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2020年度眉山市城管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支队)部门决算 | |||||||||||||||||||||||||||||||||||||||||||||||||||||||||||||||||||||||||||||||||||||||||||||||||||||||||||||||||||||||||||||||||||||||||||||||||||||||||||||||||||||||||||||||||||||||||||||||||||||||||||||||||||||||||||||||||||||||||||||||||||||||||||||||||||||||||||||||||||||||||||||||||||||||||||||||||||||||||||||||||||||||||||||||||||||||||||||||||||||||||||||||||||||||||
2021-09-28 17:26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释 ………………………………………………………………24 第四部分 附件 …………………………………………………………………27 附件1………………………………………………………………………27 附件2……………………………………………………………………….30 第五部分 附表…………………………………………………………………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5 二、收入决算表…………………………………………………………..45 三、支出决算表……………………………………………………………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为城市提供市容环境管理保障。负责中心城区临街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市容市貌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座(游)商占道、促销占道、施工占道和房屋、商品交易会占道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规划、设置和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社会生活噪音的管理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抓好信息亭棚专项治理。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创”工作总体部署,遵照局主要领导指示,按照“稳定安全,服务民生,美化环境”的原则,市城管执法保障中心(原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在分管领导倾力指导下会同局法规科、三个街道办事处在两个月内稳妥地规范整改、拆除城区亭棚共62个(其中:拆除闲置及改变用途亭棚14个、整改规范51个)解决了过去城市管理中留下的遗留问题及影响市容占用盲道等城市病症,增强市民对城区环境的满意度。 2.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2020年4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了《眉山主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成立了由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东坡区政府(东坡区综合执法局、苏祠、通惠、大石桥街道办)等多部门组成的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街道办辖区为单位,开展2020年主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未安装或净化设备陈旧、净化率不达标小微餐饮企业进行安装或升级改造。截至目前,主城区178家餐饮企业主与我支队签定了《眉山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器安装协议》,第一批企业完成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工作组联合开展改造设备验收,验收合格的餐饮企业主已顺利领到补贴。第二批油烟净化设备安装验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抓好“五乱”集中治理。联合街道办、社区持续推进“牛皮癣”、“占道经营”、“违章搭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集中整治43次,共出动1500余人次,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1500余份,规范座商9600余家,游商21600余起,暂扣违规物品1070件;制止违章搭建6处;处罚金额22650元;行政拘留暴力抗法人员1人。 4.抓好“开放式商业街区”治理。按市领导调研开放式商区管理要求,制定“开放式商业街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对东坡湖广场两侧、巴黎春天、小香港步行街“开放式商业街区”进行了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标线施划。二是联合街道办、物业主管部门、公安、交警对开放式商业街区内车辆乱停放,违规占道经营等乱象进行了整治。 5.抓好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根据东坡区人民政府对主城区街巷的统计结果,对主城区街道改造损毁的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补划或增划,2020年新增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标线18000米,施划标志1100个,投入经费22余万元。加强共享单车投放企业管理,对无序投放、乱停乱放问题严重、线下服务不力、缺乏有效监管措施的企业,进行约谈、公开通报,以及处以行政处罚,并相应核减其投放规模。“双创”检查期间回收共享单车6500余辆,全年共规范乱停乱放共享单车16200余处。 6.抓好户外广告管理。2020年,按市创文办审核通过的《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户外景观设计方案》,在春江广场、阳光音乐广场两个创文点位设置景观小品2处。完成公共广场宣传栏公益广告的更换工作。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内设办公室、后勤保障室、综合管理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九大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8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8.8万元,下降24.2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业务支出变化。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0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3.3万元,占96.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6万元,占3.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0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97万元,占92.39%;项目支出152.4万元,占7.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68.8万元,下降24.2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业务支出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12.89万元,下降20.9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业务支出变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1.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27万元,占10.11%;卫生健康(类)支出85.53万元,占4.43%;城乡社区(类)支出1552.76万元,占80.4%;住房保障(类)支出97.75万元,占5.0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31.31万元,完成预算99.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4.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支出决算为1552.76万元,完成预算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经费管理。 5.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7.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9.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9.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3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9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3万元,占1.6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39.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68万元,减少43.27%。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车辆满足报废条件,予以报废。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3辆、轿车1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客车4辆、其他车辆1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市容市貌管理事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3万元,完成预算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16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次数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资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8人餐费0.16万元、接待青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9人餐费0.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1.0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9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场所空调更新、公务用车油料、维修、保险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共有车辆21辆,其中: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市容市貌管理巡逻巡街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13个广场增设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后勤物管服务)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较好,圆满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13个广场增设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1.06万元,执行数为7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LED显示屏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公益广告、政府相关信息的传递,宣传创文创卫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2)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13个广场新设置的宣传栏、橱窗、LED屏正常使用,满足对的宣传栏、橱窗、LED屏的用电需求、宣传公益广告的不定期更换。 (3)市容市貌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3.2万元,执行数为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城区市容市貌更加干净整洁,进一步规范了占道经营管理,提升了城市形象。 (4)后勤物管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14万元,执行数为2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办公区域安保、保洁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办公区域环境整治。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我单位自行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指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其他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
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内设办公室、后勤保障室、综合管理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九大队。 (二)机构职能 为城市提供市容环境管理保障。负责中心城区临街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市容市貌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座(游)商占道、促销占道、施工占道和房屋、商品交易会占道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点的规划、设置和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社会生活噪音的管理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0年底,全单位在职干部职工126人,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00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00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97万元,项目支出152.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准确编制预算、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各部门紧紧围绕绩效目标任务开展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全部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拨付要求,按进度支付各款项。严格资金审批程序调整预算。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及时发现项目绩效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本部门在预算执行方面情况良好,并严格按照预算法细化预算项目。
附件213个广场增设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项目支出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组织情况:按单位负责人安排,由单位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综合管理室、九大队和后勤保障室等相关人员负责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向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预算,经审议确认后由财政局按申请金额全额批复项目经费用于项目建设。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全额保障,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支付依据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该项目由我单位项目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整体工作,综合管理室、九大队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于2019年7月18日中标,2019年10月28日完成,2020年1月15日履约验收合格。 (二)项目管理情况 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实施专项管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建设经费按照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预算申报、审批、采购和履约验收;按单位财务预算批复资金编制资金执行计划;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实施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所需人财物,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确保完成项目标绩效目标任务。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我单位指派2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管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单位、主管局项目工程内控制度和项目工程验收规范组织竣工验收。
完成安装城区13个公共广场、文体广场宣传项目景观3个;双排宣传栏16个;单排宣传栏4个;广告牌71个;LED屏3个。该项目实施完成任务量和投资申报情况相比较完成率达100%。
加强户外广告的整体规划,确保其有序布局。其次建议要加大监督力度,做到管理与监督相统一。
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管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区公共广场、文体广场宣传项目经眉市发改投(2019)104号文件批复列入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下达眉山市2019年市本级第--批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眉委办[2019]9号)城区公共广场、文体广场宣传项目由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保障中心(原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负责组织实施。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管理项目为保障前述城区公共广场、文体广场宣传项目新设置的宣传栏、橱窗、LED屏的正常使用,满足对宣传栏、橱窗、LED屏的用电需求、宣传公益广告的不定期更换所需费用而设立。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地址位于主城区激情广场、东坡湖广场等13个广场。绩效目标为保障2020年全年增设的宣传栏、橱窗、LED屏的电费需求以及宣传公益广告不定期更换所需费用,确保宣传栏、橱窗、LED屏正常使用。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完成任务量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按单位负责人安排,由单位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综合管理室、九大队和后勤保障室等相关人员负责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向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预算,经审议确认后由财政局按申请金额全额批复项目经费用于项目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全额保障,严格按有关规定支付,支付依据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我单位项目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整体工作,综合管理室、九大队负责具体实施并按支付节点支付相关电费和广告内容更换所需费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 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实施专项管理,项目实施所需的管理经费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预算申报、审批、采购和履约验收;按单位财务预算批复资金编制资金执行计划;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实施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所需人财物,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确保完成项目标绩效目标任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 在项目使用过程中我单位工作人员不定时前往现场查看实际运行使用情况,深入了解周边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保障了2020年全年增设的宣传栏、橱窗、LED屏的电费需求以及宣传公益广告不定期更换所需的费用,确保了宣传栏、橱窗、LED屏的正常使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公益广告、传递了政府相关信息,宣传了创文创卫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长期为群众传递文明、科学、爱国等社会正能量信息,有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满意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了对城区13个公共广场、文体广场宣传项目增设的宣传栏、广告牌、LED屏日常使用所需电费与宣传公益广告费用的保障,确保了宣传栏、橱窗、LED屏的正常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城市的发展,公益宣传需求增加,项目投入使用后面临经费投入相对较小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适度调整13个广场宣传栏、橱窗或LED显示屏管理项目经费,提高管理工作保障需求。
市容市貌管理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决策以本单位职能职责为依据,为城区管护范围内市容市貌整洁提供保障,拆除破损废旧广告,打围制作城市公益宣传,清运城市乱搭乱建乱堆乱弃物,做好创文迎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地址位于眉山市中心城区。绩效目标内容为城区临街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市容市貌的管理;拆除破损废旧店招店牌,拆除清运城市乱搭乱建乱堆乱弃物,规范整治占道经营,施划城区非机动车停车位、治理噪音和油烟污染,为创文创卫迎检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完成任务量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按单位负责人安排,由单位项目分管领导牵头,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九大队等相关人员负责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向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预算,经审议确认后由财政局按申请金额全额批复项目经费用于项目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全额保障,严格按相关财务规定支付,支付依据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我单位项目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整体工作,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九大队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贯穿2020年全年。 (二)项目管理情况 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实施专项管理,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预算申报、审批、采购和履约验收;按单位财务预算批复资金编制资金执行计划;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实施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所需人财物,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确保完成项目标绩效目标任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每日开展巡查、管理,确保城区管护范围内市容市貌整洁,满足市容环境治理要求。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了单位职能范围内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破损废旧店招店牌的拆除,城区市容市貌更加干净整洁,进一步规范了占道经营管理,为双创迎检工作做出了有力保障。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投入推进了城市形象的进一步提升,城市秩序更加干净整洁,经营点位进一步规范,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满意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效益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了单位职能范围内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城区市容市貌更加干净整洁,进一步规范了占道经营管理,为双创迎检工作做出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项目经费的投入相对较小。 (三)相关建议 适度调整市容市貌专项管理经费,提高管理工作保障需求。
后勤物管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主要保障办公场所保安、保洁人员以及办公房屋的维修维护经费,包括原城管局办公大楼的维修维护经费。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本单位内部后勤物管实际需求,并每季度对房屋进行检查维护,保障2755平方米办公区域后勤与物业管理,确保办公区域内安保和环境整洁。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完成任务量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评价组织情况:按单位负责人安排,由单位项目分管领导牵头,综合管理室和后勤保障室等相关人员负责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向财政局申报项目资金预算,经审议确认后由财政局按申请金额全额批复项目经费用于项目使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全额保障,严格按相关财务规定支付,支付依据和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由我单位项目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整体工作,综合管理室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贯穿2020年全年。 (二)项目管理情况 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实施专项管理,项目实施所需的经费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和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预算申报、审批、采购和履约验收;按单位财务预算批复资金编制资金执行计划;按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实施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所需人财物,确保项目资金管理科学规范,确保完成项目标绩效目标任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在使用过程中我单位定时开展检查、管理,确保办公区域后勤与物业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办公区域内安保和环境整洁。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已完成保障办公场所保安、保洁人员以及办公房屋的维修维护费用,包括原城管局办公大楼的维修维护费用。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投入长期保障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和维护办公区安全,确保后勤物业服务及办公房屋维修维护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让职工满意,具有可持续效益等。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了单位办公区域范围内保安保洁以及房屋维修工作,使办公区域更加干净整洁,为职工日常办公做出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房屋年代较久远,维修维护成本高。 (三)相关建议 合理分配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提高后勤工作保障需求。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市容环境管理支队公开表.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