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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部门决算 | ||||||||||||||||||||||||
2021-09-2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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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 9月 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7 第四部分 附件 21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决算表 22 三、支出决算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全市建筑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政策、计划等研究制定;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培训考核、认定;负责建造师等八类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积极开展好建设类人员的培训工作。疫情好转后,我中心立即投入到建设类人员的培训工作中,完成了4期共1836人的建设类人员培训工作。其中,开展了2期共计572人的三类人员培训;开展1期共计60人的操作工人培训,1期共计1204人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2.认真做好建设类执业资格报名考试相关工作。完成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等8类建设类执业资格报名考试咨询及现场补充审核工作,共计8146人。 3.实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配合做好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代表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印发《实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划我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和舆论宣传引导,创造有利于建设领域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确保人才培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的社会环境机制。 4.加强建筑行业培训监督管理。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加强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培训纪律,做到申报计划、组织实施、安排考试、申领颁证四个统一,做到年初有计划、事结有报告、年终有总结,确保培训质量和实效。 5.做好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单位申报工作。积极对接省厅指导我市建筑业协会及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最终眉山市建筑业协会、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申报为全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第二批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6.强化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抓好“三转一树”“两抓”活动,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格上下班制度和请销假制度,认真做好因公因私外出报备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AB岗制度,未出现空岗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 (2).开展业务能力提升。一是加强学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全国监理工程师、全国一二级建造师等8类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文件政策,对报考条件学深悟透,提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效率。二是走出去学习借鉴先进市州的工作经验,于分别于今年7月、9月到泸州、乐山学习建筑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方面相关做法,对其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做法加以借鉴。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属于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二级单位。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1个,其中: 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1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个。 二级预算单位1个,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9.1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9.83万元,下降12.43%。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7.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9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73万元,占97.55%;项目支出1.6万元,占2.4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83万元,下降14.97%。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89万元,减少5.61%。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日常公用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89万元,占9.01%;卫生健康支出(类)2.58万元,占3.9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3.91万元,占82.5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95万元,占4.5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14.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加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加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日常公用经费。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日常公用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日常公用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日常公用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缴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眉山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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