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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2021-09-28 10:02  原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 ] 打印


2020年度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四部分附件 30 

附件1 33 

附件2 37

第五部分 附表 4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二、收入决算表 44

三、支出决算表 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存贷款增速全省第一。一是支持复工复产,确保金融政策落地兑现。制定《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确保各级各类金融支持政策在眉落地;将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惠及面从工业拓展至全产业覆盖。二是精准问症施策,企业纾困解难有效。创新“一产一单”金融服务企业机制,打造涵盖金融机构及中介服务等120人的市级“金融顾问”专业团队,“一企一策”上门跟踪纾解企业、项目融资症结。三是丰富对接平台,多元融资实效提高。坚持每季度开展银政企座谈、金政企沙龙等主题式对接活动,成功推动农发行省分行、农行省分行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未来五年将分别为眉山提供550亿元、400亿元融资意向性安排;搭建金政企学“面对面”交流平台,宣传市内信贷金融产品,讲授资本市场改革实操,对标落实企业融资需求;开通眉山市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构建财金互动、政策发布、产品展示等多个应用窗口,实现金融机构产品与企业融资需求线上对接。截至11月末,全市存贷款余额4173.47亿元,同比增速18.03%,全省第1。其中,贷款余额1520.39亿元,同比增长22.96%,全省第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78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增量262.98亿元,超去年全年52.89亿元,增幅达到25%;存款余额2653.08亿元,同比增长15.39%,全省排位第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24个百分点,存款余额增量327.47亿元,超去年全年96.84亿元,增幅达到43%。

2.直接融资全省第一。一是抢抓政策,下好“先手棋”。抢抓新《证券法》实施和注册制实行,取消“企业利润”“净资产”等限制后,债券发行门槛降低、发行规模扩大的历史机遇,全面梳理央省关于疫情防控的支持政策,加强债券发行的工作指引,邀请上交所、深交所和头部券商专家开展2次培训。二是强化包装,建好“项目库”。通过金融顾问点对点指导国有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公司债、小微企业集合债、绿色债以及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包装,今年以来,全市共包装公司债项目15笔,计划发行金额111亿元。优选10家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数量居全省第四。大力推动企业挂牌上市,目前已有3家企业完成挂牌,吉香居、幺麻子两家公司上市资料已经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三是力促发行,打好“组合拳”。坚持“跑部进京到省”,积极对接发改、证监、人行和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做好汇报沟通,打通债券审批关键环节。鼓励国有公司多渠道引入承销机构,推进债券顺利发行认购,不断降低发行成本。今年以来,全市实现直接融资12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77.1%,全省第1。其中,成功发行债券11笔,融集资金92.2亿元,同比增长335.71%,增速全省第1,平均综合成本比去年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每年节约资金约8000万元。全市11个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量2240.91亿元,同比增长72.93%。

3.保险融资实现重大突破。与保险公司及其投资公司加强对接,走上去引下来,先后与10余家险资直投公司进行面对面交流,比照各家公司最新险资投资政策对我市项目进行梳理,积极争取险资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截至11月末,全市保费收入78.15亿元,同比增长14.72%,全省第1。其中,寿险保费收入62.03亿元,同比增长16.87%;产险保费收入16.12亿元,同比增长7.15%。成功吸引保险公司为我市交通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投放资金26亿元,投资期限10年,年化成本约5%,是自2017年我市引进保险资金以来,“险资入眉”又一重大突破。

4.地方金融组织强化减量提质增效。实施眉山市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行动,制发《眉山市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对“僵尸”企业引导有序稳妥退出;支持眉山天府新区新设环天小额贷款公司。

5.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制发了《眉山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金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规则》《眉山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眉山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已进入市政府发文程序。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筹建成功,已成功调解15起纠纷。制定《四川农信(眉山)2020年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方案》,对标“摘帽”任务,明确时间表,细化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常务副市长亲自挂帅,建立 “一天一调度”工作机制,每日调度 “摘帽”工作。对金融风险线索及涉稳隐患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管理。推动我市P2P网贷机构清退工作,实现本地机构和异地分支机构网贷业务“双清”。对重点非法集资群体维稳和案件处置进行协调、会商,守住“不发生进省进京群访非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底线。全年化解非法集资存案20件,提前完成省定全年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金融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1个,为市金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计为498.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5万元,增长2.2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任务增多,经费开支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69.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1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1表)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5万元,占62.91%;项目支出178.12万元,占37.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3表)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8.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5万元,增长2.27%。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4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2.17万元,增长27.02%。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5.77万元,占88.6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9万元,占5.77%;卫生健康支出12.51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14.3万元,占2.98%。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6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4.0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0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0.34万元、津贴补贴15.07万元、奖金29.04万元、伙食补助费1.35万元、绩效工资3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万元、住房公积金41.6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6万元、印刷费2.52万元、咨询费4万元、水费1.05万元、邮电费5.79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08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5.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之疫情原因,接待减少。此外,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与去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开支(与去年一致)。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公开Z10、Z12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8万元,下降62.0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加之疫情原因,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州金融工作局来眉山调研交流开支用餐费0.1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12万元,比2019年增加44.12万元,增长11.03倍。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事业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公室更名为市金融服务中心,两个单位统一核算,新增行政人员4名,事业人员2名,任务增重,经费支出增多。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保障机关正常运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便利融资行动项目、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和处非宣传工作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经费投向投量科学合理,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项目支出均能按照年初计划执行,能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推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开展。

(1)便利融资行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实现直接融资12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77.1%,全省第1。其中,成功发行债券11笔,融集资金92.2亿元,同比增长335.71%,平均综合成本比去年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每年节约资金约8000万元。全市11个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量2240.91亿元,同比增长72.93%。存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增速、保费收入增速三项金融考核指标均居全省第1。

(2)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宣传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46万元,执行数为27.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通过项目实施,筹建了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成功调解15起纠纷。实现本地机构和异地分支机构网贷业务“双清”,提前退出高风险市州。全年化解非法集资存案20件,提前完成省定全年目标任务,守住“不发生进省进京群访非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底线。

(3)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点对点指导国有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公司债、小微企业集合债、绿色债以及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包装,全市共包装公司债项目15笔,计划发行金额111亿元。优选10家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数量居全省第四。

(4)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会、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处非工作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搭建金政企沟通交流平台,提升金政企信息对称度,加大金融对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支持力度,助力我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两类公司监管实现减量提质增效。

(5)引进异地金融机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宣传眉山形象,推进了异地金融机构入驻眉山。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便利融资行动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850000

执行数:

850000

其中:财政拨款

850000

其中:财政拨款

850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情况

新增融资、融资成本、改制转型、金融创新、服务质量各方面水平均优于2019年

1、存贷款增速全省第一。2020年全市存贷款余额4190.03亿元,较年初增速16.94%,全省第1,是2019年的1.17倍。

2、直接融资全省第一。全市累计实现直接融资150.43亿元,同比增长38%;

3、保险融资实现重大突破。全市产、寿险保费累计收入81.95亿元,同比增长13.07%。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培训

2次以上。

2次




直接融资全省排名

全省第一

全市债券融资92.2亿元,同比增长335%,增速全省第1。




金融创新考察活动

4次以上。

4次



质量指标

推进规上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

按前期名单稳步推进并逐步完善名单。

稳步推进并逐步完善名单




推进建设眉山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启动建设程序。

推进中。组成调研组,先后赴深圳、杭州、苏州、台州进行考察学习。并形成相应建议报告提请市领导审示。




国有平台公司转型

开始启动。

已启动。指导国有平台公司通过专业中介机构开展市场化转型,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盘活资源做大做强公司资产,增加盈利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时效指标

规范化改制帮扶行动

2020年12月末之前。

已于2020年12月末之前完成。





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培训

2020年12月末之前。

已于2020年12月末之前完成。




成本指标

各项活动次均经费

不超过20000元。

不超过20000元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新增各类融资

200亿元以上。

200亿元




小微企业贷款成本

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高于2019年水平。

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2019年水平




社会整体融资成本

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不高于6.5%。

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6.5%




社会效益

地方法人机构风险水平

总体不良贷款率低于4.5%。

总体不良贷款率低于4.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与企业满意度

总体达80%以上

80%以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处非大案要案、处非宣传工作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54,635.00

执行数:

271,203.91

其中:财政拨款

16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60,000.00

其他资金

294,635.00

其他资金

111,203.91

年度

目标

完成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情况

督促协调天府新区、各区县、公检法部门有序开展处非大案要案处置化解工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

近两年清退经营不规范的、空壳、“僵尸”类地方金融组织11家。

年度

绩效

指标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存案化解数量

化解14家

2020年化解30家



质量指标

存案化解比例

化解率35%

2020年化解率73.17%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末完成

提前完成



成本指标

成本减少

控制成本

预算支出45.46万元,决算支出27.12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地方金融秩序

不发生进省进京群访非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对重点非法集资群体维稳和案件处置进行协调、会商,全年化解非法集资存案30件,完成目标。



生态效益指标

减少金融风险

退出高风险市州

实现1家本地机构、19家异地分支机构 “双清双销”,



可持续影响指标

清退不规范金融组织

在全市范围内宣布取消P2P网贷机构及业务

近两年清退经营不规范的、空壳、“僵尸”类地方金融组织11家



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群众反馈

社会法治意识和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明显增强。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0000

执行数:

60000

其中-财政拨款:

60000

其中-财政拨款:

600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直接融资达100亿元

直接融资达100亿元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上市辅导培育

2次

2次

新三板挂牌辅导培育

3次

3次

四板挂牌辅导培育

3次

3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底

2020年底已完成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

执行

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0000

执行数:

1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局、中心职能职责正常开办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

正常开办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按年初目标进行会议设定

按年初目标进行会议设定

已完成


质量指标

会务保障

各类工作会顺利开展,保障总体工作任务有序高效推进

已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2月31日前完成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严控每场会议的开支

严控每场会议的开支

会议开支可控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各参会单位更好的推动金融服务

保障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各参会单位更好的推动金融服务

保障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各参会单位更好的推动金融服务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会单位满意度

总体大于90%

大于9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引进异地金融机构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

预算数:

88000

执行数:

88000

执行

情况

其中:财政拨款

88000

其中:财政拨款

88000

(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按照局、中心职能职责正常开办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

正常开办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引进机构

引进1家金融机构。

引进1家金融机构。


数量指标

开展各类金融招商对接活动

5次

5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末前完成。

已完成。


质量指标

引进机构

引进1家金融机构。

引进1家金融机构。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场贡献

在机构自身行业内社会经济贡献效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在机构自身行业内社会经济贡献效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新进机构满意度

对眉山金融市场环境达到满意以上。

对眉山金融市场环境达到满意以上。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便利融资行动项目、处非宣传及大案要案督办项目、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便利融资行动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处非宣传及大案要案督办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浅谈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眉财绩〔2021〕6号)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开展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地方金融稳定科、地方准金融机构监管科(地方金融要素市场监管科)。下属金融服务中心设普惠金融服务科、地方资本市场服务科、银行业服务科、保险业服务科、准金融机构服务科。

(二)机构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行政人员9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2人,其他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498.6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69.16万元,上年结转29.4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96.63万元,增加比率25.9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任务增重,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为48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5万元,占总支出的62.91%;项目支出178.12万元,占总支出的37.09%。支出同比增加22.17万元,增加比率4.8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我局人员有所增加,相应的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为奖励挂牌上市企业负责人追加部分项目经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专项经费2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金融工作局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立足本职所在,顺应发展所需,响应民生所愿,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一)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宣传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46万元,执行数为27.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通过项目实施,筹建了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成功调解15起纠纷。实现本地机构和异地分支机构网贷业务“双清”,提前退出高风险市州。全年化解非法集资存案20件,提前完成省定全年目标任务,守住“不发生进省进京群访非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底线。

(二)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点对点指导国有公司,有针对性的开展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公司债、小微企业集合债、绿色债以及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棚户区改造等专项债包装,全市共包装公司债项目15笔,计划发行金额111亿元。优选10家企业进入省上市后备资源库,入库数量居全省第四。

(三)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会、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处非工作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搭建金政企沟通交流平台,提升金政企信息对称度,加大金融对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支持力度,助力我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两类公司监管实现减量提质增效。

(四)引进异地金融机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8万元,执行数为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宣传眉山形象,推进了异地金融机构入驻眉山。

(五)便利融资行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5万元,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市实现直接融资12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77.1%,全省第1。其中,成功发行债券11笔,融集资金92.2亿元,同比增长335.71%,平均综合成本比去年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每年节约资金约8000万元。全市11个证券营业部证券交易量2240.91亿元,同比增长72.93%。存贷款余额增速、直接融资增速、保费收入增速三项金融考核指标均居全省第1。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经费投向投量科学合理,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同时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安排还不够科学全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还需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科目设置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改进建议

全面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增加不可预见的经费预算;细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提高预算绩效考核的准确率;完善预算管理方面的内控制度建设,落实预算管理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监督;规范会计核算,支出严格按项目科目进行统一核算。

附件2

便利融资行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便利融资行动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2020年预算85万元,实际执行数为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旨在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注重政策引导、降低融资成本、强化直接融资、健全担保体系、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做大金融产业规模,努力使金融支持成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的强大动力。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工作以项目完成指标、项目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项指标体系开展,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项目支出合理规范,项目得到有效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8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我局是主管地方金融政策、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地方金融秩序维护、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协调服务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更好的服务地方金融事业,编制便利融资行动项目,旨在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注重政策引导、降低融资成本、强化直接融资、健全担保体系、壮大地方金融实力,做大金融产业规模,努力使金融支持成为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的强大动力。

(二)项目管理情况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全面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市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根据报账程序进行严格审批、报账和账务处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按现行统计口径,全市存贷款余额4173.47亿元,同比增长18.03%,全省第一;实现政府平台债券融资92.2亿元,同比增速335%,全省第一;保费收入78.15亿元,同比增长14.72%,全省第一;险资入眉新增26亿元。据市统计局分析,金融业对全市经济恢复增长贡献明显,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近20%,拉动GDP增长0.3个百分点。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全市金融事业发展,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2019年水平,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低于6.5%。据市统计局分析,金融业对全市经济恢复增长贡献明显,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近20%,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处非宣传工作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处非大案要案督办、处非宣传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2020年预算16万元,上年节余29.46万元,全年预算数45.46万元,执行数为27.12万元,完成预算的60%,本年节余18.34万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势头,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源头治理,抓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及社会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工作以项目完成指标、项目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项指标体系开展,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项目支出合理规范,项目得到有效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7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新型化、隐蔽性、多发高发态势,为遏制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势头,维护全市金融秩序及社会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需协调成都、德阳、乐山等本异地办案机构,强化行政司法协调联动,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源头治理,抓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针对群众普及非法集资知识,常态化开展处非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非法集资特点、表现形式及危害,增强非法集资风险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二)项目管理情况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全面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市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根据报账程序进行严格审批、报账和账务处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得到积极推进处置,全年共化解非法集资存案30件,超额完成省定全年目标任务,销案率居全省第五,退出高风险市州。群众社会法治意识和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明显增强,满意度提升。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全年化解非法集资存案30件,提前完成省定全年目标任务,保证了全年不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二是推动处非宣传常态化,百姓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

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推进会、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处非工作会目标完成情况:项目2020年预算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多次召开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会、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处非工作会,有效搭建全市企业和项目业主与市内外金融机构对接平台。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评价工作以项目完成指标、项目效果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三项指标体系开展,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项目支出合理规范,项目得到有效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三、综合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8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扎实推进金融事业的发展,保障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各参会单位更好的推动金融服务,需举办一系列的金融工作会,旨在保障各类工作会顺利开展,确保总体工作任务有序高效推进。

(二)项目管理情况

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项目管理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项目管理模式全面加强项目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市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根据报账程序进行严格审批、报账和账务处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搭建全市企业和项目业主与市内外金融机构对接平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银政企座谈、金政企沙龙等主题式对接活动,全年金融机构累计回复响应285条,涉及融资金额524.48亿元;全市保险行业进一步发挥风险减震器、社会稳定器、经济助推器功能,保险深度2020年达到5.92%,较2019年提升了0.49个百分点,保险机制更好地融入了眉山社会治理;全市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发案数量、金额、人数等同比大幅下降,完成P2P网贷领域风险整治,守好了非法集资领域信访稳定底线;全市两类公司“减量提质增效”成效显著,监管工作获省局表彰。

(四)项目效益情况

各类工作会顺利开展,保障总体工作任务有序高效推进,保障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协调各参会单位更好的推动金融服务。据市统计局分析,金融业对全市经济恢复增长贡献明显,金融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近20%,拉动GDP增长0.5个百分点。

五、存在主要问题

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本级)公开数(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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