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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 |||||||||||||||||||||||||||||||||||||||||||||||||||||||||||||||||||||||||||||||||||||||||||||||||||||||||||||||||||||||||||||||||||||||||||||||||||||||||||||||||||||||||||||||||||||||||||||||||||||||||||||||||||||||||||||||||||||||||||||||||||||||||||||||||||||||||||||||||||||||||||||||||||||||||||||||||||||||||||||||||||||||||||||||||||||||||||||||||||||||||||||||||||||||||||||||||||||||||||||||||||||||||||||||||||||||||||||||||||||||||||||||||||||||||||||||||||||||||||||||||||||||||||||||||||||||||||||||||||||||||||||||||||||||||||||||||||||||||||||||||||||||||||||||||||||||||||||||||||||||||||||||||||||||||||||||||||||||||||||||||||||||||||||||||||||||||||||||||||||||||||||||||||||||||||||||||||||||||||||||||||||||||||||||||||||||||||||||||||||||||||||||||||||||||||||||||||||||||||||||||||||||||||||||||||||||||||||||||||||||||||||||||
2021-09-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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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30 第四部分 附件 ....................................................................................................33 附件1.................................................................................................................33 附件2.................................................................................................................38 第五部分 附表......................................................................................................5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开放引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眉山服务,用心帮助”为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立足新职能,展现新作为,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多项举措,助推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1.牵头优化营商环境 (1)聚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改革。一是印发《眉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和《眉山市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围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逐一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改革举措。二是印发《眉山市市本级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 (2)聚焦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写好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后半篇”文章。一是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先后深入天府新区、6县区、25个乡镇(街道)、33个村(社区)基层一线,就“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进行专题调研,实地查看了解我市镇村便民服务事项进驻等情况。二是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眉山市推动“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2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6项。三是撰写眉山市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调研报告和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基层群众办大事“不出镇”、办小事“不出村”,所有事项“就近办”。 (3)聚焦国家发展战略,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和成德眉资都市经济圈建设。一是与成都、德阳、资阳三市建立同城协同工作推进机制,联合印发《成德眉资政务服务同城化无差别受理工作方案》,四市公安、社保、税务、公积金部门确立了部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同城无差别”“跨市通办”事项清单55项。二是牵头拟定四川眉山、重庆潼南深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合作协议,并于9月29日在眉山成功举行两地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明确跨区通办、数据共享、开设成渝服务专窗等4项合作重点。三是推动“眉山市民云”建设,依托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架构设立眉山市民云站点,与成都市民共享婚育婴幼、文体教育、民生保障等生活服务及物业、家政等社区服务,构建成德眉资市民服务一体化城市治理新模式。 (4)聚焦国省改革试点,聚力打造政务服务“眉山样板”。一是下大力推动“一事一次办”改革,确定50件“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清单,我市市本级及彭山区、洪雅县列入全省改革试点地区(全省仅5个市州、13个区县)。二是下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市本级及彭山区、江口街道列入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试点地区(全国仅11个省、45个市县(区)和街道入围,眉山是四川唯一城市),得到市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和表扬。10月28日,赴湖北武汉参加了全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座谈会,并积极做好汇报,争取支持。10月29日至30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服务“好差评”调研组专程莅眉到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对我市市、区、街道三级联动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5)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推动落实“三百”工程。全面推动落实“下放100个行权,提速100个事项,减少100个材料”“三百工程”,对146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到区县,对102项政务服务事项压减办理时限,削减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154项。同时,扎实推进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试点运行,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限控制在120个工作日以内,并力争9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该试点工作先后多次受到省大数据中心肯定性表扬、“全省最佳推广奖”以及市委书记的肯定性批示。 2.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企业开办实现5个小时办结。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开办再次提速增效,借助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将“企业登记、社保登记、涉税事项办理、印章刻制”4个环节合并为1个环节、一站办结,开办时间由去年8小时直接压缩至5个小时。 (2)实施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针对新冠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降低开办成本,协同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新开办企业首次免费刻制印章服务,截止10月底,已为全市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3500余套,为企业直接节约办事成本400余万元,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受到广大企业一致好评。 (3)推动“一窗”改革实现行政审批“受办分离”。出台《“一窗受理”改革实施方案》,实现75%以上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办理”。同时,积极推进乐山海关入驻政务服务大厅,方便眉山市范围内的进出口企业就近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变更、年审、注销等海关服务事项。 (4)稳步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工作。积极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3.0系统组织机构创建和用户管理创建工作。已完成43个市级部门和7个县(区)组织机构配置,县(区)、市级部门平台使用角色共创建管理账号401个,全市80个乡镇,1363个村(居)全部在一体化平台进行配置。同时,积极推动“天府通办”APP(试运行)的宣传和运用,目前公积金、社保、医保、交通出行等主要高频事项可进行查询和办理预约。 (5)不断加大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力度。一是主动备战,抓好疫情防控诉求办理。今年防疫期间,服务热线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加强节假日值班备勤,疫情诉求即交即办,4小时内办结,坚持每天清零,共受理新冠疫情诉求7566件,当即答复5361件,交办2205件,办件满意率99.6%。二是持续提升办理效率。开展“首日响应率”和反馈率抽查,围绕“五心”服务理念,对首日响应情况和反馈情况随机抽查,共抽查工单4115件,首日响应率43.69%,及时反馈率96.79%,对响应率低于60%的单位,函告督促整改提升;对未及时反馈的加强督办和通报。三是加强回访会商。坚持100%回访,重点跟踪督办工单300余件,开展现场暗访20余件次,不满意件化解率91.35%。四是完善管理工作机制。修订完善《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诉求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优化语音管理机制,加强话务团队文化建设,眉山12345热线获得“全国政务热线“服务明星”称号。今年,已受理群众诉求171468件,当即答复率70%,满意率98.9%。 (6)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一是创新开展真心、用心、精心、热心、耐心(以下简称“五心”)服务活动,全面落实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全年共收到群众送锦旗10面、感谢信12封。二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思想教育活动和政务作风集中整改,强化违纪问责。全年共对8个窗口、30余人进行约谈整改。三是强化对28名新进窗口工作人员的岗前思想素质、业务知识、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3.稳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 (1)规范公正高效廉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1至10月,组织完成交易项目374项(含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涉及交易总额267.87亿元,增收节支41.08亿元。其中:4月28日,市本级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中心以总价26.22亿元完美落槌成交,最终实现7.96亿元的增值,平均溢价率达到43.59%。 (2)坚持“凡事依规不求人”标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系统治理工作。一是全面梳理修订《眉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异地远程评标办法》等8项制度,印发《眉山市交易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梳理7个方面23项治理工作任务,明确分解任务、牵头科室等。二是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辟开设举报专区,公布眉山市系统治理投诉举报和线索征集电话和电子邮箱。同时逗硬各方交易主体场内异常情况处置,对出现异常情况的项目如实记录和移送。 (3)坚持“线下不见面,线上面对面”服务标准,积极推进智慧交易。一是疫情期间及时开发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第一个在全省完成工程项目线上交易服务,实现“五不见面”线上交易服务新模式。二是签订《成德眉资同城智慧交易框架协议》,与成都顺利开展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异地远程评标。与湖北随州完成工程项目异地远程评标,助推复工复产,并寄来感谢信。与绵阳、泸州等市州签订异地远程评标协议,完成眉山作为主场项目10个,副场项目10个。三是针对现有电子化辅助评标不易查找评标点、评标效率低等短板,实现评标环节“评什么,点什么”,“看什么、查什么”的智能化评标。 (4)坚持向“线上提速降本,线下挖潜增效”标准,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一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集采联动,研发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交易系统。二是取消政府采购网上竞价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收取,同时有序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预计11月底全面上线。1-10月,共取消投标保证金600余万元,减少履约保证金近300万元。收退保证金2215笔,涉及金额35.52亿元。三是率先在全省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兼容互认,完成电子交易平台CA互联互通驱动2.0版的上线,实现一地注册,全省通用。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1.眉山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 2.眉山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 无纳入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度收、支总计1282.09万元。与2019年收、支总计1334.4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2.31万元,下降3.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24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2.12万元,占76.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7万元,占23.4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2.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52.31万元,下降3.9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4.68万元,占87.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32万元,占5.85%;卫生健康支出30.71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26.95万元,占3.0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94.66,完成预算93.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36.22万元,完成预算8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419.93万元,完成预算93.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件大厅运行经费中部分费用需在次年考核后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38.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件大厅运行经费中部分费用需在次年考核后支付。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7.13万元,完成预算64.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开展。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9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5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7万元,占69.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30.7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万元,完成预算75.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45万元,增长24.7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局2019年4月从市农业农村局划入车辆一台,本年比上年实际使用公务用车时间多了三个月,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向上汇报工作,到各区、县检查、指导、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完成预算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74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前来考察交流的省市兄弟单位增多,故公务接待费相应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检查、调研,外省、市兄弟单位来访开支的餐费1.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89.02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4万元,比2019年减少68.8万元,下降77.79%。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未及时调剂。 2020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5.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经营权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经费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1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办件大厅运行经费、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双创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自评,评价情况良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市政管局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时按规定达到执行进度要求;各项目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要求,达到项目绩效目标,能有效满足我局日常工作需要,社会公众满意度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0.44万元,执行数为339.90万元,完成预算的96.99%。通过项目实施,政务服务办件大厅的物业、水电、设备管理、窗口工作人员早、午餐等得到有效保障,政务服务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6.7万元,执行数为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热线平台运行顺畅,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完成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运营维护;完成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系统软硬件运维。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市委、市政府形象持续提升。 (3)双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市政管局双创工作开展,宣传氛围浓厚、包保社区环境整洁,群众知晓度高。让办事群众及企业感受到市政管局为双创工作所做的努力。 (4)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8万元,执行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政务服务办件大厅的物业管理服务得到有效保障,政务服务办件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5)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48万元,执行数为130.8万元,完成预算的29.20%。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按照行政审批“受理权和审核、决定权相对分离”要求,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办事大厅三楼设立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对外一窗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件。通过信息系统建设,全省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国家级测评中取得较好成绩。 (6)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6万元,执行数为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27.5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局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让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更便捷,满意度更高。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项目、“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开展某项专项业务活动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市政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局领导职数设置为一正三副,一名党组成员兼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一名副县级党组成员,一名机关党委书记;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平台建设管理科、人事财务科、机关党委7个科室,3个下属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2个,独立核算1个),其中:市政务服务信息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主任由1名市政管局副局长兼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正县级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市政管局机关及2个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共39人(2020年调出公务员2人,调入公务员3人,调入事业人员3人),有近340名窗口工作人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282.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4.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万元,为财政收回存量资金统筹返还安排。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1183.6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4.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8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445.13万元,项目支出738.5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局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认真填报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了符合项目特点的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相应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内容完整、细化量化、标准合理、预算匹配等,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了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实施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结果应用机制,在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过程中,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汇总分析等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进程和支出执行进度等,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同时参照绩效监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将事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到次年的预算安排中,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能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根据部门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自评,评价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执行比率较慢,形成全年的支付比率不均衡;二是部分项目计划实施时间较晚,导致项目资金落实后却未启动实施;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还不够强,还不习惯用量化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和考核,造成有时在强调绩效管理工作时稍显滞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着重强调项目实施计划的安排与落实,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通过预算执行情况跟踪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评价结果作为次年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优化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附件2 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0年办件大厅运行经费共计350.44万元;其中财政拨入经费为308.44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2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物管、水电、食堂外包、维护等相关费用,保障政务大厅18300平方米正常运行,提供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井然有序的停车秩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我局按季度对物业管理进行考核,按年对食堂外包工作进行考核,主要针对秩序维护、保安保洁、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采用评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单项均为100分,采取扣分方式打分扣款,单项相加再取平均值。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我局对2020年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进行考核,整体较为满意,处理问题及时,能有效满足我局日常工作需要。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我局2020年度办件大厅运行经费项目预算数350.44万元,主要为支付物管、水电、食堂外包、维护等相关费用,保障政务大厅18300平方米正常运行,提供整洁明亮的工作环境,井然有序的停车秩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食堂外包和物业管理项目由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确定供应商,经律师审核后签订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后,将相关采购资料存档保留。该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经办和使用部门相互监督配合,政务大厅维修维护采取照片与报价单双留存;食堂采取每天食物留样,每周五报下周菜单;用品采购按局《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有效对项目的质量、用量、款项支出、使用安全等进行控管。 (三)项目产出情况 政务大厅约有300名工作人员,其中一楼设立公益服务窗口18个,二楼设立公共服务窗口4个,三楼设立审批服务窗口“一窗进出”前台受理区及咨询台各1个,中国海关窗口1个,“一窗进出”后台审批窗口17个;免费停车场两个,分为工作人员停车场和办事群众停车场,其中办事群众停车场对外开放,共有约300个停车位;办件大厅窗口设立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奖励机制,提升工作热情,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展示窗口形象,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省时省力;窗口阳光操作,提高政府公信力。 (四)项目效益情况 服务办事群众,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满足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群众满意度达95%。 五、存在主要问题 政务大厅部分办公设施老化,需升级改造。 六、相关措施建议 合理分配年度预算资金,逐步更新办公设施,进一步完政务服务硬件设施,提升效率,更好服务群众。 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组建于2015年12月,开通于2016年2月29日,先后整合市级部门54条热线和101个网络信箱,建成集电话、信箱、微信、微博、手机APP五条受理渠道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2021年按照国务院、省办公厅要求,统一名称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按照《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眉委办〔2015〕70号)要求,采用“政府制订标准,运营商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为建设运行的运营商,于2016年1月15日签订《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服务合同》(SCMSA1600581CGN00),合同时限3年,年服务费用94万元;又于2017年1月19日签订了《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服务合同补充合同》(SCMSA1700051CGN00),主要用于购买12345热线平台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标准服务,年服务费用2.7万元。三年合同期满后,经市政府同意,2019年1月9日续签《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运营合同》(SCMSA1900139CGN00),年服务费用96.7万元,合同时限3年。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一是完成平台建设。按照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标准,建设“12345”语音呼叫系统、网络服务系统、微博微信和手机APP应用,“一号一网”受理全市各类咨询、投诉和建议。热线平台包含数据库群系统、核心应用系统、语音话务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系统、知识库系统、数据分析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系统等七大子系统。 二是做好建设到运营的转型管理。在完成12345热线平台建设后,热线平台正式由建设模式转为运营模式,运营商按照建设方案和项目技术要求,成立了12345热线运营中心,负责做好日常运营维护工作,确保该平台优质、高效、安全运行。三是完善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日记录、周培训、月考核”机制和末尾淘汰制,实行KPI绩效考核。加强常规培训,不断提升话务“一口清”能力,话务满意度持续保持在99%以上,办件满意率95%以上。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资金管理办法按合同要求进行,该项目资金为每年96.7万元,为保证服务质量,合同约定以每年分两次的方式进行支付。截至目前,市政管局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2019年96.7万元运行经费。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市政管局每半年根据《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运营管理考核细则》对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外包服务进行绩效考核。主要从运营团队履约情况、系统平台运行、人员配置管理、保密安全、群众满意度等方面,按照“日常管理记录、半年考核评定”开展考核管理工作。 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运营商运营费用和续签合同的原则性依据。考核得分达到95分(含)以上的,全额兑现各项服务费用;考核得分为95分(不含)—90分(含)的,运营费扣减15%;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80分(含)的,运营费扣减30%;连续三次80分以下的,或者出现重大人为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进行补偿。 热线中心依据合同支付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的发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进行初审后填写报账表,提交市政管局人事财务科进行复审,送市政管局局长签字,最后报市财政局进行支付。 三、综合评价结论 热线平台是集服务、管理、监督职能为一体的线上综合办事平台,建成“12345”电话、信箱、微博微信和手机APP五条渠道,实现了“一号一网”7×24小时全天候受理全市各类咨询、投诉和建议。较大程度地节约了财政成本,切实为市民解决了一大批诉求,成为老百姓的“民心线、知心线、暖心线、民情线”。开通以来,总体运行顺畅、快捷、良好,在全省同行中位于前茅。本项目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要求,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2345热线前身为“市长公开电话”,根据《中共眉山市委办公室、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委办〔2015〕70号)文件精神,以此号为依托,建立“一号一网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回访调查、统一考核”的运行机制,实现与中心窗口实体大厅互为补充、全面覆盖,构建起“党务政务大集中、线上线下大整合,服务监督一体化”的“大服务”格局。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项目的申请、招标、签订合同、开展服务、服务结算等各环节的文字材料集结成档,涉及项目管理活动中有重大调整事项的,由市政管局局长召集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将讨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意。 (三)项目产出情况。 配备200平米专业话务大厅和10平米高清电子显示屏,设置前台话务座席34条,话务人员按1:1.5比例配备,话务人员30名,7×24小时受理群众来电。12345热线运营中心成立综合组、话务组、回访组、新媒体组、信箱组、技术支撑组,明确职责分工,有效提升运营管理专业水平。 1.设置运营总监一名,对热线进行运营管理,负责产品创新、数据管理、项目实施、任务执行,在热线的指导下牵头运营指标,业务情况直接向服务热线汇报。 2.设置呼叫中心管理人员一名,专职驻守话务大厅提供现场管理,做好话务分析、人员薪酬、团队建设等工作,协助运营总监完成相关工作。 3.设置班长一名,负责调度排班。 4.对应服务热线科室机构,成立综合组、话务组、回访组、新媒体组、信箱组、技术支撑组。每组设置组长一名,承接各科室具体事务工作。 5.运营中心受眉山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中心及中国电信眉山分公司双重管理。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节约资源,方便记忆。整合54条热线和101个信箱,工作人员由原来各单位共250余人减少到当前的30余人,办公场地由原有的2500平方米减少到当前的200平方米,大大缩减了运行成本。以“一号一网”受理群众诉求,改变了过去群众拨打不同热线、向各方反映相同问题的局面,解决了多头重复反映、资源归集难和办事效率低的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二是切实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截至目前,12345热线已受理群众来电来信82万余件,实现反馈率、回访率、办件率三个100%,办件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好事。三是初步建成群众信任的连心线。随着办件量不断上升,“12345”的群众知晓率、信任度不断增强,为群众“有难拨打‘12345’、有苦拨打‘12345’、有想法拨打‘12345’”提供有效保障。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资金保障不足。2016年,市政务热线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以最低价94万中标。当前,在话务量上涨、群众需求量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因经费紧张,系统功能性能以及话务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发展需要,亟需升级改造。 (二)预算执行缓慢。按照2016年合同约定,运行经费根据考评结果在次年支付的惯例,故未能根据2019年合同约定每半年支付一次。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升级改造热线平台。通过2021年12345热线整合优化工作,完成系统升级改造,提升系统功能,财政提供经费保障。 (二)按时支付。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每半年考核,每半年支付一次。 “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减证便民、智慧政务等工作要求,有效解决当前审批服务中办事标准不统一、窗口点位分散、工作忙闲不均、办件过程监管难、网办率较低等问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力推进审批服务“一窗受理、分类审批、受办分离、统一出件”(以下简称“一窗进出”)改革。2020年4月26日,市政管局《关于“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有关事项的请示》获市政府批复。项目通过外包咨询导办、综合接出件,技术支撑等劳务服务,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操作录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梳理,对平台所涉及的相关网络、软件、硬件等进行开发与维护。同年5月,市政管局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了“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的供应商为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878900元。5月26日,市政管局与中标公司正式签订《眉山市政务服务大厅2020—2022年“一窗进出”改革运营服务合同》,并约定:在运营人员全部到岗且工作顺利开展后一个月以内,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即263670.00元(大写贰拾陆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整);人员稳定运行三个月后,支付合同总费用的40%即351560.00元(大写叁拾伍万壹仟伍佰陆拾元整);以合同的剩余款项为基数,依考核结果在项目实施的最后一季度结束后,综合年度总得分,支付合同尾款。 截至目前,市政管局按照合同约定,按进度分两次支付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窗进出”前台人员岗位外包服务费用,合计615230元。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合同约定,市政管局每半年根据《服务管理考核细则》对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窗进出”前台岗位外包服务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运行、人员管理、保密安全、群众满意度等内容。考核成绩先经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评,再经政管科、平台科、窗口服务科、政务协调科初评,最后提交中层以上干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讨论通过后形成正式考核结果并书面送达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年度总得分,考核95分(含)以上,支付该年度尾款100%款项;考核分95分(不含)—90分(含),支付该年度尾款95%款项;考核分90分(不含)—80分(含),支付该年度尾款90%款项;考核分80分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落实后,方才支付该年度尾款70%款项。该年度连续两次考核80分以下或者出现重大人为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政务协调科按照合同支付要求,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中通服创立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发票、合同复印件等凭证进行初审后填写报账表,再提交市政管局人事财务科进行复审,再报市政管局局长签字,最后报市财政局进行支付。 三、综合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实现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公开、收费、咨询等环节全流程“一窗进出”;实现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操作录入;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梳理,对平台所涉及的相关网络、软件、硬件等进行开发与维护;实现了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本项目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打造出一支素质高、服务优、形象佳的前台综合服务团队是“一窗进出”改革成败与否的关键。市政管局借鉴全国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拟通过岗位外包形式组成“全科型”前台受理人员,达到每名窗口受理人员都能按清单要求,准确、快速、齐备地收取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并推送至审批后台限时办理。2020年4月26日,市政管局《关于“一窗进出”改革前台岗位外包服务有关事项的请示》获市政府批复。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项目的申请、招标、签订合同、开展服务、服务结算等各环节的文字材料集结成档,涉及项目管理活动中有重大调整事项的,由市政管局局长召集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并将讨论意见报市政府办领导同意。 (三)项目产出情况。一是设置咨询导办人员2名,负责接待大厅申办人员,接受申办人咨询,引导申办人员到相关台席及自助服务区进行事项办理;二是设置综合窗口受理人员5名,负责受理、送达综合窗口各部门审批事项,受理网上审批事项,并将受理事项情况录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三是设置工程建设窗口受理人员2名,负责受理、送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事项,并将受理事项情况录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是设置技术支撑工程师2名,负责根据需求,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相关页面、代码、架构、接口进行技术操作并能完成交付使用,对日常窗口反馈的各项优化需求进行开发操作,对平台网络、系统硬软件、系统数据、配套设备实施运行维护,对系统故障进行处理,并依据故障等级,作出对应的响应级别。 (四)项目效益情况。一是群众办事更加便利。过去,入驻政务大厅部门各自为政、“摆摊设窗”,群众办理不同的业务,需跑不同的楼层,找不同的窗口提交申请;而实施“一窗进出”改革后,将过去单设的48个窗口,综合压减为9个综合窗口,群众办事现在只需“进一门、找一窗”。二是工作人员大幅缩减。过去,审批部门共派驻窗口工作人员89人;实施“一窗进出”改革后,设在政务大厅的后台审批人数共计55人,减少34人,有效地避免了窗口人员忙闲不均,易遭投诉和人力资源浪费问题。三是服务效率大幅提升。过去,窗口工作人员既要解答群众的各类咨询,又要负责现场踏勘和审核审批;实施“一窗进出”改革后,前台受理人员由“专科”向“全科”转变,专司负责咨询、受理,后台审批人员在办件系统上专司负责审核、审批,并全程留痕,打破审批事项以往由各部门领导层层签审的传统,真正提高了审批效率。四是廉政风险防控加强。过去,窗口工作人员既是受理人员,又是审批人员,拥有不同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受理标准和办理时限具有一定主观性和随意性;实施“一窗进出”后,前台受理人员“照单受理,系统流转”,后台审批人员“限时办结,受办分离”,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有效地避免了窗口暗箱操作、审批人员人为刁难等问题。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窗进出”改革,虽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审批改革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各方思想认识和配合支持程度不一,工作统筹起来难;二是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存在差异,在处理群众个性化需求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一窗进出”主要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办件,但该系统与后台各部门的专网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程度还不够,存在群众反复提交材料、办件二次录入的情况。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窗进出”改革努力做到“三化”:一是服务事项标准化。扎实对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清理,包括事项、情形、材料分解到最小颗粒度,让前台受理员一看就明白,一学就上手。二是系统支撑电子化。一是前台综合服务窗口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受理流转,实现窗口办件网上推送、过程留痕、限时办结。二是加强配套系统建设,设置平台运行前、后自助终端服务设施:包括触摸查询机、自助填单机、排取号系统、综合窗口双面屏、自助打证终端、自助取件设施、网络和视频监察系统等。三是依托大数据平台支撑系统实现基础数据、电子证照等信息交换。三是工作机制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事项及人员进驻管理制度、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驻规范、前后台业务流转指南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对审批服务各个环节进行同步跟踪、全程留痕、预警提醒、进度查询、结果评价、考核汇总,确保事项办理全程公开。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级)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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