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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
2021-09-29 11:30  市文化旅游局 [字号: ] 打印

2020年度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33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负责东坡区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和依法应由市本级承担的执法工作;三是负责全市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四是负责各区县、园区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的监督指导,承担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五是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六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执法办案规范市场,亮点突出

(1)实现两个“零”突破。2020年,全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2人次,检查全市各类文化市场场所889家,立案20件,办结18件。其中,办结某机构擅自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等旅游违规经营案和某艺术培训公司擅自从事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案,实现了市本级两个领域执法办案的“零”突破。

(2)建章立制。牵头建立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协作机制,发布打击涉旅市场相关乱点乱象的通告,联合开展市场检查。打击文化综合市场相关违规行为,及时互通执法信息。根据新形势和任务,支队内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车辆、执法装备等内部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热点难点问题。首次处理涉及文物、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首次开展对旅行社组团旅行现场进行检查。

2、以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三化建设

根据改革要求,撤销了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执法支队和东坡区文化旅游执法机构。4月26日,三支队伍人员正式整合到位。支队大力加强“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快速形成文旅执法合力。

(1)推动执法专业化建设

文旅融合后,支队全体人员主动学习、主动作为,积极拓宽案件办理门类,践行全领域执法、全员执法。一是针对现状采用集中学习、现场检查、以案施训、以老带新等方式,迅速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增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二是疫情期间支队编写了法律法规汇编工具书,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三是组织参加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了文旅部、国家版权局、省文旅厅、成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办的涉藏区执法培训、版权执法培训、文化旅游执法业务培训、集中办案等活动9次,组织培训15次,促进文旅执法业务融合;四是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文旅部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汇贤学堂和通用法律资格培训学习。

(2)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是结合“三苏廉政文化”,打造支队廉政文化墙,提高干部职工廉政、公正执法意识;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的人员、职责增加的情况下,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公文处理和各项工作流程,提高机构运行效率和案件办理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信息公示、重大案件法治审核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执法总队、德阳市文旅执法支队的协作机制,共促市场有序发展。

(3)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全体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设备,安装了文化市场移动执法APP、文网卫士和旅游监管相关软件,提升执法效率。执法人员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对经营场所的检查次数达到双随机抽查总数的90%以上;二是重视和推进视频监控点对点接入工作,全市已经完成49家网吧的视频接入工作;三是延伸局职能办公平台,组建支队内部公文流转网络,实现办公无纸化、自动化。

3、以市场有序为原则,加强执法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局“双随机、一公开”总体安排,下发了《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通知》,制定了各大队年度双随机的检查计划。对照省厅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截至目前支队共通过文旅部大平台抽取25次,抽查企业家数512家,抽取执法人员1734人次,场所涵盖全市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各业态,已经完成省厅规定的目标任务。执法人员重点对僵尸企业持证无店情况进行标记,对新增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场所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2)认真履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一是积极向局党组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支队今年专题向局党组汇报3次;二是多渠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提高意识,营造氛围。通过粘贴宣传画报、标语、通告、播放宣传标语、电视节目和组织戏曲进校园、社区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号召群众坚决抵制黑恶势力;三是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文广旅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方案》,结合支队日常工作,部署开展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检查和东坡区文化市场普查、全市出版物市场普查暨出版广电市场反宣品专项整治行动、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执法检查、暑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演出市场专项整治。

(3)开展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和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

针对群众反映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深夜超时经营问题,市支队积极履职,多次在凌晨2点至5点开展检查,共立案4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

3、以监管服务为理念,执法与服务并重

(1)指导县区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三次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明确阶段工作重点,部署任务;二是以案件办理和市场巡查为基础,指导县区做好市场监管。支队对县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书面通报相关情况两次,开展回头看31次;三是上门服务,做好现场指导。针对个别县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网络执法手段欠缺和技术监管平台使用率不高的情况,支队开展上门服务,开展现场教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牵头开展全市文广旅系统禁毒工作

一是多渠道持续做好禁毒宣传。持续通过网吧电脑桌面、KTV点歌显示屏、电影映前宣传片、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室外LED广告屏等播放禁毒宣传视频、标语等形式,营造禁毒宣传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禁毒宣传进场所。重点针对网吧、KTV、景区、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手册,粘贴标语广告。三是积极开展“一月一禁毒”宣传活动。按照市禁毒委安排,8月牵头开展了全市文广旅系统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禁毒大主题的2020年“禁毒宣传进场所”专题活动。禁毒宣传月活动共发放禁毒资料3000余份,进重点行业、进场所共计400余家,培训业主1200余人,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拓展了覆盖面,推进了“人人拒毒 人人防毒”。

(3)圆满完成“双创”迎检工作

迎检期间,支队高度重视,召开网吧包保动员部署会议,家家对标。落实定人定点包保责任人,并对包保责任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前对照网吧建设标准逐一检查、验收过关。打破市、区行政体制界限,对东坡区主城区,市区联手,整合市支队和区文广旅局人员、市广电服务中心支援人员,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标准对城区58家网吧一对一包保,同时,成立巡查机动组统一督察和应急处置。负责包保工作的全体人员夜以继日坚守岗位,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连续工作4天,每天13个小时坚守岗位,确保一票否决指标不被否,为我市“双创”成功作出了应有贡献。

(4)提升业主守法经营意识

一是参加全市集中普法行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二是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召开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业主培训会,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向旅行社经营业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与相关娱乐场所、旅行社、服务网点业主签订业主承诺书,督促业主守法经营。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7.9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8.17元,下降32.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12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0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7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2万元,占86.54%;项目支出42.75万元,占13.4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7.9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7万元,增长38.69%。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新增12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5.04万元,增长42.71%。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新增12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8.73万元,占90.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万元,占4.65%;卫生健康(类)支出6.57万元,占2.07%;住房保障(类)支出7.5万元,占2.3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7.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9.28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

日常公用经费5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92.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7.3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完成预算8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0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改后,执法工作业务活动交流接待开支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业务活动交流。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省2020年执法工作培训接待省文旅厅0.07万元;省文旅厅执法监督局“五一”节前检查接待0.08万元;省文旅厅执法局指导双随机、—公开工作接待0.05。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2万元,比2019年增加8.59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12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服务、保险服务和车辆租赁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54%。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预算执行很好,年终资金执行率达到100%,但2020年因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不足,经费无法保障新增人员支出,挤占了基本支出,导致保运转实施较为困难。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预算项目只能基本覆盖单位正常开支,业务活动经费不足,专项项目拨款进度滞后,影响了支出。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年初预算项目和专项项目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年初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基本的工作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2020年因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不足,经费无法保障新增人员支出,挤占了项目支出,导致保运转实施较为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财政应尽可能地保障基本支出特别是人员经费支出的预算以及项目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能尽早下达,避免发生预算支出调剂及挤占的情况,最大化保障支出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年初预算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

执行数:

12

其中-财政拨款:

12

其中-财政拨款:

1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后勤物管工作和基本的工作运转

圆满完成了2020年的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452人次,检查全市各类文化市场场所889家,立案20件,办结18件,促进了文广旅市场健康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全年开展专项行动次数

≥6次

8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85%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执法检查和培训,促进文广旅市场健康发展

长期

达到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5%

(2)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63万元,执行数为1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机构改革后办公业务用房改造和新增基本的办公设备,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专项项目预算

预算单位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9.63

执行数:

19.63

其中-财政拨款:

19.63

其中-财政拨款:

19.63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办公业务用房维修改造,改造后的办公场所满足机改后的内设机构及基本办公需求。按照新增人员增添相应的办公设备。

历时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对市广播电视台7楼办公区域的整体维修改造,满足了机改后的把办公需求。新增办公设备满足基本办公需求。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维修改造办公业务用房面积

≥700平方米

786平方米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95%

100%

效益指标

可持续效益

保障基本办公需求,提高行政效能

长期

完成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9%

2.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年初预算项目、专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年初预算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专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文化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应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上述支出外的其他文化和旅游方面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你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性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机构为:综合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及网络执法大队。

  1. 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文化市场领域行政执法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负责东坡区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和依法应由市本级承担的执法工作;三是负责全市文化市场领域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四是负责各区县、园区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的监督指导,承担执法队伍的培训、考核、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五是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六是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 人员概况。

    2020年末共有职工28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27人,临聘人员1人。与上年比增加了18人,因机构改革原市旅游执法支队6名参公人员、原东坡区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12名参公人员划转到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30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7万元,占100%;2020年预算支出317.5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100%。

  3.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3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82万元,占86.54%;项目支出42.75万元,占13.4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以执法办案规范市场,亮点突出

    (1)实现两个“零”突破。2020年,全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2人次,检查全市各类文化市场场所889家,立案20件,办结18件。其中,办结某机构擅自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等旅游违规经营案和某艺术培训公司擅自从事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案,实现了市本级两个领域执法办案的“零”突破。

    (2)建章立制。牵头建立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协作机制,发布打击涉旅市场相关乱点乱象的通告,联合开展市场检查。打击文化综合市场相关违规行为,及时互通执法信息。根据新形势和任务,支队内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车辆、执法装备等内部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热点难点问题。首次处理涉及文物、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首次开展对旅行社组团旅行现场进行检查。

    2、以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三化建设

    根据改革要求,撤销了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执法支队和东坡区文化旅游执法机构。4月26日,三支队伍人员正式整合到位。支队大力加强“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快速形成文旅执法合力。

    (1)推动执法专业化建设

    文旅融合后,支队全体人员主动学习、主动作为,积极拓宽案件办理门类,践行全领域执法、全员执法。一是针对现状采用集中学习、现场检查、以案施训、以老带新等方式,迅速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增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二是疫情期间支队编写了法律法规汇编工具书,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三是组织参加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了文旅部、国家版权局、省文旅厅、成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办的涉藏区执法培训、版权执法培训、文化旅游执法业务培训、集中办案等活动9次,组织培训15次,促进文旅执法业务融合;四是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文旅部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汇贤学堂和通用法律资格培训学习。

    (2)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是结合“三苏廉政文化”,打造支队廉政文化墙,提高干部职工廉政、公正执法意识;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的人员、职责增加的情况下,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公文处理和各项工作流程,提高机构运行效率和案件办理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信息公示、重大案件法治审核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执法总队、德阳市文旅执法支队的协作机制,共促市场有序发展。

    (3)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全体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设备,安装了文化市场移动执法APP、文网卫士和旅游监管相关软件,提升执法效率。执法人员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对经营场所的检查次数达到双随机抽查总数的90%以上;二是重视和推进视频监控点对点接入工作,全市已经完成49家网吧的视频接入工作;三是延伸局职能办公平台,组建支队内部公文流转网络,实现办公无纸化、自动化。

    3、以市场有序为原则,加强执法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局“双随机、一公开”总体安排,下发了《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通知》,制定了各大队年度双随机的检查计划。对照省厅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截至目前支队共通过文旅部大平台抽取25次,抽查企业家数512家,抽取执法人员1734人次,场所涵盖全市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各业态,已经完成省厅规定的目标任务。执法人员重点对僵尸企业持证无店情况进行标记,对新增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场所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2)认真履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一是积极向局党组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支队今年专题向局党组汇报3次;二是多渠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提高意识,营造氛围。通过粘贴宣传画报、标语、通告、播放宣传标语、电视节目和组织戏曲进校园、社区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号召群众坚决抵制黑恶势力;三是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文广旅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方案》,结合支队日常工作,部署开展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检查和东坡区文化市场普查、全市出版物市场普查暨出版广电市场反宣品专项整治行动、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执法检查、暑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演出市场专项整治。

    (3)开展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和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

    针对群众反映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深夜超时经营问题,市支队积极履职,多次在凌晨2点至5点开展检查,共立案4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

    3、以监管服务为理念,执法与服务并重

    (1)指导县区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三次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明确阶段工作重点,部署任务;二是以案件办理和市场巡查为基础,指导县区做好市场监管。支队对县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书面通报相关情况两次,开展回头看31次;三是上门服务,做好现场指导。针对个别县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网络执法手段欠缺和技术监管平台使用率不高的情况,支队开展上门服务,开展现场教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牵头开展全市文广旅系统禁毒工作

    一是多渠道持续做好禁毒宣传。持续通过网吧电脑桌面、KTV点歌显示屏、电影映前宣传片、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室外LED广告屏等播放禁毒宣传视频、标语等形式,营造禁毒宣传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禁毒宣传进场所。重点针对网吧、KTV、景区、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手册,粘贴标语广告。三是积极开展“一月一禁毒”宣传活动。按照市禁毒委安排,8月牵头开展了全市文广旅系统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禁毒大主题的2020年“禁毒宣传进场所”专题活动。禁毒宣传月活动共发放禁毒资料3000余份,进重点行业、进场所共计400余家,培训业主1200余人,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拓展了覆盖面,推进了“人人拒毒 人人防毒”。

    (3)圆满完成“双创”迎检工作

    迎检期间,支队高度重视,召开网吧包保动员部署会议,家家对标。落实定人定点包保责任人,并对包保责任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前对照网吧建设标准逐一检查、验收过关。打破市、区行政体制界限,对东坡区主城区,市区联手,整合市支队和区文广旅局人员、市广电服务中心支援人员,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标准对城区58家网吧一对一包保,同时,成立巡查机动组统一督察和应急处置。负责包保工作的全体人员夜以继日坚守岗位,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连续工作4天,每天13个小时坚守岗位,确保一票否决指标不被否,为我市“双创”成功作出了应有贡献。

    (4)提升业主守法经营意识

    一是参加全市集中普法行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二是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召开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业主培训会,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向旅行社经营业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与相关娱乐场所、旅行社、服务网点业主签订业主承诺书,督促业主守法经营。

  4. 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按规定对绩效评价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并结合绩效自评规范和完善今后工作,进一步合理规范使用财政性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年度部门绩效整体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机构改革后三支队伍迅速融合,全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2人次,检查全市各类文化市场场所889家,立案20件,办结18件。

  5. 存在问题。

    2020年因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不足,经费无法保障新增人员支出,挤占了基本支出,导致保运转实施较为困难。

  6. 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度预算。财政应尽可能地保障基本支出特别是人员经费支出的预算以及专项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能尽早下达,避免发生预算支出调剂及挤占的情况,最大化保障支出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附件2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 基本情况

    办公设备购置主要是保障日常办公需求,计划购置办公电脑2台,双创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主要是保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主要是保障文化市场执法办案,确保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收到《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文件后,迅速责成综合大队牵头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0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项目4个,分别为物管服务专项经费37464元、办公电脑购置10000元、双创文化市场执法检查20000元和文化市场执法经费52536元,部门预算项目共计120000元。截至2020年末,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执行率为100%,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设定的目标。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完成情况良好。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年初预算依据上年度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保障基本运转和重点工作的目标,设定年初预算。

  2. 项目管理情况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一经设定,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率推进工作进度,按照支队财务管理制度及各项财经纪律要求审核资金开支。2020年因机构改革产生的经费缺口,基本支出严重不足,存在挤占专项经费的情况。

  3. 项目产出情况

    全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2人次,检查全市各类文化市场场所889家,立案20件,办结18件。圆满完成了年初预算设定的产出目标。

  4. 项目效益情况。

    1.以执法办案规范市场,亮点突出

    (1)实现两个“零”突破。2020年,全年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452人次,检查全市各类文化市场场所889家,立案20件,办结18件。其中,办结某机构擅自从事旅行社经营业务等旅游违规经营案和某艺术培训公司擅自从事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案,实现了市本级两个领域执法办案的“零”突破。

    (2)建章立制。牵头建立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协作机制,发布打击涉旅市场相关乱点乱象的通告,联合开展市场检查。打击文化综合市场相关违规行为,及时互通执法信息。根据新形势和任务,支队内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车辆、执法装备等内部管理制度。

    (3)及时处理热点难点问题。首次处理涉及文物、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和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群众举报的热点难点,首次开展对旅行社组团旅行现场进行检查。

    2、以改革为契机,大力加强三化建设

    根据改革要求,撤销了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旅游执法支队和东坡区文化旅游执法机构。4月26日,三支队伍人员正式整合到位。支队大力加强“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快速形成文旅执法合力。

    (1)推动执法专业化建设

    文旅融合后,支队全体人员主动学习、主动作为,积极拓宽案件办理门类,践行全领域执法、全员执法。一是针对现状采用集中学习、现场检查、以案施训、以老带新等方式,迅速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办案水平,增强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二是疫情期间支队编写了法律法规汇编工具书,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三是组织参加各类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参加了文旅部、国家版权局、省文旅厅、成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举办的涉藏区执法培训、版权执法培训、文化旅游执法业务培训、集中办案等活动9次,组织培训15次,促进文旅执法业务融合;四是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文旅部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汇贤学堂和通用法律资格培训学习。

    (2)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是结合“三苏廉政文化”,打造支队廉政文化墙,提高干部职工廉政、公正执法意识;二是针对机构改革后的人员、职责增加的情况下,制定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办案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公文处理和各项工作流程,提高机构运行效率和案件办理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法信息公示、重大案件法治审核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四是建立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和成都市文化执法总队、德阳市文旅执法支队的协作机制,共促市场有序发展。

    (3)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全体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设备,安装了文化市场移动执法APP、文网卫士和旅游监管相关软件,提升执法效率。执法人员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对经营场所的检查次数达到双随机抽查总数的90%以上;二是重视和推进视频监控点对点接入工作,全市已经完成49家网吧的视频接入工作;三是延伸局职能办公平台,组建支队内部公文流转网络,实现办公无纸化、自动化。

    3、以市场有序为原则,加强执法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局“双随机、一公开”总体安排,下发了《全市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贯彻双随机、一公开的通知》,制定了各大队年度双随机的检查计划。对照省厅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强化落实。截至目前支队共通过文旅部大平台抽取25次,抽查企业家数512家,抽取执法人员1734人次,场所涵盖全市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等各业态,已经完成省厅规定的目标任务。执法人员重点对僵尸企业持证无店情况进行标记,对新增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场所经营行为,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2)认真履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一是积极向局党组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汇报,支队今年专题向局党组汇报3次;二是多渠道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提高意识,营造氛围。通过粘贴宣传画报、标语、通告、播放宣传标语、电视节目和组织戏曲进校园、社区等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宣传,号召群众坚决抵制黑恶势力;三是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文广旅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方案》,结合支队日常工作,部署开展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是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检查和东坡区文化市场普查、全市出版物市场普查暨出版广电市场反宣品专项整治行动、网络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执法检查、暑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演出市场专项整治。

    (3)开展娱乐场所超时经营和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整治

    针对群众反映的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深夜超时经营问题,市支队积极履职,多次在凌晨2点至5点开展检查,共立案4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

    3、以监管服务为理念,执法与服务并重

    (1)指导县区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三次召开全市执法工作会议,明确阶段工作重点,部署任务;二是以案件办理和市场巡查为基础,指导县区做好市场监管。支队对县区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开展专项检查,书面通报相关情况两次,开展回头看31次;三是上门服务,做好现场指导。针对个别县区执法力量相对薄弱、网络执法手段欠缺和技术监管平台使用率不高的情况,支队开展上门服务,开展现场教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2)牵头开展全市文广旅系统禁毒工作

    一是多渠道持续做好禁毒宣传。持续通过网吧电脑桌面、KTV点歌显示屏、电影映前宣传片、景区和公共文化场馆室外LED广告屏等播放禁毒宣传视频、标语等形式,营造禁毒宣传浓厚氛围。二是持续开展禁毒宣传进场所。重点针对网吧、KTV、景区、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手册,粘贴标语广告。三是积极开展“一月一禁毒”宣传活动。按照市禁毒委安排,8月牵头开展了全市文广旅系统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禁毒大主题的2020年“禁毒宣传进场所”专题活动。禁毒宣传月活动共发放禁毒资料3000余份,进重点行业、进场所共计400余家,培训业主1200余人,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拓展了覆盖面,推进了“人人拒毒 人人防毒”。

    (3)圆满完成“双创”迎检工作

    迎检期间,支队高度重视,召开网吧包保动员部署会议,家家对标。落实定人定点包保责任人,并对包保责任人进行集中业务培训,提前对照网吧建设标准逐一检查、验收过关。打破市、区行政体制界限,对东坡区主城区,市区联手,整合市支队和区文广旅局人员、市广电服务中心支援人员,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标准对城区58家网吧一对一包保,同时,成立巡查机动组统一督察和应急处置。负责包保工作的全体人员夜以继日坚守岗位,从早上7点到晚上8点,连续工作4天,每天13个小时坚守岗位,确保一票否决指标不被否,为我市“双创”成功作出了应有贡献。

    (4)提升业主守法经营意识

    一是参加全市集中普法行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二是根据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召开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业主培训会,通过法律知识培训、以案说法等方式向旅行社经营业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业主守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与相关娱乐场所、旅行社、服务网点业主签订业主承诺书,督促业主守法经营。

  5. 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因机构改革,年初预算不足,经费无法保障新增人员支出,挤占了项目支出,导致保运转实施较为困难。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编制下年度预算。财政应尽可能地保障基本支出特别是人员经费支出的预算以及项目资金预算,专项资金预算能尽早下达,避免发生预算支出调剂及挤占的情况,最大化保障支出的准确性和执行率。

    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0年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6.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单位202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文化执法队伍改革文件精神,撤销了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原市旅游执法支队、原东坡区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重新组建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支队),核定编制人数43人。三支队伍经整合后,实有人员由11人增加到29人,急需扩大办公用房面积及添置办公设备。

    2020年向市财政局申请了两次专项预算项目经费,分别为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经费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73万元,经费共计19.63万元。2020年8月4日依据眉财预354号文件下达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经费10.9万元,2020年12月25日依据眉财预751号文件下达办公设备购置经费8.73万元,符合财政项目资金申报要求。

  7. 项目绩效目标。

    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经费为了保障机构改革后,满足办公需求,扩大租赁办公场所面积,根据内设机构设置改造出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网络执法大队和综合大队办公室,及必要的证物保管室,总改造面积700多平方,经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开始施工,于验收合格,于9月30日支付办公业务用房维修10.9万元。

  8.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经费10.9万元是签订合同后财政依据实际开支金额下达预算资金,并于验收合格后支付资金,具体实施内容与申报目标完全相符。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8.73万元是为了解决单位新增人员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采购,但因下达时间已经为12月25日,已无法办理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因公用经费缺口巨大,办理资金支付时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等,与申报内容存在一定偏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理想。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经费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73万元,经费共计19.63万元。2020年8月4日依据眉财预354号文件下达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经费10.9万元,2020年12月25日依据眉财预751号文件下达办公设备购置经费8.73万元,。

    2.资金使用。截至评价时点,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经费1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73万元,经费共计19.63万元已支出完毕。其中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因下达时间为12月25日,无法进行政府采购流程,又因公用经费缺口巨大,办理资金支付时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等,与申报内容存在一定偏差。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按照支队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开支,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正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主要由综合大队牵头,其他各大队负责具体落实,办公场所装修按照支队改革后的内设机构及必要的业务用房设计,经支队领导班子多次讨论形成设计方案,生成预算金额报局党组集体审议通过,再经询价产生项目施工方,根据施工方实际测算整个装修改造工程价格,签订合同并申请资金,施工方进场装修,历时一个多月施工完毕,我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进行付款。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办公业务用房改造维修项目完成绩效目标任务较好,经改造维修后,支队的办公业务用房按照编制人数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增加了400多平方,满足了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网络执法大队和综合执法大队办公用房及必要的询问室、证物保管室等,经验收合格,且满足时效指标,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完成。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购买9台台式机、2台打印机及一批办公家具,因经费下达时间为12月25日,当年度无法办理政府采购流程,又因公用经费缺口巨大,办理资金支付时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等,与申报内容存在一定偏差,未完成项目申报内容,但达到了效益,满足了工作需求,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

  9. 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主要产生社会效益,满足机构改革后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基本需求,促进文化市场合法有序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8.73万元是为了解决单位新增人员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采购,但因下达时间已经为12月25日,已无法办理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因公用经费缺口巨大,办理资金支付时用于支付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等,与申报内容存在一定偏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理想。

    (二)相关建议。

    建议明年预算考虑机构改革后,单位对公用经费需求增大,增加项目经费以满足必要的办公设备购置及更新换代经费,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2020年四川省眉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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