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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单位决算 | |||||||||||||||||||||||||||||||||||||||||||||||||||||||||||||||||||||||||||||||||||||||||||||||||||||||||||||||||||||||||||||||||||||||||||||||||||||||||||||||||||||||||||||||||||||||||||||||||||||||||||||||||||||||||||||||||||||||||||||||||||||||||||||||||||||||||||||||||||||||||||||||||||||||||||||||||||||||||||||||||||||||||||||||||||||||||||||||||||||||||||||||||||||||||||||||||||||||||||||||||||||||||||||||||||||||||||||||||||||||||||||||||
2021-09-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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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负责住建系统一体化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建设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网点信息的采集、编辑。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环境综合治理事件的集中受理、指挥协调、任务派遣、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价。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监控。负责受理“12319服务热线”。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人员整体素质。 (1)从严从实抓好党建教育工作。一是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警醒自己、自觉遵纪守法。 (2)持之以恒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定期召开廉政教育会组织学习廉洁从政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开展日常廉政提醒、节前专项廉政提醒;二是认真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查找形成原因并制定防控措施;三是对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制定了《关于开展缪勇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并推进落实;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三苏廉政教育基地,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3)全面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制度规章,整饬作风纪律,努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对“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推进政风行风持续向好;三是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实行公务车辆专人专系统管理,杜绝公车私用。 2、强化日常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1)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截至11月30日,受理城市管理问题106717件(其中信息采集员上报93479件,视频监控抓拍3964件,网格中心转派206件,12345热线投诉电话件6191件、信箱件874件,市局热线投诉2003件),立案106428件,准确立案率99.16%;专业部门处置38425件,采集人员自行处置61009件,处置率98.44%;按期处置率91.19%。 (2)切实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按照市住建局《眉山市城市(主城区)精细化管理标准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加强对信息采集和平台操作两支队伍的精细化管理与考核,每月形成精细化管理考核台账资料;二是每月汇总《上报案件未处置情况表》,为精细化管理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提供数据支撑;三是按市局要求,5月起开展夜间专项普查,主要巡查路灯、街面环境卫生、占道等问题,为城市管理提供精细化服务。 (3)认真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一是修改完善《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有序开展防汛工作,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汛期前对城区低洼易积水点位进行全面智能分析和数据统计,对眉山主城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查找防汛安全隐患点,将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到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及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视频监控实时轮询、信息采集员及时采集,第一时间传递汛情信息,做到灾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一是与外包服务公司签订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及时向外包公司传达知会、共同学习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二是安全生产工作逢会必讲,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10余次,由专业消防公司开展办公区域消防检查12次,更换临期灭火器16台,防范安全风险和隐患;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省厅、市局要求,会同服务公司严格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5)扎实推进创文创卫工作。 按照市局创文创卫工作安排部署,对标创文创卫工作考核标准,加大对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采集巡查及督察督办,积极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推送到相关责任单位;对照市局分解的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提交资料,全面助力创文创卫取得成功。 (6)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一是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展开疫情防控工作,并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二是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排查中心职工和外包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每天检测体温并建立健康台账;三是切实当好疫情防控的“慧眼”,重点巡查采集上报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餐饮酒店营业、农贸市场环境等容易传播病毒、滋生细菌的问题。 3、强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夯实运行基础。 (1)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一是按照《眉山市大数据中心云服务资源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数据向眉山市大数据中心云平台迁移上云工作;二是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完成数字城管信息平台二级等保测评工作;三是根据公安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要求,对我中心信息系统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及时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四是购买天府云安全服务,完成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智慧工地平台及信用信息平台安全组件的部署。 (2)积极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一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眉山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方案》;二是与成都合能创越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了《眉山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建设服务项目采购合同》,依托现有的数字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对应开发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 6 大系统模块的对接省、国家平台接口程序,纵向对接省级平台、国家平台的相关应用系统,联通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或共享城市管理相关部门数据资源。 (3)稳步推进“智慧工地”平台建设和应用。一是完成眉山市“智慧工地”平台项目数据库的清理核对和整合工作,将项目库571个在建项目清理整合为284个;二是编制了工作流程、数据采集和接入标准、操作手册,印发《眉山市“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应用推进工作方案》《眉山市“智慧工地”工作流程》《关于“智慧工地”终端设备采购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设备接入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分批指导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完善“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数据,上传四川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项目203个;四是完善系统功能,完成“智慧工地”商混站信息化管理模块和视频接入功能建设,为全市管理平台推广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4)有序开展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广应用。一是完成眉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立项、方案评审、资源申请和采购工作;二是完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云安全组件的部署、收集、创建和发放主管级部门账号并组织系统测试;三是编制和印刷操作手册3900册,完成市级及区县主管部门系统操作培训,配合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操作培训会12批次;四是完善系统功能,并完成9个信用信息管理线下运行评价结果线上公示模块的开发;五是为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录入和完善信用信息平台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截止年底发放账号510个,企业基本信息审核通过368家,进入公示368家。 二、机构设置我单位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收、支总计1098.8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44.86万元,增长68.0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85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55万元,占比1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比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本年度支出8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5万元,占比6.56%,项目支出753.22万元,占比93.4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8.8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44.86万元,增长68.0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0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1.99万元,增长582.39%。主要变动原因是:1、项目增加;2、2020年对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552.91万元,占9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1万元,占1.08%;;住房保障(类)支出3.06万元,占0.54%;卫生健康(类)支出2.67万元,占0.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4.75万元,完成预算65.86%。其中: 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5.87万元,完成预算57.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合同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次年使用。 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187.04万元,完成预算8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合同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次年使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8.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15.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加强单位“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5.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7万元,下降36.1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且公务出行主要靠租车或自行解决,故减少了洗车、保养等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41.3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2.19万元。主要用于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住建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较好,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项目”“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 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信息网络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数字化审图管理系统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95.3333万元,执行数为2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 (2)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3.2044万元,执行数为157.686万元,完成预算的91.0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正常进行,实现了数字城管对眉山市中心城区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3)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6.688万元,执行数为78.888万元,完成预算的9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工作正常进行,实现了数字城管对眉山市中心城区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4)信息网络人员外包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为23.918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通过项目实施,对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提供了技术保障服务。 (5)数字化审图管理系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49万元(为该项目合同尾款),执行数为2.379万元,完成预算的23.0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质保期内数字化审图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项目、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保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指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初结转和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附件1
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一)机构组成。 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负责住建系统一体化平台的建设、运行与管理。负责建设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网点信息的采集、编辑。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环境综合治理事件的集中受理、指挥协调、任务派遣、跟踪督办和绩效评价。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监控。负责受理“12319服务热线”。 (三)人员概况 本年度编制数8个,年初在编在岗人员3人,年末在编在岗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241.32万元,本年度收入总额85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55万元,其他收入0.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8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5万元,项目支出753.2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制定和目标实现:按照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拟定,报主管局和上级部门审核后制定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确定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确保实现绩效目标。 2020年预算编制准确:按中心职能职责,经主任办公会议反复研究后拟定2020年部门预算,报主管局和上级部门审核后确定,确保年度预算编制准确。 2020年支出控制:严格按照2020年经费预算和上级相关管理规定控制经费支出。 2020年部门绩效预算动态调整:严格按程序按规定调整预算。 2020年部门绩效执行进度:执行进度总体较好,符合我中心部门预算和工作进度要求。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完成情况: 全年部门预算绩效完成情况总体良好,保障了中心及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实现了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住建领域信息化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住建领域信息化工作水平。 违规记录:2020年部门预算管理全年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绩效自评上报主管局,由主管局按规定上报和公开,2020年无整改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一)评价结论。 本年度整体支出绩效完成良好。 (二)存在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 (三)改进建议。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
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包含:一是数字城管项目信息系统及配套软硬件等全面日常运维及升级保障,主要包括指挥中心大屏、视频会议系统、IP广播系统、呼叫中心系统、消防设施、中心办公场地、中心机房等日常维保,视频监控系统、GPS系统升级及日常维保,数字城管系统核心软硬件、工作站升级及日常维保,UPS系统更换及日常维保,系统向华为云大数据迁移等服务;二是数字城管系统使用的各类网络专线及各种数据卡费用等服务;三是数字城管项目场地租用及物业管理费用服务。 (二)项目实施情况 我中心于2019年9月18日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实施了本项目采购,2020年9月30日签订了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项目分年实施。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项目预算295.3333万元,实际执行29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保障内容: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运维、项目场地及物业、项目网络专线和数据卡等三类服务。 2.质量指标: 在线率:按照省住建厅要求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上传每月累计中断不得超过24小时。 系统正常运行时间:24小时正常运行 3.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为半小时,1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恢复,4小时不能解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效益指标: 工作目标:实现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5.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为城市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及满意度。 6.成本指标: 成本结构:由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运维服务费、项目场地及物业费用、项目网络专线和数据卡服务费等三类费用组成。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组织情况 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中心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效果、完成质量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是否评分法、分级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等评价方法,按照定性、定量指标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实现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绩效评价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 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经2019年7月26日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审议《关于采购2019年度数字城市管理工作所需服务的请示》和2019年8月13日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议定,原则同意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签订项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每月严格按照《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月考核评分表》对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三)项目产出情况 故障响应及时、信息系统在线率中断时长每月累计未超过24小时、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或申报目标符合,服务对象比较满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实现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正常、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将信息采集工作服务外包给信息采集服务公司,组建一支信息采集监督队伍,提供信息采集服务。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以及我市对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和巡查监管要求,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内(不含彭山区),以人工巡查的方式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上报、核查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我中心于2020年9月21日采用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实施了本项目采购,2020年9月30日签订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173.2044万元,实际执行数157.68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项目范围:在眉山中心城区建成区(不含彭山区),约37平方公里,已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区域,东至岷江二桥东桥头,西至眉州大道高河坎大桥以西800米,南至桃源街,北至科工园三路范围内。 人员配备:需配备37名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不低于80%,不足人员需在20天内补充完成且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2.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城乡结合部巡查频次不低于2次/日,除城乡结合部以外的街道和区域不低于3次/日,有效上报率须达到99%,案件按时核查、核实率须达到100%,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工作信息。围绕各项指标,每月考核分需达到90分为合格。 3.时效指标: 巡查及回复时效:城乡结合部巡查频次不低于2次/日,除城乡结合部以外的街道和区域不低于3次/日,核查回复需在30分钟内。 4.效益指标: 工作目标:通过信息采集监督员做到全方位、全空间的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工作,从而实现数字城管对眉山市中心城区的全覆盖,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5.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为城市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及满意度。 6.成本指标:提供信息采集人员。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组织情况 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中心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效果、完成质量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是否评分法、分级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等评价方法,按照定性、定量指标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保障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正常进行。 信息采集操作服务实现了服务范围的全面覆盖,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绩效评价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 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经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第十八次党组会审议《关于采购2020年度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的请示》和2020年8月7日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项目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签订项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我中心每月按照《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采集社会化服务月考核评分表》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信息采集服务费的依据。 (三)项目产出情况 保障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正常进行。信息采集操作服务实现了服务范围的全面覆盖。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或申报目标符合,服务对象比较满意。 (四)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是将信息平台操作服务外包给信息平台操作服务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的信息平台操作队伍。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和要求,承担信息平台操作职能。根据信息采集员上报、视频监控、12345党务政务热线上报、住建局服务热线上报、领导交办等城市管理相关问题进行及时审核、立案、派遣、结案、归档等工作。 (二)项目实施情况 我中心于2020年9月11日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实施了本项目采购,2020年9月30日签订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合同。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年初预算86.688万元,实际执行金额78.88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 项目范围:在眉山中心城区建成区(不含彭山区),约37平方公里,已移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区域,东至岷江二桥东桥头,西至眉州大道高河坎大桥以西800米,南至桃源街,北至科工园三路范围内。 人员配备:配备16名工作人员队伍,队伍稳定性不低于80%;不足人员需在20天内完成补充且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2.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每月按时登记率、按时预立案率、按时立案率、按时结案率、按时派遣率、按时委托核查率需达到100%;每月准确预立案率、准确立案率及准确派遣率达到95%。围绕各项指标,每月考核分需达到90分为合格。 3.时效指标: 操作及时性:平台操作员对各类上报案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审核、立案、派遣、结案、归档等工作,原则上各环节不超过10分钟。视频监控故障发现、登记、申报不超过4小时。 4.效益指标: 工作目标:通过信息平台操作员对项目范围内各类上报案件的受理、立案、派遣、结案,从而实现数字城管对眉山市中心城区的全覆盖,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5.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通过信息平台操作员对项目范围内各类上报案件的受理、立案、派遣、结案,从而实现数字城管对眉山市中心城区的全覆盖,保障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及满意度。 6.成本指标:提供信息平台操作人员。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评价组织情况 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我中心成立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效果、完成质量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制定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是否评分法、分级评分法、缺(错)项扣分法等评价方法,按照定性、定量指标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平台操作正常进行,信息平台操作服务实现了服务范围的全面覆盖。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绩效评价分析(一)项目决策情况 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经2020年5月19日中共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审议《关于采购2020年度社会化外包服务项目的请示》和2020年8月7日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议定,原则同意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项目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签订项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每月按照《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平台操作社会化服务月考核评分表》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信息平台操作服务费的依据。 (三)项目产出情况 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平台操作正常进行。信息平台操作服务实现了服务范围的全面覆盖。实施效果与绩效目标或申报目标符合,服务对象比较满意。 (四)项目效益情况 保障了眉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的运行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存在主要问题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够完善。 六、相关措施建议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确保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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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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