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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部门决算 | ||||||||||||||||||||||||||||||||||||||||||||||||||||||||||||||||||||||||||||||||||||||||||||||||||||||||||||||||||||||||||||||||||||||||||||||||||||||||||||||||||||||||||||||||||||||||||||||||||||||||||||||||||||||||||||||||||||||||||||||||||||||||||||||||||||||||||||||||||||||||||||||||||||||||||||||||||||||||||||||||||||||||||||||||||||||||||||||||||||||||||||||||||||||||||||||||||||||||||||||||||||||||||||||||||||||||||||||||||||||||||||||||||||||||||||||||||||||||||||||||||||||||||||||||||||||||||||||
2021-09-2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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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 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6 第四部分 附件……………………………………………………………………29 附件1…………………………………………………………………….. ……29 附件2…………………………………………………………………….. ……32 第五部分 附表……………………………………………………………………5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4 二、收入决算表…………………………………………………………………54 三、支出决算表…………………………………………………………………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制定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的清扫保洁。 3.负责对城市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 4.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和垃圾处置场的管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对照标准举一反三开展查漏补缺,全面整治城中村、背街小巷死角垃圾和淤泥渣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对眉州大道、东坡大道、岷江大道、湖滨路南四段等城区主要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先后出动人员1200人次,清理枯枝败叶、白色垃圾、碎砖瓦块等约55吨。切实解决眉山主城区范围内存在的环境卫生设施不达标问题,制定了达标改造和增设方案,一是投资约361万元,按照二类以上标准,实施公厕新建、拆除重建、扩建和达标改造28座,已于8月底全部完工并开放使用;二是投资约174万元,对露天生活垃圾收集站进行改造,已于8月底改造完工并投入使用,同时转变收集方式,将地坑式收集转变为整体式垃圾压缩收集试点,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三是投资4.95万元,应急采购110个废物箱已于8月底安装到位,投资121.5万元采购的900个废物箱已于11月5日前全部安装到位。对2017年以来的创建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归档,及时补充完善各类佐证材料,确保系统规范、齐全完整。已分别于2020年9月、11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验收检查。 2.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1.清扫保洁。按照《眉山市城市(主城区)精细化管理标准(试行)》要求,全面实行标准化、精细化管护。提升道路精细化保洁水平,普扫保洁时间从早上7:00至晚上22:00,增加繁华路段巡回保洁和捡拾频次,确保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不低于12小时;建立扬尘污染控制和美化环境长效机制,采用“白+黑”歇人不歇车方式,先后出动车辆6.4万余台次,全天候对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洒水、洗扫、除尘作业,主城区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73%。 2.垃圾收运。加强城区生活垃圾转运力度,将中心城区划分为4个片区,实施区域联合运输,做到无缝衔接、随满随清,有效防止“垃圾围城”,全年共出动车辆6.5万余台次,清运生活垃圾约13万吨,日产日清率达到100%。规范大件垃圾收集处置,设置山水园林、苏南路、雅苑及玉屏街4个大件垃圾临时收集点,制定《城区大件垃圾收集站管理制度》《大件垃圾拆解管理制度》等,建立清运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印制告知书1000余份并会同社区干部向市民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知晓度和参与度,全年共收运、处置大件垃圾约270吨。 3.公厕管理。研究制定《主城区公共厕所长效管理方案》,明确保洁人员编制,实现专人管护,安装监控摄像97个,并全部纳入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管理,促进公厕管理长效化、精细化。完善公厕配套设施,先后投入资金10余万元,安装管理房8个、增香机60台、电风扇132台、烘手机 128个、门帘34幅,各类标识标牌321个。 4.水域治理。采取机动船水面保洁和两岸人工打捞同步进行的方式,开展东坡湖、通惠河水域及岸坡垃圾治理,保持堤坡整洁、水面清洁。加大东坡城市湿地公园和亲水平台西侧水域、3座湖心岛的清理力度,维护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在东坡湖重点进水口处设置拦网5处,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减少垃圾入湖量。全年共打捞清理东坡湖、通惠河水面及岸坡漂浮物、杂草等约800吨,清理湖心岛树叶鸟粪约7.8吨。 5.智慧环卫。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的监管效率,充分发挥数字信息作用,强化对环卫作业的实时监管,促进环境卫生管护质量提档升级,逐步实现传统环卫管理模式向智慧化、信息化、数字化转变。制定印发了《智慧平台工作流程及信息采集与应用管理办法》,健全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监督三线工作机制,从10月起每月定期对平台监控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实现公平、公正的业绩考核,有效调动环卫作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年共发现问题43件,已全部按时整改完成。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环卫工人作业保护,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指导,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发放防护口罩6.5万余个、手套2.5万余双、酒精1000升、喷壶290个、消毒液7000公斤等,保障环卫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环卫设施消杀工作,每天对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压缩转运站、公厕、垃圾运输车等喷杀消毒不少于3次,防止二次污染。全面做好疫情医疗废物和社会源废弃口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在主城区各街道、广场、学校等公共区域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307个、设置废弃口罩集中转运点3个,抽调收集车61辆、新增医废收运车4辆,实施专桶收集、专车运输;同时,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紧急启用二期处理线,采取高温蒸汽处理方式规范处理疫情医疗废物和社会源废弃口罩,最后全部进入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作无害化焚烧处置,有效切断病毒感染源,先后共处置涉疫医废和废弃口罩约41吨。 4.规费征收。按照自收与代收相结合方式,加强垃圾处理费征管工作,力争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全年共收取垃圾处置费245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11%,其中医废处置收费658万元,建筑垃圾处置收费160万元,居民个人垃圾处理收费1632万元。 二、机构设置二级预算单位1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576.9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37.05万元,增长17%。收入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支出主要变动原因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及垃圾分类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6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9.88万元,占74.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4.34万元,占25.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16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59万元,占10.5%;项目支出14469.77万元,占8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576.9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962.9万元,增长2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35.73万元,增长3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43.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323.91万元,占3%;城乡社区支出10377.55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74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77.38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88.43万元,占0.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043.01,完成预算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2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8737.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37.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7.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7.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8.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124.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9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7.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2.84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施日常维修的服务采购、电动车及环卫清扫设施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9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0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处共有车辆9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9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垃圾运输、路面清扫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临工工资及保险、后勤物管专项经费、水域管护经费、管护经费、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我处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较好,圆满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简要说明整体绩效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11.14万元,执行数为3611.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人员工资发放。 (2)水域管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1.39万元,执数为10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打捞湖面漂浮物,保障了东坡湖湖面及通惠河河面清澈。 (3)后勤物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496万元,执行数为6.24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面积约844平方米办公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 (4)管护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07.05万元,执行数为3807.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 (5)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90万元,执行数为1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废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处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我处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2.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指环卫处东坡湖管护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处共有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环卫管理股、设施管理股、苏祠环卫所、通惠环卫所、大石桥环卫所、水域作业所、公厕管理所、运输作业所、机械作业所、垃圾处置中心。 (二)机构职能。 1.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 2.负责制定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城市街道、广场、公共场所等环境的清扫保洁。 4.负责对城市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综合利用。 5.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和垃圾处置场的管理。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底,我处编制人数119人,在职人数106人,临控人数5人,退休人数31人 ,遗属1人,年初人数为109人,年末人数为106人,因退休减少2人,调出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462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4.3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16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7.59万元;项目支出14469.7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处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准确编制预算、制定部门绩效目标,各部门紧紧围绕绩效目标任务开展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全部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拨付要求,按进度支付各款项。严格资金审批程序调整预算。无违规违纪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自评,及时发现项目绩效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本部门在预算执行方面情况良好,并严格按照预算法细化预算项目。 (二)存在问题。 决算编制不够准确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处将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附件2
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是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发放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人员工资及保险。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规范项目资金行为,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的范围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0年,我处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经费共计3611.14万元,其中:临工工资2265.12万元,意外保险17.16万元,社保1261.1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用于发放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人员工资及保险,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提升城市生活品质。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用于发放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人员工资及保险3611.14万元,其中:工资2265.12万元,意外保险17.16万元,社保1261.12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 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二是对评价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三是开展前期调研,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开展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2.项目自评采用的方法。 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绩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我处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我处2020年度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资金预算3611.1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3611.14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0年我处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3611.14万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我处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3611.14万元,到位金额3611.14万元。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3611.14万元,支出3611.1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临工工资及保险项目经费,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不断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严格按照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及相关人员考核制度,对临聘人员实施日常巡查考核及月度定期考核,并结合临聘人员考核情况按月发放临工工资及保险。 (二)项目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三)项目监管情况。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处建立健全临聘人员考核标准,采用日常巡查考核、月度定期考核,社会监督考评和年度考核的综合考核考评办法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完成发放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人员共计1144人的工资及保险。项目质量: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项目时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本:项目经费3611.14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确保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项目生态效益:满足保护生态环境要求。项目可持续效益:保障中心城区街面卫生干净整洁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幸福指数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了中心城区街面清扫保洁人员及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人员工资及保险发放,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提升了城市生活品质。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理念有待强化。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强化绩效理念。
水域管护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水域管护经费项目是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治理东坡湖水域面积约60万平方米及通惠河水域面积约9.5万平方米。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规范项目资金行为,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的范围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0年,人工打捞湖面及河面垃圾等漂浮物,使用生态浮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使用生态浮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及人工打捞湖面垃圾等漂浮物,实现水质达标。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用于治理东坡湖水域面积约60万平方米及通惠河水域面积约9.5万平方米,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水域管护项目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 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二是对评价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三是开展前期调研,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开展水域管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2.项目自评采用的方法。 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绩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我处水域管护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我处2020年度水域管护经费项目资金预算101.39万元,全年实际执行101.39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0年我处水域管护经费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101.39万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我处水域管护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101.39万元,到位金额101.3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水域管护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01.39万元,支出101.39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水域管护项目经费,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不断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为提高东坡湖水域及通惠河水域水体自净能力,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严格按照水域管护办法及相关考核制度,对水域管护实施日常巡查考核及月度定期考核。 (二)项目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处建立健全东坡湖及通惠河水域考核标准,采用日常巡查考核、月度定期考核,社会监督考评和年度考核的综合考核考评办法加强水域管护,确保东坡湖及通惠河水域水体洁净。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治理东坡湖水域面积约60万平方米及通惠河水域面积约9.5万平方米。项目质量:人工打捞湖面及河面垃圾等漂浮物,使用生态浮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项目时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本:项目经费101.39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使用生态浮岛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及人工打捞湖面垃圾等漂浮物,实现水质达标。项目生态效益:满足保护生态环境要求。项目可持续效益:保障东坡湖水域和通惠河水域干净整洁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幸福指数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了东坡湖水域和通惠河水域的湖面漂浮物打捞工作、湖边岸坡生活垃圾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理念有待强化。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处将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强化绩效理念。
后勤物管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后勤物管经费项目是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面积约844平方米办公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规范项目资金行为,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的范围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发放办公区保洁人员及保安人员工资,对办公楼进行修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面积约844平方米办公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 2. 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为办公区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对办公用区域房屋、门窗等进行修缮。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后勤物管项目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 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二是对评价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三是开展前期调研,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开展后勤物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2.项目自评采用的方法。 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绩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我处后勤物管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我处2020年度后勤物管经费项目资金预算6.2496万元,全年实际执行6.2496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0年我处后勤物管经费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6.2496万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我处后勤物管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6.2496万元,到位金额6.249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后勤物管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6.2496万元,支出6.2496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后勤物管项目经费,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不断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对办公区域实行每日打扫,确保办公区干净整洁;为办公区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对办公用区域房屋、门窗等进行定期修缮; (二)项目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处对办公区域实行每日打扫,确保办公区干净整洁;为办公区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对办公用区域房屋、门窗等进行定期修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完成面积约844平方米办公用房的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项目质量:①.确保办公区域干净整洁;②对办公用区域房屋、门窗等进行修缮;③确保办公区域财产安全提供保障。项目时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本:项目经费6.2496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使用办公楼得到及时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项目生态效益:满足保护生态环境要求。项目可持续效益:保障办公区干净整洁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了办公楼修缮、保洁及安全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理念有待强化。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处将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强化绩效理念。
管护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管护经费项目是经常性项目,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规范项目资金行为,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的范围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对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确保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城市品质。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后勤物管项目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 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二是对评价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三是开展前期调研,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开展管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2.项目自评采用的方法。 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绩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我处管护经费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我处2020年度管护经费项目资金预算3807.05万元,全年实际执行3807.05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0年我处管护经费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3807.05万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我处管护经费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3807.05万元,到位金额3807.0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管护经费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3807.05万元,支出3807.05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后勤物管项目经费,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不断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对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我处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考核制度,对街面卫生实施日常巡查考核及月度定期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完成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项目质量:使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城市品质。项目时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本:项目经费3807.05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使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提升城市品质。项目生态效益:满足保护生态环境要求。项目可持续效益:保障中心城区街面干净整洁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幸福指数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完成了中心城区已接管街面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运输等。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理念有待强化。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处将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强化绩效理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环资〔2015〕932号)文件精神,设立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为规范项目资金行为,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的范围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2020年处置生活垃圾26万吨,焚烧费用42元/吨,焚烧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废渣1220吨,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处置生活垃圾26万吨,焚烧费用42元/吨,焚烧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废渣1220吨,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2020年处置生活垃圾25万吨,焚烧费用42元/吨,焚烧处理医疗废物处置废渣1220吨。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项目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 一是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成员5人,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二是对评价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三是开展前期调研,编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四是设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五是开展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 2.项目自评采用的方法。 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通过抽查调查等方式,搜集并审核相关绩效材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价我处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批复我处2020年度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资金预算129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1290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2020年我处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1290万元。 2.资金到位。 2020年我处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经费预算金额为1290万元,到位金额12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医疗废物终端处置补贴费用项目经费财政安排资金1290万元,支出1290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处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为了管好用好后勤物管项目经费,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三是不断加强对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处置。 (二)项目管理情况。 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处置。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质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理。项目时效: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本:项目经费1290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社会效益: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理。项目生态效益:满足保护生态环境要求。项目可持续效益:保障生活垃圾及医疗废渣得到100%无害化处置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满意。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100%无害化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绩效理念有待强化。 (三)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处将严格按照《眉山市财政支出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完整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强化绩效理念。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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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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