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2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20年度眉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 | |||||||||||||||||||||||||||||||||||||||||||||||||||||||||||||||||||||||||||
2021-09-29 10:22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2020年度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 目录 二、收入决算表20 三、支出决算表20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群团组织。主要职能如下: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眉山市实际,推进全市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参与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三是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是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天边”作用。 六是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七是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是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做好有关外事联络交往工作,参与全市妇女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市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 九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1.投身疫情防控。组织线上宅家系列疫情防控宣传活动30余场,举办“疫情心理危机干预讲座”11期,开通心理咨询热线3条,服务2000余人次,有效缓解妇女儿童焦虑情绪。争取省妇联“加油!抗疫天使”项目,为37个眉山援鄂医护家庭提供“四送到家”服务。三八节期间,开展“最美的花,送给最美的您”活动,慰问女民警、女网格员、女环卫工人等一线抗疫女性150人次。依托网络平台,全城硬核“带货”,帮助企业销售滞销鹌鹑蛋200余吨。 2.助力脱贫攻坚。以青神竹编为媒,协调青神云华竹旅与甘洛县妇联达成竹编技术培训和订单生产协议,带动当地贫困妇女发展彝族特色竹编,培训2期60人。赴金川县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智力帮扶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支持联系村、加挂村脱贫攻坚工作经费13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推动妇女发展。与成德资三市妇联联合发出“女性创新创业协同发展计划”倡议书,鼓励女性参与创新创业。争取省级项目经费20万元,实施“家政服务进社区”项目,建社区示范点5个、社区网点8个,开展育婴、保洁、插花等培训服务。开展“巾帼建新功”提升行动,面向贫困妇女、留守妇女开办技能培训班36期,培训1392人次。举办“巾帼家政网络招聘”活动,帮助125名妇女实现就业。与重庆市长寿区妇联达成合作意向,为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贡献巾帼力量。 4.实施民生工程。救助贫困母亲500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2103人次,建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78个,打造市级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示范点20个,全面超额完成市定民生目标任务。 5.开展救助关爱。争取专项资金27万元,救助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27人。安排市级“两癌”慰问资金11.9万元,慰问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119人。举办第二届留守儿童夏令营暨大学生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200名留守儿童参与。 6.加强权益保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推动多部门维权合作;联合市法院制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提升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应对处置能力。投入7万元新建维权站点2个,新聘家事调解员7名,常态开展家事调解工作;开展普法宣传43场,不断增强城乡妇女维权意识。全年接访234件,办结率100%。 7.突出项目引领。实施“苏香·智慧堂”“智慧父母直通车”“心灵相约 幸福相伴”“妇女儿童之家示范运行”等项目,开展家庭教育、亲子活动、读书沙龙等活动400余场,引领弘扬三苏好家风。 8.党员示范带动。开展“清风扬眉廉洁齐家党员干部廉洁家庭”主题教育活动8场,260个党员干部家庭代表参与,推动形成干部廉洁、家风清醇良好局面。 9.选树“最美”典型。评选全市“最美家庭”20户。其中,赵登祥家庭获评“抗疫全国最美家庭”,徐瑞蓉等11户获评全省“最美家庭”。开展“乡村家庭日”、“最美家庭”故事巡讲等活动17场,受益群众1000余人,以好家风支撑好社风,推动形成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末在职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3人。本年度行政人员调出0人,调入参公人员1人,调入行政人员1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单位预算收入408.72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413.81万元减少5.09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经费减少。2020年预算支出351.65万元,比上年预算支出413.8147万元少62.16万元,主要是本年有结转资金,而上年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总收入为408.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100%。总支出为35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88.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5.6%;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53%;住房保障支出10.1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2.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0.5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总支出为351.65万元比上年413.81万元,降低62.16万元,降幅15.02%,主要是本年有结转资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92万元,比上年383.6272万元降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6万元,比上年16.6371万元增加;卫生健康支出8.9万元,比上年6.3235万元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0.17万元,比上年7.2269万元增加。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柱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一般公共预算)408.72万元,比上年413.81万元降低,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金额为0。支出35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89万元,比上年225.63万元减少;项目支出137.76万元,比上年188.18万元降低。具体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156.4万元,比上年171.92万元降低;商品和服务支出183.77万元比上年178.41万元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比上年61.49万元降低;资本性支出11万元,比上年2万元降低。本年的特点是人员经费减少,而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收入)支出408.72万元,比上年413.81万元降低5.09万元,降低1.23%。本年的特点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而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2万元,具体构成为:工资福利支出156.4万元,比上年171.92万元降低;商品和服务支出183.77万元比上年178.41万元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比上年61.49万元降低;资本性支出11万元,比上年2万元降低。本年的特点是人员经费减少,而业务活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1.65万元,完成预算86.0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3.16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37.7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1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意义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0.6万元,“三公”经费全是接待费支出,人均支出109元。比上年决算支出数0.25万元相比,增加0.34万元,原因是增加一次省级领导调研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无保留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数0.25万元相比,增加0.34万元,增加幅度为136%,原因是增加一次省级领导调研活动,并且前期基数小。 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万元,比2019年的53.14万元,增加3.8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妇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圆满完成年初预算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一是实施“家政服务进社区”项目,建社区示范点5个、社区网点8个。二是开展“巾帼建新功”提升行动,面向贫困妇女、留守妇女开办技能培训班36期,培训1392人次。 三是实施民生工程。救助贫困母亲500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2103人次,建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78个,打造市级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示范点20个,全面超额完成市定民生目标任务。四是开展救助关爱。争取专项资金27万元,救助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27人。安排市级“两癌”慰问资金11.9万元,慰问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119人。
附件: 2021年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机构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眉山市实际,推进全市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参与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三是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是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天边”作用。 六是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七是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是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做好有关外事联络交往工作,参与全市妇女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市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 九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本年末在职人数1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3人。本年度行政人员调出0人,调入参公人员1人,调入行政人员1人。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预算收入408.7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年初人员及公用经费预算408.72万元,截至年底支付351.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04%。基本能完成预算目标。 三、单位财政支出管理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按照市财政的要求编制2020年的单位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实施内容相符。 (二)预算执行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单位预算执行进度进行;人员经费按照组织、人事文件发放工资待遇;项目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拨付款项。 (三)预算调整情况。 我单位无自主调整预算项目情况。 (四)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我单位恪尽职守、践行履责,上半年因疫情原因活动略有延迟,基本完成预算目标,圆满完成年初预算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一是实施“家政服务进社区”项目,建社区示范点5个、社区网点8个。二是开展“巾帼建新功”提升行动,面向贫困妇女、留守妇女开办技能培训班36期,培训1392人次。三是实施民生工程。救助贫困母亲500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2103人次,建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278个,打造市级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家长学校)示范点20个,全面超额完成市定民生目标任务。四是开展救助关爱。争取专项资金27万元,救助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27人。安排市级“两癌”慰问资金11.9万元,慰问农村“两癌”患病贫困妇女119人。 四、评价结论及改进措施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整体支出评价结果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专业知识不足,绩效管理工作需改进。 二是因为疫情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支出进度较为缓慢。 (三)改进措施。 一是提升财务意识,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学习,严谨、细致、精算。 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服务保障,严控财务风险,不断提高财务工作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14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市委组织部转来的培训费结余部分。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妇女联合会(本级)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