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市级单位决算 >> 正文

2020年度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2021-09-28 15:49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号: ] 打印


2020年度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3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4

第四部分附件                    40

附件1                        40

附件2                        47

第五部分附表                    5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二、收入决算表                   53

三、支出决算表                   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3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3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3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眉委发〔2019〕1号)和《关于<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眉机改〔2019〕1号),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隶属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副县级单位。市社保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职责。

  2. 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监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协助完成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3. 承担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负责对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进行稽核、对个人账户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4. 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

  5. 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扩面、人员增减、缴费申报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信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信息等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及管理服务工作。

  6. 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事务性工作,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调整、社会化发放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7. 负责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康复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8. 负责指导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狠抓落实。紧扣疫情防控,让疫情期间落实“免、减、缓”政策落地落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正确解读政策,确保缴费人员对各项降费政策应知尽知。让广大参保企业切实感受到缴费负担的减轻,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保险降费政策的带来的好处,不断扩大社保降费减负社会影响力。按时足额发放全市近80余万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确保老有所养。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 企业养老保险:到12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达到52.74万人,基金征缴达到33.85亿元。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32.39万人,共发放养老金66.63亿元。

  2. 工伤保险:到12月底,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34.84万人,基金征缴达到7050万元。2020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1685人,支出金额7778万元。

  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到12月底,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覆盖9.19万人,其中在职6.11万人。共计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1亿,职业年金3.63亿。截止12月底,退休人员3.08万人,累计发放金额179816万元,发放率100%。

  4. 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到12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2.3万人,缴费人数73.35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完成代缴4.40万人,完成代缴率达100%。领取待遇 50.39万人,完成省定民生工程目标任务46.86万人的107.53%。同时,积极提高城乡居保保障水平,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102元/月,养老金按时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 继续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工作。按照川办发〔2020〕10号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方式正确解读政策,确保缴费人员对各项降费政策应知尽知。让广大参保企业切实感受到缴费负担的减轻,让参保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保险降费政策的带来的好处,不断扩大社保降费减负社会影响力。截止12月,全市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降费30685万元,7799.1万元,6215.03万元。切实为参保企业、职工群众减轻了缴费负担。

  2. 疫情期间落实“免、减、缓”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20〕1号)和《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限的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20〕19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为企业的复工复产保驾护航,优化完善业务信息系统,提高业务受理效率。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政策措施,细化了具体操作办法,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推动了企业复工复产,充分彰显了社会保险“减震器”“安全网”的作用。

  3. 协同共享,不断推进成都眉资同城化发展。为全面落实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暨成都市圈建设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社保公共服务同城化发展”建设项目,积极推动提升成德眉资四地社会保险协同发展水平。一是依托省级业务平台,做好待遇异地认证工作,大力推广“四川人社”等手机认证APP,全年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认证27.81万人。二是2020年9月四川省内(成都除外)已统一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四川省内养老保险不再需要办理省内转移,为参保群众提供了便利。三是成德眉资四市人社局于2020年5月26日在成都签订了《成德眉资人社事业同城化工伤保险工作合作协议》,明确了各项合作事项及完成时限,建立了成德眉资四地工伤保险合作机制,并成立了四市“工伤保险一体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为方便工伤职工异地就医,2020年12月2日,四市在温江正式签订工伤医疗(康复)及辅助器具配置互认协议书,标志着四地工伤保险服务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

  4. 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全量征收职能划转工作,确定联系人,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和工作事项,按照统一的核算要求、核算口径、核算方式和数据来源进行互传互通,确保了社会保险全险种征收职能及时划转,税务部门及时进行征收,基金财务及时到账和对账,参保对象的权益准确记录,目前社税划转工作推进顺利。

  5. 推动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迁移上线。认真总结分析先行试点地的上线运行情况,经征求省厅有关单位和经办机构意见,成立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进度,细化工作职责,积极指导各区县开展数据清理、系统测试及人员培训;提供相应的硬件设备、软件环境、安全保障等技术支撑,我市顺利于8月31日完成了系统迁移。通过省级联网数据,对眉山市240余万条数据进行了清理整改,努力为参保对象提供更优质的省级统筹服务。

  6. 预防优先,试点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和各类中小型企业的工伤预防服务项目。通过协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安全互动培训、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服务培训。通过举办“大型工伤预防知识政策大讲堂”和“工伤预防服务项目进园区宣传活动”,开展平面媒体宣传和新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工伤预防服务宣传。进一步丰富工伤预防工作的形式和途径,通过全方位、立体化的手段扩大受众范围,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营造工伤保险“预防优先”的浓厚氛围。全年共发放工伤预防宣传资料约1500份,举行工伤预防知识政策大讲堂1场,参训人员约276人;工伤预防宣传进园区活动2场,参与活动人数约为350人;开展各类大小型互动安全培训会25次,参训人员约800人;排查各类安全隐患132处,出具安全评估报告100份。

  7. 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按照《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1号)文件要求,全面完成我市34.69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调整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共有9个科室:

  1. 办公室:负责政务、事务工作的督办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办文、办会、信息调研、新闻宣传、人事劳动工资、资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综治、后勤工作。负责中心经费的管理支付工作。负责文书和业务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2. 财务科:执行国家和省财会工作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的收入、支出、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工作。编制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月、季和年度财务决算、年报、预算草案编制(汇总)、预算执行与分析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基金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参与基金审计检查和监督等工作。

  3. 审计稽核科:负责对市本级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审计稽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市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审计稽核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资料的收集、初审。负责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4. 统筹科:负责对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人员增减、缴费申报核定、欠费管理以及特殊缴费核定工作。负责建筑业及交通运输等行业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核定工作。负责依法办理在职死亡退费、缴费年限不足退费等未达到领取待遇资格的参保对象的社保退费业务。负责企业职工养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工作。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5. 参保登记与权益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制订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会同有关机构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管理制度。做好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参保群众权益。负责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缴费记录的审核维护工作。协助开展社保公共服务经办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县(区)做好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负责按照全省统一的城乡居保业务管理规范,组织指导全市所辖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及时对各县(区)的特殊业务进行审查复核。

  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转移接续。负责牵头组织市本级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问题的处理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市本级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负责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机保”工作。

  7. 支付一科: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用款计划汇总、上报。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养老金支付计划的编制和养老金的核算、发放。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核算、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统计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发放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工作。

  8. 支付二科: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减工作,退休人员待遇核定、支付及停续工作。负责全市机保支付计划、用款计划审核工作,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机保待遇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机保待遇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9. 工伤保险科:负责核实市本级工伤职工参保、缴费情况。负责工伤保险门诊医疗(康复)费用、住院医疗(康复)费用、伤残费用、工亡费用及遗属待遇审核、支付工作。负责市本级按月领取工伤待遇人员资格验证及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报表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工伤定点服务协议医疗(康复)机构的协议签订、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工伤预防、康复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保险业务工作。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87.71万元,与2019年954.21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66.5万元,减少95%。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和年初结余结转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8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71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27万元,占99.8%;项目支出0.85万元,占0.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7.12万元,与2019年954.2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7.09万元,减少95.8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和年初结余结转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万元954.21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467.09万元,减少49%。主要变动原因财政拨款和年初结转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42.24万元,占90.78%;

  卫生健康支出20.94万元,占4.29%;

  住房保障支出23.94万元,占4.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7.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44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2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0年决算2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3.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无接待,公务用车为2020年12月份转由我中心管理使用,费用产生在次年1月。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备注:“三公”经费支出都为0,故无法显示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2020年年底收回一辆公务用车,其费用均产生在次年1月。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44万元,比2019年127.34万元,减少4.9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办公开支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12月接收,费用均产生在次年1月),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共编制项目9个。在预算编制中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要求细化量化,逐一落实到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部门预算草案(含绩效目标)。

  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个别项目因特别原因无法完成目标外,绝大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都在有序推进中,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档案管理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约101000万元,工作量大任务重,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大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档案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用于2020年社保局所有文书和业务档案管理产生的费用,包括档案整理资费用等,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2020年,总共完成238份文书和业务档案的装订,项目批复资金为1万元。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下,在年底前完成了2020年档案装订工作。

  (3)全民参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本单位开展全民登记工作的所需费用。项目批复资金为1万元,实际支出为1万元。在全民参保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年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4)双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主要工作为:1.对网格居民大力、反复宣传双创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安排专人每天打扫路边卫生和清理杂草,安排专人清理小广告。3.联合相关部门对在建工地进行宣传和不定时密集查看确保环境卫生。项目批复资金为1万元,实际支出为1万元。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完成2020年双创工作。

  (5)社保基金预决算经费。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用于2020年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保证预决算工作顺利完成。项目批复资金为0.5万元,实际支出为 0.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确保机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如期完成2020年机保各项工作正常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次数

年初预计将召开关于机关养老保险2020年工作的两次培训会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完成度

如期完成2020年机关养老保险全部任务

如期完成2020年机关养老保险全部任务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调查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时效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10100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退休3.08万人,全年累计发放179816万元,发放率100%。全市3.1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与调整待遇,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4345.7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4515.42元,月增加养老金169.7元。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10100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退休3.08万人,全年累计发放179816万元,发放率100%。全市3.1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参与调整待遇,调整前月人均养老金4345.7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4515.42元,月增加养老金169.7元。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档案管理费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将交至我单位的 238 件档案保质保量的完成


全年不间断的完成档案归纳整理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份数

全年共计完成238份档案的归纳整理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完成度

如期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如期完成2020年档案归纳整理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调查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时效

全年无间断

全年无间断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本单位开展全民登记工作的所需费用

在全民参保工作人员的组织下,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年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完成度

如期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如期完成2020年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调查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时效

全年无间断

全年无间断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双创工作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

执行数: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中-财政拨款:

1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对网格居民大力、反复宣传双创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安排专人每天打扫路边卫生和清理杂草,安排专人清理小广告3、联合相关部门对在建工地进行宣传和不定时密集查看确保环境卫生。

完成2020年预定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完成度

如期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如期完成2020年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调查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时效

全年无间断

全年无间断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社保基金预决算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5

执行数:

0.5

其中-财政拨款:

0.5

其中-财政拨款:

0.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用于2020年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保证预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完成2020年预定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完成指标

完成度

如期完成年初预定目标

如期完成2020年预决算工作

项目完成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调查

无投诉

无投诉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时效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无投诉

无投诉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结余:按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市人社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政府特殊津贴(项):指与政府特殊津贴相关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指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相关的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相关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教育支出(类):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职业教育(款):主要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中专教育(项):主要用于奖助学金专户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关系维权、劳动保障监察、就业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机关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就业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就业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项):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主要用于医保、就业、社保等经办机构业务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 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基本医疗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根据《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眉委发(〔2019〕1号)和《关于<眉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眉机改〔2019〕1号),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简称市社保中心)隶属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副县级参公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职责。

  2. 承担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监测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协助完成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3. 承担社会保险稽核、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工作。负责对全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进行稽核、对个人账户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工作。

  4. 承担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有关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

  5. 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扩面、人员增减、缴费申报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个人账户信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信息等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及管理服务工作。

  6. 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审批事务性工作,市本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调整、社会化发放管理服务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7. 负责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康复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8. 负责指导县(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

  (三)人员概况。

  市社保中心下属科室9个,2020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2人,工勤人员1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3人。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 2020年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为487.1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8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29万元,项目支出0.85万元。

  2020年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87.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87.1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2.24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20.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4万元。

  2. 2019年决算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6.7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57.4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954.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54.2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617.66万元,占全部支出65%;项目支出336.55万元,占全部支出35%。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89.82万元,占总支出51.5%;商品服务支出138.42万元,占总支出14.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4.44万元,占总支出34%。(该支出为代发企业军转干生活困难补贴)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厅《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均及时完成报送,在报送项目时注重基础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证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完整准确的信息和数据;通过认真清理、筛选和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完成了项目的报送工作;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并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列为编制重点,保障了支出预算编制的“测算依据充分”。

  (1)目标制定

  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要求,组织本部门各个科室编制预算,共编制项目11个。在预算编制中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要求细化量化,逐一落实到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级指标。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部门预算草案(含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了下属单位绩效目标。

  (2)目标完成情况

  除个别项目因特别原因无法实现收入预算或支出预算外,绝大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3)预算编制准确情况

  2020年预算尚未把专户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计入预算总额。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控制

  坚持收支平衡,严格预算执行,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把控部门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

  (2)执行进度

  按照年初预算要求项目有序推进。

  3. 完成结果

  在对2020年的审计监督、财政检查中,对预算管理方面提出有需改进的地方,但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专项预算管理

  无。

  (三)自评结果

  自评得分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1.还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项目预算及专项经费执行情况受人社政策性影响较大,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和水平。

  2.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规范性,人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民生项目,绩效目标细化、量化难度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规范科学编制专项经费的三级绩效评价指标。

  3.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附件2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约101000万元,工作量大任务重,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大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机关养老保险科召开两次全市范围内的业务培训会,对最新的法规政策、系统操作进行学习。

  (二)项目绩效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在职参保人数6.11万人,全年征收养老保险101000万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12个,退休3.08万人,发放率100%。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无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总计1万元。

  2.资金到位: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批复预算1万元,召开两次全市范围内的业务培训会,对最新的法规政策、系统操作进行学习。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年底,已完成相关培训任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在预算范围内开展各项培训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件3


2020年双创工作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双创工作经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项目绩效目标

  1. 对网格居民大力、反复宣传双创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安排专人每天打扫路边卫生和清理杂草,安排专人清理小广告。3.联合相关部门对在建工地进行宣传和不定时密集查看确保环境卫生。

  (二)项目绩效

  如期完成2020年双创工作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无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无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总计1万。

  2、资金到位: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项目批复预算1万元,对帮扶社区进行各方面的支援,如购买毛巾、扫帚等。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年底,已完成2020年任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无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开表.xls


四川省眉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