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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殡仪馆决算 | |||||||||||||||||||||||||||||||||||||||||||||||||||||||||||||||||||||||||||||||||||||||||||||||||||||||||||||||||||||||||||||||||||||||||||||||||||||||||||||||||||||||||||||||||||||||||||||||||||||||||||||||||||||||||||||||||||||||||||||||||||||||||||||||||||||||||||||||||||||||||||||||||||||||||||||||||||||||||||||||||||||||||||||||||||||||||||||||||||||||||||||||||||||||||||||||||||||||
2021-09-2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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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负责贯彻执行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负责区域范围内死亡人口的遗体接运、冷藏、殡仪服务、火化及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业务;负责为丧属科学、文明治丧提供殡仪服务场所、丧葬用品、设施和殡仪服务;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及特色工作 1.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出台疫情防控预案及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形势和季节变化灵活调整防控措施,实现全馆“零”的防线。 2.业务经营情况。火化遗体15917具,火化量居全省前列。 3.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持续强化标准检查,优化标准体系,深化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保持在99.5%以上,收到顾客感谢信1封,锦旗1面。 4.圆满完成清明期间祭扫任务及宣传报道。 5.深入践行绿色、惠民、人文殡葬。积极拓展服务新项目,引导文明祭扫新风,向群众免费提供环保追思挽联5500余条,祭奠手拿花11000多支。 6.强化安全维稳工作。出台各类安全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导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安全零事故。 7.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加强财经制度建设;严格遵循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8.强化服务队伍建设。开展集中培训及部门内训,专题讨论、演练各类大型治丧会场布置和服务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9.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及项目稳步推进。建成并对外开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完成3台新型平板火化机安装;启动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10.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信20170904081号件于10月底完成销号工作。 11.副馆长罗杰同志获“2018-2019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个人”表彰。 12.职工屈宇虹同志获“四川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表彰。 13.单位获第四届全省民政行业(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3名职工分别获一、二、三等奖。 14.眉山市殡仪馆被授予第五届“四川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成为全省该批次唯一获得此荣誉称号的殡葬单位。 15.档案工作顺利通过市档案局行政执法检查和规范化管理验收,达到省档案规范化管理二级标准。 16.馆长黄宇被评为《公益时报》社.中国殡葬周刊编辑部“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报道先进个人”。 17.有力推广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成果,自基地对外开放以来,接待各类群众、省内外同行参观近30次。 18.主导编写的民政行业标准《殡葬服务机构生命文化教育指南》进入行政审批阶段。 19.强化信息宣传,截止12月31日,共撰写外发新闻宣传稿33篇,被公益时报、四川殡葬网、眉山新闻网等媒体选用。 20.启动单位内部心理咨询平台,建立心理援助专线,在疫情期间对驰援武汉职工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下设办公室、人事财务部、殡葬文化研究室、质量管理部、业务服务部、火化服务部。 2020年收入决算数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总计为3100万元。2020年支出决算数为2965万元。2019年收、支均为3000万元。 与2019年相比,2020收入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下拨1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火化炉环保改造等。与2019年相比,2020支出比上年减少35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未完工,待付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0年收入合计3100万元,本年拨款收入合计3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0万元,占96.7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占3.2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支出合计296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46万元,占41.50%;项目支出1734.22万元,占58.5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00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 与2019年相比,2020收入比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福彩公益金)下拨1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火化炉环保改造等。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64.68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1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68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68万元(基本支出1230.46万元,项目支出1734.22万元),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2万元。 与2019年相比,2020支出比上年减少35.3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未完工,待付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68万元(基本支出1230.46万元,项目支出1734.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9年相比,2020支出比上年减少35.32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未完工,待付款。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功能方面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4.68万元,占100%。(本报告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在四舍五入时可能产生误差)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64.68万元,完成预算98.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2964.68万元,完成预算9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便民服务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未完工,待付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3.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6.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87万元,完成预算90.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来访数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及里程减少。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13万元,占9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4万元,占 3.5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13万元,完成预算95.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的18.54万元增加1.59万元,上升8.58%。主要原因是车辆年限长,油耗及维修费用升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完成预算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的1.30万元减少0.56万元,降低43.08%,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来访数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98人次,具体用于殡葬行业来访交流等公务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市殡仪馆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2020年,市殡仪馆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6.82万元(含2019年补录金额共91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25万元(含2019年补录金额共14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5.71万元(含2019年补录金额共768.48万元)。主要用于殡仪礼仪、殡仪礼乐、殡仪鲜花等服务支出及火化燃料费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7.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2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殡仪馆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业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柴油采购项目”、“基本支出”、“运行经费”、“双创工作经费”、“殡仪礼仪服务”)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达到既定成效。 1.柴油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60万元,执行数为142.1万元,完成预算的88.81%。服务来馆治丧群众,为其逝世的亲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火化服务,满足民生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群众满意度达99.5%。主要问题:火化炉使用年限较长,承担火化任务重,油耗偏高,需升级改造。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分配年度预算资金,逐步更新火化炉,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硬件设施,提升效率和节能减排,更好服务群众。
2.基本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80.2万元,执行数为138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稳妥开展服务区域范围内死亡人口的遗体接运收殓、整容冷藏、火化等殡仪工作,确保特殊行业服务队伍的稳定性。发现的主要问题:人员力量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培养人才队伍,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率。
3.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9.8万元,执行数为5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办公、生产、后勤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完成年度火化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设备设施老化。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硬件设施,提升效率和节能减排,更好服务群众。
4.双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馆区美化、亮化、净化改造和馆外道路及周边环境净化,以及相关包保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馆区亮化项目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馆区亮化项目。
5.殡仪礼仪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0万元,执行数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70.29%。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殡仪服务质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需求,体现专业、快捷、便利、贴心的人性化服务标准,群众满意度达到99.5%。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目具有动态性,因疫情期间未开展礼仪服务,导致支出预算估计过剩。下一步改进措施: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合理测算殡仪服务项目的支出预算额度,在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和不断提升满意度的前提下,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五)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评价结果为良好,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的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一)机构组成。 下设办公室、人事财务部、殡葬文化研究室、质量管理部、业务服务部、火化服务部。 (二)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殡葬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殡葬改革;负责区域范围内死亡人口的遗体接运、冷藏、殡仪服务、火化及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业务;负责为丧属科学、文明治丧提供殡仪服务场所、丧葬用品、设施和殡仪服务;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总计3100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64.68万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100万元。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68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4.68万元(基本支出1230.46万元,项目支出1734.22万元),结转下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32万元。 (一)部门预算管理。 部门绩效目标严格按照政府划分的职责职能制定,全年基本完成部门绩效目标。年初按照财政要求准确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根据执行情况在正常允许范围内动态调整预算,项目及部门预算执行率基本达到95%以上全年无违规情况发生。 (二)结果应用情况。 市殡仪馆自评绩效完成质量为良好,全面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在单位基本预算与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到了年初绩效计划公开,全年过程与质量双控制,年底绩效自评且公开。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市殡仪馆整体支出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支付率不高。因疫情原因,项目实施滞后,不能及时有效地推进项目实施,不能及时达到资金支付节点。 二是市殡仪馆财务岗位人员力量不足。 (三)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长期规划,有序开展项目工作。做好市殡仪馆规划财务工作,全面合理安排项目申报,及时推进项目进程,有序开展项目工作。 二是积极培养人才队伍,建设财务队伍,提高资金分配使用效率。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四川省眉山市殡仪馆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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