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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 | ||||||||||||||||||||||||||||||||||||||||||||||||||||||||||||||||||||||||||||||||||||||||||||||||||||||||||||||||||||||||||||||||||||||||||||||||||||||||||||||||||||||||||||||||||||||||||||||||||||||||||||||||||||||||||||||||||||||||||||||||||||||||||||||||||||||||||||||||||||||||||||||||||||||||||||||||||||||||||||||||||||||||||||||||||||||||||||||||||||||||||||||||||||||||||||||||||||||||||||||||||||||||||||||||||||||||||||||||||||||||||||||||||||||||||||||||||||||||||||||||||||||||||||||||||||||||||||||||||||||||||||||||||||||||||||||||||||||||
2021-09-29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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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眉山市总工会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3 第四部分 附件………………26 第五部分 附表………………3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组织和领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权益矛盾调处、保障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开展培训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意外灾害救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管理、审计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和练兵比武活动。围绕“3135”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在食品加工、建筑施工、制造业等多个行业开展58场,参与职工2.4万人次,其中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成效明显。成德眉资四市工会联动,联合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举办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邀请赛,开展白酒品酒、数控车工、工具焊工等六类工种技能比武。推进职工技术创新创效,开展创新成果征集,涌现出19项优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和10项合理化建议。梁飞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评为省“十佳”创新工作室。全市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攻关课题160项、取得创新成果134项,节创经济效益1217万元,培养人才3506人。有力引导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安康杯”劳动竞赛覆盖400家企业1万多名职工,提升职工安全意识。深入企业专项检查30家重点企业、走访3600余职工,督促企业和职工消除隐患、筑牢防线。 2、做实职工维权与服务。深入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微信开通“以案释法”“法条解读”专栏,开展“网上知识竞赛”,吸引31万职工学法。聚焦快递员等八大群体和化工、陶瓷等十个行业开展稳定风险排查,深入107家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排查,极力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对全市203个在建项目进行农民工根治欠薪摸排,促进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维权案件30件,为职工、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85万元。着力推进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100%。推荐全国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候选提案1个。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行动,举办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和首届眉山市集体协商竞赛,提升了基层工会集体协商的能力。2020年全市签订专项集体合同2510份,覆盖企业3211家、职工8.5万人。 3、关心关爱职工。对困难职工进行全覆盖走访核查,对重点群体点对点宣传,做到对象精准。积极筹资758万元,对3464名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的同时,协调相关部门,为30名困难职工申请了低保,为6名困难职工申请了廉租房,为400名困难职工子女申请减免了学费。帮扶工作2次接受全总的检查验收,动态管理精准率、帮扶覆盖率和精准率、职工满意度均100%,是全省唯一一个无错退、错建、漏评、错评的市州。“四季送”活动温暖人心。春送岗位,举办招聘会和家政、物流等培训班76期,培训4100人,实现就业2460人。夏送清凉走访慰问重点项目重点企业310个,慰问职工2万余人。金秋助学465人次,首次实现全覆盖;冬送温暖6110人次。农民工关心关怀到位,争取资金20万元,慰问农民工600人次。普惠工作职工参与度提升。投入资金337万元,推出覆盖面广、职工参与度高的“普惠加油”、“普惠洗车”、瑜伽培训等活动,服务工会会员232万人次。普惠工作2次在全省交流发言。女工关爱扎实有效。全力做好女工的权益维权和关心关爱工作,新建省级“妈咪宝贝屋”3个,开展“疫情对女职工就业形势的影响”专题调研,并获省总调研组肯定。选树省五一巾帼标兵5个,标兵岗3个;“同心战疫”最美女职工集体1个,个人2名。 4、聚焦思想引领,不折不扣宣传贯彻中省市精神。市总第一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提高政治领悟力、鉴别力和执行力。运用微信、川工之家APP和网站,第一时间解读重大政策、重要精神20余次,23万职工阅读。 5、不断丰富职工文化活动。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广泛组织参与征文、阅读、摄影等活动,建设全国、全省职工书屋各1个。“寻找最美劳动者”短视频大赛,80万人次职工关注参与。参加第七届全国职工书法美术作品展,荣获金奖1部、铜奖1部、优秀奖4部,获奖作品数量全省第一。 6、大力选树、宣传和关爱劳模。推荐4名同志荣获全国劳动模范或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获奖人数居全省第二。推荐16名同志获省劳动模范或省先进工作者称号。2名同志被认定为享受省劳模待遇。四川工人日报、眉山日报等省市媒体宣传劳模事迹34期,劳模主题宣讲活动20场,影响20余万职工。按标准及时发放劳模春节慰问金、生活补助金和荣誉津贴。组织16名劳模参加全国和省上疗休养活动。非公职市级劳模首次开展健康体检,市劳模春节慰问金提高至每人每年800元。 7、稳步推进产业工人改革。聚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任务,24项改革事项全部完成,培养高技能产业工人技术人才6.5万,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8、拓展延伸网上职工路线。积极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建设,制定了平台推广使用三年规划,承办了全省网上工作平台片区培训会,有力推动平台服务职工零距离。目前,注册用户10.8万人,发布新闻信息602条、普惠服务活动22条。 9、夯实筑牢工会基础工作。扩大组织覆盖,持续巩固百人以上企业、八大群体建会入会专项成果,25 人以上企业建会率达85.8%。 10、组织动员职工积极参与疫情宣传、消杀、防护等工作。筹资68.2万元,走访慰问3900余名一线医护人员和一线职工,为102名困难职工发放疫情生活补贴。积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安排专车接送农民工返岗复工,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发放850名农民工返岗补助,帮助企业稳岗留人。开展眉山职工购眉山、游眉山活动,引导近10万职工认购本地产品350万元,带动消费2000万元。 11、圆满完成联系村脱贫攻坚工作。市总工会定点帮扶两个贫困村,为其提供住房维修补助、产业扶持资金等17万元,帮助37户进行危房改造、提供公益性岗位等;贫困户自来水全部改造。元正村蔬菜种植、家禽养殖已起步发展;顺利通过全国、省级脱贫攻坚交叉检查,贫困户全部如期脱贫。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3个(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眉山市总工会无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96.6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82万元,下降12.72%。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5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8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53万元,占34.52%;项目支出251.39万元,占65.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万元,下降11.93%。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33万元,下降8.09%。主要变动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4.94万元,占83.2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1万元,占8.46%;卫生健康支出(类)13.69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类)15.65万元,占4.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5万元,占0.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8.44万元,完成预算96.75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1.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41.90万元,完成预算9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困难劳模人数较往年减少,导致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项目资金有结余。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1.86万元,完成预算98.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部级劳模未体检,导致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有结余。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5.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03万元,主要包括: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财政未预算市总工会公用经费,故我单位在财政账上无“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0万元,比2019年增加2.91万元,增长23.11%。主要变动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慰问企业困难职工等送温暖资金、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市劳模春节慰问金、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本部门按相关要求及时申报资料,做到绩效目标针对项目特点清晰明确且细化,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从绩效监控管理方面,本部门建立绩效运行监控制度,定期监控项目绩效运行情况并进行分析,按要求向市财政局报送报告。市总工会2020年预算执行率达96.79%,全年无违规记录。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6.58万元,执行数为8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93%。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关心关爱省部级劳模、省部级困难劳模;帮扶慰问特困职工;组织开展职工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职工技能水平。 (2)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困难职工的家庭经济困难,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帮助树立生活信心。 (3)市劳模春节慰问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20万元,执行数为1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弘扬劳模精神,在全市上下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4)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31万元,执行数为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传递党委政府对市本级破产企业省部级劳模的关怀,强化劳模荣誉感,弘扬劳模精神。 (5)慰问企业困难职工等送温暖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工会事务、事业运行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 指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总工会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总工会内设机构:办公室、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和基层工作部、经济保障部、财务女工部。 直属单位:市教育财贸产业工会(参公事业)、市职工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市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自收自支事业)。 (二)机构职能。 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组织和领导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和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会工作方针,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道路。贯彻执行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权益矛盾调处、保障机制。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开展培训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重点做好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救助、意外灾害救助、政策咨询、信访接待等工作。协助市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财产的管理、审计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在职职工22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参公人员6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市总工会财政资金收入3,587,692 .00元。其中: 基本收入1,325,237.00元。包括住房公积金156,452.00元,基本医疗保险136,895.00元,养老保险缴费208,602.00元,职业年金缴费104,301.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5,040.00元,绩效目标奖励556,747.00元,退休费7,200.00元。 项目收入2,262,455.00元。包括:1、困难职工帮扶经费1,000,000.00元;2、慰问企业困难职工等送温暖专项经费50,000.00元;3、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150,000.00元;4、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3,120.00元;5、市劳模春节慰问金172,000.00元;6、省级财政工会专项资金865,835.00元;7、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1,500.00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市总工会财政资金支出3,784,392.00元(含往年结转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25,237.00元,项目支出2,459,155.00元。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务交通补贴、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绩效目标奖励。项目支出主要是市劳模春节慰问金265,600.00元、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42,000.00元、市属破产企业劳模荣誉津贴3,120.00元、困难职工帮扶1,000,000.00元、省财资金987,135.00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1,500.00元、送温暖专项经费90,000.00元、市劳模体检资金49,800.00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市总工会预算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编制,编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绩效目标的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完成,但要素完整性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年初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5个,年终实现预期目标项目4个,未完成的1个项目是经入户调查核实,市级困难劳模人数较往年减少,市困难劳模生活补贴项目有剩余资金。 2、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市总工会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控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开支。全年无公用经费预算及支出。 3、完成结果 全年预算执行率96.79%。财政资金部门预算管理方面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市财政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总工会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自评结果客观。自评工作的开展,帮助单位发现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梳理,有助于单位下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评促改,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市总工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争创一流,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预算执行进度较为缓慢,单位绩效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评价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评价标准,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准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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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总工会(本级)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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