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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部门决算 | |||||||||||||||||||||||||||||||||||||||||||||||||||||||||||||||||||||||||||||||||||||||||||||||||||||||||||||||||||||||||||||||||||||||||||||||||||||||||||||||||||||||||||||||||||||||||||||||||||||||||||||||||||||||||||||||||||||||||||||||||||||||||||||||||||||||||||||||||||||||||||||||||||||||||||||||||||||||||||||||||||||||||||||||||||||||||||||||||||||||||||||||||||||||||||||||||||||||||||||||||||||||||||||||||
2021-09-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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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3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1 第四部分 附件……………………………………………………………………37 附件1 ……………………………………………………………………………37 附件2 ……………………………………………………………………………49 第五部分 附表 …………………………………………………………………5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4 二、收入决算表 ……………………………………………………………54 三、支出决算表 ……………………………………………………………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加强党的领导,抓实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委书记慕新海亲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作形势政策报告,教体系统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40余场次。召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暨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会,全面提升学校党建质量。开展新时代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教育先锋”行动,创建市级“教育先锋”学校10所、市级“两新”党建示范校3所。《“12345”教体先锋行动》机关党建创新项目被市直机关工委列入全市机关党建六大创新案例。坚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专项督查8所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实施“清风育人”工程,开展规范差旅费等专项整治,持续净化系统行风政风。2.狠抓疫情防控,确保系统平安。成立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职责。组建专家团队做好网络教育教学指导,推进中小学在线教学。开展“宅家学习战疫情”主题教育活动,52万师生参与,100万余名师生家长关注,收到作品2万余件,推选优秀作品2000件,汇编《宅家学习战疫情优秀作品集》。新编疫情防控下的《眉山市学校安全和卫生工作手册》,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资金2927.98万元。完善医教联动、警校联动、家校联动3项机制,开展学校疫情防控、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加强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培训2万余人次,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未发现疫情感染师生。3.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优质公平。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向上争取资金7.6亿元,投入资金12.9亿元用于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80、50”攻坚和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投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3所,新建校舍14.23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0170个,其中新建投用公办幼儿园16所,全市幼儿园公办率达46.21%,同比去年提高了12.47个百分点。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105所,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66个。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仁寿校区等63个学校建设推进顺利。二是协调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09%,我市“1+N”办园模式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经验全省推广。稳步推进202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现公开、公正、适龄、就近、免试目标,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11644人。完成22500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省交流。组建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合作”“强强联合”“结对帮带”“学段融通”4类119个校联体,整体提升眉山教育品质。我市16534名考生参加高考、20941名考生参加中考,并首次向媒体和家长代表开放中考评卷现场。中职招生13783人,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新增“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等中职专业16个,获批省级示范(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校1所。36名学子获中职国家奖学金。18所中职校与32所高职院校签订中高职衔接协议。做好4所“9+3”学校招生就业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实施“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围绕控辍保学等6项重点任务,开展教育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无一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失学辍学。实施“一卡通”,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投入2.6亿元,受助学生26万人。选派69名教师到阿坝州金川、茂县支教,选派34名教师赴凉山州4县开展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做好结对帮扶,为联系的2个贫困村争取各类慰问帮扶金10.7万元。我市教育扶贫工作经验全省推广。市教体局、青神中学及3名教师被省委、省政府分别表扬为省内对口帮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 四是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投入9100万元,升级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开展全市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实现网络接入100%,学校班级多媒体系统、教学录播系统等智能终端全覆盖。遴选推荐智慧教育平台16个,疫情期间发挥资源覆盖优势,全市382所学校3万名教师、40万名学生参与在线教育教学。开展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2期,举办全市课堂教学大比武,线上晒课15239节,遴选市级优课104节参与省部级评选,获评省部级优课64节。 4.深化内涵建设,提升教体质量。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立德树人工程,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一体化育人体系。3所学校分别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4所学校获评“四川省文明校园”。学生李东骏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王梦佳获评“全国最美孝心少年”(全国10个),2名学生获宋庆龄奖学金。3套自编读本获评省级中华文化优秀校本课程读本(获评数全省前三)。加强学校体育,举办3000余名教师参与的全市首届教师运动会。获评“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10所、“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7所学校、“全国幼儿足球特色学校”6所。青神中学橄榄球队70名学生注册省橄榄球运动员,并作为省唯一代表队,在全国青少年U系列英式7人制橄榄球锦标赛中获第二名。着力加强劳动教育,我市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案例获省优秀实践创新案例一等奖,经验全省交流。获评省级研学实践基地3个、省级研学实践营地2个、省级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2个。常态化推进系统创文创卫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兰大-伯克利自然科学研究院、川大眉山校区加快落地建设。我市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所学校与俄罗斯下卡姆斯克市2所学校开展国际化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化成眉教育合作,3所学校与成都四七九中分别成功“结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成眉教育同城化工作经验全省推广。签订成德眉资一体化教育科研、教育督导、智慧教育联盟合作协议。组织教师参加成都名师名专家讲座及研讨会15场1500余人次。加强成德眉资雅乐阿七市职教联盟交流合作,发展盟员单位319家。加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区域)职业教育联盟,在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招生就业等方面深入合作。与四川体育产业集团签署协议,重组共建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与成都、重庆11家体育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四市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成德眉资体育同城化发展工作方案》,在体育基础设施、全民健身活动、体育产业等方面共建共享。成德眉资四市联合举办二级社体员培训及体育同城化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城市对抗赛。 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师德失范、校长办学失范人员信息库,实行“零容忍”。补充公办学校教师1300余人,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55人。规范开展职称评审,评选推荐正高级教师9人,评审通过高级教师696人。举办“眉州名师”大讲坛39期,开展校(园)长、教师线上线下培训4.5万人次。开展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行动,编制《干部工作手册》《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行动成果汇编》《中小学校长工作手册2》,整体提升管理素质。我市1名教师被省政府授予“四川省先进工作者”称号,13名教师、校长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授予省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班主任称号。3名校长入选“四川省第一批新时代卓越校长培养人选”。 5.推进体育发展,打造体育品牌。一是建好体育场地设施。投入1亿元,实施老旧小区“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打造智能健身示范点2个,改造提升中心城区集中健身点16个、老旧小区健身点200个,新建公共篮球场158个、足球场45片、村级体育设施323个。完成国家级水上项目训练比赛基地方案设计。 二是促进群众体育发展。开展“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举办国际男子篮球挑战赛、仁寿半程马拉松暨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眉山站)、全市首届线上运动会等线上线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370余次,吸引130余万人次参赛。东马、仁马升级为中国田协银牌赛事。我市在省第一届“云健身”千万群众健步走比赛中获全省第二名。我市畅游岷江欢乐抢鸭子活动被央视报道。开放体育场馆体育锻炼达105万余人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2.6万人次。“运动眉山”工作经验全省交流。 三是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竞技人才培养,推动我市与省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共建摔跤、柔道项目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及省摔跤、柔道二线队伍,为省队输送青少年运动员40余名。承办全国软式曲棍球初级教练员培训、2020年全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及柔道锦标赛。我市启明星龙舟队代表四川出征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上龙舟大赛获全国第三。我市代表队在省青少年皮划艇锦标赛、武术套路锦标赛等各类省级赛事中获25金、32银、28铜,获全省中年男子篮球联赛冠军、全省男子篮球联赛亚军。 四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支持20个村镇打造“景田一体、体游共享”特色户外体育产业综合体。洪雅县玉屏山景区入选2020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景区。加强体育彩票产品管理,全年销售额达1.9亿元。 6.加强教育治理,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全面深化教体法治建设。全面确认行权事项28个,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2件。推进“放管服”改革“三百工程”,委托5项教体市本级行权、公共服务事项至区县行使。联合检察院、法院开展新一轮法治副校长聘任,65名检察官、100名法官受聘法治副校长。推进“百名法官送法进百校”,举办眉山法治“云课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及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公示,合格学校405所,校外培训机构341所。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9次,公布“白名单”448所、“黑名单”18所。 二是持续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健全区县教育督导机制,加强中小学督学队伍建设。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接受国家督导复查、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自查自评,落实省政府督导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反馈问题整改。实施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和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清单专项督导。 三是不断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学校安全防范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扎实开展禁毒教育、防火、防溺水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整治,印发《眉山市校园安全管理七条措施》,实行“一校一警”挂钩服务,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开展防震减灾疏散、防楼道拥挤踩踏、反恐防暴、消防等应急演练120余场次。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系统平安稳定。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二级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第一小学 2.眉山市第一幼儿园 3.眉山市教育技术装备站 4.眉山市业余体校 5.眉山市教育考试院 6.眉山开放大学(原眉山广播电视大学) 7.眉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8.眉山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2020年度收、支总计14636.7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503.6万元,下降19.31%。主要变动原因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市一小扩建工程完工投用,疫情导致部分项目未按时实施。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101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5.4万元,占77.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7.76万元,占18.4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420.36万元,占3.82%;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42万元,占0.0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180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72.41万元,占40.42%;项目支出7035.65万元,占59.5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9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86.26万元,下降18.07%。主要变动原因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市一小扩建工程完工投用,疫情导致部分项目未按时实施。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0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01.07万元,下降17.66%。主要变动原因是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项目、市一小扩建工程完工投用,疫情导致部分项目未按时实施。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6.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12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支出7318.67万元,占82.54%;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3.27万元,占5.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24万元,占5.78%;卫生健康(类)支出226.74万元,占2.56%;住房保障(类)支出311.61万元,占3.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24,占0.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866.89,完成预算80.5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70.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66.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70.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749.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211.1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542.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9.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865.56万元,完成预算56.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部分项目未实施。 10.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5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1.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 支出决算为17.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2.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教育进修(项): 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导致国培项目延迟实施。 14.教育(类)其他教育(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运动项目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支出决算为183.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支出决算为78.4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6.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5.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9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8.8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1.6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82.33%,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6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9万元,完成预算33.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二是疫情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三是持续加强公务接待审核管理,业务接待费用减少。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1万元,占85.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万元,占14.5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67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1万元,完成预算50.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66万元,下降42.98%。主要原因是疫情因素导致公务用车次数大幅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体育调研、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完成预算24.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77万元,下降58.03%。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业务接待管理,二是疫情因素,导致业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学习、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32人次,共计支出1.2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教师公招笔试巡考工作、考察学习政府履职评价工作、政府督导工作调研、督导组开学工作检查、西昌学院、泸州职院、四川交通职业学院职教交流、安全稳定与信访、教育信息化建设、广播电视大学招生工作调研、广播电视大学非学历教育联合办学事宜研究、产教融合调研、期末考试巡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478.14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88万元,比2019年减少157.12万元,下降36.54%。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运行监控,规范了会计核算。 2020年,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9.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49万元。主要用于市中心城区健身设施采购、村级农民健身设施采购、市2021届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培训、全市基层教育考试、市第一小学智能交互黑板和云教室、学生课桌椅、讲桌、讲学厅椅、弱电采购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0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7.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7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教育体育部门开展的业务活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加强了党的领导,抓实了党的建设;二是狠抓疫情防控,全年系统平安;三是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优质公平。教育上既扩大资源供给,又提升质量内涵,体育上加快实施百足千篮工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启动省市共建国家级水上训练比赛示范基地,实施健身休闲产业培育工程等。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8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完善,申报程序、实施结果、资金拨付及资金管理等情况较好。
(4)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80%。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苏祠中学、实验中学、东坡小学的品牌价值,提高了其核心教育竞争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市一小扩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79.83万元,执行数为187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7%。通过项目实施,扩容12个教学班,进一步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全市教育质量检测项目等开展了绩效评价,《全市教育质量检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眉山广播电视大学学费收入、幼儿园保教费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6.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1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0.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2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4.教育(类)成人教育(款)成人高等教育(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的支出。 25.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 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6.教育(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教育方面的支出。 27.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附加费支出。 28.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 其他教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3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 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反映体育场馆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 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3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市教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分别为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市广播电视大学、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教育考试院、市第一小学、市第一幼儿园、市业余体校、市体育场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是主管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市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区县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县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口管理全市教育、体育援助。 5.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7.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市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有关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2020年末部门在职人员236人,其中:行政人员35人、事业人员178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23人。退休人员49人。各级各类学生68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年初预算数收入618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3万元、事业收入516万元。调整预算数1463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55.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7.76万元、事业收入420.36万元、其他收入10.4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622.8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1180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2万元、教育支出7738.4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3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35.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6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4万元、其他支出942.5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根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能职责,2020年度部门绩效总体目标: ①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补齐教育短板,扩大资源供给。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新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扩大城镇公办园学位供给和普惠性幼儿园占比。2020年新(续)建东坡区罗平幼儿园、仁寿县城北第一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20所,确保每个乡镇至少开办1所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扩容,2020年加快推进洪雅江南中学、仁寿县长平初中等中小学建设12所,新增学位10000个,完成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国定目标任务。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对照底线标准,改善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高中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建设,推动高考综合改革基础保障条件达标。 二是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质量内涵。坚持立德树人、全科育人,从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考试评价等方面系统推进中小学思政课改革创新。继续做好“国防预备班”招生工作,向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融合东坡文化,打造好特色教育品牌。稳定职教招生规模,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大体相当。适应新高考要求,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试点、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和“选课走班”试点。指导彭山一中创省一级示范高中,引导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抓好课后服务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构建校内外协同育人的生态环境。开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校长,加强“眉州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名优教师示范引领作用。 加快实施百足千篮工程,新建一批足球场、篮球场等公共运动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力争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120次以上,增强人民体质。抓好足球、龙舟、户外山地、水上运动等运动项目发展。启动省市共建国家级水上训练比赛示范基地。实施健身休闲产业培育工程,培育市场主体统一管理全市公共体育场馆资源,引导体育消费,发展壮大体育产业。 2.2020年12月30日前已经顺利完成了2020年度的绩效总体目标。①加强党的领导,抓实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市委书记慕新海亲临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作形势政策报告,教体系统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140余场次。召开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暨学校党组织书记培训会,全面提升学校党建质量。开展新时代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教育先锋”行动,创建市级“教育先锋”学校10所、市级“两新”党建示范校3所。《“12345”教体先锋行动》机关党建创新项目被市直机关工委列入全市机关党建六大创新案例。坚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专项督查8所高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实施“清风育人”工程,开展规范差旅费等专项整治,持续净化系统行风政风。②狠抓疫情防控,确保系统平安。成立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职责。组建专家团队做好网络教育教学指导,推进中小学在线教学。开展“宅家学习战疫情”主题教育活动,52万师生参与,100万余名师生家长关注,收到作品2万余件,推选优秀作品2000件,汇编《宅家学习战疫情优秀作品集》。新编疫情防控下的《眉山市学校安全和卫生工作手册》,落实学校疫情防控资金2927.98万元。完善医教联动、警校联动、家校联动3项机制,开展学校疫情防控、防溺水和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加强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培训2万余人次,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未发现疫情感染师生。③补齐发展短板,促进优质公平。一是加快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向上争取资金7.6亿元,投入资金12.9亿元用于教育发展,实施学前教育“80、50”攻坚和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投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3所,新建校舍14.23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0170个,其中新建投用公办幼儿园16所,全市幼儿园公办率达46.21%,同比去年提高了12.47个百分点。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105所,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66个。眉山天府新区嘉祥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仁寿校区等63个学校建设推进顺利。二是协调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09%,我市“1+N”办园模式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经验全省推广。稳步推进2020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实现公开、公正、适龄、就近、免试目标,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11644人。完成22500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省交流。组建中小学(幼儿园)“区域合作”“强强联合”“结对帮带”“学段融通”4类119个校联体,整体提升眉山教育品质。我市16534名考生参加高考、20941名考生参加中考,并首次向媒体和家长代表开放中考评卷现场。中职招生13783人,实现职普比大体相当。新增“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等中职专业16个,获批省级示范(特色)专业2个、省级示范校1所。36名学子获中职国家奖学金。18所中职校与32所高职院校签订中高职衔接协议。做好4所“9+3”学校招生就业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教育脱贫攻坚。实施“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围绕控辍保学等6项重点任务,开展教育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无一名建档立卡贫困生失学辍学。实施“一卡通”,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投入2.6亿元,受助学生26万人。选派69名教师到阿坝州金川、茂县支教,选派34名教师赴凉山州4县开展脱贫攻坚综合帮扶。做好结对帮扶,为联系的2个贫困村争取各类慰问帮扶金10.7万元。我市教育扶贫工作经验全省推广。市教体局、青神中学及3名教师被省委、省政府分别表扬为省内对口帮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完成。 四是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建设。投入9100万元,升级教育信息化设施装备。开展全市学校联网攻坚行动,实现网络接入100%,学校班级多媒体系统、教学录播系统等智能终端全覆盖。遴选推荐智慧教育平台16个,疫情期间发挥资源覆盖优势,全市382所学校3万名教师、40万名学生参与在线教育教学。开展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2期,举办全市课堂教学大比武,线上晒课15239节,遴选市级优课104节参与省部级评选,获评省部级优课64节。 ④深化内涵建设,提升教体质量。 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实施立德树人工程,着力构建德智体美劳一体化育人体系。3所学校分别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4所学校获评“四川省文明校园”。学生李东骏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王梦佳获评“全国最美孝心少年”(全国10个),2名学生获宋庆龄奖学金。3套自编读本获评省级中华文化优秀校本课程读本(获评数全省前三)。加强学校体育,举办3000余名教师参与的全市首届教师运动会。获评“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10所、“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7所学校、“全国幼儿足球特色学校”6所。青神中学橄榄球队70名学生注册省橄榄球运动员,并作为省唯一代表队,在全国青少年U系列英式7人制橄榄球锦标赛中获第二名。着力加强劳动教育,我市学校劳动教育实践案例获省优秀实践创新案例一等奖,经验全省交流。获评省级研学实践基地3个、省级研学实践营地2个、省级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2个。常态化推进系统创文创卫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兰大-伯克利自然科学研究院、川大眉山校区加快落地建设。我市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深圳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所学校与俄罗斯下卡姆斯克市2所学校开展国际化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化成眉教育合作,3所学校与成都四七九中分别成功“结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成眉教育同城化工作经验全省推广。签订成德眉资一体化教育科研、教育督导、智慧教育联盟合作协议。组织教师参加成都名师名专家讲座及研讨会15场1500余人次。加强成德眉资雅乐阿七市职教联盟交流合作,发展盟员单位319家。加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部(区域)职业教育联盟,在提质培优、产教融合、招生就业等方面深入合作。与四川体育产业集团签署协议,重组共建眉山市体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与成都、重庆11家体育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四市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成德眉资体育同城化发展工作方案》,在体育基础设施、全民健身活动、体育产业等方面共建共享。成德眉资四市联合举办二级社体员培训及体育同城化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城市对抗赛。 三是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师德失范、校长办学失范人员信息库,实行“零容忍”。补充公办学校教师1300余人,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生55人。规范开展职称评审,评选推荐正高级教师9人,评审通过高级教师696人。举办“眉州名师”大讲坛39期,开展校(园)长、教师线上线下培训4.5万人次。开展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行动,编制《干部工作手册》《机关干部素质能力大提升行动成果汇编》《中小学校长工作手册2》,整体提升管理素质。我市1名教师被省政府授予“四川省先进工作者”称号,13名教师、校长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授予省教书育人名师、中小学名校长、中小学名班主任称号。3名校长入选“四川省第一批新时代卓越校长培养人选”。 ⑤推进体育发展,打造体育品牌。 一是建好体育场地设施。投入1亿元,实施老旧小区“健身设施提升工程”,打造智能健身示范点2个,改造提升中心城区集中健身点16个、老旧小区健身点200个,新建公共篮球场158个、足球场45片、村级体育设施323个。完成国家级水上项目训练比赛基地方案设计。 二是促进群众体育发展。开展“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系列赛事活动,举办国际男子篮球挑战赛、仁寿半程马拉松暨全国半程马拉松锦标赛(眉山站)、全市首届线上运动会等线上线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370余次,吸引130余万人次参赛。东马、仁马升级为中国田协银牌赛事。我市在省第一届“云健身”千万群众健步走比赛中获全省第二名。我市畅游岷江欢乐抢鸭子活动被央视报道。开放体育场馆体育锻炼达105万余人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2.6万人次。“运动眉山”工作经验全省交流。 三是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竞技人才培养,推动我市与省举摔柔运动管理中心共建摔跤、柔道项目优秀运动队训练基地及省摔跤、柔道二线队伍,为省队输送青少年运动员40余名。承办全国软式曲棍球初级教练员培训、2020年全省青少年国际式摔跤及柔道锦标赛。我市启明星龙舟队代表四川出征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上龙舟大赛获全国第三。我市代表队在省青少年皮划艇锦标赛、武术套路锦标赛等各类省级赛事中获25金、32银、28铜,获全省中年男子篮球联赛冠军、全省男子篮球联赛亚军。 四是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支持20个村镇打造“景田一体、体游共享”特色户外体育产业综合体。洪雅县玉屏山景区入选2020中国体育旅游十佳精品景区。加强体育彩票产品管理,全年销售额达1.9亿元。 ⑥加强教育治理,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全面深化教体法治建设。全面确认行权事项28个,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对外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22件。推进“放管服”改革“三百工程”,委托5项教体市本级行权、公共服务事项至区县行使。联合检察院、法院开展新一轮法治副校长聘任,65名检察官、100名法官受聘法治副校长。推进“百名法官送法进百校”,举办眉山法治“云课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范及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公示,合格学校405所,校外培训机构341所。更新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9次,公布“白名单”448所、“黑名单”18所。 二是持续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健全区县教育督导机制,加强中小学督学队伍建设。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接受国家督导复查、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自查自评,落实省政府督导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反馈问题整改。实施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和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交账任务清单专项督导。 三是不断强化安全稳定工作。全面推进安全责任“清单制”管理,学校安全防范三年行动计划稳步实施。扎实开展禁毒教育、防火、防溺水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专项整治,印发《眉山市校园安全管理七条措施》,实行“一校一警”挂钩服务,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开展防震减灾疏散、防楼道拥挤踩踏、反恐防暴、消防等应急演练120余场次。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未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系统平安稳定。 单位预算编制准确,完成情况良好。无违规记录。年初预算数收入6188.53万元,调整预算数14636.74万元,决算数11013.94万元,差异率24.75%:主要是由于疫情、资助项目结余、体育彩票公益金结存未安排支出等原因导致出现预算执行差异。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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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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