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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
2022-09-27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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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8 第四部分附件……………………………………………………………………………20 第五部分附表……………………………………………………………………………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统一政法系统的思想和行动;负责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安排部署全市政法工作。 二是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分析全市政法队伍思想状况,研究提出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措施;做好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的协管工作;推动、督促政法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三是支持、指导、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建立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协调政法部门依法办理重大、敏感、疑难案件。 四是负责协调、推动政法系统依法治市、社会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五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维护稳定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对策及建议措施,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 六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七是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负责工作考核和责任查究。 八是加强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九是代管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市法学会工作。 十是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是着力深化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政治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 二是主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社会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强化预测预警预防,化解涉稳涉访突出问题,抓好重要敏感时段信访维稳安保工作,有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深挖根治成效进一步突显。持续高位推动,依法打击严惩,强化“打伞”“破网”,整治乱点乱象,扫黑除恶斗争成效突显。 四是创新完善社会治理,平安眉山建设进一步深化。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中央政法委联系点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力提升。 五是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政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政法机关职能体系。完善司法权运行体系,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政法工作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六是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强化审判监管、检查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及法治保障体系,推进政法信息化建设。 七是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围绕筑牢政治忠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突出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自我革命精神,推动教育整顿扎实开展。 眉山市委政法委无纳入眉山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58.2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7.85万元,增长19.09%。主要变动原因是全省进行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85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6.68万元,占95.61%;其他收入81.61万元,占4.3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5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8.14万元,占87.61%;项目支出230.15万元,占12.3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58.2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8.65万元,增长19.15%。主要变动原因是全省进行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98.65万元,增长20.21%。主要变动原因是全省进行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664.51万元,占93.6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5.37万元,占5.37%;卫生健康(类)支出43.42万元,占2.44%;住房保障(类)支出48.25万元,占2.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75万元,占0.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58.29,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4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3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0.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67.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上级检查督导采取视频或书面检查形式,接待减少;兄弟市州来眉考察学习减少。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75.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占24.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开在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研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完成预算34.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91万元,下降71.4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上级检查督导采取视频或书面检查督导,接待减少;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机关调研、检查工作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02人同人,共计支出1.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中央媒体莅眉采访住宿费、接待用餐费0.6万元;接待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刘江东等人学习考察工作用餐费0.07万元;接待巴中市委政法委鲜云章等15人赴眉山考察学习工作餐费用0.18万元;接待凉山州委政法委彭康等人赴眉山开展评查工作餐费0.21万元;接待省政法系统关工委执行主任李光玉来眉调研指导用餐费0.06万元;接待四川新闻网“智库论见、把脉基层治理”主题政法网宣智库调研用餐费0.2万元;接待省委政法委采访报道组记者住宿费0.21万元;接待全省教育转化去存量工检查验收组用餐费0.06万元;接待省政法委采访报道组记者用餐费0.09万元;接待中央第十四督导组第二下沉工作组莅眉接待用餐费0.14万元;接待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等莅眉调研用餐费0.13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眉山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97万元,比2020年增加696.67万元,增长687.73%。主要原因是全省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 2021年,眉山市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普通公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政法宣传教育经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政法调研工作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各项目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对绩效目标作了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规定期限内如期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政法宣传教育经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政法调研工作经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法宣传教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广泛开展宣传平安眉山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政法英模选树宣传、眉山政法亮点工作宣传,办好法治眉山电视专题节目、“平安眉山”微信公众号和“眉山政法”官方微博,眉山政法影响力不断提升。 (2)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为期5个月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良好成效。 (3)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建章立制,保障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运行通畅;加强宣传,为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督导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4)政法调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紧扣眉山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38项立项课题研究并全部结项。省法治创新实践课题《创山区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保障康养洪雅高质量发展》被《中国司法》2021年第2期采用;东坡司法法学研究所学术研究成果《论三苏名誉权的法律保护》在西华大学《地方文化研究》第21辑刊载。 (5)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全国率先建立“未保小组长”制度,彭山区网格员罗思远荣获全省“十佳”网格员称号,4名网格员获评全省“百优”,表彰了全市100名优秀网格员。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中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运行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中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务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1年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委作为市级财政预算主管部门,无纳入眉山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和重要组织形式。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指导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深化政法改革,推进平安眉山、法治眉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协同市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委机关实有人数54人,其中:编制单列人员2人,行政人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8人、工勤3人、事业人员3人,人员控制数3人、聘用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预算总额为185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6.68万元,占95.61%;年初结转和结余81.61万元,占4.39%。
2021年本年预算总额为1858.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6.68万元,占95.61%;年初结转和结余81.61万元,占4.39%。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编制。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根据当年重点工作需要,规范编制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前,明确预算绩效管理职能并有专人负责,组织机关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研究确定保障重点和投向,初步测算提出预算需求方案;根据下年度政法工作重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需求,在认真分析近年部门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测算相关事项的支出范围、规模和标准,做好预算编制准备。预算编制中,在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内,对预算指标、费用、定额等进行细化分解,确定2021年申报的预算项目,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需求,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分配资金。预算编制完成后,按照财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逐级送审,确保预算编制质量,杜绝工作疏漏。 2.预算执行。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认真执行监控调度,认真落实机关部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内设各部门预算执行,实时监督预算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增强了预算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绩效目标管理。从时间要求、质量、规模等方面加强目标绩效管理,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职能要求,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专项资金分配及中期评估情况。按照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委机关各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跟进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向项目在部门通报资金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缓慢或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三)自评质量。 1.积极落实信息公开。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我们在规定时间按照统一格式、内容、口径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公开了2020年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积极落实绩效自评及绩效监控制度。我委高度重视绩效考评工作,制定了绩效总目标,依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通过采取询问和集中评议的方法,对各处室项目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核算都严格把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较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方面进行了量化,基本合理配置,符合客观实际,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日渐规范,能够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我委受工作性质影响,临时性、应急性和突发性任务多,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报时间大多在九、十月份,机关工作计划的确定一般在年末,二者不能同步匹配。二是根据部门工作特性,结合全市政法形势任务需要,部门临时性、新增工作多,导致部分支出较为集中,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三)改进建议。 1.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继续深入实施预算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结合绩效监督结果安排预算,变简单追求支出进度为追求预算绩效质量。 2.加强工作指导,提高预算管理业务水平。希望能对预算部门开展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促使财务人员理解掌握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程序、方法和技巧以及可能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工作制度,以规范预算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三、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表-四川省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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