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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眉山市水利局部门决算
2021-09-27 12:08  市水利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3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5

第四部分附件39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5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7

二、收入决算表57

三、支出决算表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7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

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与规划。

4.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5.负责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

7.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夯弱项、水利行业强监管优服务”工作主线,突出抓好河湖长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脱贫攻坚、水资源管理、防汛减灾、农村水利、水利行业监管等重点工作。全市17条河(湖、渠系)12月水质达到Ⅱ类5条,占比创历史新高;新建晋凤水库纳入长征渠规划修编;成功应对12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29站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特别是“8.18”岷江、青衣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大洪水过程,胜利实现安全度汛目标;东坡区入选全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彭山区被水利部评为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1.聚焦水质改善,纵深推进河湖长制。逗硬奖惩强力推动,印发了《眉山市小流域污染防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本年度重点工作“生态廊道”建设进行奖补,建成生态廊道项目34个,115余公里,新增绿化面积3200余亩。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巡河检查,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68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2124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19152次;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明察、暗访30余次,实现眉山天府新区、6个县(区)和市级工业园区全覆盖,发现问题83个,目前已整改完成71个,正在整改12个。强力实施河道管护,开展集中清河行动2次,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清理河道4500余公里,清理河道淤泥、行洪障碍物13万余吨;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坚持河湖库渠全覆盖,排查核实整改“四乱”点位27个;投入资金3166万元,完成63条河流1839公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编制完成青衣江、岷江等17条河(湖、渠系)和全部县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年》。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砂石采运联单管理等制度,编制完成《青衣江河道洪雅段(2021—2025)采砂规划报告》《岷江干流青神段(2021—2025)采砂规划报告》。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恢复和新增水域面积8.156平方公里,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年度任务。河湖水质大幅改善,市级17条河(湖、渠系)中,13条河流水质为Ⅲ类及以上优良水体,通惠河、粤江河、醴泉河、通济堰灌区水质为Ⅳ类,国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87.5%,高于省定50%以上的目标。

2.着力补齐短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中省资金4.1亿元,同比增长24%,完成水利建设投入10.2亿元,中小河流综合治理10.8公里,新建和整治加固江河堤防5.5公里。项目储备梯次接续,4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8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项目,2项山洪沟治理项目纳入省级规划,规划总投资75220万元;东坡区思蒙河莲花段、鲫江河家相段等5段中小河流治理,彭山区青龙大堤气死洞段、友谊坡段等4段防洪治理工程,仁寿县喜鹊寺水库等项目初设审查、批复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洪雅县双溪水库已完成建库条件论证。项目建设提档加速,穆家沟水库主体工程基本建成,观音崖水库大坝已填筑至558米高程,完成东坡区思蒙河范盆堰段、彭山区锦江乡府河永权段等6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开工建设青神县复兴水库扩建工程,岷江东坡区东坡大堤崇礼段、岷江青龙大堤彭山区三角井段等7段防洪治理工程有序推进;完成彭山区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工程部分),9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包括主要支流)竣工验收,洪雅县花溪水电站和花溪电站高庙车间增效扩容完工验收。行业监管全面加强,制定《眉山市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暂行)》《眉山市水利局内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暂行)》,修订《眉山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实施水利防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派出检查组156组(次),查出整改安全隐患23处;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招标监管,制定《招标备案管理细则》,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制度执行,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拖欠民工工资事件,实现新开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

3.坚持节水优先,狠抓水资源管理。狠抓监管,严格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综合指标达到94%,居全省前列;全面完成全市881个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问题整改,整改序时完成度居全省前列;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和保护,开展县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取用水管理,对全市重点监控取用水户进行了抽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科学调度,编制完成《眉山市跨县(区)及县(区)内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眉山市球溪河流域枯水期水资源调度方案》《眉山市通济堰区域枯水期水资源调度方案》,确定了我市市级重点河湖名录。节约用水,印发《2020年眉山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从严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建立节水评价管理台账;东坡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水利厅验收,积极推进水利行业节水机关、节水企业、节水小区、节水公共机构等节水载体建设,市、县(区)两级水利局节水机关建设全部通过验收,市直机关节水型单位建成率100%,全市5大行业规模以上节水型企业建成率100%;加强节水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以省市主流新闻媒体为平台,宣传节水经验、普及节水知识,引导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

4.坚守“三不”底线,狠抓防汛减灾能力提升。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全市290座水库逐库明确“三个责任人”,418个山洪灾害危险区逐一落实“三类责任人”;组织开展防汛减灾培训55场4800余人次,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演练1030场2.43万人次,组织群众避险转移约5.77万人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拉网排查隐患,出动队伍800余支5300余人次,排查点位6150余处,发现的138处隐患全面整治到位或落实应急措施;组织防汛减灾督导组57个,累计督导点位1370余处,发现的167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强化应急保障,汛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任务,修订完善290座水库“两预案一规程”、418个山洪灾害危险区防御预案、涉水在建工程度汛方案,编制市级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沿江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储备价值1800万元的防汛抗旱物资,建立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社会联动机制;汛期组织开展了全市防汛减灾应急演练、岷江超标洪水防御视频调度演练,强化军地、企地、社会联动。加强会商研判,组织开展防汛会商调度27次,共发布防汛蓝色预警6次、洪水预测82次,启动Ⅳ防汛应急响应3次、Ⅲ级防汛应急响应1次,发送防汛短信13.92万条次。着力提升防汛减灾能力,全面完成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对彭山区、仁寿县、丹棱县等相关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定进行复核与调整,充实更新了全市水利系统涉水应急抢险救灾专家库;编报《眉山市水利基础设施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争取16个水毁项目纳入省级方案,项目概算投资7958万元。

5.助推乡村振兴,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抓规划,完成县级“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全市规划总投资50.4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工程425处,设计供水规模107.26万吨/日,覆盖人口约336.99万人(包含部分城市人口)。抓改革,推动农业水费实现“财政定额补助”,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90.82万亩。抓项目,实施小型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完成2019年1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2020年1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有序推进2021年4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完成2019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16座并验收,完成2019年通济堰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醴泉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主体工程、2020年55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45个水美新村和小型水源工程整治项目建设,2020年黑龙滩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完成工程建设的90%;继续实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2.68亿元,巩固提升7.47万人。抓民生,完成民生工程投资3955.7万元,巩固提升5.2637万人饮水安全保障能力,全市集中供水率达到88.2%,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6.6%。抓监管,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全面加强,290座水库全面落实人工观测手段,其中238座水库配置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完成150座超期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对全市小型水库开展暗访监督检查,发现整改176个问题。完善饮水安全管理机制,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全市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处数达到100%,水费综合收缴率98.45%;制定《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加强水质监测,全市无农村供水安全事故发生。抓攻坚,制定《水利建设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争取到位中省资金21362万元,地方配套及其它投入资金9195万元,实施水源保障、防洪保安等4类工程;深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投入资金416万元,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323户贫困户均全面完成整改。保生产,全市167.52万亩水稻栽插目标任务于芒种前5天提前完成。

6.加强监督监测,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以项目为牵引,完成仁寿县球溪河一级支流通江河钟祥段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洪雅县安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及东坡区白堰河等3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验收,2个治理项目纳入2021年中省储备项目。优化服务保障规范承诺制项目(占地0.5—5hm²)及免于审批项目(占地0.5hm²以下),将服务贯穿于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全过程,全年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29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02.37万元,未出现一起违规和超期办结的批复。加强监管监测,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野外复核,督促指导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全年开展水保设施验收核查72次,开展监督检查475次,印发监督检查意见71份,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101份,对16个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查处。实施综合治理,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4.43平方公里。

7.发挥利剑作用,强力推进水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管,印发《眉山市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开展执法巡查939次,出动执法人员2780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6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起;开展了河湖专项联合执法,共计排查整治侵占河湖、违规乱搭乱建、破坏水利设施等行为12起,拆除违建厂房2处、违建保坎2处。加强法治宣传,发放DM宣传单2万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向25万微信用户朋友圈推送宣传广告,在智慧眉山、智慧河长等手机终端APP和眉山在线、微东坡等10余个微信公众号和各网站推送宣传信息;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的通知》《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水利行业领域乱象整治方案》,建立了领导负责、分析研判等十项机制,排查并整改完成乱点乱象16起。

8.坚持政治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深度融入眉山新发展格局的方法路径;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标准化学习型创新型支部建设为载体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实施“党建+文化建设”阵地建设,组织年轻干部进行党务工作“双岗锻炼”,持续开展“四比四赛”活动;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全年共晋升、提拔、聘用12人,从基层遴选、调动优秀人才3人。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牢牢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红色教育、廉政家风教育;强化日常监管教育,修订完善《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防汛值班及补助发放管理办法》《机关食堂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扎牢制度笼子;把接受巡察和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巡察反馈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8个;在整改中,建章立制7个,批评教育6人次,清退违规违纪款6595元。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水利局行政单位1个,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务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水土保持监督站、市水利管理处、农村供水管理建设总站、河道管理总站)。全部纳入市水利局统一核算,决算编制单位市水利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度收、支总计2326.09万元。2020年较2019年收、支总计2542.37万元减少216.28万元,下降8.51%。下降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10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0.73万元,占86.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71万元,占1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07万元,占55.1%;项目支出974.83万元,占4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6.09万元。与2019年收、支总计2542.3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16.28万元,下降8.51%。下降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3.16万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1690.25万元,占8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1万元,占5.94%;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58.39万元,占3.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0.1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 2020年决算数为972.6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0年决算数为33.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项): 2020年决算数为9.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2020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 2020年决算数为12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 2020年决算数为257.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 2020年决算数为6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2020年决算数为1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2020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退休(项):2020年决算数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退休(项):2020年决算数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20年决算数为7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20年决算数为3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数为3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决算数为20.82元,完成预算100%。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决算数为58.39元,完成预算100%。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0年决算数为2.15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98.9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预算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96.25%。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运行管理;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费的有关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95万元,占7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5万元,占20.4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

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5万元,完成预算99.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01万元,下降16.75%。主要原因是报废公务用车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特种专业技术车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5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工作、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重大水利项目建设、防汛强险及抗旱、河湖长制、农村安全饮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3.85万元,完成预算9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68万元,增长77.41%。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督察河湖长工作、兄弟单位考察学习等接待批次增加。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水土保持工作、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河湖长制工作、重大水利项目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兄弟单位考察学习等所发生的餐费。其中:上级有关部门来眉开展项目检查调研2.74万元、其他兄弟市州水利部门(或单位)来眉考察学习1.11万元等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人数250人,共计支出3.8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5.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11万元,比2019年减少11.46万元,下降6.7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眉山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流量监测设备”项目采购33.56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33.96万元,便携式电脑3.46万元,台式电脑3.28万元,多功能一体机及器材4.02万元,车辆加油6.9万元,车辆保险1.94万元,车辆保养维修4.47万元,办公家具3.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眉山市水利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市水利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防汛专项经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等1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眉山市水利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总体上看,2020年市水利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1分,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合理使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0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从绩效情况来看,各个项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完善、实施结果、资金拨付及项目管理等情况好,年底各项预算绩效目标值基本完成。所有项目绩效评平均得分为92.5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眉山市水利局在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反映“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防汛专项经费”、河长制专项经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绩效情况

“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2020年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一方面确保了东坡湖进水总量(全年引岷江来水补充东坡湖水体约1.2亿立方米),有效地交换了水体,东坡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全年水质达到Ⅲ类),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环境;另一方面,市水利局与住建局密切配合,合理调配,汛期及时启闭闸门,全年未发生内涝安全事故。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万元

执行数: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5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实行运行管理24小时工作制度,及时启闭闸门,合理调节入湖水位,保证运行安全;

2.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同时做好闸前拦污、淘淤、垃圾清理及畜禽死尸处理工作,确保引水入湖;

3.全年需引岷江来水1.0亿立方米用于补充交换东坡湖水体,水质达到Ⅲ类以上;

4.机电设备维修养护,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5.群众满意度90%以上。

1.严格运行管理,及时启闭闸门,合理调节入湖水位,保证运行安全;

2.及时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同时做好闸前拦污、淘淤、垃圾清理及畜禽死尸处理工作;

3.全年引岷江来水1.2亿立方米交换东坡湖水体,全水质达到Ⅲ类以上;

4.机电设备维工作正常;

5.群众满意度95%以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实行运行管理24小时工作制度,及时启闭启闭闸门

实行运行管理24小时工作制度,及时启闭启闭闸门。

严格运行管理,及时启闭闸门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员工安全技能知识培训

培训3次

培训3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水质达标

水质达Ⅲ类

水质达Ⅲ类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维修养护工作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产生费用

人员工资10.8万元;设备维修养护4.2万元;年度岁修8万元;垃圾等处理2万元)

运维25万元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以上

95%

(2)防汛专项经费补助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防汛专项经费补助”项目2020年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我市防汛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站网及时、准确上传水文数据信息;二是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保障全市防汛会商和指挥调度,发挥效益;三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四是充实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应急抢险救灾需要。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防汛专项经费补助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0万元

执行数:

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防汛值班领导带班;

2.防汛信息:汛情、水情、雨情预警发布;

3.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

4.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临聘管护人员工资。

1.已完成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工作;

2.完成全年防汛信息:汛情、水情、雨情预警发布;

3.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正常进行;

4.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临聘管护人员工资已落实。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防汛值班

完成防汛期间24小时值班带班

从5月1日-9月30日,共153天,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各区县、各乡镇、各村组、基层第一线。


数量指标

防汛会商会议

建立健全多部门防汛会商机制,定期、不定期分析研判汛期防汛形势

全年共组织开展防汛会商调度27次,强化降雨全过程追踪监测,做好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各地提前采取防范应对举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发送防汛水雨情预警信息

每天发布青衣江、岷江汛情,有重要天气信息及时预警发布

从5月1日-9月30日每天发布青衣江、岷江汛情。12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和29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及时预警。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

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

信息化网络系统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实行24小时监控工作制度,保障运行安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有效降低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减少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拉网排查隐患,加强会商研判等方式大大减少了洪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落实临聘管护人员工资。

定期开展员工培训

已定期开展员工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成功应对了12次区域性强降雨过程和29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

胜利实现了“不死人、不垮坝、不决堤”、全市安全度汛的目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0%

(3)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

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99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市河湖水质持续改善,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优良以上,青衣江水质稳定在II类,岷江水质稳定在III类。17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市定目标,优良水体河流13条,Ⅳ类水体河流4条。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9万元

执行数:

9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9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9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纵深推进河湖长制,进一步抓细抓实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措施,打好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

2.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坚持抓好责任落实与措施落地两个关键,全力推进河湖面貌改善,17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市定目标,8个国省考核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1.全市河湖长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有力,全市河湖水质持续改善,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优良以上,青衣江水质稳定在II类,岷江水质稳定在III类。

2.纳入国、省考核的8个水质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7.5%(省定目标任务50%)。重点小流域水质持续改善,越溪河、金牛河、思蒙河、毛河、球溪河水质已达到省定III类优良水体目标,醴泉河水质已达到省定Ⅳ类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市级河(湖、渠系)

17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市定目标

17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市定目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省考核断面

8个国省考核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8个国省考核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市级河流水质达标情况

17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市定目标

17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市定目标,优良水体河流13条,Ⅳ类水体河流4条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8个国省考核断面达到省定目标

8个国省考核断面超省定目标,优良水体比例达87.5%(省定目标5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河湖长制工作任务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生产费用

99万元(开展河长制工作培训、宣传、巡河排查、督导督办等)

99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境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全市河湖水质持续改善,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项目效果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水生态环境改善

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

节水型社会建设逐步加强;河湖管理进一步规范;流域治理进一步深化;生态修复不断加强。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5%

(4)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

项目全年预算数210万元,执行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保障了我市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改善了全市水环境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市水资源调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我市重点江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和调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0万元

执行数:

2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0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及时有效地处置水资源突发事件及突发水污染事件,保证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正常运行,实时掌握库区水质状况,保障市民的饮水安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深入水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准确掌握辖区内的水质、水量情况,满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规范取用水行为,严厉查处涉水违法行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了解掌握全市水资源现状,摸清家底,编制水资源公报,为节约保护水资源提供可实施的依据。

及时有效地处置水资源突发事件及突发水污染事件;采购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和维护第三方服务,全年系统运行正常,监控数据质量排全省前列;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广泛地开展了水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委托眉山水文局对全市重点河流(湖、库)水库开展了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通报水质状况;加强水资源利用和管理,完成了省政府对市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严格取用许可审批事项,联合执法部门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保障水资源合理利用;加强水资源管理,印发《眉山市青衣江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眉山市跨县(区)及县(区)内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推进完成东坡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合理配置水资源,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编制印发了《2020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水质监测工作

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站正常运行,监测数据质量满足要求。

2020年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站运行情况良好,监控数据质量排全省前列。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监测水质状况

监测全市10条河流、13座大中型水库水质状况。

委托眉山水文局每月人工监测。每季度印发监测通报。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满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

完成省人民政府对市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各项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掌握水资源现状,合理规划利用水资源

《2020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编制印发了《2020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项目完成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强化用水管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

建立全市重点取用水户监控体系,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完成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配。

我市44户重点取用水户纳入了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印发《眉山市跨县(区)及县(区)内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重要水功能区

水质达标

达标率30%

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用水总量控制

省定目标:全年≤15.0亿立方米

全市全年取用水量12.04亿立方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

≥90%

(5)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

项目全年预算数73万元,执行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对眉山市境内7个水文站、4个水位站、21个雨量站,共计32个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对眉山市境内水文监测数据进行收集,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决策所需水文信息提供支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水利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3万元

执行数:

7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7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眉山市境内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负责眉山市境内水文监测数据的收集,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决策所需水文信息提供支撑。

完成眉山市境内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负责眉山市境内水文监测数据的收集,为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决策所需水文信息提供支撑。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运行维护数量

完成眉山市境内7个水文站、4个水位站、21个雨量站,共计32个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完成眉山市境内7个水文站、4个水位站、21个雨量站,共计32个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生产费用

73万元

73万元

项目效果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眉山市放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最大程度降低洪水等自然灾害对眉山市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对眉山市的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最大程度降低洪水等自然灾害对眉山市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对眉山市的防灾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市水利局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眉山市水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市水利局组织对“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防汛专项经费”、“河长制专项经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防汛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河长制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费(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利工程运行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业单位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于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防汛(项):

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保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讯、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环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其他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水利局1个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水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务综合执法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站、市水利管理处、市农村供水建设管理总站、市河道管理总站)。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2、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与规划。4、负责编制全市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5、负责全市水利基建项目前期工作。6、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工作。7、负责全市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8、负责统一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作。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共有在职职工79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36人,控制人员和临聘人员18人。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水利局决算财政拨款总收入210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决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数为2170.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6.52万元,占总支出的47.74%;商品和服务支出1104.22万元,占总支出的50.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万元,占总支出的0.07%;资本性支出28.73万元,占总支出的1.33%。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任务明确,资源配置合理。2020年,水利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实施“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着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水安全保障体系。在预算保障上,将部门目标和工作任务紧紧联系在一起。在《2019-2021三年滚动规划》内合理安排资金,达到部门职责与预算项目实施内容匹配,财政资源搭配合理的要求。

2.测算依据充分,预算编报规范。按照财政局统一部署,水利局从2019年9月开始着手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工作,针对预算编制口径的变化和新要求,结合上年部门预算与决算对比情况,综合考虑预算年度水利各项工作重点和难点,全面编制了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细化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力求准确、科学、合理,既保证部门高效的运转,又保证水利事业发展的全面统筹。

3.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和财政局的整体部署,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截止年底,项目基本完成,绩效评价指标自评91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10个项目预算绩效运行进行监控抽查,有力的推动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市水利局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1分。主要表现在: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支出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合理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一是绩效评价体系还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预算项目支出大部分作为补助公共经费不足,绩效难以评价;三是财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建议。

无。

附件2

东坡湖进水闸年运行管理维修养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东坡湖岷江引水工程位于岷江二桥上游约3公里处,取水口位于东坡区蟆颐堰导水堰上游约30米岷江大堤右岸,通过新建110米箱涵穿越岷江大堤和下穿在建的滨江大道接入已成的滨江大道雨水箱涵,将岷江水引入东坡湖,出水口位于东坡湖上游水车附近。进水闸为两孔潜孔式进水闸,布置两道钢结构闸门和闸前拦污栅,启闭设备为手动电动两用螺杆启闭机操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管理人员工资10.8万元;水闸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3.6万元;年度岁修8万元;闸前垃圾、动物畜禽死尸无害化处理2.6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市水利局委托东坡区水利局蟆颐堰管理处负责对引水工程进水闸进行运行管理维护,经年度考核,该项目实施情况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东坡湖进水闸运行管理维护”项目的实施,一方面确保了东坡湖进水总量(全年引岷江来水补充东坡湖水体约1.2亿立方米),有效地交换了水体,东坡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全年水质达到Ⅲ类),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环境;另一方面,市水利局与住建局(原城管执法局)密切配合,合理调配,汛期及时启闭闸门,全年未发生内涝安全事故。具体完成项目如下:

1.进水闸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垃圾堆放物,清理较干净;

2.闸前清理疏浚正常,全年引水入湖约1.2亿立方米,水质达到Ⅲ类指标;

3.机械设备日常维修养护正常进行;

4.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讲座。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及时启闭闸门调节进水量,东坡湖水质得到优化,全年水质达到Ⅲ类指标,满足了居民用水需求,群众满意达到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确保了东坡湖进水总量(全年引岷江来水补充东坡湖水体约1.2亿立方米),有效地交换了水体,东坡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为市民提供了优质的水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防汛专项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防汛专项经费项目是2020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预算资金70万元。防汛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基本要求。防汛专项经费补助项目主要用于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保障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指挥调度、保障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购买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应急抢险救灾需要。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是2020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预算资金7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资金已全额到位。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由水旱灾害防治科牵头,局属相关科室协同配合,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准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信息。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全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站网及时、准确上传水文数据信息;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正常,保障全市防汛会商和指挥调度,全年共组织召开防汛减灾会议34次,就各阶段防汛减灾工作进行重点安排;3、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和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传递畅通,汛期市防指共组织开展防汛会商调度27次,发布防汛蓝色预警6次、洪水预测82次,启动Ⅳ防汛应急响应3次、Ⅲ级防汛应急响应1次;4、充实防汛物资,保障防汛应急抢险救灾需要。

(二)项目效益情况。

眉山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汛减灾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牢记防汛救灾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国家安全,层层压实责任,突出重点防范,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科学实施调度,坚持隐患排查,务实开展督导,奋力抢险救灾,成功应对了12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29站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特别是“8.18”岷江、青衣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大洪水过程,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了全市“零伤亡”,胜利实现安全度汛目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强化监测预警,实施科学调度成功应对了12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29站次江河超警超保洪水,特别是“8.18”岷江、青衣江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大洪水过程,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确保了全市“零伤亡”,胜利实现安全度汛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确保2020年全市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眉山市总河长办公室会议纪要》(眉总河长办阅〔2017〕1号)精神,2020年5月6日,市水利局以眉水函〔2020〕62号向市财政局申请落实市水利局(含市河长办)2020年度河长制工作经费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一年的河湖长制工作,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17条市级河流消除劣Ⅴ类,力争达到Ⅳ类。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河长制工作经费及时到位。

2.资金使用。全市河长制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日常办公开支、污染源排查下乡补助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务制度,据实报销。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坚持高位履职。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河湖长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0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河湖长制工作共3次;市总河长、市级河长先后主持召开2020年度各类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专题会31次。

2.完善工作机制。镇村建制调整改革后,全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654名,设立巡河员、护河员等公益性岗位3055个(其中:聘请贫困户259人),实现河湖渠塘堰全覆盖。

3.加快节水建设。严格水资源管理,我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达到省定目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全面完成331个取水工程(设施)整改提升项目,编制了《眉山市跨县(区)及县(区)内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大力开展节水载体建设,社会节水初见成效。

4.规范河湖管护。大力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累计完成“四乱”问题整改27个。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公示制度和联单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我市220座小水电2020年度清理整改任务和405个存量入河排污口的整改提升工作。

5.深化流域综治。深化农村水环境治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化肥农药减量示范点,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生态湿地建设,实现全市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6.推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水美新村”建设,完成45个水美新村主体工程建设。加强重点湿地保护与利用,建成黑龙滩国家湿地公园环境监控信息平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分类实施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廊道建设。

7.严格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管制度,排查整改乱点乱象124个,2020年度开展执法巡查5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60余起,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市级河长累计巡河141次,县级河长累计巡河1710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15576次。全市集中开展三次清河行动,清运垃圾4.8万余吨,清除淤泥24万余吨。完成27个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投入资金3166万元,提前完成河流划界63条(共计1834.4公里)、水库划界61座、水库确权21座、骨干渠道(含渠系建筑物)确权1348.6公里。新建绿色生态廊道115公里,新增绿化面积约3200余亩;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68平方公里。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我市市级17条河(湖、渠系)水质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创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最好成绩,其中:优良水体河流13条,同比增长4条;Ⅳ类水体河流4条,同比减少2条,全面消除Ⅴ类及以上水体;8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全市17条河(湖、渠系)水质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创河湖长制实施以来最好成绩,其中:优良水体河流13条,同比增长4条;Ⅳ类水体河流4条,同比减少2条,全面消除Ⅴ类及以上水体;8个国、省考断面全部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是2020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主要包括国家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运行维护费、眉山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全市重点河流水库水质监测、水法规宣传、水资源公报编制等内容。通过一系列措施,强化我市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是2020年眉山市水利局财政预算内项目,全年预算210万,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2020年项目资金执行数210万,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具体由眉山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负责,眉山水文局、局属各科室、各县(区)水利局水资源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加强重点水库(湖泊)和河流水质监测、水资源调度管理、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水法宣传等方式,强化水资源管理和保护。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运行和维护。严格按照2019年度竞争性磋商要求和合同约定,根据年度运维服务情况,经请示局党组,同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续签2020年度运维合同,合同金额14.95万元/年。2020年黑龙滩饮用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测站监控数据质量排全省前列。

2.采购眉山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取用水户水量监测系统维保服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成都万江港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运维方,经公示后签订运维合同,合同金额26.88万元/年。2020年我市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运行数据综合达标率93%,居全省前列。

3.开展水法规宣传和相关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坚持节水优先 建设幸福河湖”为主题在本地主流媒体发表专题文章7篇,在《眉山日报》《华西都市报》等主流报刊夹带DM宣传单2万份,发送宣传短信2万余条,向25万微信用户朋友圈推送宣传广告,在智慧眉山、智慧河长等手机终端APP和眉山在线、微东坡等10余个微信公众号和各网站推送宣传信息,营造了良好氛围和水法治环境。二是多次参加部、省举办的水资源管理培训,并对县(区)水务工作者进行了业务工作培训。

4.开展水质监测和水事执法。一是委托眉山水文局开展重点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监测工作,定期通报水质状况。二是联合眉山市水利局水务综合执法支队开展水事执法,督促县(区)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巡查,2020年全市全年共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662次,出动执法人员1737人次,及时发现并制止水事违法行为22余起。

5.编制水资源公报。委托眉山水文局编制印发了《2019年眉山市水资源公报》。

6.强化水资源调度。一是编制并印发《眉山市岷青衣江流域水资源调度控制断面流量保障实施方案》,保障我市岷沱江流域枯水期生态流量。二是委托眉山水文局编制印发《眉山市球溪河流域枯水期水资源调度方案》和《眉山市通济堰区域枯水期水资源调度方案》,强化重点小流域枯水期水资源调度管理,保障球溪河、醴泉河、毛河等重点流域枯水期生态流量。

7.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一是推进东坡区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顺利通过水利厅验收。二是印发《眉山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截止2020年11月底,市、县两级节水机关建设全部通过水利厅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项目,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保证我市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的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群众满意度到达90%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提升了水资源管理水平和效益,规范了取用水行为,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保证我市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城市居民的用水需求和用水安全,群众满意度到达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2020年眉山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防办《眉山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及水文测报服务工作责任书》要求,2020年年初预算申报资金73万元,批复资金73万元。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眉山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共到位资金73万元,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100%。2020年眉山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共支出73万元,资金支付进度为100%。资金主要用于水文测站设施设备维修,水文专用仪器设备购置,7个中小河流水文站视频监控及1个中心站汇集网络通讯费,32处遥测站点水文监测数据收集和水文监测设施设备维护租车、差旅费及相关培训,中小河流站点驻站临时人员聘用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为做好眉山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管理,眉山水文局按照职能职责将项目工作实化细化:由水文建设室负责该项目年度计划申报和实施;项目实施如涉及重大经费开支由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形成决议,局党总支部纪检委员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实施流程如下:1.由水文建设室编制项目年度计划。2.项目年度计划经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对项目支出预算形成决议后上报。3.预算批复后,由水文建设室拟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4.局党总支部委员会对项目支出实施方案形成决议后,由水文建设室组织实施。5.涉及政府采购的,由办公室完成政府采购流程。6.重大资金支出,由局党总支部委员形成决议,并由局党总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监督。7.项目实施完毕后,由内控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了眉山市境内7个水文站、4个水位站、21个雨量站,共计32个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及测报工作。完成了眉山市境内思蒙河、府河、粤江河、通江河、龙水河、安溪河、醴泉河等7条河流的水文测报、洪水预警预报等工作。为眉山市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水位、流量、雨量等水资源实时监测数据。项目按期完成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最大程度降低了洪水等自然灾害对眉山市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对眉山市的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的实施,最大程度降低了洪水等自然灾害对眉山市国民经济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对眉山市的防汛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水利局(本级)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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