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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 部门决算 | ||||||||||||||||||||||||||||||||||||||||||||||||||||||||||||||||||||||||||||
2022-09-2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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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眉山三苏祠博物馆)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P4-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P7-1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P17-19) 第四部分附件(P20-30) 第五部分附表(P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博物馆、旅游事业发展的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管,三苏有关文物、图书资料的征集工作;负责三苏祠以及管辖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三苏文化普及基地的建设、管理、宣传工作。 4.负责博物馆三苏有关文物、资料的展览陈列工作,开展三苏文化研究、宣传工作。 5.负责三苏祠、东坡宋城景区旅游项目包装、宣传、招商引资、规划、开发和协调、管理。 6.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在景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所。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三苏祠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三苏祠成为全市首个可以展陈一级文物的博物馆。 2、与故宫出版社合作策划“吾家东坡——苏轼题材文物特展”及苏轼书法特展。目前展陈方案已经审定,正积极推进借展、装修等相关工作。 3、已完成祠堂区展陈优化大纲的撰写。 4、完成三苏祠古建筑修缮、局部水环境整治等工程。 5、完成《苏轼书法全集》的编纂出版。《苏轼书法全集》共收录苏氏一门书法作品537件,是史上最全、最精、最浩大的名副其实的全集。 6、三苏祠智慧停车项目获得人民日报专题关注。新增停车位300多个,实现景区停车场交通分流引导、停车位数量和交通路况等信息实事发布。 7、《二十四节气海报之冬至》被评为四川省文博领域十佳文博海报。 8、成功举办弋舟、李宏伟作品分享会、万人赏月诵中秋等活动;完成三苏祠IP授权营销和渠道的拓展。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3368.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594.64万元,增长21.44%。主要变动原因是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等工程支付工程进度款增加。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36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9.6万元,占62.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3.47万元,占36.33%;年初结转结余35.04万元,占1.04%。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85万元,占39.42%;项目支出2040.26万元,占60.58%。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68.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4.64万元,增长19.9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工程款增加。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68%。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28.82万元,下降22.67%。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92.64万元,占59.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6万元,占2.22%;卫生健康支出34.99万元,占1.04%;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1223.47万元,占36.33%;住房保障支出39.06万元,占1.1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144.64,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 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9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决算为17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4.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7.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0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8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压缩了支出。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96万元,下降67.57%。主要原因是节约了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07万元,增长64.33%。主要原因是2021年相关活动举办较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302人次,共计支出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苏诗书法全集》编撰审稿活动用餐费7月15日41人,0.37万元;(2)接待《苏诗书法全集》编撰审稿活动用餐费7月16日41人,0.38万元;(3)接待《苏诗书法全集》编撰审稿活动用餐费7月17日41人,0.38万元;(4)《苏轼书法全集》编撰工作餐52人,0.54万元;(5)接待四川华西文创产业研究院一行6人,0.07万元;(6)接待中共甘孜州宣传部一行10人,0.1万元;(7)接待宜宾学院一行4人,0.05万元;(8)接待乐山师范学院一行11人,0.12万元;(9)接待四川大学艺术学院一行11人,0.11万元;(10)接待广西民建玉林市委一行10人,0.1万元;(11)接待常州市苏东坡研究会一行6人,0.07万元;(12)接待大邑刘氏庄园一行7人,0.1万元;(13)接待达州市博物馆一行7人,0.1万元;(14)益州七友书画开幕活动工作餐一行19人,0.2万元;(15)接待端午活动“东坡诗词赏析读书会”活动餐费30人,0.2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47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2020年相比,与2020年持平。 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日常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化保护(项):指眉山三苏祠博物馆文物保护支出经费。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日常运行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60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43人。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文物、博物馆、旅游事业发展的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负责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管,三苏有关文物、图书资料的征集工作;负责三苏祠以及管辖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3.负责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廉洁文化教育基地、三苏文化普及基地的建设、管理、宣传工作。 4.负责博物馆三苏有关文物、资料的展览陈列工作,开展三苏文化研究、宣传工作。 5.负责三苏祠、东坡宋城景区旅游项目包装、宣传、招商引资、规划、开发和协调、管理。 6.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设在景区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所。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末在职职工56人,其中事业人员43人(事业工勤计入事业人员)、控制数人员13人,退休人员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我单位财政资金收入合计3368.1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财政资金支出合计3368.1万元。 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有关工作的安排,从工作部署、工作进程、资金划拨等方面看,预算总体情况良好,自评结果良好。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这1个项目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完成度较好,提升了社会影响力,增进了文化影响力,提高了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二)结果应用情况。 该项目建成后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打造成三苏祠博物馆的又一张亮丽名片;吸引更多游客来三苏祠参观,进一步提升眉山和三苏祠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自评质量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绩效情况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分析,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力争今后按照项目进度,细化预算编制,确保预算实施的科学有效性。 (四)改进建议。 无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三苏祠博物馆北侧式苏轩文物库房及展厅为钢混结构的仿古建筑,设施简陋,形态与周边建筑不协调,并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文物保管和展陈功能。建设方案为将原有建筑进行拆除,按传统制式,使用传统材料、传统工艺,建设一座形态优美、设施齐全、安全保障的式苏轩文物展厅和库房。 2.建设内容包括六大项目:土建工程、室内装修与展陈、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变配电工程、通风工程、照明及防雷工程、空调工程、智能化工程)、总图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外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广场、围墙挡墙、保护性拆除)、预防性保护工程(恒温恒湿净化过滤系统、智能展柜、氮气系统、无线传感环境监控系统、文物封存转移、预防性方案设计)、安防工程(防盗系统、监控系统、对讲系统、门禁系统、临时消防、安防措施)等。 3.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477.45㎡(合3.7亩),建筑面积3706.20m⟡,地上建筑面积1952.99m⟡,地下建筑面积1753.21m⟡。其中公共区及展示区面积2113.11m⟡,业务研究及库房面积2113.11m⟡,办公管理及设备面积371.48m⟡。地上2层为木结构,地下1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比照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要求,不断提高眉山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保持古风古韵,减少商业包裹氛围,多渠道、多途径推进博物馆展陈实现有真东西、真宝贝、真体验。 3.瞄准国内外名人名家展陈,着手对接联展、巡展、借展等工作。 4.打造一条精品文化旅游路线。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责任、职责、分工明确,出现问题、难题等及时解决,保障项目的实施和工程的进度。 2.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由于项目为市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市审计局指派审计机构进驻场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工程建设中工程量、重大设备及材料采购、新增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及时签证审核,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把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年4月26日,市发改委批复三苏祠博物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眉市发改社〔2018〕150号),项目总投资:5388.6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5388.68万元。 2.资金使用。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了资金管理,保证了专款专用及使用范围。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由单位财务部负责核算管理,严格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设项目资金,加强了资金管理,支付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领导签字方可支付。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保证了专款专用及使用范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为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责任、职责、分工明确,出现问题、难题等及时解决,保障项目的实施和工程的进度。 2.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由于项目为市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市审计局指派审计机构进驻场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工程建设中工程量、重大设备及材料采购、新增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及时签证审核,为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把关。 3.招投标 2018年5月10日,完成了工程代理机构比选,中标单位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7月2日完成了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招标工作,中标单位是苏州园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衡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310.31万元。监理中标单位是成都励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26.93万元。 4.项目基建严格按程序执行 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在基建上严格按程序执行,设立了该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审计跟踪等机构,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建设材 料、资金支付等有关门制定的签单表、资金申请拨付表。材料和技术上的签单需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的共同签字,资金申请拨付表需有施工单位的申请、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领导签字方可支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文物封存转移、监控和消防改迁及新建、进场道、施工区域原旧房拆除,树木移植,基坑排桩支护,基坑土方开挖。基础结构已全部完成,现正在进入木质结构施工阶段。截至目前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审计。质量合格,各分项完成情况基本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满足设计标准和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三苏祠式苏轩文物库房、展厅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成后,一是扩大文物收藏和展陈空间;二是改善文物保存环境;三是提升文物展陈水平;四是加强馆际交流;五是实现“真宝贝、真东西、真体验”目标;六是为创建国家一级博物馆打下基础。该项目建成后扩大了展示的空间,实现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打造成三苏祠博物馆的又一张亮丽名片;吸引更多的游客来三苏祠参观,提高了眉山、三苏祠的知名度,增加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的分析,我单位专项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力争今后按照项目进度,细化预算编制,确保预算实施的科学有效性。 (三)相关建议。 针对项目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完善的意见及有关政策性建议。
附表:第五部分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东坡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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