||||||||||||||||||||||||||||||||||||||||||||||||||||||||||||||||||||||||||||||||||||||||||||||||||||||||||||||||||||||||||||||||||||||||||||||||||||||||||||||||||||||||||||||||||||||||||||||||||||||||||||||||||||||||||||||||||||||||||||||||||||||||||||||||||||||||||||||||||||||||||||||||||||||||||||||||||||||||||||||||||||||||||||||||||||||||||||||||||||||||||||||||||||||||||||||||||||||||||||||||||||||||||||||||||||||||||||||||||||||||||||||||||||||||||||||||||||||||||||||||||||||||||||||||||||||||||||||||||||||||||||||||||||||||||||||||||||||||||||||||||||||||||||||||||||||||||||||||||||||||||||||||||||||||||||||||||||||||||||||||||||||||||||||||||||||||||||||||||||||||||||||||||||||||||||||||||||||||||||||||||||||||||||||||||||||||||||||||||||||||||||||||||||||||||||||||||||||||||||||||||||||||||||||||||||||||||||||||||||||
2022-09-28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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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 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提升党建质量。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集中授课968场。办好教体民生大事24件,工作经验先后4次被省简报刊发。强化示范引领,全市评估认定新时代“教育先锋”学校11所、党员名师工作室11个、“育人先锋”党员教师33人。我市教育系统13人7个集体分获全国、省、市“两优一先”表彰,其中伍万银老师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省唯一获表彰中小学教师)。开展教体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学校正风肃纪专项督查,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等行为,处理38人,教体系统行风政风持续净化。 2.提升城乡教育供给水平,促进教育公平。一是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扎实推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编制《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均衡配置校舍资源,全年共撤并学校153所,小学附属园8所独立,17所变为县优质园分园,调整办学性质22所,更名学校68所,建成投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0所,新增学位19260个。幼儿园公办率达52.1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77%。改善特殊学校办学条件4所,新办市特殊教育康复学校。青神中学整体迁建投用。对7所1200人以下职业高中进行整改,关停并转4所。“学区制”改革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媒体专题报道,获清华书记实地调研肯定。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投入1.43亿元,改善158所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环境条件。二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协调发展。评估认定市级示范幼儿园24所,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眉山经验”被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刊载,工作经验全省大会交流。坚持义务教育适龄、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公民办同招。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16751名,落实各类政策优待入学522名。坚持特色发展高中教育,3名学子被北大、清华录取,15名橄榄球、武术等项目运动员被北体大、北邮等高校录取,985和211高校录取人数同比增加155人。组建全市特殊教育校联体,做强校联体,优质校联体成员增至76个,我市“1+N”“1+X”办学工作经验全省大会交流。中职招生15968人,职普比大体相当。6068名学子顺利通过单招被高校提前录取。776名高校学子获“全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共建眉山智能制造学院、洪雅乡村振兴学院,招引中小微企业100家,打造数字科创产业园。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入选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我市高职院校“校区+产业”就业培训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眉山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眉山开放大学,“牧心经典诵读”获评省“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三是巩固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被省委、省政府表扬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持之以恒巩固扶贫成果,落实控辍保学“六长”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达99%以上。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投入资金2.4亿元,受助学生26万人。推进实施教体“一卡通”项目资金发放和阳光审批平台建设,发放资金4450万元,惠及学生5.5万人。选派66名教师到藏区彝区支教,与金川、茂县51所学校建立“校对校”结对帮扶关系,与5所学校建立紧密型“校对校”教育联合体,组织216名骨干教师分批次开展送培送教207场次,深入推进对口帮扶。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投入25万元优化2个联系村、1个包保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3.深化教体领域综合改革,提高教体质量。一是全面落实“双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组,强化部门职责,协同配合推进工作。市教体局成立工作专班,梳理“双减”工作负面清单,出台《眉山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十条举措》,瞄准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和课堂教学提升质量发力,校内提质5项核心指标均为100%。联合发改、市场监管、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通过严守底线、强化监管、整治变相、出台政府指导价、“营转非”等方式全力压减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市257家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最终压减251家,压减率97.67%,居全省第二。如期完成“营转非”6家,机构广告全线清理整理完毕。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校内减负提质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双加强,4则工作经验入选全省经典案例。二是推进五育并举。坚持立德树人,召开全市五育并举现场工作会,我市家长学校工作经验全国大会交流,教育评价改革省级试验区落户眉山。传统技艺进入课后服务被新华社、央视报道。“五育并举”工作经验获《中国教育报》、省委教育工委简报刊发。2所学校获评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我市学子王梦佳、胡霖沂分获“全国最美孝心少年”“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名学子获评“全国优秀少先队员”。举办全市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暨第四届师生书画大赛。100件作品在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系列活动中获省级表彰。4所学校在首届西部童声合唱节上获一等奖2个(全省3个)。加强学校体育,获评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5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8所。入选全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最佳阵容选手1名。青神中学橄榄球队获全国女子组冠军。苏南小学大课间获全国大赛特等奖。东坡特校学子白珍与在全国第十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滑轮比赛中获2金2银2铜,被授予“体育道德风尚奖”称号。开展研学实践和劳动教育活动,青神县获评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我市中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入选全国首批“中学生志愿服务示范项目”。3个单位获评“省中小学红色研学实践基地”。三是加快开放合作。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教育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正式落户,重庆大学眉山研究院加快建设。开展第十一届中日韩青少年国际书画交流活动。承办全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1年理事会,基础教育相关工作在川港基础教育联盟启动仪式暨川港基础教育联盟论坛上作经验交流。12所学校受邀参加迎冬奥艺术盛会。成立“成德眉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联盟,牵头组织成德眉资4市50名优秀校长到成渝两地深度研修,230名校园长到成渝12所学校跟岗锻炼、参访。成眉签订共享“微师培”资源、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合作协议,51所中小学(幼儿园)签订合作共建协议结对发展,20个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联合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我市首批5所学校加入省优质教育促进会。与重庆4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承办首届成德眉资广场健身操舞比赛、篮球对抗赛及象棋邀请赛等同城赛事10次,组队参加成渝及成德眉资体育同城化八人制足球交流赛、城市对抗赛乒乓球总决赛等赛事活动28次。协办成渝双城线上马拉松赛事。眉体投成为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志愿者招募培训合作单位。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对全市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全覆盖查询,严把教职工入口关。补充教师1493人,考核招聘部属及省属公费师范生82人。申报省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66人。推荐上报省委联系高层次人才4名。35项教学成果拟获全省第七届教学成果奖,获奖数全省第三。获省优质课展评一等奖6人次、二等奖15人次。全市投入教师培训专项经费900余万元,争取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资金284.525万元,开展校(园)长、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线上线下培训6万余人次(农村教师3万余人次)。举办“眉州名师”大讲坛39期,开展名优教师送培送教46人次。全面启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完成市级试点校和样板校教师线上线下培训1698名。关心关爱教师,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励耕计划补助金142万元,惠及全市133名家庭困难教师。召开全市第37个教师节庆祝大会,表扬优秀教师及校长58名。1名教师获全省“最美教师”、11名教师获省青年教师风采大赛奖、13名教师获评省特级教师。我市教师祖孙三代坚守“三尺讲台”获人民日报宣传报道,仁寿“背篼老师”获《中国教育报》官微关注,苏祠中学教师退休感言“火遍”全网,阅读量超4亿+。 4.抓好“体育大年”发展,促进幸福共享。一是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编制《眉山市“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新建公共篮球场160片、社会足球场35片,建成主城区体育公园3个,更新村级健身器材125套,新增健身场地面积60万平方米,人均新增健身场地面积居全省第一,工作经验在全省健身场地建设会和全省体育公园建设工作视频会上作交流发言。我市足球发展健康指数得分全国第九。开工建设国家级水上训练比赛基地。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体育场馆9个,服务健身群众120万人次。二是群众体育更具影响。举办东马、仁马、全市全民“篮球月”等全民健身赛事活动1200场次。承办省体育舞蹈公开赛(眉山站)、省大众跆拳道比赛(眉山站)等省级以上赛事5项。仁寿马拉松升级为“2021年世界田联标牌赛事”。新成立市级体育协会2个,开展社体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培训1万余人次,完成国民体质监测2.27万人次。积极参加国省全民健身赛事,我市代表队在省三健会收获11金7银8铜,10支队伍94名运动员代表四川参加第十四届全运会获银牌2枚、铜牌2枚。群众体育工作走在全国前列,3个单位和3名同志获评全国群众体育先进,1名同志作为全国群众体育双先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三是竞技水平全面提升。省市共建摔跤、柔道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水上训练基地等项目,为省队输送青少年集训运动员79名。举办青少年田径、篮球、足球等竞技体育赛事活动10余次,承办省学生(青少年)田径冠军赛,组队参加省青少年赛艇锦标赛、省自由搏击锦标赛等省级以上体育竞技赛事,获金牌20枚、银牌24枚、铜牌29枚。成立全市首个田径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开展教练员培训5场次、245人次。四是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发挥川体集团入股眉体投优势,完成营业收入5000余万元。申报省体育旅游基地1个,评选市三星级体育综合体11个。仁寿马拉松获评四川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洪雅玉屏山景区获评川渝体育旅游服务精品综合体,并入选全省4个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拟培育名单之一,瓦屋山景区入围“喜迎2022北京冬奥·热选川渝滑雪胜地”候选。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实现体育彩票销售3.4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5.提升教体治理水平,确保安全稳定。一是加强教体法治建设。确认行权事项28个,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最多跑一次”率100%。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查25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举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0余场次。实施民办学校年检,合格学校386所,基本合格9所,终止办学36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控增量去存量,消化民办学校5所。二是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推进全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调整充实督导委成员单位,印发督导委工作议事规则。设立教育督导评估专家库,聘请教育督导评估专家25人。开展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督促各区县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增长长效机制。完成省教育厅关于开学调研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查组反馈问题等92条问题线索督查整改。开展对6区县政府履职情况实地督导评价2次、教育重点工作专项督查3次,交办问题线索76条,直接核查32条,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完成眉科校、眉卫校“9+3”示范专业补助资金和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补助资金256万元的年度审计。三是加强系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学校保安配备、护学岗设置等6项指标均达100%。加强校车管理,115辆运行校车全部搭建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平台。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智能化平台建设,706所学校食堂接入平台,建成24所食堂智能化管理先行试点学校。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建成微型消防站45个,配备校园兼职消防队伍300余人。组织消防、防震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演练1000余场次,参与师生50万人次,扎实开展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禁毒等专题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禁毒工作获全省通报表扬。成立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心理辅导室300余间,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100%。强化学校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应急”联动联防机制,“四川天府健康通”推广使用全覆盖,师生员工无禁忌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覆盖。开展“查、访、化、稳”专项行动,做好教体领域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2.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3.眉山市教育考试院 4.眉山开放大学 5.眉山市第一小学 6.眉山市第一幼儿园 7.眉山市业余体校 8.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14050.3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86.41万元,下降4.01%。主要变动原因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市一小扩建工程完工投用,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20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1.84万元,占89.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96万元,占5.6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00.4万元,占2.68%;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9.59万元,占2.32%。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281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0.95万元,占48.68%;项目支出6578.53万元,占51.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05.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4.19万元,下降4.89%。主要变动原因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市一小扩建工程完工投用,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减少。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17.5万元,增长30.6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职工人数增加基本支出增加1442.72万元;二是市一小项目增加等原因支出增加1274.78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4.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13万元,占0.40%;教育支出(类)8446.49万元,占72.91%;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85.54万元,占18.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89万元,占4.43%;卫生健康支出233.56万元,占2.02%;住房保障支出259.52万元,占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6万元,占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584.39万元,完成预算87.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39.47万元,完成预算95.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继续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84万元,完成预算63.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了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4.00万元,完成预算9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了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支出决算为45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560.09万元,完成预算99.56%,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了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34万元,完成预算56.21%,决算数小于/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调增了上年项目结转资金。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125.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支出决算为17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支出决算为19.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支出决算为155.56万元,完成预算93.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支付。 1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9.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0.22万元,完成预算97.7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支出决算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支出决算为21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支出决算为30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2.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5.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59.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完成预算21.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安全监管资金未使用。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0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34.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41万元,完成预算6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因疫情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二是2021年继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规定和标准执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节省3.81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42万元,占8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11.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2万元,完成预算10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7.91万元,增长105.19%。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生的2.57万元维护费未及时报账,在2021年中列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体育调研、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9万元,完成预算34.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71万元,增长55.4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小,公务接待逐渐回归正常水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4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机关接待四川轻化工大学来眉考察、省教育报刊社来眉联系教育宣传工作、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实地督导工作、建党百年《书记——校长会客厅》访谈、央视少儿频道导演来眉考察、四川教育报刊社来眉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教育部、公安部督导学校安全工作、省体育局调研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工作、四川教育报刊社到我市进行教育宣传工作、四川教育报刊社诗歌教育工作调研、泸州市教体局来眉调研、省体育产业集团来眉调研、四川教育融媒体中心来眉开展教育祈春视频采集工作,支出1.34万元;眉山开放大学接待四川开大招生工作调研、资阳电大交流学习、省开大办学评估、遂宁开大考察学习、广安开大考察调研、四川开大调研,支出0.52万元;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德阳市招生办来眉学习交流、省教育考试院巡视检查我市成人高考工作,支出0.13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96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0.30万元,比2020年增加127.42万元,增长46.69%。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较小,教育体育业务工作恢复正常。 2021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1.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5.53万元。主要用于主城区体育公园设备采购项目、眉山市2022届高三学科教师培训、眉山市2021年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第二阶段培训、眉山市2021年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第一阶段培训、办公设备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4.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3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教育体育部门开展的业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1年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眉山广播电视大学学费收入、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教育(款)教师进修(项)指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教育(款)培训支出(项):指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指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指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有8个,分别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开放大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教育考试院、市第一小学、市第一幼儿园、市业余体校、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见部门职能描述。 (三)人员概况。2021年末部门在职人员239人,其中:行政人员39人、事业人员200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90人。各级各类学生324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年初预算收入6091.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74.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0万元、事业收入326万元、其他收入490.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40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2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96万元、事业收入300.4万元、其他收入259.59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840.5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281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3万元、教育支出8891.7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47.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9.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6万元、其他支出214.2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一是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育体系,集中力量补短板,提质量,创品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育,全年向上争取资金5亿元,新建、改扩建校舍30万平方米。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2%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普职比大体相当。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等。二是完成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组考工作。三是承担本地区教育决策咨询、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指导、课程教材教法、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教育监测评估及中小学教师培训等职能。四是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中小学实验教学“三开”工作,开展教育技术装备系列竞赛活动,组织好教育技术四项考试工作。五是完成2021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六是促进教师、学生、家长、学校实现内涵式、深层次、高层次发展,不断提高学校品质,让教师、学生、家长心灵更加美丽智慧。七是做好幼儿教育保育工作。八是选拔、培养优秀运动员参加省年度锦标赛争取取得较为优异的成绩;训练场馆全年免费对市民开放,为群众健身及大型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和优良健身环境。 2.目标实现:全年向上争取资金7亿元,建成投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7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全面落实“双减”,5项核心指标完成率均为100%,全市压减校外培训机构251家,压减率97.67%,全省第二。3名学子被北大、清华录取,高校录取人数同比增加155人,优质校联体成员增至76个,中职招生15968人,普职比大体相当。新建公共篮球场160片、社会足球场35片、体育公园3个,增加健身场地面积60万平方米。举办、承办1200多场次,国民体质监测2.27万人次,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三届会斩获11金7银8铜的好成绩。人员类调整预算数5059万元,决算数5055万元,执行率99.92%;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1227万元,决算数1186万元,执行率96.66%;项目调整预算数7764万元,决算数6579万元,执行率84.74%。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支出控制,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年计划圆满完成。资金结转结余1231万元,主要是滚存待安排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学生资助补助资金使用后结余滚存资金以及专项项目合同分期付款未到期支付资金。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目标、绩效评价与部门预决算同步公开,评价结果应用于次年项目预算、立项依据。 (三)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绩效评价: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设立科学性不够,针对性还不够强;二是部分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执行进度较缓。 (三)改进建议。一是继续加强绩效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过程管理,加强项目事前评估与过程监测,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待疫情控制好后,加快项目实施,确保计划顺利完成。 附件2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2021年中央和省级部分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主管部门职能。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督导评估区县政府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2.资金支持项目的条件、范围和支持方式。项目资金需求量由省教育厅根据各市州事业统计报表中对应学段在校生总数和省定政策覆盖面测算,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市财政,扩权县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区县财政。 3.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市教体局在完成东坡区、彭山区和市直属学校资金分配时,严格按照省资金文件核定的东坡区和彭山区的受助人数和资金量,准确测算出市级配套资金一并下达,直属学校受助人数和所需金额从东坡区中扣除。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中职免学费项政策是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减免学费,学校在开学收费时,按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直接减免,免学费金额期末由教体局直接拨付学校;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平均标准分档资助;普高免学费和助学金按照省定覆盖面和政策资助标准,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普高免学费和助学金由教体局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2.具体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为是否按时完成省定资助人数。质量指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是否全覆盖。时效指标为资金发放是否及时。社会效益指标为减轻困难学生经济压力,激励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学生、家长抽样调查满意度≥90%。 3.以上设定的项目目标与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实际相符,设定目标可以根据项目的实施结果合理分析评价。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发放。根据项目实施的最终结果,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一一比照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申报情况。2021年中央和省级部分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资金不用市县向省上申报。省厅按照资助政策文件规定的覆盖面,结合各区县经济发展、困难程度的实际情况倾斜后,核定各区县当年需完成的人数和所需资金,通过资金文件直接下达。市教体局根据资金文件,按照政策规定的资金承担比例,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东坡区、彭山区和市本级。所有资助项目资金均按照年初提前预算下达,年中完成追加的过程及时到位。资金发放部门按照省定时间节点,均提前完成资金发放。 (二)到位和使用情况(不含眉职院高等教育资助)。高中阶段资助项目资金总共下达4121.46万元,其中下达市本级资金1104.3万元。(川财教〔2020〕254号)下达普高、中职免学费和奖助学金上级资金2676.7万元,其中普高资助570万元(市本级16.4万元),中职资助2106.7万元(市本级614.8万元);本次资金已于2021年2月7日下达到位。(川财教〔2021〕51号)下达普高、中职免学费和奖助学金上级资金1303.2万元,其中普高资助88.56万元(市本级8.12万元)、中职资助1214.64万元(市本级393.33万元);按照《眉山市教育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规定的各级资金承担比例,配套市级资金141.56万元,其中中职资助76.81万元(市本级66.67万元),普高资助64.75万元(市本级4.98万元);本次资金已于2021年9月2日,通过眉财教〔2021〕9号文件下达到位。 2021年东坡区、彭山区和市本级全年完成高中阶段资助资金发放3636.85万元(市本级发放793.9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市本级资助资金由市教体局计划财务科集中统一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资助项目以学校为主体实施,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资助流程: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公示→资助中心复审后,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打卡发放(中职免学费开学直免,资金直接拨付至学校对公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校均按照资助流程和各环节时间节点开展项目申请和评审工作,并按照资助档案管理要求,统一归档,确保过程可查。 (三)项目监管情况。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按照《眉山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好在校学生困难认定;随机抽查学校是否按流程组织开展项目申请和评审;随机到校抽点学生人数,确保受助人数和在校生数一致。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数量指标:为符合条件的普高学生减免学费目标为应助尽助,实际完成2866人;为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减免学费目标为应助尽助,实际完成12107人;为符合条件的普高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目标为应助尽助,实际完成2896人;为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目标为应助尽助,实际完成2246人。质量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覆盖面实际完成100%,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时效指标: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及时发放,执行率100%。资金结余484.6万元,无违规记录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从社会效益方面,减轻困难学生经济压力,无贫困学生因贫失学的情况;从可持续影响方面,缓解了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压力,保证了学生不因贫失学;学生及家长满意度方面,目标为90%,实际完成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总体评价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2.2020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承办青少年业余体育竞赛,对中小学生开放体育场馆。组织承办各类体育比赛或健身活动,充分发挥体育场馆的功能,努力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2.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192号文件精神。 3.该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支付具体项目条件是:组织青少年竞赛承办、培训、场地建设、器材采购等费用。 4.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使资金落到实处,重点考虑校园足球的普及和推广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承办青少年业余体育竞赛,对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的奖补。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承办青少年业余体育竞赛,对中小学生开放体育场馆。组织承办各类体育比赛或健身活动,发挥体育场馆对群众免费或低收费的功能,努力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由我局草拟自评报告,报领导审阅后报送。我单位自评分数94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资金为省财政厅、省体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预算的通知》(川财〔2020〕143号)文件,再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正常程序,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预算下达85万元用于承办青少年业余体育竞赛,对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奖补相关经费。 2.资金到位。本项目50元用于承办青少年业余体育竞赛,35万元用于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奖补(市全民健身中心20万,彭山体育场15万),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我单位及时报账,按财政局要求专款专用,已全部报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我单位牵头,在关键节点开展工作。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资金为承办青少年业余体育竞赛,对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奖补相关资金,服务承办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及中小型体育场馆免开低开补助,相关经办人员结合实际发生费用提供原始凭据报账,我单位进行审核,进行支付、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了财务报销制度,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通过以上措施,杜绝工作铺张浪费,达到既完成项目任务,又勤俭节约的目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一是组织了四川省青少年柔道锦标赛、四川省青少年摔跤锦标赛;二是全市共5个中小型体育场馆对全市群众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本项目实施,使我市举办高水平运动赛事的办赛能力大幅提升,对以后承办更高水平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形成了独有的办赛体系;推进了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网络,提升了我市群众体育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健身水平,全面推进我市群众体育的发展,对提高全民素质 、丰富市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0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在原预算口径内,资金使用率高,管理严谨,财务手续健全,最大限度的起到了保障业务开展需要,对眉山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体育竞赛和健身群众,建议适当提高补助资金额度。 3.2020年全市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四川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特组织此项目教师培训,涉及培训经费共计154.5万元(其中2021届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培训经费70.3万元、2020年教体系统党建工作会暨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经费16.18万元、2020年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第一阶段培训经费28.79万元、眉山市2020年劳动教育培训经费14.65万元、2020年眉山市篮球骨干裁判员和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经费24.58万元)。 2.资金管理职能。市教体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招标使用分配和监管等;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划拨、绩效评价等。 3.项目依据及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依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眉委发〔2019〕4号)等文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依据《眉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眉财行〔2017〕38号)二类培训标准。 4.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按招投标相关政策确定竞争性磋商采购,并按采购合同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对象:2021届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党建负责人、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的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德育骨干教师、篮球骨干裁判员和体育教师。 2.项目主要目的。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由项目实施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照自评表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培训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按照眉财教签〔2020〕78号领导批示同意划拨培训经费。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培训方案经费申报。 2.资金到位。按培训项目采购合同申报、市财政按实划拨。 3.资金使用。按培训项目采购合同按实拨付第三方机构。无截留、挪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按项目经费专项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组织项目涉及相关科室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制定培训方案,在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的监管下,由中标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市教体局组织项目培训相关科室、成立项目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培训工作,中标的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整个项目培训过程管理。 (三)项目监督情况。由市教体局党建办、计财科负责培训项目程序和资金监督,项目涉及相关科室负责项目培训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按项目培训计划顺利完成,项目培训合格率100%,满意率95%左右,优秀学员20%左右。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参训学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区域研修机制进一步形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实施项目培训,项目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助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个别培训项目教师供需矛盾突出。 (三)相关建议。无。 4.2021年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教体局负责项目监管、资金分配、赛事活动组织等工作。 2.根据眉财教签〔2021〕63号,下达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540.08万元。 3.根据市教体局内控制度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确定资金支持条件。 4.资金分配按照因素分配法、单位申报、省体育局要求等综合考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项目包括2020年体育助学经费19.2万元,群众体育专项补助75.88万元,运动队共建联办经费300万元,省登高主会场20万元、龙舟队参加十四届全运会费用55万元、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及活动经费40万元,高水平后备人才补助经费30万元。 2.项目主要目标包括资助贫困运动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0场次,共建运动队2支,开展全省登高主会场及参加全运会取得优异成绩,圆满承办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2场,组建了2个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实施期限为一年。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一是查看项目实施方案、过程图文资料、总结报告。二是查看项目经费支出实际情况。三是核查经费支出实际与申报是否一致。四是逐项自评分数,最终得分97.2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市教体局向省体育局申报资金,省局下达预算,市教体局根据申报情况提出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批复,市教体局具体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计划540.08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540.08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支出520.08万元,其中2020年体育助学经费19.2万元,群众体育专项补助75.88万元,运动队共建联办经费300万元,龙舟队参加十四届全运会费用55万元、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及活动经费40万元,高水平后备人才补助经费30万元。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符合要求,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因疫情原因,全省新年登高活动推迟举办,资金未使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牵头,根据申报情况分别下达相关单位,市教体局负责监督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执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按照先审批再支出的流程,严格核查原始票据和支出明细。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0年体育助学经费19.2万元;开展了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参加了省三健会;与省举摔柔管理中心共建运动队;龙舟队参加了第十四届全运会;承办青少年体育竞赛及活动经费;组建了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培养了一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举办了一系列赛事活动,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推动了体育事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5.2020年部分教师培训项目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四川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教师培训项目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224号)等文件精神,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特组织此项目教师培训,涉及培训经费共计175.242万元(其中“国培”中西部项目经费34.294万元、“国培”幼师项目经费56.27万元、“国培”职教项目经费84.678万元)。 1.资金管理职能。市教体局负责中央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分配和监管等;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划拨、绩效评价等。 2.项目依据及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依据《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20〕8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教师培训项目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224号)等文件。 3.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按相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对象:区域乡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2.项目主要目的。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按文件分配要求进行专款专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照资金分配及时转款到相应机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省教育厅统一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2020年部分教师培训项目中央资金通知要求执行。 2.资金到位。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教师培训项目中央资金预算通知,省财政、市财政按实划拨。 3.资金使用。按2020年“国培”中西部、幼师及职教项目经费拨付表,按实拨付第三方机构。无截留、挪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按项目经费专项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组织项目涉及相关科室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制定培训方案,在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的监管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市教体局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教师培训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监督情况。由市教体局党建办、计财科负责培训项目程序和资金监督,项目涉及相关科室负责项目培训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按项目培训计划顺利完成,项目培训合格率100%,满意率95%左右,优秀学员20%左右。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参训学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区域研修机制进一步形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实施项目培训,项目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助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个别培训项目教师供需矛盾突出。 (三)相关建议。一是资金划拨和分配方案同步协调下发;二是培训项目不要过于集中。 6.2021年市教育体育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全市统一组织约2.3万名初三考生中考和2.3万名考生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及学业水平命题制卷;统一购买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统一组织约400名教师网上评卷;统一印制中考指南、评卷手册、录取通知书;统一组织信息技术上机考试、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等。有序组织高中三个年级约4.5名参考考生完成网上报名、考试、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高中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的学业成绩在高中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学生的毕业评价工作;组织了2021年眉山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开展了7个大项,18个小项目比赛,共有6000余名学生参与了本次运动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推动高中课程改革实践,为普通高等学校人才选拔和招生工作任务提供参考,为学生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提供成绩凭证,为全省推进高考改革提供参考。全面推进中考改革试点,全面了解掌握全市初中教育教学水平,完成普通高中学校人才选拔和招生工作任务,为学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提供成绩凭证,为全省推进中考改革提供参考。实现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水平双提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拟订工作方案。评估工作组根据省、市中考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件及经费预算方案,结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要求,拟订《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赛事评估方案》,包括评估对象、内容、方法、专家、时间安排等。 2.组成评估专家组。评估组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 3.专题调研。评估工作组与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进一步熟悉项目内容,指导单位填报《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申报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现场进行调研,通过查阅资料,核实,了解项目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办法、依据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列入市教体局预算目录内,在启用资金前,及时向局党委请示,由计财科统一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市财政局将款项划拨至资金使用单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考经费支出157.95万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支出61.45万元;中小学生运动会支出95万元。 2.资金到位。220万元资金和运动会95万元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中考经费支出115万元,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支出51万元,运动会经费6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基础教育考试类经费严格按照市教体局财务管理制度支出,由计财科统一审核、报销,业务科室提供支出凭证。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成立以廖仁军同志为组长,罗敏、郭子明、曹煦、汪英、周天才、涂瑛、孙志军、刘建华、郝凌燕、李洪春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区县应成立相应的考试招生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明确职责与任务,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八公开”规定,执行市教体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划定各区县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录取批次和时段、统一录取程序、统一印发录取通知书“五统一”规定,实行“阳光招生”,确保公正公平。 (二)项目管理情况。基教科牵头制定眉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负责招生计划管理、考生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上志愿填报、定向切块指标到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加分、申请合理便利考生、精准扶贫名单审核、评卷组织、成绩管理、各批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统计、学籍建立和考试招生总结等具体工作。市考试院具体负责考点规划、中考指令、试卷领取分发、保卷、考务培训及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等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机关纪委负责考风考纪的督促检查,考试招生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计财科具体负责考试招生录取等经费审核、发放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全市现有普通高中28所,其中:公办18所、民办10所(含普职融合综合高中3所),省级示范高中10所。2021年全市共有18626名考生参加中考,正式录取11843人,其中定向切块3373人,精准扶贫71人,特长生118人。中考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完成,招生管理规范有序,运动会共产生了159枚金牌,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分列团体总分前三名。 (二)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眉山市教育的发展需要高度相关,项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实际需要实施,具有较高的效率;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对全市学生的一次质量检测,考试结果可以应用于高中学生毕业获得毕业证的依据 ,项目后期运行政策、资金、人员的落实,为项目可持续运行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眉山市教育的发展需要高度相关,项目具有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实际需要实施,具有较高的效率;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了对全市学生的一次质量检测,考试结果可以应用于普通高中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业会考以及中职录取依据 ,项目后期运行政策、资金、人员的落实,为项目可持续运行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 1.科学测算相关数量。根据学籍系统准确掌握高中三个年级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根据学籍系统准确掌握初三毕业生人数和初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人数。根据参考人数,确定试题印刷的份数,以及命题人员、阅卷人员、工作人员等,从而制定详细的预算方案。 2.规范项目执行各环节。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2020学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日程安排。严格按照《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日程安排和时间节点。规范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都是符合政策,经得起检验。 3.加大比赛项目规模设置,增加比赛经费投入预算,把运动会办成标准化中小学生体育盛会。 7.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实施单位为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全市学校的教仪、电教、图音体卫劳及计算机教育设备设施的计划、供配、使用和效益发挥管理、服务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教科技〔2020〕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对市(州)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教督委﹝2020﹞1号)。拟开展2021年项目实施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2021年市本级教体部门专项预算和眉财教签〔2021〕28号领导批示,项目资金获得相关审批,具体支付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实施符合全市教育发展需求,项目分配通过市教体局党委共同研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主要包括眉山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小学德育课堂数字资源服务、智慧课堂、数字教室、计算机云教室、录播教室等建设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项目实施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要求,提升全市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项目于2021年底前已全面完成。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绩效自评主要依据查阅项目采购实施资料,项目安装使用等后期问题通过对实施学校开展随机现场了解获得。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获得2021年市本级教体部门专项预算和眉财教签〔2021〕28号领导批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项目,项目资金计划660万元,实际项目支出632.4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 资金到位。 2.项目资金计划660万元。按照眉财教签〔2021〕28号领导批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实际项目支出632.41万元,市财政已全部拨付。 3.资金使用。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计划,项目已于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资金已结清。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采购流程严格按照《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本级采购管理业务流程》《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严格开展项目预算-意向公示-编制采购文件-结果确认及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实施及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参照部门预算,控制成本,对项目实施数量、质量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由用户初验-组织专家复验-业主终审流程开展,保证了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信息化均衡达标工程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在6月前完成,利用暑期实施安装调试,学校开学后投入使用,在常态化使用过程中不断优化项目,保证了项目的效益,得到了用户较高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有依据、有计划、严格操作流程,并定期开展用户意见沟通,保障了项目实施的流程严谨、实施效益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用户自身的教育信息化素养还不够,更多体现在对待用户对于项目的全面评价职能停留在使用,对项目安装,硬件质量还不能给予评价。 (三)相关建议。下一步,要继续强化业主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加大全市学校部门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项目全流程的专业性。 8.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2021年中央、省下达职教专项资金704万元,其中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660万元(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640万元,眉山卫生职业学校20万元)、教师素质提升资金44万元。(市教体局按省厅分配我市中职学校培训名额,组织培训后拨付至承训单位) 2.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主要用于采购电子白板、多功能厅LED、专业实训设备、校园监控等。眉山卫生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师素质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卓越校长专题研修、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等培训。 3.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1年2月25日,市财政局和我局下达了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70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资金。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严格执行申报、批复程序,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4.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项目资金实行审批制、报账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纪律、会计核算规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电子白板、多功能厅LED、专业实训设备、校园监控等。眉山卫生职业学校采购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教师素质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卓越校长专题研修、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等培训,培训人数123人。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了电子白板、多功能厅LED、校园监控、实训设备等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已投入使用。阅览室LED正在安装,旅游专业设备正在采购,极大改善了教师教学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了学生实践操作水平。眉山卫生职业学校2021年5月6日完成办公电脑及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极大改善了教师办公条件。教师素质提升资金极大提升了校长及专业骨干教师的专业业务能力,提高了双师型教师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 3.项目申报的相符性。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眉山卫生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项目、教师素质提升项目资金申报内容与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总资金704万元,与申报资金相符。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先资金使用单位自评,再部门汇总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2月25日,市财政局和我局联合发文下达了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资金660万元、教师素质提升项目资金4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资金。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计划704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于2021年2月25日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已使用资金620万元,结余资金20万元用于采购旅游专业实训设备,预计在6月底前完成采购。眉山卫生职业学校已使用资金14万元,剩余6万元资金待7月上旬审计完成后全部拨付。教师素质提升资金44万元已于2021年12月全部拨付至承训单位。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项目全部实行报账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安排项目资金分配及年终绩效考核,东坡区教体局负责资金管理,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眉山卫生职业学校具体使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项目学校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后勤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后勤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和报告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项目法人制、审批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2022年4月底前,四川省东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完成了电子白板、多功能厅LED、校园监控、专业实训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已投入使用。预计6月底前全面完成阅览室LED安装及旅游专业设备采购任务。眉山卫生职业学校于2021年5月6日按政府招投标采购程序完成办公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目前设备已投入使用。教师素质提升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拨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提升了校长及专业骨干教师的专业业务能力,提高了双师型教师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极大改善了教师的信息化办公水平,提高了学生实习实训动手操作能力,增强了课堂教学的多样性,培养学生全面的综合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项目实施有利于学校更好地开展各类专业课程,培养更多专业技能人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建立东坡区技能人才高地,实现乡村振兴。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普职融通,打造具有眉山特色、全省一流水平的现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加大对学校经费投入,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条件,培养更多的专业技能人才,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9.2021年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四川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特组织此项目教师培训,涉及培训经费共计57.05万元(其中“省培”项目经费24.05万元、“卓越校长培养”33万元)。 2.资金管理职能。市教体局负责省培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分配和监管等;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划拨、绩效评价等。 3.项目依据及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依据《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20〕8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43号)等文件。 4.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按相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对象:卓越校长培训、工作室建设、区域内教师培训。 2.项目主要目的。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按文件分配要求进行专款专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照资金分配及时转款到相应机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省教育厅统一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通知要求执行。 2.资金到位。资金计划。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省财政、市财政按实划拨。 3.资金使用。省级教师培训计划专项资金预算划拨。无截留、挪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按项目经费专项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组织项目涉及相关科室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制定培训方案,在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的监管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市教体局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教师培训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监督情况。由市教体局党建办、计财科负责培训项目程序和资金监督,项目涉及相关科室负责项目培训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按项目培训计划顺利完成,项目培训合格率100%,满意率95%左右,优秀学员20%左右。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参训学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区域研修机制进一步形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实施项目培训,项目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助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个别培训项目教师供需矛盾突出。 (三)相关建议。1.资金划拨和分配方案同步协调下发。2.培训项目不要过于集中。 10.2020年第二批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教体局负责市本级器材购置、项目建设和彭山区项目进行监督等工作。 2.根据眉财教签〔2021〕16号,下达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750万元。 3.根据市教体局内控制度和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确定支出范围。 4.根据申报情况和省体育局要求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市全民健身中心设备购置和文安西路、江公社区、城市湿地公园三处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彭山区体育公园和黄丰镇健身中心建设。 2.项目主要目标包括完成项目建设,实施期限为一年。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查看项目实施方案、过程图文资料、总结报告、经费支出情况。 2.核查经费支出实际与申报是否一致。 3.逐项自评分数,最终得分97.2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市教体局向省体育局申报资金,省局下达预算,市教体局根据申报情况提出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批复,市教体局具体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计划资金750万元 2.资金到位。到位资金750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支出691万元,其中三个社区体育公园建设300万元,彭山体育公园和社区健身中心150万元,市全民健身中心设备购置241万元。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符合要求,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牵头,根据申报情况分别下达相关单位,市教体局负责监督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执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按照先审批再支出的流程,严格核查原始票据和支出明细。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建成了三个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彭山体育公园和社区健身中心,市全民健身中心购置了部分健身设备。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建成了一批健身设施,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推动了体育事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11.2021年市教育体育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通过本项目实施,使我市形成了以学校为依托、体教结合的青少年足球、皮划艇、赛艇、田径人才培养体系,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总决赛,让“运动眉山”在全省更加响亮。 2.依据眉财教签〔2021〕57号文件同意,申请立项资金。 3.该资金由财政厅下达、资金支付具体项目条件是:用于足球进校园、皮划艇、赛艇、田径等优势项目扶持,优秀运动员训练补助、场馆信息化建设、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总决赛、中国体育彩票冠名宣传费等费用。 4.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使资金落到实处,重点考虑校园足球的普及和推广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用于足球进校园、皮划艇、赛艇、田径等优势项目扶持,优秀运动员训练补助、场馆信息化建设、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总决赛、中国体育彩票冠名宣传费等费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足球进校园补助苏祠中学、苏辙中学、市教体局;对市体校、东坡体校、仁寿体校、洪雅致远、青神实验小学、市一小等项目运动基地补助;对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总决赛经费保障。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由我局草拟自评报告,报领导审阅后报送。我单位自评分数95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资金依据市教体局《关于申请拨付市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函》,再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正常程序报账,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预算下达387.65万元用于足球进校园、优势项目、基地建设、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参赛和办赛、体彩宣传等相关经费。 2.资金到位。足球进校园资金东坡区苏祠中学10万、苏辙中学20万、本级市教体局70万;体育专项经费用于市体校122.65万、东坡体校16万,仁寿体校6万、苏辙中学15万、洪雅致远6万、青神实验小学10万、市一小47万等优势项目运动基地补助;对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给予参赛经费38万、承办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总决赛10万、中国体育彩票冠名宣传费17万。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我单位及时报账,按财政局要求专款专用,已全部报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我单位牵头,在关键节点开展工作。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资金为足球进校园补助苏祠中学、苏辙中学、市教体局;对市体校、东坡体校、仁寿体校、洪雅致远、青神实验小学、市一小等项目运动基地补助;对参加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总决赛经费保障,相关经办人员结合实际发生费用提供原始凭据报账,我单位进行审核,进行支付、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了财务报销制度,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通过以上措施,杜绝工作铺张浪费,达到既完成项目任务,又勤俭节约的目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顺利组织参加了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了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篮球赛眉山总决赛;对足球进校园、皮划艇、赛艇、田径等优势项目给予扶持;对足球进校园工作起了巨大推动作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本项目实施,使我市举办高水平运动赛事的办赛能力大幅提升;提升了我市群众体育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体质,提高群众健身水平;全面推进足球进校园工作;加强了我市优势项目的经费保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1年市教育体育专项资金在原预算口径内,资金使用率高,管理严谨,财务手续健全,最大限度的起到了保障业务开展需要,对眉山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为更好地服务我市优势体育项目发展和保障基地建设,建议适当提高资金额度。 12.2021年市教育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等要求,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协同机制落地落效,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方案》(眉府办函〔2019〕40号)文件精神,2019年6月眉山市启动了全省唯一的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 2.资金管理职能。市教体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市教体局和军分区动员处成立国防预备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研究国防预备班人、财、物保障等重大事项;四川省教育评估院负责我市2021年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评估监测实施。 3.项目依据及资金管理办法。经费预算经市教体局党委会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眉财教签〔2021〕103号),按程序实施,其中国防预备班给予参军入伍学员生活补助6000元/生。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市教体局根据培训规模、参赛参训人数、比赛规模等因素进行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对象。在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校(园)长任职资格人员、高中优秀英语骨干教师、德育专干、德育教研员、德育主任、教育股长、艺术专干、艺术教研员、艺术教师代表、省市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校长、参演师生、第二届国防预备班学员等;对全市6区县开展2021年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评估监测工作。 2.项目主要目的。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提前储备国防力量,通过军地合作、集中培育、精准有效的模式,提升青少年学生政治素养、身体素质,为国防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后续力量,引导两类高中特色办学,示范带动全市国防教育工作。积极发挥优秀校(园)长、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培养造就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推动美育、劳动、健康教育,地方教育课程教材建设等工作,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拟定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拟订《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包括目的、内容、方法、专家、时间安排等。 2.组成专家组。承办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工作。 3.专题调研。承办科室与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进一步熟悉项目内容,通过查阅资料,核实、了解项目具体内容、申报理由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办法、依据等。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列入市教体局预算目录内,在启用资金前,向局党委请示,由计财科统一向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专项教育资金预算的通知》(眉财教〔2021〕39号)和《关于申请拨付市教育专项资金的函》(眉财教签〔2021〕68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市教育专项资金410.95万元,其中教育事业发展经费128.25万元,素质教育经费204.7万元,国防预备班78万元。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2.资金到位。截至2021年底,410.95万元资金已按文件要求,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资金15万元,实际使用14.98万元。国防预备班资金78万元,实际参军入伍40人,按6000元/生,共计支出24万元。乡土教材资金29.8万元,实际使用11.864万元。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等74.9万元,实际使用69.92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负责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市教体局和军分区动员处成立国防预备班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国防预备班试点工作,研究国防预备班人、财、物保障等重大事项。3所国防预备班试点学校分别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学员在校期间的文化学习和军事训练等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科室和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培训和第十届中小学生艺术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承办科室具体负责,按程序组织实施。国防预备班各试点学校根据军分区反馈当年招兵人数,据实发放。 (三)项目监管情况。各承办科室和单位积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加强对承办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各项目根据工作实际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为改善教育管理、优化教育决策、指导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取得较好成果。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工作的分工,内容,人员,时间节点清楚,各方案是经充分调查研究,有完整、可操作的管理制度,如合同管理制度、采购制度、风险应对机制等。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技术支持等都有落实办法。总体来看,项目绩效可实现程度较高,社会效益好。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各项目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和挪用现象发生,为国防建设等提供人才支撑,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培育后续力量,示范带动全市教育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意识,预算编制前与有关各方做好沟通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控性。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凡事做到“先预算后支出”,并重视对财务资金的追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3.2021年市教育体育专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请示》(眉财教签〔2021〕103号)文件,拨付教育体育专项资金379.83万元。市教体局在该项目管理中主要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到相应使用单位,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相应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请示》(眉财教签〔2021〕103号)、《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请示》(眉财教签〔2021〕103号),组织项目实施。其中,100万元用于补助东坡区、彭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等;150万元用于通惠小学、三苏路小学、大北街小学、东坡中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129.83万元根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各项目锦标赛竞赛规程》用于组织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按东坡区、彭山区学前教育发展成效、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根据东坡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情况、项目规划情况统筹安排。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资金根据《2021年四川省青少年各项目锦标赛竞赛规程》,按照年初的参赛计划,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安排。项目分配通过市教体局党委共同研究上报市政府审批通过。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改善东坡区、彭山区幼儿园办园条件、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改善东坡区通惠小学、三苏路小学、大北街小学、东坡中学等四所学校办学条件;组织32支青少年代表队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共计18个大项的比赛。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东坡区、彭山区合理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资金,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东坡区通惠小学、三苏路小学、大北街小学、东坡中学等四所学校根据办学缺口情况,改善办学条件,满足基本办学需求。组织全市32支青少年代表队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共计18个大项的比赛,满足参赛期间交通费、体检费、服装费、食宿费、饮水费、门诊医疗费等方面支出,确保顺利完成比赛。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绩效自评主要依据各项目是否完成相应建设内容、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让项目学校师生,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满意度等方面确定,主要由各具体使用单位反馈使用情况,市教体局核实并自评的方式完成。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项目资金批复情况详见:《眉山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教育体育专项资金的请示》(眉财教签〔2021〕103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补助东坡区、彭山区学前教育发展,计划资金100万元;东坡区通惠小学、三苏路小学、大北街小学、东坡中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计划资金150万元;组织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计划资金129.83万元。 2.资金到位。三大项资金,共计379.83万元,全部于2021年底拨付到位。 3.资金使用。相关县(区)、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补助资金,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为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相关县(区)、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做到专款专用、支出合理、分账核算。不存在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资金下达后,自己安排项目实施,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及时安排用于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资金,及时安排学校用于办学条件改善和仪器设备购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组织参加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资金及时拨付相关县(区)、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参照部门预算,控制成本,对项目实施数量、质量严格执行,项目验收由用户初验-组织专家复验-业主终审流程开展,保证了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指标。项目全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有力促进了学前教育发展,提升了学前教育公办率、普惠率,满足了学龄儿童入园需求。进一步改善了项目学校办学条件,促进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了教育公平。保障了运动队的各项支出,促进了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得到教练员、运动员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项目实施做到有依据、有计划,并严格按照既定程序推进,定期收集项目推进情况,有力保障了项目实施。项目全部达到预期目标,实现了优质高效,保障了资金使用效益。 14.2021年青少年校园足球及学校体育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主要负责选派校长、体育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足球培训及讲座,组队参加省级足球联赛,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市级足球比赛的组织和专业技术指导、培训,组队参加省级足球比赛,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检查、评比等工作。 2.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9〕6号)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办公厅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支持。 3.该资金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支付具体项目条件是:组织竞赛、培训、场地建设、器材采购等费用。 4.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支出,使资金落到实处,重点考虑校园足球的普及和推广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及学校体育。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选派校长、体育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足球培训及讲座,组队参加省级足球联赛,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等。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由我局草拟自评报告,报领导审阅后报送。我单位自评分数94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该资金为省财政厅2021年下达(川财〔2020〕143号)文件,再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正常程序报账,最后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预算下达54.62万元用于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及学校体育相关经费。 2.资金到位。本项目54.62万元用于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及学校体育,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该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我单位及时报账,按财政局要求专款专用,已全部报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我单位牵头,在关键节点开展工作。根据项目申报和经费下达情况进行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此项目资金为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及学校体育相关资金,服务全市青少年足球及学校体育,相关经办人员结合实际发生费用提供原始凭据报账,我单位进行审核,进行支付、核算。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了财务报销制度,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单位内部定期对发生的票据进行内部审计。通过以上措施,杜绝工作铺张浪费,达到既完成项目任务,又勤俭节约的目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组织教练员师资培训,组织裁判员师资培训。 2.举办市校园足球联赛,给具有足球特长的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平台。 3.积极组队参加上级比赛,努力提高足球水平,组队参加省校园足球联赛,省青少年足球比赛。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本项目实施,使我市形成了以学校为依托、体教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了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校园足球工作机制。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推动了我区青少年足球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我市校园足球的推广、运动水平的提高和足球文化的形成,提高了全市足球发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加大教练员、运动员培训和引进的力度,组织更强有力的队伍参加上级比赛。 15.眉山主城区公共篮球场维护管理费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市体投公司负责公共篮球场维护工作。 2.市财政局共下达市级财政资金64.75万元。 3.根据市教体局内控制度,将资金划拨给市体投公司。 4.根据申报情况和实际支出分配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对中心城区20片公共篮球场进行维护管理。 2.项目主要目标包括完成维护管理,实施期限为一年。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查看项目实施方案、过程图文资料、总结报告。 2.查看项目经费支出实际情况。 3.核查经费支出实际与申报是否一致。 4.逐项自评分数,最终得分99.2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年初市教体局向省体育局申报资金,省局下达预算,市教体局根据申报情况提出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批复,市教体局具体实施。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资金计划64.75万元。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64.75万元,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资金支出64.75万元。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符合要求,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比较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牵头,根据申报情况分别下达市体投公司,市教体局负责监督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执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严格核查原始票据和支出明细。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完成20片公共篮球场的维护管理。 (二)项目效益情况。通过项目实施,维护了公共篮球场正常运转,满足了群众健身需求,推动了体育事业发展。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效益好,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16.2021年中省教师培训计划资金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中共四川省委 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22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58号)等文件精神,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特组织此项目教师培训,涉及培训经费共计173.475万元(其中“国培”项目经费130.345万元、“省培”项目经费43.13万元)。 2.资金管理职能。市教体局负责省培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分配和监管等;由省财政和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划拨、绩效评价等。 3.项目依据及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依据《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教师培训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20〕8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58号)等文件。 4.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因素。按相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察。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对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院校教师、卓越校长及名师工作室经费。 2.项目主要目的。突出师德,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按文件分配要求进行专款专用,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照资金分配及转款到相应机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按省教育厅统一安排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通知要求执行。 2.资金到位。按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通知,省财政、市财政按实划拨。 3.资金使用。按2021年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资金预算表、2021年四川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资金预算表、2021年四川省省级教师培训项目资金分配预算表划拨。无截留、挪用。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按项目经费专项管理使用和监督。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市教体局组织项目涉及相关科室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制定培训方案,在项目工作领导办公室的监管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市教体局落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相关教师培训经费的统筹安排和使用,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 (三)项目监督情况。由市教体局党建办、计财科负责培训项目程序和资金监督,项目涉及相关科室负责项目培训过程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按项目培训计划顺利完成,项目培训合格率100%,满意率95%左右,优秀学员20%左右。 (二)项目效益情况。项目参训学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升,区域研修机制进一步形成。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实施项目培训,项目资金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助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个别培训项目教师供需矛盾突出。 (三)相关建议。一是资金划拨和分配方案同步协调下发。二是培训项目不要过于集中。 17.眉山市高中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服务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推进“眉山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诊断监测服务”,是有效落实2020年眉山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事业的任务要求,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眉山市智慧教育发展规划(2018—2020年)》等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推动眉山市教育迈入信息化2.0时代,构建符合全市学情的教学质量监测服务模式。市教体局特向市数字经济发展局申请立项,概算经费789.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本项目采购内容是高中教学质量诊断监测云端平台应用服务及考试检测服务,服务期限为三年。通过引入覆盖市教体局和2个区县教培中心以及29所高中学校全面贯通的眉山市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诊断监测服务,形成统一的命题、阅卷、质量分析、教研服务,打通学业考试数据与学习过程指导之间的关系壁垒,形成考试——阅卷——成绩分析——教学指导——教学检测的全过程教学质量分析,智能分析学业考试、教研分析、教学指导等教学质量数据内容,实现眉山市高中教育质量大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实现教育精准化、服务个性化、家校共育协同化。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根据该项目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项目总资金560.4万元,平台服务费425.4万元,履约后分三次进行支付,考试检测服务费135万元,据实支付。年度资金已全部拨付,现已按照合同支付给建设方第一笔平台服务费141.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33.33%。 2.资金使用。按照与建设方签订合同,现已支付平台服务费141.8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6月4日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投标,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中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市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服务、校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服务、考试检测服务内容和标准等3个系统服务。7月22日,双方签订了《眉山市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建设服务采购项目合同》。8月10日开始,陆续前往各校进行账号交付。9月9日,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各高校管理人员到教育局就系统功能使用以及数据解读进行线下集体培训,收效不错。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5月1日,已完成1个市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2个区县级(东坡区、仁寿县)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29个校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的部署工作,涉及约3700名教师和约5万余名学生的基础信息录入工作,组织开展线上教师集体培训1次,线下各高校管理层集体培训1次,另到校对教师进行培训29次。累计发布市级统考13次,校级考试180余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从项目落地实施以来,为眉山市各高中校的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提供历次考试免费的查询服务,包含分数、真题、答案、解析以及小题知识点分析、能力层次分析等方面,给各高中校的日常教学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便于学生在每次考试后自查自纠,也让家长们及时了解到孩子在校学习情况。截至目前,共有超过20万人次的师生和家长通过访问系统的端口(APP端和PC端)进行查询,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校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系统与学校内部的网阅系统数据没有互通,导致每次考试的分析不能够及时呈现。因疫情影响,相关邀请专家线下培训活动未能按时完成。 (二)相关建议。在每次开考前,由年级备课组长组织牵头,配合考务完成校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中多维细目表的编辑工作,在网阅考试结束的第一时间将成绩导入校级教学质量诊断监测平台,完成相关数据分析,及时得出相关分析报告。 18.2022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实施单位为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全市各区县、各学段教学质量监测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主要为部分学段和年级的抽考工作,对高中阶段负责各学期期末检测和高三三次统一诊断性检测工作,包含命题、印刷试卷、组织考试、网上阅卷、成绩分析、召开培训会、工作会等系列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眉山市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责拟开展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2021年市本级教体部门专项预算和眉财教签〔2021〕28号领导批示,项目资金获得相关审批,具体支付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项目实施符合全市教育发展需求,项目分配通过市教体局党委共同研究。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分年级进行抽考、高中每学期进行期末检测、高三三次全市诊断性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组织考试、网上统一扫描阅卷、成绩分析和召开相关培训会、分析会等项目。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项目实施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要求,提升全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确保眉山高考质量稳步提升,项目于2021年底前已全面完成。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绩效自评主要依据查阅项目实施资料,项目使用等后期问题通过对全市学校开展随机调查获得。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获得2021年市本级教体部门专项预算和眉财教签〔2021〕28号领导批示。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项目,项目资金计划98.84万元,实际项目支出96.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项目资金计划98.84万元。按照眉财教签〔2021〕28号领导批示,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进度拨付。实际项目支出96.3万元,市财政已全部拨付。 3.资金使用。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项目按照合同计划,项目已于2021年全部实施完毕,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资金已结清。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采购管理相关要求,采购流程严格按照《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本级采购管理业务流程》《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合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严格开展项目预算-意向公示-编制采购文件-结果确认及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实施及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参照部门预算,控制成本,对项目实施数量、质量严格执行,已经根据安排按时完成了小学5年级,初中8年级的全市抽考工作以及高一高二期末检测和高三三次诊断性考试的相关命题、试卷印刷、组考和阅卷分析工作。项目开展情况良好,深受学校认可,保证了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等指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2021年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项目有利于教科所全市统一时间和形式、统一阅卷标准进行各学段检测,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能有效提升眉山市教育教学质量和高考质量。属于市教科所常态化开展项目,持续性较高,整体情况良好,保证了项目的效益,得到了学校较高的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依据、有计划、严格操作流程,并不定期开展征求学校意见会,沟通学校需求和过程中相关环节,保障了项目实施的流程严谨、实施效益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项目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小学阶段各区县学生学业水平情况了解不深,针对性还不够强,试题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待提高,对试卷印刷质量、扫描效果等项目相关要求可进一步提高。 (三)相关建议。下一步,要继续强化自身专业能力的提升,加大全市各学段各区县学校的调查,通过大数据,明确改进的方面,为进一步提升眉山市教学质量监测的有效性。 19.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学校负责专用材料购置、校舍维修维护、组织学生活动和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本项目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同意,并报市教体局和市财政局批准,下拨资金149.26万元。 3.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9.26万元。 4.资金分配按照学校实际需要开支测算,考虑物价变化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1)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9.26万元,主要用于专用材料购置、校舍维修维护、学生活动和学校正常运行各种费用。(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从2021年1月开始实施,2021年12月完成。 3.项目申报的相符性。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项目绩效自评先资金使用单位自评,再部门汇总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2021年1月开始申报、2月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项目资金计划149.26万元。 2.资金到位。于2021年2月全部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如下:专用材料费53.56万元,校舍维修维护56.21万元,水电费12.53万元,邮电费4.2万元,办公费1.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68万元,合计149.2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我校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预算审批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先预算审批后执行的制度,严格管控每一笔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杜绝不必要的开支。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学校后勤安排项目资金及年终绩效考核,学校采购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学校后勤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报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同意,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办法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后勤具体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参与监督。项目严格按程序实施,合法合规。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项目的实施完成率100%,使用项目资金100%,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本项目的实施,校舍得到维修维护,更新了学校陈旧的设备,改善了办学条件,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学校师生,社会评价较好,满意度很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本项目属于一次性项目,项目实施在产出、效果、满意度各方面都实现了目标,改善了办学条件,保障了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校联体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相关建议。无。 20.2021年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主管部门为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根据职能职责要求,场馆对广大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 2.根据《眉山市财政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教〔2021〕10号)文件精神,该项目立项。该项目资金于年初申报,2月下达到我单位账户。 3.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补助资金用于体育馆免费低收费开展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所需支出,包括体育馆日常维护、能源使用、公益性体育活动举办、设施设备更新、运营环境改善等。本年度执行金额100万元。 4.该项目资金分配按照场馆实际需要开支测算,考虑物价变化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场馆每天开放11小时,每周开放77小时,每年开放不少于330天。 2.实行全民健身日和法定节假日免费开放(共计16天),即8月8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训练馆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免费开放。免费对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开放。同时,综合馆羽毛球项目实行低收费开放,体育馆遇有训练、比赛等活动,不能向社会开放时,提前向社会公告活动时间及开放时间。该项目为全年实施项目。 3.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我中心场馆全年对市民开放。该项目投入经济、立项非常必要、筹资合规、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实施方案可行、具有可持续性等特征。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本单位有条不紊开展自评工作,再上报部门汇总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价,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跟踪、督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资金已经(眉财教〔2021〕10号)文件批复同意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用于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中央财政补助我馆免费低收费资金80万、省财政补助我馆免费低收费资金7万已于2021年2月份下达我单位账户;地方配套补助资金13万元于8月份下达我单位账户。 3.资金使用。我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使用补助资金,2021年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支出100万元,具体用于场馆能源、维修、公益性活动的举办以及环境改善等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为保障项目资金用实、用好、发挥效能,我中心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4〕54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和使用,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厉行节约,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管控每一笔项目资金使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支出合理、分账核算。不存在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相关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严格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流程。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流程严格按照《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按市教体局要求安排项目资金及年终绩效考核,接受有关职能部门检查、指导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该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并按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制度,市教体局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在日常管理上,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上级单位,妥善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场馆实行365天向社会开放,每天开放11小时,每周开放77小时。实行全民健身日和法定节假日免费开放(共计16天),即8月8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训练馆乒乓球、羽毛球等项目免费开放。免费对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开放。同时,综合馆羽毛球项目实行低收费开放,体育馆遇有训练、比赛等活动,不能向社会开放时,提前向社会公告活动时间及开放时间。 2.体育馆(含健身房)服务15.01万人次,举办各类赛事、培训等共计9批次,免费健身指导2220人次,青少年培训2300人次,免费进行国民体质测试3000人次。其中免费向公众提供了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5次,如四川省体育舞蹈(国标舞)公开赛、眉山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羽毛球比赛等;免费开展培训4次,如眉山市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眉山市跳绳教练员培训等。 (二)项目效益情况。稳定的经费保障和合理的资金使用,使场馆设施设备得到了维护和保养,健身环境得到了改善,保证了全年免费低收费开放活动的开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一个设备完好、环境整洁的健身场所,对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群众满意度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从整体情况看,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严格按照有依据、有计划、严格操作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群众体育工作顺利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体育场馆有限,体育专业人员缺少,制约了场馆部分活动的开展。 (二)相关建议。建议体育主管部门加大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并增加健身场馆。 附件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2021年度市教体局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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