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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委编办决算公开 | ||||||||||||||||||||||||||||||||||||||||||||||||||||||||||||||||||||||||||||||||||||||||||||||||||||||||||||||||||||||||||||||||||||||||||||||||||||||||||||||||||||||||||||||||||||||||||||||||||||||||||||||||||||||||||||||||||||||||||||||||||||||||||||||||||||||||||||||||||||||||||||||||||||||||||||||||||||||||||||||||||||||||||||||||||||||||||||||||||||||||||||||||||||||||||||
2021-09-28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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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决算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县(区)、乡镇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区科级工作机构设置和县(区)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属事业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及《细则》规定的事件。 7.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开展为期半月的专题调研,形成“优化乡镇机构编制配置和管理运行机制”“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2个工作方案。印发《眉山市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明确属地事项110项。 2.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印发《眉山市进一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按照“5+X”“1+X”模式设置机构,跨层级调整556名乡镇行政编制到街道。 3.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建立“1+3+1”工作模式,创新编制人员安置方式,稳妥推进12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提前完成改革任务。 4.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市、县(区)市场监管等领域666名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转隶,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5.圆满完成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完成市、县(区)编制人员整体转隶工作。推行公安系统“大部门、大警种”改革,优化市公安局机构编制,减少内设机构11个。 6.稳步推进党校分类建设改革。按照党校“独立办学、市区一体、统筹办学”的三种模式,调整优化全市党校系统编制和内设机构设置。 7.十八条举措助推成都都市圈副中心建设。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提出18条机构编制工作举措,受到市委书记慕新海同志肯定批示。 8.调整中心城区园区管理体制。印发《关于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园区管理体制与布局实施方案》,将中心城区的11个园区整合为5个,优化了管理模式和联动机制。《中国机构编制网》《四川机构编制》刊载。 9.全力服务成德眉资同城发展。在市发改委成立成眉同城化办公室,增核5名编制。 10.服务保障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争取省委编办支持,增设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4个内设机构,设立眉山东部新城推进办公室。制定眉山高新区“三定”规定。争取仁寿经开区升格为副处级机构。 11.抓好重点领域机构编制工作。完成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相关机构设置。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机构编制保障,受到国务院督查组肯定。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眉山天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持市疾控中心引进专业人员10人。 12.构建上下贯通的基层治理体系。市、县(区)分别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组织部门增设专门科(股)室。支持各县(区)构建起四级组织架构。 13.着力推动人才向发展一线流动。积极探索“县管校聘”“医共体”管理模式,全市岗编适度分离人员共有2417名。 14.完善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机制。坚持依规办理,梳理制定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职数核定等20项刚性约束制度。 15.优化制订33项业务工作流程。梳理33项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办理流程,制定了《市委编办业务工作流程》手册。 16.探索建立“不见面”审批平台。以开展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上下编“不见面”试点为契机,探索延伸“不见面”办理事项17项。事业单位登记年报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核,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提前1个月完成。 17.推行专项检查“一二三四”工作法。推行“一条主线、两个覆盖、三个关键、四个机制”工作法,首次全面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0个。结合市委巡察和领导干部经责审计,对21个市级部门和10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强化“条条干预”查处,处理、纠正“条条干预”行为3起。《中国机构编制网》刊载。 18.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实施办法》。市委常委会、市委中心组和市委编委会专题学习《条例》《实施办法》,并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举办培训班,邀请省委编办领导专题解读。各县(区)委编委主任撰写学习体会。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讲4次,发放宣传手册600余册。 19.强化党建引领建设“三型”编办。制定《关于强化党建引领建设“三型”编办的实施方案》,着力打造“担当、效能、活力”编办。健全内部管理制度34项,印制各科岗位职责,推行岗位宣言,实施“一月一活动”,举办“初心、进阶、博雅”等讲堂32期。受到省委编办主任陈忠义肯定批示。《中国机构编制网》《四川机构编制》刊载。 20.聚焦难点问题精准调查研究。聚焦园区体制机制、统筹编制资源、乡镇减负扩权赋能等难点堵点问题精准调研,形成调研文章11篇,上报省委编办6篇;中编办采用信息7篇、省编办采用信息7篇。 21.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获全省先进。高质量抓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被省委编办评为先进单位,受到市委书记慕新海肯定批示。 22.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协调解决帮扶资金4万余元,解决联系村和群众实际困难。全员奋战创文创卫,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首创成功。 市委编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市委编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眉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2020年度收、支总计748.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0.71万元,下降17.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等公务活动减少,接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9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8.7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6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31万元,占89.40%;项目支出68.99万元,占1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8.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0.71万元,下降17.67%。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等公务活动减少,接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3.92万元,下降21.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等公务活动减少,接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0.91万元,占79.73%;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07万元,占9.34%;卫生健康支出26.1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0.17万元,占6.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3.3,完成预算93.4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20.91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2月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在2021年年初支出,二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减少,差旅费等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1.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3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17万元,完成预算134.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口径不含目标奖,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单位按全口径工资(含目标奖)申报缴费基数的做法不一致。 7.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公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维修费等相应减少。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占9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9.2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28万元,下降67.85%。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影响,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减少,公车燃油费、维修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调研工作、业务指导、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机构编制统计核查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84万元,下降88.42%。主要原因是2020年疫情影响,省委编办来眉指导工作、兄弟市州编办来眉学习考察等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主要用于区县编办来眉山编办汇报工作的伙食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仁寿县委编办到市委编办汇报工作的伙食费。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市委编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6万元,比2019年减34.24万元,下降35.66%,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外出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减少。 2020年,市委编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委编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无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项目。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按要求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相符。全年预算编制合理,经费使用高效规范,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重点改革工作经费”,“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等 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专项重点改革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61.1%。通过项目实施,深化体制改革,统筹资源配置,理顺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效能。 (2)“电子政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27.63万元,完成预算的55.26%。通过项目实施,开展机构编制调研,保障机构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维护机构编制数据严肃性;开展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规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规范;加快推进协同办公平台使用,增强信息化建设能力。 (3)“机构编制审计巡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47.75%。通过项目实施,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研究分析发现问题,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审计监督制度,提高后续监督水平。 (4)“双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2万元,执行数为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44%。通过项目实施,开展环境整治,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 (5)“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99万元,执行数为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9.01%。通过项目实施,支付单位水电及物业管理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市委编办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无专项项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发展与改革事务中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项)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指单位其他人力资源方面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类)行政运行: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单位开支的退休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委编办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委编办,行政机关,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未独立核算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内设综合科、行政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县乡机构编制科、事业单位登记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监管科、督查调研科七个科室。 (二)机构职能。 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县(区)、乡镇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与区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区科级工作机构设置和县(区)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属事业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 6.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依法保护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及《细则》、处理违反《条例》及《细则》规定的事件。 7.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市委编办及所属事业单位共34人,其中公务员23人,机关工勤3人,事业人员5人,临控人员3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市委编办收入748.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万,本年收入698.7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市委编办支出6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31万元,项目支出68.9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一)部门预算管理。 市委编办绩效目标制定与国家政策法规、单位职责及中长期规划相符,我们对绩效目标具体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后能反映单位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绩效目标任务合理可行,符合客观实际,单位职责与预算项目的实施内容相匹配,完成情况较好。 在编制2020年度预算时,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18〕10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参考2019年项目支出,结合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及时编制和报送了绩效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四川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客观深入地对整体支出开展了评价;待财政批复2020年部门决算后,我们及时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随同决算一并公开;针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都能及时整改,确保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在预算执行中得到有效运用。。 (一)评价结论。 我办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年度预决算编制符合全办事业发展,各项支出规范。财政支出既保证了重点项目支出,又确保了全办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执行进度慢。2020年预算收入748.73万元,实际支出653.30万元,预算执行87.25%。主要原因为受2020年疫情影响,市委编办公务接待、外出调研、学习考察、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应减少。 二是对预算绩效工作的宣传力度还可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强化干部职工的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等方面可加大引导力度。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持续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对因特殊客观原因无法按预算目标完成的支出项目,及时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执行效率。定期财务分析,认真做好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定期对预算开支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印发政策汇编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传播绩效理念,营造更加浓厚的绩效管理氛围,切实加强全办干部职工预算绩效管理能力建设。 附件2 2020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我办无专项支出,不涉及该项自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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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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