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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部门决算 | ||||||||||||||||||||||||||||||||||||||||||||||||||||||||||||||||||||||||||||||||||||||||||||||||||||||||||||||||||||||||||||||||||||||||||||||||||||||||||||||||||||||||||||
2021-09-2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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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是政府兴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参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的草拟、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具体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申报、数据库建设及保护计划的实施工作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关宣传、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和理论研究等工作 征集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 负责开展全市地下文物保护、考古调查勘探、考古试掘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1.文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江口沉银遗址相关工作。一是市文研所抽调专人配合完成江口沉银遗址第三期考古发掘工作;二是联合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承办了全省首次考古技术与博物馆管理研修班,并邀请了省内田野考古、博物馆管理、藏品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三是设计与制作“宝藏累现”江口沉银第三期考古发掘部分出水文物图集的画册;四是筹备省、市江口沉银遗址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并认真落实有关任务,积极推动江口沉银博物馆启动建设。 (1)成立眉山考古工作站。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眉山市文物局签订共建眉山考古工作站的协议,并正式在眉山成立全省首个市(州)考古工作站。 (3)开展考古勘探项目。由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及区县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推动实施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项目5个,合计调查勘探面积566.94亩(377960平方米)。 (4)完成眉山市乡村史馆建设实施方案。市文研所拟定了眉山乡村史馆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乡村村史馆建设。 (5)不可移动文物研究工作。完成眉山瑰宝文物系列17期微信公众号内容编写推送工作。 2.非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完成竹琴(道琴)传承人夏福寿、青神捻条画艺术传承人吴建堂、“长春号”南味豆腐乳传统手工制作技艺传承人潘福祥、复兴耍锣鼓传承人冯光仆4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相关文献资料及抢救性记录工作报告送审,目前相关资料已报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文旅厅组织验收中。顺利通过省级专项资金(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现场绩效评价验收。 (2)开展眉山非遗讲堂活动。2020年市非遗中心共开展9场,邀请14名代表性非遗传承人现场教学,共900多人互动参与。 (3)开展非遗培训。市非遗中心精心组织非遗项目(青神竹编,苏裔苏体书法、东坡剪纸、彭祖太极)在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展示、展演。得到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的100多名干警高度肯定。同时组织非遗传承人到戒毒所,定期开展竹编技能及彭祖太极传习活动。目前已开展非遗培训600余人次,非遗走进戒毒所,属于全国首创。 (4)建设苏东坡传说陈列馆(苏东坡传说传习基地)。打造以陈列宣传、教育实践、互动体验、研学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非遗传习场所。目前,项目正在施工阶段,预计12月底竣工。 (5)完成眉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市非遗中心现已完成我市21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东坡区62项、青神县24项、洪雅县36项、丹棱县33项、仁寿县30项、彭山区26项)资料整理和内容完善工作。 本单位为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个编制。 2020年度收、支总计237.0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434.67万元,各减少197.64万元,下降45.47%。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0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7万元,占47.61%;项目支出103.4万元,占52.3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6.67万元,各减少54.68万元,下降25.24%。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6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71万元,减少67.38万元,下降35.52%。主要变动原因是经费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9.01万元,占89.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5万元,占5.35%;卫生健康支出3.16万元,占2.58%;住房保障支出3.61万元,占2.9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2.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车无接待。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2020年,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眉山非遗讲堂”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完成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眉山非遗讲堂”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7万元,执行数为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我市文化遗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人手不足,资金有限,场地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市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 (2)眉山非遗讲堂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95万元,执行数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展示了我市非遗保护成果,让市民感受到非遗魅力,提升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责任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人手不足,资金有限,场地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市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眉山非遗讲堂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眉山非遗讲堂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 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指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指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 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 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为眉山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个编制。
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保所通过微信公众号对非遗文化进行宣传推广。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推广宣传市文保所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全市文物和非遗工作开展情况,普及宣传全市文化遗产基本知识、省级非遗项目苏东坡传说保护传承情况。通过市文保所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提升我市文化遗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市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资金严格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各项支出严格履行从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批报销程序,报账时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报销单据,经费报销单据及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保证了专款专用及使用范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微信公众号运营共计12.57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0年微信公众号运营项目经费共12.57万元。 2.资金到位。所有资金共计12.57万元,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2020年12月底前考核后,全部用于实施微信公众号运营,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由单位财务部负责核算管理,严格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设项目资金,加强了资金管理,支付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领导签字方可支付。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保证了专款专用及使用范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眉山非遗讲堂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以非遗传承人讲非遗、传非遗,非遗专家讲非遗等形式开展非遗讲堂活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非遗讲堂活动开展,进一步展示了我市非遗保护成果,让市民感受到非遗魅力,提升社会公众对非遗保护的责任意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资金严格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各项支出严格履行从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批报销程序,报账时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报销单据,经费报销单据及项目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保证了专款专用及使用范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非遗讲堂共计14.95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2020年非遗讲堂项目经费共14.95万元。 2.资金到位。所有资金共计14.95万元,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2020年12月底前考核后,全部用于实施非遗讲堂项目,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由单位财务部负责核算管理,严格按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要求,合理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建设项目资金,加强了资金管理,支付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申请、监理、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领导签字方可支付。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规范,保证了专款专用及使用范围,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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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川省眉山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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