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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眉山市教育考试院单位决算 | |||||||||||||||||||||||||||||||||||||||||||||||||||||||||||||||||||||||||||||||||||||||||||||||||||||
2022-09-2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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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职能简介眉山市教育考试院是眉山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隶属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非学历证书考试及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等招生考试管理工作。 眉山市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能如下: 1.坚持和加强党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志愿填报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3.承担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报考、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在眉高校主考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等各类非学历证书考试及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材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 6.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考风考纪督查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7.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工作。 8.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本市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工作。 10.负责眉山市大学中专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21年圆满完成了普通高考、成人高考、211、212次自考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四川省书法水平测试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等13类考试的组考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2021年度收、支总计269.1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24万元,增长32.6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发放2020年的目标奖金导致人员经费大幅提升。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69.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15万元,占87.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4.95万元,占12.99%。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6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99万元,占88.44%;项目支出31.11万元,占11.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4.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29万元,增长15.4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发放2020年的目标奖金导致人员经费大幅提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0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29万元,增长15.4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发放2020年的目标奖金导致人员经费大幅提升。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类)支出198.66万元,占84.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98万元,占7.68%;卫生健康支出8.29万元,占3.54%;住房保障支出9.22万元,占3.94%。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0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0.2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3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22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9.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66.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支出进行决算。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9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4.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完成预算89.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29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预算1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德阳市招生办到我院开展学习交流用餐费0.07万元;2.接待省教育考试院到我市巡视检查成人高考工作用餐费0.0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四川省眉山市教育考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21年,四川省眉山市教育考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教育考试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区县拨付考试经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 其他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2021年眉山市教育考试院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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